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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研究

2015-07-09刘岚丽许佳彭志强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18期
关键词:贫困

刘岚丽+许佳+彭志强

摘 要:贫困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是一定区域内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户)之间因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婚姻结构、收支结构、生产条件结构等不同而产生的贫困。围绕“精准扶贫”,可以采取三大对策破解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一是精准界定扶贫职责;二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三是精准实施扶贫之策,包括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善贫困农户生产条件,提高贫困农户劳动力素质,为贫困农户就近务工创造条件,引导贫困农户走合作化道路。

关键词:贫困;结构性贫困;农民家庭

进入20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尽管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农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还是在扩大,收入不平等现状还在加剧。以原来的贫困线标准,全国的贫困人口在不断的减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物价水平的上涨,贫困线的重新划定,国家的贫困人口还具有一定规模,中西部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依然很多。如何解决农民家庭的贫困问题,除了继续采用过去已有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外,从农民家庭结构不同导致贫困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寻求精准扶贫对策,以实现新一轮扶贫目标,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建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贫困

贫困是相对于富足而言的,主要是指一种社会物质生活贫乏的现象,其典型特征是不能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当然,相对于复杂的生活现实来说,这个定义往往显得过于简单,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诸多的分歧和争议。为了解决歧义,学者们又提出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的概念。绝对贫困是指个人或家庭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状况。绝对贫困往往更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因为绝对贫困往往是与缺吃少穿、露宿街头、营养不良、面黄肌瘦、乞讨甚至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相对贫困则是相对于正常的生活水平而言。 一般地说,如果一个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低于全国中等水平的一半,就可以说他或他们是处于相对贫困状态[1]。

国家统计局《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课题组在他们的研究报告中将贫困界定为:“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2]很明显,这是从绝对贫困的角度对贫困做出的界定。

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绝对相对原理告诉人们,绝对寓于相对之中,要通过相对表现出来。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贫困作为人们物质生活贫乏的现象,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它的绝对性体现为“物质生活贫乏”,而这种“物质生活贫乏”又具有相对性,一是相对于一定的时空,二是相对于“物质生活富足”程度,贫困正是通过这种相对性才得以体现。现代的贫困不能用过去的贫困标准来度量,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也不能用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来度量,同一时空内离开“物质生活富足”程度作为参照,贫困也反映不出来。

(二)贫困标准

贫困标准又叫贫困线,是指在一定的时空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3]。

世界银行1981年开始进行消费和收入贫困测算,收集了33个国家的贫困线,依据1985年购买力平价和人均消费支出,于1990年提出了1天1美元的贫困标准。2008年,世界银行根据75个国家(其中包括转型国家)的贫困线数据以及2005年购买力平价,对1天1美元贫困线进行了重新修订。根据这次估算,15个最不发达国家贫困线的平均数为1天1.25美元,75个国家的中位数贫困线是每天2美元。扣除15个最不发展的国家,其余60个国家(含转型国家),贫困线的中位数相当于2.5美元/天[4]。据英国《金融时报》2014年5月9日报道,贫困问题专家经过初步计算发现,根据最新购买力平价标准,日均消费不足1.25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从原来的12亿锐减到不足6亿,这种结果显然不能客观反映全球的贫困状况。因此,世行拟大幅上调贫困线标准,负责贫困与收入不均研究事务的荷兰经济学家彼得·兰尧认为,世行贫困线应该从目前每天1.25美元提高到1.75美元[5]。

中国农村贫困标准在1985年、1990年、1994年、1997年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农村住户调查分户资料测定。其他年份则使用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更新。中国最后一次详细测定绝对贫困标准是在1997年,采用了世界银行推荐的确定贫困线的基本方法。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最低营养需求。我国采用每人每日2 100大卡热量作为最低营养需求。(2)计算食物贫困线。利用全国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根据30%最穷人口的实际消费价格和消费结构计算出能获得最低营养需求的食物支出,该食物支出为食物贫困线。(3)计算非食物贫困线。采用世界银行的马丁法,利用计量方法找到“低”非食物贫困线和“高”非食物贫困线。(4)计算贫困线。食物贫困线+“低”非食物贫困线=低贫困线。达到低贫困线的农户,能得到基本食物和一些最必须的非食物消费。在低贫困线上,农户食物消费支出达到85%。食物贫困线+“高”非食物贫困线=高贫困线。(5)确定农村贫困标准。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低贫困线作为农村贫困标准,用来衡量农村贫困,反映贫困分布、特征和变化[6]。

