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服务型党支部创建的实践与思考
2015-07-06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课题组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课题组
[摘 要]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各党支部在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的过程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服务干警,开展了一系列贴合院情、区情、民情,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但伴随着实践的也有许多理论困惑和实践困境,需要进一步在理念、能力和制度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基层法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案例分析;实践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 D26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5-0042-03
自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出法院系统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后,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各个党支部就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但在实践中,党员、党支部仍面临着许多理论困惑和实践困境。本文试图立足支部创建的生动实践,梳理查摆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与加强服务的建议。
一、四个典型创建案例的具体分析
(一)行政庭党支部:服务旧区改造,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背景:虹口区旧改工作一直是制约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难点问题。作为职能部门,行政庭党支部主动对接、承担服务旧改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为做好服务旧改工作,行政庭党支部抽调4名法律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党员干警组成旧改专项合议庭,专职审理、审查涉旧改行政案件、民(行)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二是深入旧改一线,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权益。行政庭党支部跨前一步,多次组织业务精、能力强的党员干警深入旧改一线,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如在虹镇老街1号、7号旧改征收地块进入签约的关键阶段,支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基地,面对面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区旧改指挥部门和辖区居民的欢迎。三是举行法治沙龙,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为应对房屋拆迁相关法规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支部与区旧改指挥部签订“备忘录”,并与市法学会共同成立“虹口区旧区改造法治沙龙”。此外,行政庭还坚持每月编发《法院服务旧改专刊》,每年向区旧改指挥部发送《旧区改造涉诉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相关工作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初步成效:2013年,行政庭共受理案件367件,审结349件,其中涉旧改类案件占结案总数的57.02%。而在房屋拆迁/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民(行)案件审理中,调撤率达53.23%,相关案件均未出现上访、闹访等情况。
(二)执行局党支部:服务民生民情,构筑“向日葵”绿色执行通道。创建背景:自2013年12月始,最高法院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局党支部充分发挥“向日葵”民生执行效应,快速高效地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努力让司法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胜诉当事人身上。主要做法:一是周密部署,精心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实施步骤。专项执行启动前,支部分别听取了案件当事人、兄弟庭室、院外联动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规范执行行为、回应群众诉求作为主攻方向。二是司法联动,倾心打造涉民生绿色执行通道。以“六个优先”为指引,积极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举行欠薪集中发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先行垫付工资款,解当事人燃眉之急。支部还与区人社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努力打造集诉调、立案、审判、执行一体的绿色通道,以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树立典型,用心搭建“向日葵”守护者宣传平台。支部以市高院“法院周周看”栏目为平台,择取毛伟法官一日工作纪实,并配以“向日葵”品牌运作模式介绍,真实展现了执行法官文明、廉洁办案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初步成效:2014年上半年,执行局党支部通过“向日葵”工程共办理涉民生执行案件659件,到位标的额超过2400万元,初执案件清偿率87.69%,平均执行天数14.67天/件,均优于普通执行案件。
(三)办公室党支部:服务司法公开,打造“走进虹法”公众开放日品牌。创建背景:2013年底,院党组明确“公众开放日”为我院“输出型”司法公开活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办公室党支部边实践、边探索,创设“走进虹法”系列品牌,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司法公开,展示法院形象。主要做法:一是立足指导功能,提升到访群体法律技能。通过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讲座、资深法官一对一答疑、旁听庭审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切实提高到访群体守法、用法能力。二是倾听内外需求,确保效果凸显。支部充分考虑到访群众对司法工作及法治文化的多元需求,听取辖区各界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补充、落实整改、主动反馈,向公众传递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联动协调,实现层次多元。支部积极与各业务庭、各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主动征询各方的新思路、新需求,并借助“七彩虹”牵手行动、法院与高校的产学研实践教育基地等平台,协同推进工作,拓展受众层面与交流领域,丰富公开事项与内容。初步成效:2014年以来,累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7场,接待各界群众500余人次,切实增进了各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社会反响良好。
(四)政治部党支部:服务一线干警,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创建背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责任重、压力大将成为一线干警的新常态。政治部作为“干警之家”,积极适应党员队伍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建立健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的工作机制,做好服务干警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坚持回应需求,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贴心”。坚持调研与座谈相结合,定期开展队伍状况分析,不定期与各级各类干警谈心,特别是在干警晋职晋级、家庭重大变故等关键时刻,加大关注力度,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二是坚持精品战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顺心”。每季度开展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示范庭审评选,把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养好的优秀干警展示出来,让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开展“感动虹法”十佳人物事迹等表彰活动,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倡导爱岗敬业、服务奉献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文化引领,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聚心”。依托“虹法讲堂”、“撷英汇”文化品牌,定期开展人物对话、读书交流活动,提升干警文化修养与品位。组建“活力虹法”、“虹法印象”等兴趣团体,开展竞技比赛、摄影采风活动,缓释工作压力,培养高尚志趣。初步成效:2013年至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上海市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先进集体”、“上海市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endprint
