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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上访的阶层对抗解释

2015-07-11

关键词:富人底层阶层

杜 姣

(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一、引 言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乡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凸显,农民上访一直呈上升趋势,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并为学者所关注。李连江、欧博文[1]和于建嵘[2]等人是早期研究的代表,他们分别归纳出“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模式,揭示出农民抗争的政治性和组织性特征。基于对上述理解模式的批判和反思,吴毅[3]从场域而非结构的角度,指出农民利益表达难以健康和体制化成长的原因,更直接导因于乡村社会中各种既存“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阻隔,并逐渐成为影响和塑造具体场域中农民维权行为的更加常态和优先的因素,而不是陷入“民主—极权”这一泛政治化的思维陷阱之中,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受“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解释框架的启发,诸如“以死抗争”[4]、依靠弱者身份作为武器的农民抗争[5]、“以身抗争”[6]等类似的概念和研究不断涌现。以上研究基本上都是基于农民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受到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侵害得出,并认为农民期望通过上访的手段来逼迫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7],这属于农民抗争研究的“维权”范式。应星[8]企图将以集体上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基础归结为“气”这一具有中国文化意义的伦理性诉求,而非利益或理性。但其遵循的仍是“维权”范式的研究理路,即“气”其实也是农民在与基层政府的交锋和碰撞中,不断受到人格尊严的损害所积累起来的。为获得人格尊严和底线承认的上访抗争,也是农民权益的表达,是“维权”行为的体现。

取消税费后,国家不再向农民收费,乡村体制改革极大约束和弱化了基层政府权力。这一背景之下,农民权利受损现象理应减少[9],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我国农民上访的不减反增。这一事实强烈冲击了既有的“维权”范式。因此,有学者指出,农民上访量的增长与乡村治村的弱化有关[10-12],继而开启了农民上访研究的“乡村治权”范式。研究过程中,他们进一步根据上访者的具体诉求[13]或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将之进行分类[14],提出了“分类治理”的问题解决思路[10]。

关于农民上访的研究,不论是“维权”范式,还是“乡村治权”范式,其实都是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框架中的叙事。只是前者的叙事中心在“社会”一极,后者在“国家”一极,但两者都隐含着社会与国家的对立。与此同时,在上述研究中,农民都是以带有强烈个体性的特征和角色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 多年工业化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市及其他行业的转移,导致了农民职业的多样化以及产生了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阶层,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基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我国部分地区的农民上访逻辑及其机制产生了新的变化,具备了新的特点,这已经超出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解释框架。因此,有必要寻找新的解释路径和范式。

通过在浙北D 镇农村近一个月的驻村调查发现,全镇每年有接近50 多例不同农民到市级以上的机构或单位上访。立足于D 镇的调查经验,本文的目的在于引入阶层对抗的解释框架,集中在村庄政治场域,对富人阶层参政以及村级资源的分配逻辑进行分析,揭示经济分化背景下农民上访行为背后所反映的阶层性特点。在村庄熟人社会场域内,各阶层处于可视的状态之中,并通过各种媒介或方式发生着频繁且紧密的互动。在城市化发展带来巨大土地增值收益以及国家惠农、涉农政策带来大量项目利益的背景下,各阶层之间在村级资源和利益上形成了一种竞争和博弈关系。富人阶层通过对村级权力位置的争夺获得村级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权,并遵循私人化、市场化的分配逻辑将底层排斥于外,使这些资源都流向了富人阶层,由此激起底层对当政富人阶层的极大不满,并引起其中部分直接利益受损的底层村民以上访为主要斗争方式进行反抗。这种反抗,反映了村庄中底层与富人阶层之间的对抗,是阶层冲突的表现。

