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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升华幸福福田

2015-07-02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16期
关键词:福田区经济评价福田

“首善之区,幸福福田”,这句深圳人耳熟能详的口号已经成为福田区城市建设的标杆。作为深圳中心城区,福田区的发展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瓶颈。进一步转变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是福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区发改局面临的重要课题。2014年,福田区发改局向区政府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改革创新工作成绩单,奏响了深圳市行政区改革创新工作强音。其中,创建行政服务“零收费”区、出台“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等全国首创的改革举措赋予了“首善之区”新的含义,对深圳市乃至全国的行政区的改革创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创全国行政服务“零收费”区

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福田区发改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率先提出创建行政服务“零收费”区,于2014年6月1日出台《福田区创建行政服务“零收费”区实施方案》,通过停收、免收或由区财政代缴福田区行政服务收费的方式,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的区内市民和企业。

为真正把这一项为民生的改革落实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福田区发改局把“零收费”的范畴界定为行政服务,以正税清费为基本理念,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现行收费进行精细化梳理,进一步清理不合理、不合法收费,严格依法治费,规范政府行政收费行为,分步分类推进“零收费”,对属于福田区权限的收费事项先行免征,其它收费事项则先争取省、市物价部门的政策支持,条件成熟后再免征免收。

面对各式各样的改革阻力,福田区发改局迎难而上,通过发文、电询、网征、上门请教和开门问计等多种方式,积极与省、市发改委、财政委等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汇报“零收费”区改革进展,争取支持和政策指导。经过不懈努力,“零收费”区改革项目获得区财政支持,以区财政代缴的形式有效地化解了收费依据、收费立项、收费管理和执收秩序不规范以及潜在的财政支出所带来的改革阻力。

方案施行仅半年时间,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就从原来的20项减少到8项,减幅高达60%,其中服务类项目减少100%,每年可为辖区企业、居民节省费用约1100万元,惠及居民逾19万人次。此项改革在深圳市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引来其他行政区竞相仿效,也拉开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序幕。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联合发文,减征、免征全市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其他区也开始免收婚姻登记证书费、人事档案保管费等。

“零收费”改革惠及民生,是与市民分享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它是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的创新实践,从管制到引导,既减权力又增服务,促使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此项改革大幅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促使政府、企业、群众良性互动,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福田区开展“零收费”改革有特殊意义,是正税清费的有益探索,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投资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分享改革红利的举措。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吴维保认为,福田区“零收费”改革走在全省前面,代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方向,减轻了企业和社会税外负担,营造了低费赋政策洼地,对深圳乃至广东全省都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改革体现了收费管理的方向,对有关部门收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改革的信心。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朱春奎表示,福田“零收费”改革不仅对简政放权有示范意义,更重要的是对全面深化税制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以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示范意义。

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表示,尽管“零收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改进的空间。福田区将力争为深圳特区乃至全省、全国范围的行政收费改革提供福田经验。福田区区长王强表示,福田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改革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努力争当深圳经济特区乃至全国改革试验田。围绕中央提出转变职能这一改革课题,区政府从简政放权入手,着力深化权责清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信息公开等方面改革,努力打造法治城区,力争为全国法治政府提供福田样板。

行政服务“零收费”改革是福田区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举措,在根本上符合中央及广东省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具有向全国推广的示范效应。

破题循环经济评价标准

2014年9月,福田区发改局再出重拳——出台全国首创的“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该评价体系包括《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楼宇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商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建立了基本指标、管理指标、技术指标、鼓励指标四类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福田区发改局还配套出台了《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办法》,对循环经济评价的范围和依据、组织实施、标识管理、激励和监督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促使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改革推进之初,社会主体可自愿参加评价,由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依据评价标准打分。园区、楼宇和商场按得分结果分为三星、二星、一星、达标和不达标5个等级,循环经济项目则按得分高低依次划分为A、B、C三等。获得一星级或B级及以上的单位,由福田区政府颁发循环经济星级标识;二星级以上或A级可参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不达标或C级的,就要发整改建议书。

在自愿基础上,政府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循环经济评价,并配套激励机制给予多元化支持。根据《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实施细则》,参与循环经济评价且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及其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资金和费用支持。获颁循环经济标识的单位可申请1万元专项奖励;获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楼宇、示范商场和示范项目可申请20万元专项奖励。据介绍,福田区将有数十个产业园区、数百个大型商场、数千栋商业楼宇可获益,预计能耗水平可下降15%—25%。

在标准体系出台以及具体实施办法背后,可见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政府服务的创新:实施主体由政府向市场转变,监管从行政管理走向标准引领,政府服务从市场个体到产业载体,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从二产转向三产。深圳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詹一峰认为,“这套评价体系的推出是政府主动作为的表现,和以往相比,它在推动循环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所延伸。”

福田区发改局此次出台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体系,其意义绝不囿于辖区内园区、商场等单位受益,也不限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而在全国范围内都有示范引领的意义。虽然我国先后在2007年出台了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聚焦于宏观和工业园区)、200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但一直缺乏一套完整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空白,特别是在关注楼宇、商场等微观层面,更是国内首创。

该评价标准体系是与福田区第三产业高度发达和占比颇重的产业发展阶段和发展结构相适应的,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循环经济的相关标准,兼具“福田特色”和国际视野,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评审专家认为,评价标准体系“提出的指标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能够在5—10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5年初,福田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四套标准开展评价,评出首批循环经济星级园区、楼宇、商场及项目19个,并从中择优评定循环经济示范单位10家。据测算,通过科学、持续推动用能管理和节能降耗改造,现有产业园区节能率可达20%—30%,公共楼宇和商场节能率可达15%—25%。

优化政府投资管理 提速增效

为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福田区发改局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优化改革,以“一办法一平台”为中心,通过改良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模式,优化管理分工、推行精细管理,严格资金计划、引入退出机制,建立评价体制、创新监管手段,在制度、管理、举措和信息化等方面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提高绩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手段。

自改革办法实施以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整个2014年政府投资计划资金比上年计划资金增加80%,有效盘活资金1000多万元;通过简化立项审批、缩减计划审批、取消200万元以下预算审计等流程梳理,使3000万元以下项目立项免上会缩减半个月,500万元以下项目免概算审批缩减一个半个月,200万元以下项目免预算审计缩减三个月,同时采取归类立项和分类审批方式,避免重复上会,真正做到提速增效。自办法出台以来,已有10个学校改扩建项目下达项目建议书;新开工计划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已下达计划21个,投资项目进度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储备库,杜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现象。此外,稽查程序则成为追责利器。

2015年,改革攻坚年。“福田区保税区转型升级”、华强北转型“国际电子商街”,“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等在内的福田区改革创新清单都已出炉,新一年的创新改革大幕已然开启。福田区发改局将继续高举改革创新的大旗,不断升华首善之区建设,让“幸福福田”成为福田人民的共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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