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問題須用鐵腕手段
2015-07-09
日前讀《澳門月刊》219期《開創新局,莫要吝惜掌聲》一文,很贊同“民之所欲,長在我心”這句話。教授談及新屆政府施政百日,幾乎涵蓋本澳方方面面,在給其總體表現“合格”時,“用心去感”,又有很多事情“變成了憾”。因而勸喻政府小心莫使“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最後變成“民之所欲,可在你心”的民眾質問。而好似話音剛落,便有媒體“控車政策費思量?”的質疑,頭版頭條,赫然在目!
交通頑疾,多年來為廣大市民高度關注並亟盼早日解決的問題。公允說,政府也不是沒用力氣去整頓去開拓,只是機動車有24萬多輛,電單車佔五成二,私家車佔四成一,三十平方公里面積的小澳門,每平方公里有八千部車輛,車太多與路太少,形成了無法解決的矛盾。對此,不少立法議員及諸多社團人士一直以來,提出各種建議,如鼓勵巴士公司汰舊換新;調控“發財車”的數量及路線;研究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裝指引;縮短驗車期;增加車稅、限購車;實行單雙號行駛等等,這些意見都很好。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得個“講”字,議而不決,毫無實際作用,決而不行,只是一紙空文。
現在必須做的是政府要拿出克服困難、掃除障礙的大無畏的決心來。如果前怕得罪車主,後怕得罪車行老闆,既不加稅(澳門連年給居民“現金分享計劃”,今時又開始退返職業稅款,“加稅”二字實在與澳情不合),又不限購,更不限行,實行眞正的“自由主義”。讓一部分人“自由了”,卻嚴重影響更多市民的出行“自由”,也包括受無泊位可泊及嚴重塞車之苦的車主的“自由”。
新加坡地小人多,極少塞車情況,何故?因為它有一整套落實“公交優先”的措施,既讓部分人享受開車的舒適和自由,又極大地滿足大多數市民的出行方便快捷。我們說,要改革一件存在已久的事,不可能面面俱到做個好人,不得罪人是辦不好事情的。“亞洲巨人”李光耀治理新加坡的政策和智慧,獲得了世人讚譽,儘管有些政策措施備受爭議,但時間證明了,他完全是為了新加坡人民謀福利,是真正的“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體現。本澳崔世安去年參選行政長官時,形容交通是未來施政的重中之重;今年三月發佈的施政報告對改善交通著墨不少,首點強調調控車輛增長。我想,他若言行一致,就當拿出勇氣,釋出辦法,果斷地處理好交通問題,即使讓部分人唔開心,也應該堅決去做。而不是只會把“以人為本,以民為念”常掛嘴上和放在報告裡作宣講。
(澳門/鄭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