二、富人阶层当政

农村民主选举肇始于20 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后期得以在全国农村铺开。民主选举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起构成了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随着民主选举的开展,部分学者对中国社会充满民主化期待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民主选举实践和研究宣告着他们期待的落空。民主选举制度在村庄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为村庄社会的结构性力量所把持,由此出现了民主选举中的派系和派性现象[15-18]。D 镇的民主选举也不例外,它的实践严重受到村庄社会经济基础的影响。总体而言,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 世纪80、90年代的民主选举;一是2000年之后的民主选举。20 世纪80、90年代的民主选举,体现为两方面的特点,一者是选举的弱竞争性;二者是当选的干部几乎是大集体时期为人正派且有公心的老干部。2000年前后,村庄选举出现了新变化。随着村庄社会的利益密集型特征逐渐凸显,不断崛起的富人阶层垄断了村两委职位,掌握着村级权力,改变了以往相对稳定的村庄治理格局。本部分将以D 镇的D村为例,来分析当地富人阶层当政的产生及其过程,揭示村庄政治阶层化的特点。

(一)工业发展与经济分层

D 镇是全国著名的工业型乡镇,素有“五金之乡”的美称。经过80年代以来30 多年的发展,该镇形成了以铜加工业为基础的产业集群。D村2900 多户中,500元以上的企业家数有50 余家,个体私营户890家,2009年的工业总产值为363566元,农业产值仅为426元。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不及总人口数的1/3,且从事工业生产依然是这部分人口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随工业化发展而来的是该村出现了明显的职业分化,家庭的经济形态呈现为多元化的特征,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时期村民之间高度均质化的状态,形成了分属于不同经济收入层级的阶层。具体说来,以经济收入为基础并辅以职业作为分层的综合性标准,该村可分为以下阶层:

表1 ①因处于30 ~50 这一收入区间的人数极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笔者采用了将之纳入到与其相邻的富人阶层和中间阶层之中的策略以方便论文的展开和分析。 D村阶层分化情况

处于富人阶层的村民,家庭年收入多在50 以上,生活宽裕,消费能力强。在村里一般都建有上百万的豪宅,有豪车,在市里或镇里购置房子。他们有庞大的关系网络和广泛的朋友圈子,业缘圈和趣缘圈发达。同时,他们还积极参与到村庄政治事务之中。中间阶层的成员集中在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和技术工人等群体之中。这部分群体有极强的向上流动的欲望,面临着巨大的社会竞争压力,因此,他们常年都忙碌于赚取收入,参与村庄政治的意愿不强。底层则主要由普通打工家庭和农业生产家庭构成,还包括少量的老弱病残家庭。他们没有汽车,住的房子也相对破旧。他们通常无力参与政治,而且在村庄社会、文化以及政治生活,包括村级资源的分配方面处处受到来自富人阶层的挤压,他们的生存空间受到极大的压缩。少量的收入既无法支撑起其日常的仪式性人情往来,也无法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压力。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国家惠农涉农政策的日渐增多以及村庄掌有的集体资产不断增值的前提下,村庄社会呈现为利益高度密集型特征,村级权力价值大幅度攀升。在村级权力价值的吸引下,越来越多的富人参与到村庄选举之中,并改变着村庄选举的规则,造成了对村庄其他阶层成员的政治性排斥。此种政治性排斥是通过村庄选举的货币化规则实现的。

(二)村庄选举的货币化

村级权力价值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村级资源的分配价值,二是村级权力所带来的身份价值。就前者而言,村级资源主要包括国家自上而下惠农涉农政策带来的项目资金输入、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及村庄宅基地资源。当上村干部,即意味着在一定意义上掌握了这些资源分配的主导权,进而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村级权力所带来的身份价值,其重要性体现在,富人阶层成员多以经商办企业为主,他们能够借由村干部这一身份媒介来构建更多高质量的社会关系,将关系扩展到政治关系中。纵向来看,他可以直接联系到乡镇干部;横向来看,也可以熟识其他村庄的村干部。一般来说,这些人所拥有的资源数量较之于普通村民要丰富得多。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对经营企业的富人阶层成员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生产性价值。不论是从企业经营中市场信息的获得、客户资源的积累,还是税收优惠,或是扩张厂地来说,这些高质量的社会关系资本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社会关系资本最终能够实现向经济资本的转化。

