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2015-07-13■贺电
■贺 电
(作者:吉林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吉林作出了重大部署,全会通过了《关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
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一是在长期历史探索中把握规律。在中国近代史上,“戊戌变法”的君主立宪制被扼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被废止、国民党打着宪法宪政的幌子实行独裁统治,充分说明在旧中国真正的法治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为实现法治奠定根本政治基础。二是在世界各国经验中吸取教训。人类的治理方式有两种,法治是人类的最大发明,其他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法治使人类学会驾驭自己。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不少国家都没能解决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问题。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也是没有解决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问题,没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三是在现实发展中回应人民期待。实施依法治国是“三个全面”、“一体两翼”重大战略格局的需要,是“三个前所未有”形势的需要,是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三大突出问题”的需要,是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期待的需要。四是为长治久安做好战略谋划。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如何确保我们党长期执政,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需要我们用法治思维深入思考和回答的重大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吉林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迫切需要。我省在“突出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中,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在吉林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将更加复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将不断增多,迫切需要走出一条依法治省的新路子。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我省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夯实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解决社会复杂问题、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依法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促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凝心聚力加快振兴的迫切需要。要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来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凝聚起“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强烈共识,汇集起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全省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确保我省发展在深刻变革中既焕发勃勃生机又运行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把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把依法治省从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凝聚起强大的力量,统筹进行,有力有序地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治省的能力水平。在深化改革挑战严峻、转型攻坚任务繁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更加注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更加注重系统的学习,增强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更加注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总体遵循
《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指明了依法治国总的方向,这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遵循、总路线。
以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省。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根本要求。要在党的领导下,从国情、省情的实际出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使“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各项工作沿着法治道路扎实有效推进。
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自觉养成法治思维习惯,以法治思维而不是人治思维去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而不是人治方式去对待问题,对宪法、法律常怀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触碰。
以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四大功能,把高校建设成为培养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培养法治精神,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依法治校,尊重、保障、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弘扬法治精神。
以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振兴的步伐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困境和矛盾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破解,惠及广大居民的发展成果要用法治的形式加以确认和巩固。只有打造“青山绿水”的法治环境才能让发展的要素和源泉竞相涌动、公平竞争、规范发展。
以道德滋养推进依法治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的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的相得益彰。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功能,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力量,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以舆论导向推进依法治省。做好思想舆论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愿意接受、主动接受、主动参与的最新媒体介质,引导正确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舆论引导坚定依法治省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
《决定》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就必须准确把握《决定》的精神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保证宪法有效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我省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发展和生态“两条主线”,全面推进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着力培育法治文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依法治省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立法治专门人才准入、培养、交流、资格认定等规范便捷的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律师队伍、法律志愿者活动、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握正确方向。道路问题历来是关系全局、决定成败的根本问题。道路正确、方向正确,我们的事业才有光明的前途。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法治建设实践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三统一”、“四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体现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抓好落实。党委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带头遵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作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法律审查机制、纠错问责机制、政务公开机制,形成依法、规范、系统、完善的治理结构。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以良好的精神和作风,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一是紧紧围绕依法治省总目标,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这条主线来部署、展开,都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推进。二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三是准确把握依法治省五项重点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创新要求
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中央《决定》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这些重要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逐项抓好落实。
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权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就必须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创新要求,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跳出部门框框,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淮。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