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情感教育
2015-07-04东旭红
东旭红
【摘 要】语文教材浓缩了中国悠久的语言文化,文章中蕴含着美的情趣、美的意味、美的想象,所以让学生在美文提高审美情趣,是非常有意义的。
【关键词】语文教学;审美;情感教育
中学语文新教材的出版,紧紧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在高度集权的模式崩溃之后,语文新教材选编的文学作品无论是数量还是审美功能都大大增强,工具性逐步退位,它恰似一股清泉,注入学生干涸的心,浇灌着学生心田中美的花朵,所以,我们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张扬这种审美情感教育。
一、文学文本的审美特质
新教材中大量选入了经典名作,其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文学”中的“文”字,本身就是“花纹”、“图纹”的含义,将文学称为“文字”或“文章”,本身就隐含着审美观念,许多古代有识之士就能清醒地认识到文学这一特性。“诗赋欲丽”、“诗言情而猗靡”等观点中就透出了这一信息,也就是说,在文学作为一种文化的广义概念中,审美特性才是其本质的,其别的诸如“教化”“美剌”“劝谕”“伦理”教育等,都是应该依附于“审美”这一特性的,绝不能喧宾夺主,它本身应是一种美的传递,情感的抒发,精神的愉悦,心灵的游戏,它不应为某种别的文化形态效命,传统的语文教学,把文学作品图解成了政治、伦理、道德的翻版,这无疑上舍本逐末。诚然,在各种文化形态之中,它们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应该各司其职,否则,语文课就没有必要存在而让位于政治、哲学、历史学了。
二、审美教育的具体功能
文学是一种美的艺术,美无处不在,在文学的天空中,到处闪耀着美的身影,无论是语言、结构、人物、环境、意境、形式、风格之中都存在着美的慧思,能使学生体验出一种美的感受,给人一种心灵的愉悦,精神的畅漾。其具体功能如下:
(一)精神的享受与愉悦感的获得
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消费品,人们阅读它,主要是精神上的放松、休息、调节与平衡,是为了获得不同于日常生活经验和功利目的快感和愉悦,在一个重物质轻精神的急功近利的时代,加强学生这方面的教育更为重要,文学阅读的快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快感,它不受个人境遇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能将这种愉悦维持到较高水平,并且它以文学语言为中介,以文学形象为媒体,能形成一种包括欲望、情感、想象理性都参于其中的快乐,这就是文学作品的娱乐消遣功能。
(二)情感的宣泄、补偿与升华
文学作品的阅读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体验活动,读者与文学作品的阅读交流之后产生的反应主要是宣泄与补偿,所谓宣泄是指读者的某种被压抑的情感,通过文学作品渠道得到排遣与疏导,从而导致心灵的平衡与愉悦,作为读者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会因自身与周围世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多种多样的功利性欲望,这些欲望不可能全部得到现实的满足,很容易形成情感压抑,这种受压抑的情感,具有一定的心理能量,当它逐步淤积而找不到出路时,就会引发心态的失衡与变异;而文学作品却具有“煽情”与感染作用,某种被压抑的情感在重复激发中得到宣泄,因而能减轻情绪的内心压力,比如悲剧的教育,能唤起人生的不幸感和同情之泪而冲淡学生的内心痛苦,生活中的受挫者吟育前人忧郁、感伤的诗句来排谴自我情感,都是这方面的例证。
(三)认识空间的拓展
一部文学作品就是一个自足的艺术世界,它包容着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信息,传递着人物个性、命运和内心世界的丰富的内蕴。读者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认识人生,提高观察生活,理解现实的能力。《红楼梦》被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单人物就出现六百多人,举凡名句俗谚诗词韵文、典故引语、官制礼仪、地理经济、宗教哲学、风俗游戏、服饰、饮食、园林建筑、生物医药、陈设器具等,几乎各种知识都应有尽有,这就是文学的认识功能,读者在专注的审美享受中,随着地接触各种知识,好奇心与求知欲得到满足,认识范围和能力得到拓展提高。
(四)人格境界的提高
学生阅读文学作品,不仅是情感体验与认识成长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想上受熏陶、受教育的过程,面对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读者总是与自己生活,思想相对比,从而唤起心中的是非感与道德感,从而使心灵得到净化,人格变高尚,思想境界获得提升,人也在一定意义上变为新人。
三、審美情感的诱发
(一)美在形式
文学作品的形式在文学作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中外文学史的发展来看,正是作家在形式上的不断创新与探索才构成文学作品丰富多彩的景观:如中国古体诗的韵律、节奏之美,某些散文诗的形式之美,都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在文学作品的形式中,特别是语言的审美价值,更为突出,文学语言的内指性,陌生化,新鲜、形象、生动、本色之美都应该成为教学的重点,传统的语文教学,重内容、重思想而轻语言、轻形式,忽视了文学语言的诗意锤炼,都是不足取的,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对内容的巨大反作用也不容忽视,我们要注意形式的独立地位和它们的审美主义教育。
(二)美在形象
形象即文学作品而美形象,在叙事作品中表现为典型人物,在抒情文学中表现为意境,在象征型文学中表现为审美意象,这种审美形象本身倾注了作家的审美情感,既能揭示生活意蕴,又有审美价值,能唤起读者的美感形象。因此,能否唤起读者美感,便成了文学与非文学的分水岭,它们能直接给人美的享受,这种艺术形象往往在生活美的基础上升华而来,因此,比普遍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有普遍性,这是文学形象中最常见的类型。一般作家诗人倾注大量审美情感的主人公,都具有这样的审美素质:如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等。
(三)美在风格
文学作品的风格本身也包含了巨大的审美价值。其文采、情调、气韵、气势、氛围都可看成风格的范畴,不同的文学风格有不同的审美价值。如阳刚之美、阴柔之美、典雅之美、朴素之美、幽默之美、荒诞之美,风格美不仅给人以形式上的满足,而且能陶冶人心,如雄浑刚劲的风格可以壮人胸怀,沉着含蓄风格可以启人思考,读李白之诗,会为其飘逸潇洒而折服,读辛弃疾之词,会为其壮烈豪迈而倾心……文学作品的风格也应成为文学审美教育的一大内容。
当今语文教育中已大大提升了人文情感教育的地位,而人文教育本身又应注重文学作品的审美教育,关于美的内容的划分,历来都有很大的争议,而我们也只能把它当作一种“惯例”来看待,在有限的篇幅内不可能一一细谈,但重要的是,我们绝对不能放弃文学作品的审美特质,而去追求别的东西,把语文教学等同于政治、历史等其它的科目,一定要强化学生审美意识的培养。我相信,这是每一个语文工作者的深切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