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
2015-07-16赵海军纯廖鲁兴吴阳奎李红权欧孙良娟
赵海军 蔡 纯廖鲁兴 黄 武* 吴阳奎 李红权欧 安 孙良娟 杨 劲
(1.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湛江 524022;2.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前言
水产品由于具有高营养与药用价值的特点,逐步成为风靡全球的健康食品[1]。采用冰鲜方法可以保持水产品细胞活体状态和食用口味鲜美,故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冰鲜水产品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进口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4]。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4年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2.91万t、2.25亿美元。由于部分冰鲜水产品可供直接食用,在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方面存在较高的安全卫生风险,特别是生食冰鲜水产品中的致病菌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本研究结合2010-2014年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采用风险分析的方法,找出进口冰鲜水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为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监管体系建设提出对策和措施。
2 冰鲜水产品进口概况
2.1 贸易数据
2010-2014年我国进口的冰鲜水产品情况见图1。从图1中可见,2011年进口冰鲜水产品重量和金额最小,分别为12423.38 t、10285.02万美元;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重量和金额最大,分别为29112.58 t、22546.25万美元。结果显示,2011年至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
图1 2010-2014年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情况
2.2 主要进口品种、国家和入境口岸
2010-2014年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的品种主要是大西洋鲑鱼、金枪鱼、旗鱼、午仔鱼、青口贝等;主要来自挪威、法罗群岛、智利、美国、俄罗斯、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印度、巴基斯坦、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入境口岸主要是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厦门等;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即食或经过简单加工后在国内销售;进口冰鲜水产品以鱼类为主,其进口量和金额所占比重都超过95%。以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为例,鱼类的进口重量和金额所占比重为99.77%和 96.15%,见表1。
表1 2014年冰鲜水产品进口情况
3 进口冰鲜水产品不合格情况
3.1 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结果
2010-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结果数据见表2。从表2可见,2010-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25989批次,不合格批次数为100批,总体不合格率为0.38%;2011年不合格率最高,达0.93%,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2014年又有升高的趋势;2011年检出不合格数量最多,为38批,其次是2014年,为19批。
表2 2010-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不合格情况
3.2 不合格原因分析
100批进口冰鲜水产品不合格原因情况见表3,主要为微生物污染、寄生虫、农兽药残留、标签不合格、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货证不符、非食品添加剂等。从表3中可见,微生物污染占的比重最大,达53%,主要包括致病菌如单增李斯特菌、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病毒如鲑鱼贫血症病毒以及其他微生物。其中检出单增李斯特菌较多,单增李斯特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以多种方式污染水产品,能引起严重食物中毒,是一种人类和水生动物共患病的病原菌;其次是寄生虫,占19%,包括如异尖线虫等寄生虫[5-6];然后是农兽药残留,占14%,主要是检出孔雀石绿、结晶紫等残留,随着进口养殖冰鲜水产品的不断增加,农兽药残留的风险也越来越高[7-8]。
表3 2010-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不合格情况
4 进口冰鲜水产品风险评估分析
4.1 风险识别
由于进口冰鲜水产品情况多样,种类和进口国家也不相同,进行危害识别时要分别考虑不同的风险因素,这也关系到不同风险用不同的办法来控制[9]。主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如表4。
表4 进口冰鲜水产品风险因素清单
4.2 用风险矩阵法进行风险评估
4.2.1 风险矩阵简介[10]
此方法首先是识别出项目风险,然后评估风险潜在影响、计算风险发生概率、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实施计划管理或降低风险。
风险影响程度(x)、风险发生概率(y)与风险重要性等级 (Z)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函数记为:Z=F(x,y)。函数 F 可以采用矩阵形式表示,以要素 x(x1,x2,……,xm)和要素 y(y1,y2,…,yn)的取值构建一个m x n阶阵,行列交叉处的Z值即为所确定的计算结果。根据方差理论可得出Z与x、y之间关系的函数表达式为:
上式中m、n为概率系数,可以反映出x、y分别对Z的贡献。一般情况下可以各取0.5;有些情况下认为x对Z的贡献比较大,m可取0.7,n取0.3。
4.2.2 x等级标准设定
根据进口冰鲜水产品的特点,将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和引起政府、媒体、消费者的关注度作为x等级的主要评价要素,具体见表5。
表5 进口冰鲜水产品x等级标准
4.2.3 y等级标准设定
根据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际,选择进口检测不合格、风险监控和媒体报道信息为评价依据,见表6。