以上是当地的富人阶层具有强参与村庄选举意愿的根本动力所在。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理性的发展,村庄传统的“选贤任能”的政治文化趋向瓦解,村民变成一个个高度原子化的、理性化的个体。面对富人阶层成员内部的高竞争,在个人品质好坏以及是否具有公心在村民面前失效的情况下,金钱等争取选票的手段找到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为了获得村级权力,他们也愿意支付相应的经济成本来赢得竞选。经济实力相当的富人阶层成员,在激烈的村庄竞选面前,不断推高着选票的价码。D村2011年的一次村委选举中,其中一位村民为当上村委,花了60 多万。D 镇的Z村,一位村民为了当上村主任,花了1100 多万,创造了当地选举史上竞选额度的顶峰。在选票的巨额经济价值面前,村中广大普通村民出现集体性溃败,倒在暂时性的利益面前。村庄选举的货币化,在富人阶层的引导以及普通村民的附和之下,俨然成为当地村庄政治的常规性表现。

表2 D村2012年村庄选举换届两委班子成员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D村的16 名村干部中绝大部分都是经商办企业,从收入来看,绝大多数都属村中的富人阶层。在村庄选举货币化的情况下,只有富人阶层才能承担如此高昂的竞选成本。这种建立在金钱基础之上的选举,直接将村庄中广大的中下层排斥于村庄政治之外。村庄政治沦为富人的政治。

三、富人治村背景下村级资源的分配逻辑

富人阶层花费巨大的经济成本争取村级权力,其一旦上台后,最直接的目的是如何在村干部的位置上回收成本,并获得效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村干部只是他们经营的手段、做生意的手段”①来自于访谈对象的说法。。这使得村庄选举以及村庄社会治理本身带有极强的谋利色彩,在面对巨额的村级利益面前,他们更可能采取有利于自身的分配方式,而非以公平为主要特征的公共化分配逻辑。这样一种分配方式,是以牺牲村庄中下层以及底层村民的合理利益为代价,最终必然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后果。

(一)村级资源的分配逻辑:以村庄宅基地资源分配为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从2000年开始,D 镇开始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并且非常严格,每年分配到村的宅基地指标数量很少。2012年,D村2900 多户才分到了五六个指标。M村有600 多户,从2000年开始到2011年的12年中,一共新批了100 多个宅基地指标。其中一半是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支线安排的宅基地,另一半则是十多年来新增加的宅基地。因此,当地农村普遍出现宅基地指标的供应不足。然而,在宅基地指标的分配上,当地却不是按照村民实际需求的原则。整个宅基地指标资源的分配遵循的是私人化以及市场化的逻辑。宅基地指标资源的有限,加剧了村民之间的争夺,也成为村庄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多发领域。

在村庄竞选的过程中,部分在任的村干部为了赢得竞选,组建了一个强大的拉票团队,形成相对紧密的私人关系网络,并给与相应的利益许诺。这个拉票团队中的成员,要么是竞选班子人员的亲戚,要么是与他们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要么是基于利益的考量进入到竞选班子的队伍之中,他们几乎都属于村庄中的富人阶层。因此,在拉票团队的支持下,一旦竞选成功,就要实现利益许诺。随着城市化发展,在宅基地指标极度稀缺、土地大幅度增值的情况下,这部分资源自然成为其许诺利益的有效实现方式。在当地农村,不难发现村干部直接将宅基地指标分给自己以及其亲戚朋友的现象,并在村庄社会中形成了普遍性的共识。这构成了该村村级资源分配的私人化逻辑。

与私人化的分配逻辑并存,当地农村在宅基地指标资源的分配上还出现了市场化的分配方式。M村从1999年新的富人书记上台后,实行公开叫价拍卖制度,也就是说谁能付得起地块价钱,就配备宅基地指标。最终收入,归集体所有。从1999年至今,该村公开招投标的宅基地指标就有20 多个。2006、2007年村里只有三个宅基地指标,都采用了竞拍的方式,最后的竞拍价格达到了3000元/平方米。此外,村中的宅基地指标还有一种私下流通的方式,即一部分家庭在外购房,但又因拆迁分配到了廉价的宅基地指标,他们就将宅基地指标转卖给了村里的富人。近两年,村里的一个宅基地指标的价格(与宅基地一起)高达30 多万元。不论是公开叫价拍卖,还是私下的交易,在昂贵的价格门槛下,本就稀缺的宅基地指标最终还是流入了村庄中的富人阶层手中。比如M村一个叫付中的光棍,遇上了拆迁,分到了一个宅基地指标,他将指标卖给了一位在上海做生意的村民。预测到城市化及工业化发展会带来土地的继续升值,富人阶层也愿意进行宅基地积累。比如富人吴城发原来有一个占地1200 平米的住宅,自己拆迁后分到一个宅基地,之后他又从村民手中买了2个宅基地。

