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过程中立美的实践性探究
2015-07-05叶鑫
叶鑫
在进行音乐表演时,表演者除了需要具备较强的审美意识外,还应具有一点的立美能力。立美能力是一种实践过程中发现美、传递美的能力,立美是审美的依据,审美是立美的基础,因此如何培养学生的立美能力成为一个重要内容。立美与审美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所谓立美,指的是在一中实践过程中发现美、创造美的过程,即立美是建立美的形式,它的目的是通过主题审美意识的对象化向人类传递审美意识,而审美则是一种对于美的主观感受或者对于丑的主动抵制等。也就是说,立美是音乐表演家所带有的一種美,是他们在表演过程中逐渐创建出来的美。
一、充分理解演唱作品
在进行演唱时,演唱者要想很好地做到立美,必须要有有一定的审美意识,同时在审美意识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地对自己即将演唱的歌曲进行深层次的理解和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歌曲的创作年代、背景、作者的生活经历及其本身的创作风格等等。
比如在演奏贝多芬的歌曲《第五交响曲》时,演唱者必须对贝多芬本人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理解他在创作歌曲时所处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他本人坎坷的人生经历以及对音乐痴痴不倦的追求,只有在充分理解了这些内容后,在进行演奏时才能够做到形神的合一。另外在进行音乐作品的分析时,一定要注意对曲式结构进行详细的分析,分析各乐句之间的关系及乐曲旋律的整体走向等,表演者一定要将这些内容汇集在一起,融入到自己的内心之中,才能在进行演唱时将作曲本身与自身的美结合在一起并创造出来,观众在听到这样的歌曲时也才能享受到音乐本身的美。
二、培养一定的审美意识和创造美的能力
音乐表演者应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很多音乐表演者因缺乏对音乐美感的认识,导致他们不知道如何才能唱出美的歌曲,他们没有自己的主见,甚至对自己的特点都不是太了解,当教师询问他们想要唱什么样的歌曲,想在唱歌时营造出什么气氛时,这些演唱者都无法对答,面对这样的情景,及时演唱者在演唱时常的再好,也只是一种唱歌的机器而已,相反他们只能大量的模仿别人的歌曲,导致没有什么新意在歌曲之中。因此作为表演艺术家,要想很好地立美,必须在学习歌曲的演唱的同时,加强对自身审美意识和创作美能力的培养,首先演唱者应加强对自身审美意识的培养,多欣赏一些优秀的音乐作品和其他艺术作品,努力提升自己的艺术品位及艺术鉴赏能力;其次对自己的歌曲勤加练习,努力提升自己的演唱质量;第三在自己的歌曲演唱熟练以后,深入地研究自己歌曲的语调、曲调等内容,寻找出可以创新的点,从而将自己的歌曲变得更具创新。这样的歌曲才有因与别人的不同而产生特有的美感。
三、培养具有驾驭作品的专业技能
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要做到立美还必须具备娴熟驾驭作品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支撑音乐表演的基石。有很多音乐作品,作曲家在创作的时候为了追求艺术效果而设计了一些技巧上的表现手法
在进行音乐表演时,要想很好地做到立美,还要求表演者有极强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支撑音乐表演者进行演唱和传递美的基础。许多作曲家为了突出自己所创作歌曲的艺术效果,特意设计了一些技巧上的表现方法。比如在小提琴中增添了跳弓、揉弦等表现手法,这些表现手法都对演唱者提出极高的要求,如果没有较为扎实的专业技能作为支撑,演唱者很难将这些技巧表达出来,那么音乐本身的美感也就无法被创作出来。加上一些初学者为了提高学习速度,不断加速尝试难度大的歌曲,而忽视对基本功的练习和巩固,使得歌曲在演唱时的完整性和艺术美感收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我们每一位音乐学习者都应该踏踏实实地练好专业技能,循序渐进,熟练掌握,通过不断地实践变成自己的东西,这样才能游刃有余、精细入微地创作出真正的艺术作品。
总之,音乐表演者作为一个创造美、传递美的立美者,在进行演唱过程中,其自身专业具有很强的审美能力,能够准确的将演唱作品本身的节奏、和声等内容很好地表达出来,使观众能够通过表演者的音乐感受到美的旋律。不仅如此,演唱者还应根据个人演唱的内容及能力,将自身文化修养和审美能力以及自己对所演唱的歌曲内容的理解用二度创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使音乐这一原本没有生命的艺术形式变得有极强的生命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