2008年以前,我国按照人均年收入设定了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两个贫困标准,2008年将两者合一为国家扶贫标准,随物价变动而调整。2008年为1 067元,2009年为1 196元,2010年为1 274元。2011年起,按照2010年不变价,将标准调至2 300元,折合365美元(1美元=6.3元人民币),达到世界银行1天1美元的贫困标准。依据这个标准,2011—2014年,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分别为12 238万、9 899万、8 249万、7 017万[7]。

(三)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

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属于农民结构性贫困的范畴。关于什么是农民结构性贫困,理论界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看法,下面笔者就搜集到的文献资料中有关农民结构性贫困的观点做一个简单梳理。

刘鹏提出了中国农民阶层的结构性贫困的概念。他认为,由于中国社会受历史、政治、经济、人文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而积淀的全能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人治精神的传统社会结构,在向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与普适性的宪政秩序、具法治精神的现代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形成了独特的转型社会结构及其经济绩效。中国当前这种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阶层的畸形生存状态,是受体验结构与制度结构之间缺乏弹性和张力、结构内部存在着深层缺陷的条件下产生的,人们称之为中国农民阶层的结构性贫困[8]。

朱慧涛提出了“农民工的结构性贫困”的概念。他认为,城市流动农民工是中国社会中的一个庞大的流动群体,是社会流动的主体。他们在整体上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经济与社会地位低下,处于一种结构性贫困状态,其主要表现为结构性物质贫困、结构性体验贫困、结构性法治贫困、结构性制度贫困[9]。

郭英勇和国务院扶贫办国平提出了“中国农民结构性贫困”的概念。他们把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制度和体制而造成的当前这种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阶层的畸形生态状态下产生的农民阶层的贫困称之为中国农民的结构性贫困。并且认为不平等的二元城乡结构,僵化的土地使用方式,乡镇政府对农民的过渡汲取;不思进取的意识形态,传统社会的统治方式,理念和制度创新的滞后;权力结构缺乏弹性,农民缺乏法制和社会保障,公务人员的行政观念及激励约束上存在的问题等是农民结构性贫困的主要成因[10~11]。

李钢等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概念。他们将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分为自然性结构和可变动性结构。自然性结构包括人口规模、年龄结构、住房结构、地域结构;可变性结构包括劳动力结构、文化结构、收入结构、支出结构[12]。

笔者认为,农民结构性贫困除了以上对农民阶层的结构性贫困、农民工的结构性贫困、制度和体制造成的农民结构性贫困、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等问题进行研究外,为了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还应当对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进行研究。这里所说的“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是指一定区域内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农民家庭(农户)之间因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婚姻结构、收支结构、生产条件结构等不同而产生的贫困。

二、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的状况及成因

岳阳县云山乡位于岳阳县东北部,北抵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东抵临湘市詹桥镇,西接甘田乡,南邻毛田镇和铁山水库。全乡辖15个行政村,12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万。土地总面积4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 400亩,山林面积4万亩。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12 262万元,人均10 218元,只占该县人均GDP的3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 982元,只占该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2%,是岳阳县的贫困乡之一。以国家贫困标准人年收入低于2 300元计算,云山乡目前还有贫困人口1 500多人,占总人口的12.5%。笔者随机抽样入户调查了该乡省级贫困村——联盟村的大兴、五■、细条3个村民小组的38户农户,对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的状况及成因进行分析,基本情况如下。

(一)人口结构性贫困

人口结构性贫困主要反映在人口的数量、质量、年龄结构不同三个方面:

1.人口数量结构。38户农户中,贫困户13户,非贫困户25户,分别占总户数的34.2%和65.8%。其中一人户5户,全部为贫困户;二人户8户,4户贫困,占50%;三人户13户,4户贫困,占30.8%;四人以上农户中没有贫困户。从人口数量结构分析,人口少的农户贫困户占比高。