二、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创建的实践困境
(一)服务意识亟待加强,不愿主动服务。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首先有赖于思想观念的革新。一是党员干警尚未确立“服务”的思维逻辑。日常工作中愿意亮明党员身份并主动帮助他人的干警不多,为数较多的干警参加党支部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或者只是服从组织安排,自身对履行服务职责的认同度并不高。二是党支部存在思维定势。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细胞,中央组织主要发挥政治功能,也意味着基层党组织必须发挥政治功能。这种定势制约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观念的确立和强化。同时,基层党支部还存在着“命令式服务”的倾向,表现为不顾受众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强行将服务加之于群众、干警,与基层党组织提供服务的价值追求背道而驰。
(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不会专业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效果如何,直接取决于他们的服务水平。从几个党支部的创建工作来看,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服务能力不足。这里既包括单兵作战的能力,也包括支部整体的统筹协调能力。前者表现为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吃不准或出现理解偏差,不能将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后者表现为遇到突发事件或是困难时,支部自身调节与部门协作能力不强,致使一些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至于最终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服务内容狭隘。由于对服务要求的认识不清晰、调查不深入,可能出现简单、片面化等问题,甚至出现党支部提供的服务与实际工作不吻合的“不搭调服务”。例如在服务旧区改造中,仅仅派出一类专业法官参与法律咨询,并不能覆盖群众需求,更难以产生服务共鸣。三是服务规范欠缺。实践中,有些支部存在重效应、轻程序的思想,认为只要是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就要“短平快”,不必过分注重程序规范。表面看,这一做法迎合了群众感受,实则为将来矛盾积累埋下了隐患。
(三)服务机制尚不健全,不能高质服务。虽然有的党支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但因为尚未形成机制,存在活动结束之后许多工作又回到起点的弊端。一是缺乏服务沟通反馈机制。各支部普遍没有建立起群众意见箱、干警建议栏,或者虽已建立,但知晓度、使用率较低,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这就导致在提取服务诉求上存在“随意性”,有失真或曲解的可能;在解决问题上缺乏“公开性”,有暗箱操作的可能;在处理结果上存在“一次性”,有敷衍了事的可能。二是缺乏服务考核评估机制。针对窗口部门、窗口人员的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绩效工资挂钩的硬性制度不健全,导致服务效果不明显。三是缺乏有效激励机制。无论是党员服务还是党支部服务,都应当是无偿的,否则就背离了它原来的属性,因此只能以精神激励为主。尽管法院系统内外的各类评优活动层出不穷,但是专门面向党员、以服务为考察要件的评选活动并不多,难以激发党员干警的内在动力。
三、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创建的策略路径思考
(一)树立服务为本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创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理念具有先导性作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牢记为民宗旨。引导广大基层党支部中的党员、干部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明晰服务群众是基层党支部的根本任务和责任担当,使大家从心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愿意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做好服务。二是打破思维惯性,强化服务意识。深刻认识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政治危险是脱离群众。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要求出发,将服务作为党支部一切行动的逻辑起点。在理念上,确立主动服务意识;在方式上,根据信息社会的特点创新服务方法;在内容上,根据不同服务对象拓展服务项目。
(二)提升专业服务本领,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基层党支部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更具有决定性。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基础在党支部,关键在支部书记。强化支部书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的管理职责,切实把服务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安排支部书记列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帮助领会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保持与时俱进,提升党建工作的前瞻性。每年组织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上级机关党务干部、优秀社区工作者来院授课,介绍工作经验,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二是广泛开展党员轮岗。以青年党员服务能力提升为抓手,在立案、信访部门探索设立“青年党员服务岗”,全院青年轮流上岗,面对面为来访群众进行法律释明、个案答疑,并协助信访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加强与基层组织的互动,重点选取1-2个街道作为青年党员实践基地,指引其向资深社区干部学习服务群众的方法要领。三是突出先锋模范引领。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警推向前台,同时运用全院大会、党建专刊以及局域网等形式,展示优秀党员立足岗位、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进而带动身边更多同志服务群众、服务干警,不断提升支部战斗力。
(三)构建长效服务机制,从领导带头向制度驱动转变。常态化的信息反馈机制、服务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是服务型党支部创建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收集群众服务诉求;定期回访已结案件当事人,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法官独立公正办案;不定期访谈党员干警和非党员干警,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出台院规院纪、重大方案时予以考虑。二是建立服务考评机制。探索在一线部门、一线岗位放置“服务情况表”,主动邀请来访群众给予评价。在审判长、中层正职年度述职测评中,增加“履行服务职责”内容,由审委会委员、全体中层干部打分评价。在干警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时,将服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察,优先选拔任用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的干警。三是建立激励制度。开展先进人物对话、服务接力等活动,激励干警创先争优、奋发有为。拓展“党员服务之星”、“党员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展示干警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的感人瞬间、先进事迹,营造“我是党员、我服务、我光荣”的法院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刘 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