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及其原因分析
2015-07-05唐静
唐静
摘要: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宏观管理的指导下,市场适度调节,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民国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文化等发生巨大变革,极大的促进了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对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的反思能够为我国目前的现代大学制度提供更多的思考。
关键词:民国时期 现代大学制度 建立 原因
【中图分类号】G649.29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概述
现代大学制度,是反映现代大学本质和特征的制度。主要有一下三种观点:
(一)以德国柏林大学为代表的大学制度
这一观点主要是针对中世纪大学而言的,在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的《现代大学论》来看,现代大学的理念是发展知识,而柏林大学成功的使教学和科学相结合,使大学由保存和解释知识转向发展知识。当今的教育史家一般也认为中世纪大学是大学和高等教育的源头。著名学者韩水法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由1810年在洪堡主导下建立的德国柏林大学奠定的。”
(二)我国近代建立的大学制度
1895年北洋大学成立,推动了我国近代第一个学制的产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不久,便成立了教育部,而后在蔡元培先生的带领下,确立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針。后来,在此教育方针的指导下,以及参照日本学制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1912-1913年学制。1917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长后,对北大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采用“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实行“教授治校”的制度,提倡学术民主。
(三)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制度
在克拉克.克尔看来,现代大学已经进入社会的中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学者潘懋元先生也提出了“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因此需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王恒先生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构架包括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学校和外部的关系)来说,包括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从微观层面(学校内部)来说,即大学的运行机制,包括大学运行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与形成
(一)宏观法令指导
民国的创立是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确立的起点。蔡元培先生任教育总长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新的教育宗旨,并颁布了“壬子葵丑学制”,不久之后,又相继颁布了《大学令》、《专门学校令》、《大学规程》与《专门学校规程》等与高等教育相关的制度,初步建构出民初大学制度的法令框架。与清末高等教育制度比较而言,一是废除了忠君、尊孔的旧的教育宗旨;二是明确规定了大学内部机构的任务和职责,建立体现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现代大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以文理科设置为主的大学与传授实用知识的专门学校之间的区别,四是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明确了私立大学的举办权。在袁世凯、北洋军阀、段祺瑞掀起复古运动时期,西方大学的学位授予制度开始引入中国。1915年颁布《特定教育纲要》,规定:“学位除国立大学毕业,应按照所习学科授予学士、硕士、技士各字样外,另行组织博士会,作为授予博士学位之机关,由部定博士会及审授学位章程暂行试办。”1922年新学制颁布实行,和以往相比,新学制规定:大学校与单科学校并立、取消大学预科、采用学分制和选课制、男女平等的接受教育。随后,1924年颁布《国立大学条例》,同时废止《大学令》、《大学规程》。《国立大学条例》规定国立大学应附设专修科及推广部,内设董事会,负责审议学校计划、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事项。《国立大学条例》和“壬戌学制”是中国向美国教育制度学习,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在这两个法令中,提出了高等教育要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注意生活教育,某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实力,发挥平民教育精神,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地方伸缩余地等七项原则。1928年颁布“戊辰学制”,分为两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对教育中国化的认识,第一部分提出7项原则:根据中国国情,适应民生需要,增高教育效率,提高学制标准,谋个性发展,使教育易于普及,留地方伸缩之可能。第二部分分为学校系统,分设中学、师范、职业三种学校。1929年颁布《大学组织法》,明确规定大学校长不得由官员兼任。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由蔡元培先生提出大学院制。大学院制是指国民政府初建时效仿法国的教育制度,针对以往北洋时期由官僚支配的教育进行改革,中央设大学院,由专家学者推举产生大学院委员会总理全国教育、学术事务,以大学院为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构,提倡“学术自由”、“教育独立”的教育制度,在各地方省区废止教育厅,实行大学区制,即把全国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个学区设立一所国立大学,大学校长监管区内教育行政及一切学术事务。至此以后颁布的制度都是对先前制度的补充,并无新的内容。
(二)具体办学实践
1、北京大学
蔡元培先生深受德国洪堡大学思想的影响,与1917年担任北大校长之后,对北大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确立了大学的教育目标是“以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阂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倡导“学术独立”,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同时“教授治校”。在蔡元培先生带领下的北京大学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吸收西方先进的文化,直接的推动了我国大学的现代转型。
2、东南大学
1919年郭秉文先生任东南大学校长(前身是南京师范学校,后改名为东南大学),郭秉文也主张学术自由、学者治校,但是他的创新之处是建立了学校董事会,主张大学为社会服务和依靠社会办大学。1924年东南大学的学校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审核学校的预决算,议决学校各系科的废举,向教育部推荐校长人选等。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官员、工商业人士、学校教授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教育专家组成。
3、教会大学
教会大学最早引进西方的教育制度、课程和教学方法。逐步取消宗教对学生的影响,将宗教课改为选修课,后增设教育科、农科、法科、社会学科、工科、商科。除此之外,教会大学在英语教学、女子高等教育等方面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原因分析
确切来说,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是转型中的中国向西方学习并发展起来的结果。在中国社会变革的潮流中促进了大学的发展。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变革和发展。
(一)首先,从政治上来说,民国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确立为现代民主政治体制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并通过教育立法和政策等引导高等教育在尊重其自身发展规律的条件下,得以快速独立的发展。不仅如此,地方军阀与帝国主义为了争夺势力,都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不断扩大教育的规模,以吸收更多的人才。
(二)其次,民国时期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某些地区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商品经济制度,这些都为现代大学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上的保障。当时也出现了一大批民族工商企业,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对从业人员提出了必要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大大加快了中国大学制度要与实业教育相结合的发展速度。
(三)第三,新型社会力量的兴起,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大学。民国成立后,新型社会力量逐步得以形成和壮大。他们所组建的组织活跃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推动社会转型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也极大的促进了现代大学制度的确立。
(四)第四,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离不开优秀的教育家的努力。北大校长蔡元培先生,交大校长唐文治,与后来的梅贻琦先生等从大学理念和实践上对大学制度的设计进行了宝贵的探索,在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确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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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旭红,“现代大学制度”概念综述,理论探讨,2005(11)
[3]徐敏,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与启示,当代教育论坛,2008(10)
[4]张军,留美教育家与民国时期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