2.人口质量结构。13户贫困户中,因户主体弱贫困的4户,占30.8%;因户主患病贫困的8户,其他人患病贫困的1户,分别占贫困户的61.5%和7%。从人口质量结构分析,家庭人口健康的,没有贫困户。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农户户主体弱或患病,占到贫困户的92.3%。

3.人口年龄结构。13户贫困户中,只有4户有1人为劳动年龄人口,其余9户均无劳动年龄人口,分别占贫困户的30.5%和69.5%。非贫困户中,全部或有2人以上为劳动年龄人口。从人口的年龄结构分析,导致贫困的又一原因是劳动年龄人口少,非劳动年龄人口多。

(二)劳动力结构性贫困

这里的劳动力指的是有劳动能力并从事劳动的人口。劳动力结构性贫困主要反映在劳动力的性别、数量、素质(文化、技能)结构不同三个方面:

1.劳动力性别结构。13户贫困农户中,9户无劳动力,占69.2%;4户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中,有1个男劳动力和1个女劳动力的1户、1个男劳动力2户、1个女劳动力的1户。25户非贫困户中,男女劳动力都有。从劳动力性别结构分析,贫困户与劳动力性别无关。

2.劳动力数量结构。29户有劳动力的农户中,有1个劳动力的3户,有2个劳动力的6户,有3个劳动力的16户,有4个劳动力的4户。从劳动力数量结构分析,25户非贫困户都劳动力充裕,人口抚养比低;4户贫困户中,都劳动力不足,人口抚养比高。

3.劳动力文化素质结构。本文对29户有劳动力的农户中具有最高文化素质(读书年限)的1人作为代表进行统计:4户贫困户中,有3户文化素质低,接近文盲;1户小学毕业,体弱。25户非贫困户中,18户有人进了初中其中12户毕业,其余7户读书三至六年。从农户劳动力文化素质结构分析,文化素质低也是贫困的重要原因。

4.劳动力技能素质结构。29户有劳动力的农户中,4户贫困户均无技能;25户非贫困户中,仅2户无技能但年轻会种田,其23户余均有1个以上劳动力有技能(含外出打工)。从农户劳动力技能素质结构分析,无技能也是贫困的主要原因。

(三)生产条件结构性贫困

农民家庭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土地、农具、资金和交通。我们调查的大云乡联盟村的大兴、五■、细条3个村民小组均处于丘陵地带,土地贫瘠,人均耕地0.7亩左右。25户非贫困户中,只有2户资金够用,23户缺少资金;13户贫困户中,8户无资金投入,5户缺少资金。25户非贫困户中,完全靠手工工具劳动生产的只有5户,其余农户均以手工工具劳动为主,部分租用机械;13户贫困户中,只有2户以手工工具劳动为主,其余农户完全靠手工工具进行劳动生产。近年来,政府加大通村公路的投入,交通基本通畅。从农民家庭的生产条件分析,人均耕地少、土地贫瘠、无资金投入、工具原始,也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

(四)收支结构性贫困

下面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分析。

1.收入结构。农户的收入主要由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外出打工收入、其他收入(国家补贴救济、亲朋社会赠予)四方面构成。38户农户种植和养殖的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仅11户非贫困户和3户贫困户有1 000元~2 000元不等的养猪收入。全部非贫困户的收入来源于外出打工,人均收入在8 000元~10 000元左右;全部贫困户的收入都来源于国家补贴救济和亲朋社会赠予。从农户的收入结构分析,有没有人外出打工,是决定农户是否贫困的关键。

2.支出结构。农户的支出主要由吃、穿、住、用、医疗、教育、人情等方面构成。由于农户一般没有记账习惯,调查的数据只是估计数,非贫困户和贫困户的吃、穿、住、用支出就不分析了,仅分析一下13户贫困户的医疗、教育、人情等方面的支出情况。13户贫困户中,没有教育支出;医疗支出一般在500元~2 000元,最高的1户1万元;人情支出中有3户无,其余10户低的500元,高的达5 000元,不得不举债送情。