(二)分配后果:村级资源分配的阶层排斥

在富人当政的情况下,村级资源分配的私人化逻辑以及市场化逻辑,导致的一个最重要的后果,即为村庄的中下阶层及底层村民无法享受到村级资源。村级资源,是指供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掌握的资源。在这部分资源的分配中,它遵循以公平为主导的公共性原则。村庄宅基地资源,就是此种资源类型。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宅基地是福利性资源,“居者有其屋”是宅基地制度的基本旨归,一户一宅则是它的限度。这意味着,村中无宅基地且有需求的农户,都应该无偿的从村集体获得宅基地,以保证最基本的居住需求。然而,村庄宅基地资源的公共性分配原则,在D 镇的农村遭到了冲击,最终造成了宅基地资源向村中富人阶层的单向流动。

调研过程中,发现有些农户因宅基地过于狭窄导致儿子成家后没有足够空间居住,而手中的资金又使他们无法在村庄中购买到新宅基地的情况。于是,他们被迫离开村庄,去城里购房,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将他们陷入了更加困苦的境地。农村和城市,都无法为其提供安定的居住场所。

比如M村的付国,他和老婆都有病,工资不高,儿子三本刚毕业。他现在所在的宅基地只有56.9 平米,还是他爷爷留下来的。村里宅基地至少要价30 ,买了宅基地,还要建房子,加起来,总共至少得要50 来万,他的家庭根本无法负担。但儿子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没有一栋像样的房子,很难找到媳妇。最后,实在没办法,付国就找自己的兄弟姐妹借了30 ,在镇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到现在,他为了还债治病,一天做两班工,非常辛苦。

村中像付国这样的底层农民无房或者没有像样房子居住的情况,还有很多,这甚至严重影响到他们正常的家庭再生产,触碰了底层农民的生存底线。村级公共资源中,一部分成为供村干部进行私人化分配的资源;一部分成为市场化的竞争性资源。前者,需要与富人干部有过硬的关系,后者需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支撑。即使是前者,其背后仍然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作为前提条件,“富人干部的朋友,必然都是富人”①来自访谈对象的说法。,而这恰恰是底层村民所缺乏的。于是,在村庄中就出现了这样的一种资源配置格局:富人阶层一端资源不断积聚,而底层一端资源则不断稀薄,最后造成资源的两极化。这为底层村民的奋起反抗埋下了伏笔。

四、底层上访:阶层对抗的行为实践

村庄公共资源分配的阶层化,直接造成了底层村民同村干部之间关系的紧张,并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然而,从全村的范围来看,富人阶层当政,村级公共资源几乎完全是朝向富人流动,富人成为一个强大的、稳固的利益共享集体。也因此,村干部代表着村中富人阶层的利益,村中的中下阶层,尤其是底层则成为村中的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底层村民的合法利益无法在村庄中找到合适和有效解决或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援引村庄以外的力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同时反抗村中富人阶层在村级公共资源上的不合理分配。这与斯科特[19]的研究所认为的农民以“弱者的武器”进行日常化抗争所蕴含的消极态度不同。中国信访制度,成为发挥“中央监督地方、维持社会稳定、法外正义供给等功能”[20]的有效方式,为这部分底层村民利益的申诉和表达,提供了制度性支撑。信访自然成为底层村民对抗村中富人干部的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底层村民也是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出现。上访的产生意味着双方冲突的显化和升级,同时也是底层对抗村中富人阶层的行为实践。

