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家暴僅靠完善立法還不夠
2015-07-09
澳门月刊 2015年5期
家庭暴力是個隱痛。反家暴立法反映的是對弱者的關注,是用立法的形式來申明,哪怕在家庭內部,哪怕在家庭成員之間,也不允許有暴力行為。反家暴法要解決的是家庭成員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獲得及時有效的救濟。因此立法要重在建立救濟機制和預防機制,確立一套操作性強,權利義務主體和處理程序明確的救濟機制,比如民事保護令制度、庇護制度等。
反家暴社會組織具有國際視野,擁有相關專業的專家及工作團隊,特別是工作人員具有熱心公益的志願服務精神,使社會組織在反家暴工作中擁有獨特的優勢。因此在反家暴行動中,政府應該主動與社會組織建立起合作關係,支持社會組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