三、破解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的对策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扶贫问题发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贫困地区”,“要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少搞一些盆景,多搞一些惠及广大贫困人口的实事”,“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等重要论述[13]。2013年底,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从2014年起,我国进入精准扶贫新阶段。精准扶贫要有精准之策,根据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精神,针对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状况及成因,本文就如何破解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精准界定扶贫职责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极其部门都在扶贫,都有自己扶贫联系点(包括县、乡、村、组、户),建有专门班子,筹集资金物质,实施帮困脱贫,成效十分明显。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极其部门扶贫的职责是不明确的。现在进入精准扶贫阶段,必须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职责进行界定,并以法律(如《反贫困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使扶贫工作走上法治轨道,以杜绝扶贫工作中产生的腐败和扶贫不均带来的消极现象。

笔者认为,应该分层次界定扶贫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中央政府的扶贫职责主要是解决省际之间因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贫困问题,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对贫困省进行扶持;省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职责主要是解决市、县际之间因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贫困问题,落实好中央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并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对贫困市、县(省直管)进行扶持;市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职责主要是解决县际之间因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贫困问题,落实好省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并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对贫困县进行扶持;县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职责主要是解决乡际之间因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贫困问题,落实好市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并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对贫困乡进行扶持;乡级党委政府的扶贫职责主要是解决本乡贫困村、组、户的贫困问题,将县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落实到贫困村、组、户。

依据以上扶贫职责的界定,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解决的直接执行者应是乡级党委政府,而不是乡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因此,中央下派的扶贫干部(包括科技人员)应集中到省,和省扶贫干部一起由省下派到市、省扶贫干部和市扶贫干部一起由市下派到县,市扶贫干部和县扶贫干部一起由县下派到乡,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乡扶贫干部一起组成乡扶贫工作小组,明确其职责,下派到所在乡的贫困村、组、户,具体开展扶贫工作。

(二)精准确定扶贫对象

依据扶贫职责,对扶贫对象的确定亦应分层次进行。中央确定贫困省,省确定贫困市和直管贫困县,市确定贫困县,县确定贫困乡,乡确定贫困村、组、户,以避免在贫困问题上弄虚作假,戴上“贫困帽”就不想脱的怪现象。精准确定扶贫对象的关键在于贫困标准的确定。本课题主要研究农民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因此,笔者仅就精准确定贫困农户的标准谈一些初步想法。

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和国家统计局的贫困标准从理论上看是可取的,但具体操作起来是有难度的,主要难在数据的采集和对数据真实性的确认。数据采集难主要难在农户没有记账,数据真实性确认难主要难在农户的收入和支出是保密的,为了获得扶贫资金物质,还有可能相互隐瞒收支情况,争当贫困户。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探索便于操作的扶贫标准。不少省份识别贫困村的标准是“一高一低一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少[14]。这个方法简便易行,对贫困农户的确定是否也可采取类似于这样的标准。

根据对联盟村贫困户的调查,在人均耕地不到1亩、土地贫瘠的山丘地区,无一人在外打工或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单一农业生产经营农户,必定是贫困户。可以进一步概括为“一少一低一无”:(1)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左右;(2)商品率低,生产的农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3)无人从事非农产业,家庭全部劳动力均在家从事单一农业生产经营。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农户,就可以确定为扶贫对象。用“一少一低一无”这一标准对联盟村三个村民小组的38户农户的调查资料逐一进行核对,其结果与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2 300元认定的完全一致,无一例外,25户非贫困户,13户贫困户。

用“一少一低一无”的标准确认扶贫对象与用人均纯收入2 300元的标准确认扶贫对象进行比较,其优点是:第一,公开透明。耕地面积多少、出售农产品的多少、是否有家庭成员从事非农产业,村民相互都知道。第二,简便易行。不需要算账,只需要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自己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通过—乡政府核准—公示无异议这些程序即可。第三,避免造假。不需要捏造数据。

