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
2015-07-0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一、以规划为引领,全面推动旅游业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要像抓经济、抓民生一样,要把旅游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13年7月,召开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席,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参会,同时还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领导出席。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旅游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实现3000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到2020年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为此,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历时3个月,多次实地调研,加强与地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接,牵头策划推出了600个自治区重点旅游项目,100个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总投资1.3万亿元的项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发展纲要》和《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计划》等专项规划,目前正在开展旅游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发挥规划引领的作用。
二、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旅游产业升级
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发改委每年初精心挑选一批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自治区关键性旅游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并将其纳入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制定年度由自治区省级领导联系领导推进重大项目方案报自治区批准执行,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单位,一套班子,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地、资金等问题。同时,自治区建立了旅游重大项目厅际协调机制,由自治区分管领导亲自协调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基本做到了每年开工一批、建成一批、谋划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大力解决旅游发展中的基础设施薄弱的瓶颈问题。南宁青秀山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贺州姑婆山、黄瑶古镇创5A工作顺利推进,全区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0家。
三、以贯彻国发〔2014〕31号文为契机,出台系列旅游扶持政策
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加快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若干支持和激励政策》等多项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用地、产业融合、富民增收、生态补偿、项目推进、企业扶持、人力资源、国民休闲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扶持办法。特别是在破解制约旅游发展的用地难这个“瓶颈”问题上采取了系列政策措施,首先积极将重大旅游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获得用地指标。据统计,2014年全区安排保障用地的重点旅游项目95个,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63公顷。对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等重点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采取单列专项下达的方式进行保障,从2011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安排200公顷桂林旅游胜地专项用地指标支持临桂新区建设。
四、以整合资金为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旅游项目建设投入
2011年自治区设立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由最初的3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6亿元。同时,2011年至2014年,通过旅游基础设施、红色旅游、遗产地等专项共争取约4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旅游设施项目建设的引导作用。积极整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环境整治、城乡风貌改造、绿化造林、污垃处理、交通设施、河流处理等资金,采取“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的方式投入到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和带动性强的文化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并加强与旅游、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鼓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引导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项目,解决了一批新建旅游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五、以文化深度融合为突破口,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在制定规划和指导各市开展项目策划过程中,注重文化深度融合对旅游开发的引导作用,重点培育桂林山水、滨海度假、长寿养生、边关揽胜、民族风情、红色福地等六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带,丰富“遍行天下,心仪广西”的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品牌。注重把发展旅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重点改善景区周边农村的环境和条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养生养老,丰富广西“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自治区旅游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增加旅游的吸引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