表6 进口冰鲜水产品y等级标准
4.2.4 风险等级确定
根据公式(1)计算出Z,将计算结果分为4个档次,对应4个风险等级,见表7。
表7 风险等级确定表
4.3 风险影响和等级评价
根据风险准则,结合2010-2014年进口冰鲜水产品不合格情况、进口冰鲜水产品存在的问题和检验检疫监管过程存在的问题,考虑发生导致风险事件的原因、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影响后果和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用风险矩阵法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后果影响程度进行定量评估。对比检验检疫风险分析的结果与风险准则,并将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确定各风险因素的检验检疫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和防范相关风险[15]。
表8 进口冰鲜水产品风险等级分类
4.4 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针对识别出的风险项目,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不同风险等级的风险项目,分别采取批批检测、加严检测、强化检测、常规抽检等风险应对措施,具体见表9。
表9 不同风险等级分类项目的应对措施
5 进口冰鲜水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微生物和寄生虫检出较高,危害我国消费者安全。由于出口国对冰鲜水产品的监管体系不完善、养殖场和加工企业的自检监控、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能力不足以及储存运输途中冷链中断等原因,进口冰鲜水产品中经常被检出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而部分进口冰鲜水产品可供直接食用,其含有的致病菌寄生虫将危害我国消费者安全[11]。
(2)药物残留时有检出,危害不容忽视。近年来,养殖冰鲜水产品的进口日益增加,但由于部分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养殖过程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普遍发生,给我国水产品进口带来较大隐患,进口冰鲜水产品农兽药残留也时有检出,危害仍长期存在[12]。
(3)我国有关进口冰鲜水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由于进境冰鲜水产品对鲜度要求比较高,对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通关放行时间要求更快,但目前颁布的《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文件均未对进境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后续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具体执行尚未统一。部分进口冰鲜水产品供直接食用,在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方面存在较高的安全卫生风险,特别是生食冰鲜水产品中的致病菌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但目前进口水产品微生物检测国家标准不齐全,进口水产品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主要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以及农业部颁布的《生食金枪鱼》(SC/T 3117-2006)。其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仅对熟制水产品、即食生制水产品、即食藻类制品中的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检验标准和要求,《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仅对水产品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有检验标准和要求,《生食金枪鱼》(SC/T 3117-2006)也仅规定了生食金枪鱼微生物项目的检验标准和要求[13-15]。
(4)进口冰鲜水产品安全检验监管方式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对进口冰鲜水产品实行批批检验监管模式,由于进口冰鲜水产品大多采用空运,批次多,单批数量少,一定程度增加了货主检测费用和一线检测机构的压力,而且,冰鲜即食水产品时效性强,冷链要求高,保质期短。另外,致病微生物等生物指标往往动态,在检验的数天内,产品很可能由于储存方式和温度不当,导致生物指标可能发生变化,给产品带来质量风险。考虑到冰鲜水产品的特殊性,对检验检疫时效性的高要求,需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特殊检验放行模式。
6 进口冰鲜水产品监管对策
(1)完善进口冰鲜水产品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和通关便利化
鉴于进口冰鲜水产品的贸易特点,建议以风险分析为核心,对冰鲜水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向“前置与追溯”两个外延探索,强化进口前准入和进口后监管,简化进口时检验检疫手续,实现通关便利化。
1)严格进口前准入,监管关口前移。一是实施输华冰鲜水产品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制度,对向我国出口冰鲜水产品的出口国和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估,符合要求的准许其产品进入中国。二是对输华冰鲜水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制度,对境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自控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估,达到要求的,准予注册。同时,对已经注册的企业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注册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另外对冰鲜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资格认证,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三是实施冰鲜水产品进口商对境外冰鲜水产品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境外输华冰鲜水产品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年度风险预防控制计划情况及履行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自主审核检查,并将审核检查情况报告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口其食品。四是提高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备案准入门槛,要求其有完善的冷链、详尽的产品流向记录、完善的召回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审核不合格不予备案。