(三)精准实施扶贫之策

联盟村3个组的13户贫困户的情况表明,农户贫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需要对症下药,精准实施扶贫之策,是什么贫困就采用相应对策解决什么贫困。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1)提高养老保障标准,解决贫困农户年龄在6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来源,养老保障标准至少要能够保障老人生存需要。联盟村贫困户中,每户都有1~2位60岁以上老人,如果能够解决好老人生活来源,可以大大减轻农户贫困程度,至少这部分人可不计入贫困人口。(2)加大农村医疗保障特别是大病医疗保障力度,解决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联盟村贫困户中,有9户均有1~2人患病在家,大多无钱医治,去年借钱自付1万元以上医疗费的有1户,如果不能够从农村病医疗保障中得到解决,是没有办法使之脱贫的。(3)对残疾人实施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障基金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联盟村贫困户中,有两户有残疾人,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责任应由社会承担,家庭无力承受。

2.改善贫困农户生产条件。(1)对不便耕作的土地退耕还林还草。贫困农户主要集中在山区丘陵地带,土地贫瘠,丘块小,不便于机械耕作,劳动生产率低。对于不便于机械耕作的贫瘠土地,可以考虑退耕还林还草,农户成为护林护草工人,收入从生态补偿费中支付。(2)为缺少资金的贫困农户解决生产资金。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由政府担保和贴息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办好互助资金,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专为贫困农户脱贫提供资金服务。(3)加快贫困乡村农业机械化步伐。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农业机械化支持力度,扶持贫困村建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村农户购置农机补贴,为贫困农户提供较低价格的农机服务,改变贫困户完全用手工工具从事农业生产的状况,提高贫困户的劳动生产率。

3.提高贫困农户劳动力素质。(1)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为贫困农户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上技校提供必备条件和生活保障,为贫困农户子女上高中、上大学提供扶持资金。这既是解决部分贫困家庭难以承受的教育支出所需,又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2)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保证贫困农户至少一人有一技之长,这是帮助贫困户尽早脱贫的当务之急。

4.为贫困农户就近务工创造条件。贫困农户一般上有老、下有小,不具备外出务工的条件。因此,要想方设法为他们就近务工创造条件,以取得工资性收入。(1)引进资源性产品加工企业。运用贫困乡村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相对较低的劳动力力资源优势,引进资源性、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乡集镇创办加工企业,以吸纳贫困农户劳动力就近务工。为此,要加快乡集镇建设,为引进资源性产品加工企业创造必备条件。(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贫困地区一般山清水秀,旅游资源丰富,通乡通村公路也基本建成,完全具备开发乡村旅游的条件。要做好旅游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服务人员培训,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农家乐。

5.引导贫困农户走合作化道路。分工合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贫困农户一般缺少劳动力或年老体弱,独立从事农业劳动已力不从心。要鼓励党、团员和种田能手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吸纳贫困农户加入,政府从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

参考文献:

[1]  孙立平.贫困的绝对与相对[DB/OL].和讯网,2004-05-31.

[2]  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J].统计研究,1991,(6).

[3]  马俊贤.农村贫困线的划分及扶贫对策研究[J].统计研究,2001,(6).

[4]  王小林.贫困标准及全球贫困状况[J].经济研究参考,2012,(55).

[5]  新华国际.英媒:世行拟大幅上调贫困线标准[DB/OL].新华网,2014-05-11.

[6]  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国城镇居民贫困问题研究[J].统计研究,1991,(6).

[7]  国家统计局.2011—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B/OL].中国经济网,2015-02-26.

[8]  刘鹏.结构性贫困:对中国农民弱势处境的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2002,(1).

[9]  朱慧涛.结构性贫困:流动农民工的弱势处境分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5,(2).

[10]  郭英勇.试论中国农民结构性贫困成因及对策[J].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2,(12).

[11]  国平.试论中国农民结构性贫困成因及对策[J].老区建设,2009,(1).

[12]  李钢,等.石门农村低收入家庭结构性贫困问题研究[DB/OL].湖南省常德市石门民县政网,2010-09-06.

[13]  辛闻.习近平“扶贫观”:扶贫先要扶志 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DB/OL].中国网,2015-04-02.

[14]  崔希彩.滨州市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确定[N].鲁北晚报,2014-05-19.[责任编辑   刘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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