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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对县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5-07-13李卫国河北滦平县文化馆068250

大众文艺 2015年12期
关键词:文化站县域建设

李卫国 (河北滦平县文化馆 068250)

改革开放,使广袤的农村大地焕发了勃勃生机,特别是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县域文化建设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无论是文化建设的内容还是形式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一是国家逐渐加大对乡(镇)村基层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彻底改变了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破烂不堪的落后局面,现代化的设施设备基本满足了乡村文化文艺活动的需求;二是农家书屋普及和农村文化信息基层服务点建设,把党和国家的文化惠民政策和文化关爱直接送到了农民手上,使他们在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文化关怀的同时,也享受到了触手可及的文化实惠;三是县乡(镇)文化事业机构吸纳了一大批学有专长、业有专精的文化专干,逐步改变提升了县域文化专干队伍的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使县域文化的发展建设得到了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四是开放、人文、理性的文化方针政策让解决了温饱并日渐富足的广大农村群众迸发出空前的文化表现力和文化创造原动力,使沉寂已久的传统民间优秀文化与光鲜亮丽的现代文明水乳交融,熠熠生辉的民俗文化映衬出祥和富足的农民新形象;五是随着城镇人口的聚集扩张及伴生的年龄结构变化,以健身和娱乐为主的广场文化群体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

毋庸置疑,这些不但标志着当前县域文化的主流方向,而且是县域文化建设的辉煌成果,如果我们不能正视这些成果并对这些成果存有偏见,无疑是狭隘思想作怪的结果;但是如果我们沉溺在已有的成绩中沾沾自喜而忽视了当前县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或者不去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措施,在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就可能要走许多弯路,比如文化资金、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等。因此,笔者试就当前县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几点浅显的分析,以求教于睿者、智者。

县域文化建设包涵了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县级文化建设,乡(镇)文化建设和村级文化建设。而乡(镇)文化站无疑是县域文化建设的中坚和基石,同时也是县、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的桥梁纽带,按照1984年国务院对乡(镇)文化站定义的表述,文化站是乡(镇)政府下设的文化事业机构,其最主要的职责就是组织辖区内的文艺骨干开展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本区域内的农民群众搭建文化互动的平台。无论是作为文化事业机构,还是文化互动平台,必要的房屋场地、设施设备是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值得欣慰的是近几年来,国家对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房屋和设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扶持,极大程度上改善了乡(镇)文化建设的基础条件。试想如果这些基础设施设备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那么乡镇的文化活动将会是怎样一副色彩纷呈的景象。

然而,最令人困惑和头痛的问题在于文化站人员变成了乡(镇)政府的“勤杂工”,自始至终的被“行政化”,并且成为无法破解的瓶颈。文化站被“行政”造成两个直接后果,一是乡镇文化站形同虚设,整体文化工作被淡化,文化队伍和文化活动群龙无首,冲击削弱了乡(镇)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文化阵地被吞噬被挤占,变成了乡镇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办公场所,使国家对农村的文化支持丧失了应有作用。这就如同没有教师和教室的学校,没有医生和病房的医院,根本无法完成教育和医疗的作用一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若使文化站真正成为县域文化建设的基石和中坚,则必须让文化站“去行政化”,而若想真正破解文化站去行政化的难题,则改变当前文化站人事管理体制的束缚或许是最好的手段,即将现行的由县级人事部门和乡镇管理文化站人员的体制变更为由县级文化部门管理的体制,或者将文化站人员的编制纳入到文化馆编制体系,实行文化站人员的退、离、转、聘均由文化主管和业务部门统一管理或考核的制度。

就当前情况看,绝大部分的县域经济财政状况并不乐观,而县、乡(镇)两级财政除了保证文化机构的人员工资和办公支出外,几乎很难支付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专项经费,因此,国家对基层文化建设的资金扶持便成为县域文化建设和开展文化工作的有力支撑。自2011年始,国家对县文化馆、图书馆每年补助免费开放活动资金10万元,对乡(镇)文化站每年补助2.5万元,随后,又对每个行政村每年给予5千元的文化专项补贴资金。客观实际情况也正如此,近几年县级文、图两馆业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正是得益于国家免费开放资金的扶持,相信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扶持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扶持力度还有逐步增加的趋势。

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工作目前却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根据文化部门调查,很多县域的乡(镇)文化站和村委会却从未得到和使用过这项国家支持的免费开放资金和文化补助资金。做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既无法对这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审计,也无法弄清这种中梗阻的症结究竟是出在县级财政还是乡级财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笔专项资金一定是被县级或乡级财政“统筹”掉而没有用于乡(镇)村的文化建设工作中去。

文化资金没有用于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的的确确是文化事业的悲哀,更令文化工作者无可奈何。如果从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来认识,这是对党和国家文化惠民政策的亵渎,同时也是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戕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两条线、两层皮的文化专项资金运作模式,建议把这笔专项文化资金纳入到县级以上的文化部门来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去向至少应得到文化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中国梦包含着文化梦。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梦。距离这个目标,仅剩一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奔腾不息的千万条河流,才能汇聚成波涛浩荡的汪洋大海,只有县域文化建设的基石牢固,才能铸就坚挺的文化强国大厦。因此,县域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工作是当前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落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原则,重新审视县域文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

县域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哪里?无疑是在乡(镇)文化站和村级,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建设的优劣决定着县域文化事业的成败,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警示内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切内容都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法律既包含行为要求,同时也包含行为准则,而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建设目前尚没有一套完整的考核规则,因此,文化站建设和村级文化建设宜借鉴教育、卫生等领域的成功经验,自上而下对基础设施、人员管理、资金使用、工作要求、任务目标等一系列与文化建设相关的内容以及对各级政府、财政等相关规定,以法律法规的框定做出具体约束和要求,纳入到考核。只有如此,那些被行政化,中梗阻等一系列滞碍县域文化建设与发展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总之,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是否落实到基层群众,党和国家的文化惠民政策是否送到农民手中,这是衡量县域文化工作优劣成败的一把尺子,也是唯一的一把尺子。我们应当把握住新常态下县域文化发展的有利契机,全方位解决好影响县域文化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才能确保文化大国、文化强国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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