2)简化进口时检验检疫手续,实现通关便利化。一是实施输华冰鲜水产品预先检验检疫制度,输华冰鲜水产品进口商或代理商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预先检验检疫的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或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实施预先检验检疫,并给予便利通关措施。二是探索建立“自动扣留”和“命令检查”制度,实现快速通关放行。参照美国、日本进口食品管理模式,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符合国际惯例、进口商合格保证、口岸重点验证的进口监管制度[16],针对不同产品、不同原产国确定重点监控项目和一般监控项目,感官检验项目和实验室检验项目以及验证感官检验项目频次,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建议对于进口冰鲜水产品,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对首国、首企业、首品种,扣检5批,如无问题实施10抽1比例的抽检,发现问题再实施5批扣检,如反复发现问题,可将该国、企业、品种纳入命令检查或自动扣检。建议参考日本和美国的命令检查或自动扣检,由进口商承担检测费用。三是实施输华冰鲜水产品入境检疫指定口岸制度,提高口岸把关能力,实现快速通关。指定进境口岸,配备有资质人员,具备相应查验、取样场所和检测能力等条件,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执法尺度,减少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实施快速抽样、检验、放行的检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现快速通关。
3)严格进口后续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实施输华冰鲜水产品国家或地区及生产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回顾性检查制度,使其持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17]。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整改要求,由输华冰鲜水产品国家或地区及境内外输华冰鲜水产品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准入或境内外企业注册或备案资格。二是加强对进出口商的后续监管。由于冰鲜即食水产品的高风险性,若进口商提供虚假信息,可以采取行政处罚、吊销其从业资格等手段。同时实施3项措施:①对进口商实施不良记录制度;②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可追溯;③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召回措施,对不符合我国标准法规要求的进口产品,主动召回[18]。
(2)健全完善我国进口冰鲜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
建议制定 《进出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进出口冰鲜水产品的工作程序、方法和监管措施[19],同时制定进口冰鲜水产品微生物检测项目国家标准,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
(3)加强实验室核心能力建设
实验室是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最重要的一环,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包括实验室硬件建设、检测技术储备、人员培训、检测项目比对等多方面的核心能力建设,以全面提高能力和水平。
(4)加大培训和交流工作,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一线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
各个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部门需要不断加大与国家、省市级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提高水产品监管水平,增强寄生虫监测、致病菌鉴定和农兽药残留检测能力。
7 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冰鲜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用风险矩阵方法开展风险评估,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并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供检验检疫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参考,以避免共性问题的发生,从而提高监管的应用成效。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结合风险评估对进口冰鲜水产品风险管理过程进行了构思,识别和评估了检验检疫风险,并试举了风险应对措施、抽样比例确定和监管对策,基本上可以说明在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领域按标准化体系实施风险管理,能够更加有效地识别影响质量安全卫生的不确定因素,预判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存在的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优化资源配置,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以控制。另外鉴于进口冰鲜水产品的贸易特点,本研究建议以风险分析为核心,对冰鲜水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向“前置与追溯”两个外延探索,强化进口前准入和进口后监管,简化进口时的检验检疫手续,实现通关便利化。同时完善进口冰鲜水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加强实验室核心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和交流工作,从而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进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进口冰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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