(一)上访案例呈现

D 镇每年到市级以上信访部门上访的大概有50 多人,问题主要集中在反映村干部侵害集体财产、要求获得宅基地及其指标等等。

案例1:针对宅基地问题的上访

(1)Z村吴浪是个木工,妻子在工厂上班,年收入6 左右,是村庄中的底层。2010年翻建房屋时,因周围邻居不让翻建并将之举报,建了一半的房子只能拆掉。没有房子居住,就寄住在弟弟家里。于是,只能向村里申请宅基地。2010年,村里许诺要给他宅基地,但最后等宅基地指标下来,村干部将宅基地指标给了村里的其他人。2011年,吴浪就开始上访,告村干部不给他分配指标。这一年,镇里给他分了一个指标,但村长不签字,也不给他分配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吴浪积累了大量的怨气。整个2012年他都没有去工作,专门上访,从镇里一直告到北京。他上访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要求分配宅基地;二是举报村长的违章建筑问题,将之告下台。

(2)D 镇一个村名叫蒋小菊的妇女,丈夫过世,只有一个儿子,靠打工为生,属于村庄中的底层。从2008年开始申请宅基地,到2011年都没有申请下来。到2011年选举的时候,她就没有选上一任村主任,选了另一位候选人。最终是上一任村主任获胜。村主任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处处为难蒋小菊。2012年12月12 日,蒋第四次去村里缴钱申请宅基地,村主任找借口,不让她缴。之后,她去到镇里,并征得镇里的同意,但一回到村里,申请还是无法解决。经过几个来回之后,宅基地问题依然在村主任的阻拦之下没有申请到。看到镇里也没办法帮她解决问题,她就直接去北京上访。她说,现在上访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将宅基地批下来,建房子;二是要告倒村主任。她还说,以前是真不想告状,只是真的没有办法,是被逼着去告状的。她还跟我们说,过几天还是要去北京,下面的人不把他们当人看。

案例2:针对集体账目的上访。

Z村的朱越,50岁,是个泥水工,还种有两亩地,老婆在工厂上班,上访历经几十年。他最初上访是因为他儿子参军,被村干部给阻拦了下来,由此失去了参军的机会。这名村干部之所以阻拦他,就是因为选举时,朱越没有选他。就此,朱越走上了上访之路。上访的理由到最后演变为查村集体的账目,比如2008 ~2010年这位村干部在任时,村集体出售宅基地,再加上移民款,一共有1600元,只给村里修了一条路花费200元,到2011年,村集体只剩下200 余万元,他就要求查账这1600元是如何花掉的。

案例3:关于损害集体资产的上访。

M村同D 镇的大多数农村一样,是靠村集体企业起家。到20 世纪90年代中后期,村集体企业进行所有制改革改为私人企业,村集体财产遭到极大的削弱。但村里仍然留下了一部分集体厂房、农贸市场等,供集体出租,留作集体收入,最后用于全村村民分红。该村的一个农贸市场,建立于20 世纪90年代中期,是村中最重要的一笔资产,占地10亩,有摊位80个,店面27个,仅2012年一年就带来了170 的收入。村干部通过金钱收买的方式,促使了村民代表签字,最终决议以60 /年的价格承包给村里的一个大老板。这遭到了一些村民的反对,其中少数人以损害村集体资产的名义走向了上访。上访的带头人,担任过80年代的村干部,现以农贸市场摆摊维生,是村庄社会的底层。作为村里的老干部,他看不惯现在村干部的行为;另外一方面,若以如此低的价格承包出去,也意味着其所能分享的收益也会降低,利益间接地受到损害。这部分分红收益对村中的中上阶层以及富人阶层可能不算什么,但对这部分生活于村庄社会底层的村民来说,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经过一年多的上访,终于阻止了农贸市场的承包。

(二)上访案例的拓展分析

为富人阶层所掌握的村级资源分配的村级权力在村中形成了一种对底层的压制性秩序,底层村民的合法性权益在这个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的受到损害。但是,并不是所有利益受到损害的村民都会去上访。他们通常会为村庄社会中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3]所阻隔和过滤,要么被眼前的利益所收买,要么直接选择忍气吞声。经过“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筛选,最终留下来的才是最坚定的上访户,并与村干部形成公然的对抗,导致双方关系的彻底破裂。因此,从这点来看,上访户的形成具有偶然性。从上面展示的案例以及笔者所了解的其他案例可以发现,上访户都有如下特点:首先,他们都是村庄社会的底层群体,家庭收入较低;其次,他们都有与村干部发生直接的冲突和利益碰撞;再次,在碰撞的过程中,村干部几乎都是强势的压迫者角色,上访户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最后,在上访的过程中,他们上访的目标逐渐有所扩大,从最初的伸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到最后累加为村庄集体利益的伸张。这在案例1、案例2 中表现得比较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村民村庄生活的其他层面同样受到经济分化加剧以及阶层差距拉大的影响。表现在村民的日常交往和仪式性人情交往层面,富人阶层主导具体的交往规则,并使其呈现出高度消费化的倾向,这给村庄社会的底层带来了极大的生活和交往层面的压力,这其实是富人阶层导源出来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之下,底层村民充满对生活的无助和无奈,并弥漫出一层怨气。他们所承受的为富人阶层所带来的压力,具有强烈的真实可感性,且具有明显的阶层性特征,但是又无法找到富人阶层中具体的责任主体。于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找不到发泄怨气的媒介和渠道。

然而,富人阶层与村级权力在村庄政治场域中结合,在村级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底层村民与富人阶层便会发生直接的碰撞。当政的富人阶层所采取的私人化的分配逻辑和市场化逻辑,不可避免地将底层排除于村级公共资源的分配之外,他们成为村庄中的利益边缘群体和利益受损群体,并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在村庄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的弱势,以及出现诸如孙立平[21]所提到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情况下,决定了他们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之斗争或博弈。最后,只有通过上访的形式,援引国家资源和力量,突破村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上访:阶层对抗的行为实践

村庄政治场域中,村级资源的有限性,很可能导致村民之间的争夺。在阶层分化明显,以及因村庄选举的货币化所带的富人阶层当政的情况下,村民之间对村级资源的争夺,最终演变为村中各阶层之间的争夺,并引发大量的冲突。富人阶层主导着整个村庄的政治社会秩序,村民要挣脱这一秩序,只有跳出村庄。村级组织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末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已经高度嵌入在了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然而,村民上访看似是针对国家政权代理人——村干部,实则是对“已经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乡土秩序”[22]的反抗,在当地则表现为底层对村庄社会为富人阶层所主导的阶层秩序的反抗。整个利益矛盾及纠葛的产生,都是发生在村庄熟人社会之中,阶层结构构成了当地农村的主要社会结构形式,并成为影响村民思想和行为的关键因素。村庄社会中所出现的上访,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底层与富人阶层的对抗,同时也是村庄社会阶层冲突的集中爆发。

五 总结与讨论

经过30 多年工业化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经济的分化导致了阶层的出现,阶层结构成为影响村民思想和行为的关键因素,形塑着农村的政治社会秩序。与此同时,在城市化发展、国家惠农涉农项目大量进村的背景下,村庄资源利益的的分配同样受到阶层结构的影响。富人阶层通过对村级权力位置的争夺获得村级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权,并遵循私人化、市场化的分配逻辑将底层排斥于外,由此造成该部分群体利益的相对受损,进而引起他们以上访为主要斗争方式的反抗。这是我国既有上访研究中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理解框架所无法解释的,此类上访更多是村庄社会内部的冲突和对抗,尤其是底层与富人阶层之间的对抗,是村庄阶层冲突关系的集中爆发。

以上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阶层之间的冲突,其核心是利益的冲突。这说明在大量利益不断注入以及富人阶层当政的情况下,村庄缺乏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由此形成了利益分配的高度不均衡,导致了阶层关系的紧张,甚至引发阶层冲突。因此,这就需要国家强制力量的输入,来引导村庄资源利益的合理化分配,改变既有的为富人阶层所主导的分配格局,特别是要关注底层最基本底线利益的保护,严格防止资源分配的两极化现象,以达到维护底层利益以及缓和阶层矛盾的目的,维持村庄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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