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业产业化融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

2015-06-30魏秀华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产业化金融机构农户

魏秀华,吴 仪

(1.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金融投资研究中心,福建 福清 350300;2.中国农业银行龙岩分行,福建 龙岩 364000)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开始探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格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我国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又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1]。农业产业化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我国农业经营机制的一大创新。2004年以来中央多次下发的支持 “三农”的一号文件也体现出党和政府对 “三农”问题的重视。但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正遭遇融资难问题,主要体现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发展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缺位等。解决好融资问题对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意义深远,不但能够促使农业科技的进步、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长、提高农业经济效益,而且在强化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而解决农业产业化的融资难问题,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使用效率等,反过来能促进我国农村融资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本研究从农业产业化的融资现状着手分析农业产业化参与主体融入资金困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农业产业化

(一)国外研究现状

农业产业化在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兴起时间较早且发展较为成熟,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中作用显著,有学者将国外的农业发展模式总结为专业协会模式、企业集团模式和合作社模式等。比如,德国农户都普遍参加了合作社,意大利则形成了许多集合生产、供应、销售等功能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等[2]。这些国家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对于产业化的资金供求双方都提供了较大的便利性。另外,发达国家大多具有较为完备的立法,如法国的 《土地银行法》、美国的 《农业信贷法》等都有利于其建立一个相对合理规范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美国的国家农业信贷总局和农业信贷机构为美国农场提供了适应农业生产的周期性与弱质性特点的贷款,有利于解决中小农场的融资难问题;日本典型的制度金融即农业财政投资供给制度,能有效调动银行、农协及农户私人资本金运用于农业的积极性,解决其农业产业的融资问题。除此之外,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和合作金融都较为发达,农业保险体系也相对完善,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融资效率,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落实好 “三农”工作的重要环节。费炜(2013)在其文章中提出,农业产业化有助于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3]。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遭遇的融资难问题已严重制约到农业产业的发展升级。

我国农业产业化融资难主要表现为供给型金融抑制,即金融支持缺位严重。学者分析其中的具体原因包括农村融资体系不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政府配套扶持政策不健全等。傅强 (2011)认为,农村在贷款方面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少且价值低不易变现,有效抵押物明显不能满足正规金融机构的要求导致融资困难[4]。另外,农业产业化自身的脆弱性、周期性等特征也难以吸引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蔺全录和张华 (2006)认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 (包括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市场化融资功能发展较为滞缓,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业务单一、支持力度不足[5]。同时,韩林 (2010)则指出,农业生产的弱质性特点决定政府有义务通过财政扶持的方法来干预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和农民大幅增收体征更完善的财政支农体系[6]。针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及目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国内众多学者纷纷提出了相关对策,大部分都强调要发挥政府适度干预市场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作用。从融资供给方的角度而言,许多学者都提出要完善农村融资体系,充分激发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业支持的积极性,改善财政支农环境,同时应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包括民间金融的发展,为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如闵秀珍 (2007)建议,要发挥农信社的支农主心骨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作用等[7]。秦秀红 (2012)指出,应当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工具创新,如强化对民间资本的正确引导、优化农村农业的保险功能等,为农业产业化融资提供更好的平台[8]。从融资需求方出发,霍玲、赵瑞芬、王卫京 (2007)提出,要积极引导农民资金投入农业产业中,调动农业产业化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如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利用匹配投资法形成包含农民、集体和政府的农业项目等[9]。张丽霞 (2008)主张,实行 “小额信贷+农业保险”模式,具有一定“银保互动”的性质[10];杨大蓉 (2012)提出,要注重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权益,推动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高其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11]。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综上研究,国内外相关的学者都强调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中的作用,并对主要发达国家农业发展中金融供给和需求进行了研究,一部分是从农村金融供给的角度探讨国家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另一部分则是从农村金融发展资金需求的角度研究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经济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对造成农业企业和农户融资难的原因作了分析,提出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必要性和相应的对策。随着 “三农”问题的不断凸显和学者们对农业产业化问题的关注,更多的学者开始从农业产业化的角度来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这些研究为我们从事农业产业化的融资问题研究提供了借鉴。但多数学者仅立足于宏观层面,从某个侧面来开展研究,在系统性研究方面还有所欠缺。同时,就我国的现状来说,在政策支农方面国家不可能也不能够以 “投入”的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配置充裕的资金等资源,因此应更多考虑采用优化财税支农的方式来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前已有学者提出在融资体系中加入风险管理的想法,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践中实行类似 “银保互动”模式的机制尚不完善,且其可行性也有待探讨,这也正是现有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因此,如何将整个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这一大问题,逐步细化成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融资问题,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与分析。

二、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现状分析

(一)农业产业化融资

农业产业化融资是指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货币资金在持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融通用于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过程。本文取融资的狭义概念,即企业筹集资金的经济行为,并重点分析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供给不足导致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困难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企业或农户一方面通过经营积累自身盈余并用于日后企业内部周转,但在实践中因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农户经营规模小及资金积累能力弱等特点,导致内源性融资方式难以满足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和农户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直接融资是指企业或农户没有借助金融中介机构,而是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直接进行协议融得农业经营所需资金的方式,如利用资本市场上市发行股票等证券进行融资。间接融资是指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包含资金供求双方,需求方主要有农户、中小企业和大中型工商企业 (包括龙头企业)等,而供给方则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资本市场、财政资金等。

(二)农业产业化融资需求主体及其融资现状

1.农户的融资状况。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推进过程中,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户逐步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农户一般从事最基本的劳动,主要以个人或与中小型企业合作的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主要的资金需求有:购买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等临时性的生产资金、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所需资金、适应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需要的资金等方面。而根据农户的资金需求特点可作如下分类[12]:

表1 不同类型农户的资金需求特点及金融支持方式分类

总的来说,农户的资金需求具有分散化、规模小、临时性等特征,且农户生产资料较少,可作为贷款抵押品的资产缺乏,因此商业银行对农户贷款成本较高,而国家财政支持和民间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等便成为农户融通资金的主要渠道。

2.农业产业化工商企业 (包括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20世纪90年代从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兴起至今,进入农业领域的工商企业逐渐成熟并演变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将这些工商企业按行业归类,基本可以分为5种类型:其一是主要经营对象为农产品的工商企业,比如纺织、糖烟酒茶、造纸、油脂、饲料及外贸等行业,代表性企业有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快速成长的综合性企业;其三是基础性、支柱性工业企业,比如电子、石油、化工、钢铁、煤炭、汽车等行业,典型代表企业有东风汽车集团等;其四是农村的贸工农一体化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工商企业;其五是诸如投资、证券、信托、保险等有投、融资功能的金融业实体[13]。

以上行业中的大中型工商企业包括龙头企业在内,一般具有良好的组织机制和相当的规模,对资金的需求更为集中且一般数额较大,因此其融资相较分散农户而言更为通畅,如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等都更为容易。目前,利用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的大多是中小 (龙头)企业,其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且与金融机构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上自身资金实力较弱信用等级偏低等因素导致其融资成本更高,融资更为困难。

(三)农业产业化融资供给主体及其金融支持现状

我国农业产业化主体的多样化决定其融资体系也呈现多元化,在目前的农业投入方面,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如银行贷款等占较大比重,另外还有资本市场及来自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农户自己的资金积累。

1.间接性金融支持现状。农业产业化融资中的间接性资金供给主体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如农业发展银行等。

(1)商业性金融支持现状。目前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是农户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但供给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逐利本质使这一融资渠道效率不高。

表2 2004-2013年农户贷款余额与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对比情况

(续表2)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但从金融机构的信贷余额看,农户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例虽有逐年缓慢增长,但比重总体偏小,而且农户贷款投向并不完全用于农业,这样的融资状况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仍有待改善。

表3 2004-2013年农业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增速的对比情况

近10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信贷余额绝对值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尤其2009年政府的扩张型财政政策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高达31.71%。而农业贷款增长幅度波动较大且在2005年之后持续落后于贷款总额的增长,在2010年之后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例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原因可能是农业银行撤并网点之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农业的贷款支持等。

(2)政策性金融支持现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为农业发展、为农村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但现状是,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业务的范围狭隘,只限制在单一的粮棉油流通领域贷款,没有很好地体现倾斜农业的政策特点,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需要。政策性银行对农业的支持,如对农业发展基础设施的完善、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政策或制度配合,因此难以真正实现支持农业、发展农业的目标。

除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外,财税支农支出也是政策性金融的一部分,主要形式有财政直接补贴农业、对农税收优惠等,但相较于财政总支出,财政支农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农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特征导致其内部资金积累缓慢,盈利水平差且周期较长,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比例小,降低了地方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投资热情,使农业的财政支持状况不断恶化。

2.直接性金融供给现状。直接性金融供给主要是指资本市场提供的融资,即对农业产业企业而言,除了向金融机构贷款还可以通过企业上市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资本市场融通资金。但这一融资渠道只对自身资金实力雄厚、组织机制较为完善的大型龙头企业更有帮助。

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根据证监会按照CSRC行业分类对上市公司的分类结果显示,我国上市的农业企业 (以下的农业企业均包含农、林、牧、渔业)共有40家。而根据证监会最新的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1年,A股IPO发行量和筹资额的行业分布中,农业企业的发行量为13 400万股,占比0.84%,筹资总额为289 570万元,所占比例也仅为1.04%,占比极低,且这些企业上市后募集的资金常被用于非农领域投资以取得短期回报,使资本市场融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农业产业化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农业产业化间接融资有效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各个主体间接融资的资金供给均主要来自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间接性融资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不足。支农的政策性金融职责原本主要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但改革后农业发展银行仅以支持收购信贷为主,功能较为单一,减弱了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政策性金融的支农范围狭隘、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商业性银行的金融支持弱化。我国对农业发展提供融资的主要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基于自身的性质特点和经营目标,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盈利性较低的分散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商业性金融机构难以提供足够的信贷资金。随着股份制改造的完成,中国农业银行对其自身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大量分支机构撤离农村地区,转移了服务重点,削弱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作用。而中国邮储虽然具有农村网点优势,但其业务重点在吸收存款而非发放贷款上,无法很好地满足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合作性融资是指农信社提供的融资服务,但其规模小、实力弱、抵御风险的能力差,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加上为中小企业得到良好发展后转向其他金融机构导致农信社流失优质客户,因此对农信贷的热情降低[14]。因此,商业性金融支农功能弱化也是目前融资难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农业产业化直接融资发展缓慢

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目前仍存在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等不完善的问题。能借助资本市场融资的一般是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而我国的农业产业化主体多为农户或中小企业,其发展规模普遍不大且经营状况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其中为数不多的龙头企业的规模通常也难以满足股票和债券市场融资要求的门槛,因此,由于资本市场发展缓慢,对我国农业企业而言无论是直接上市融资还是通过转让股权间接上市,或是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都存在较大阻碍。

(三)财政支农支出效率较低

农业产业本身具有的明显特征即弱质性,导致其资本积累不足且抗风险能力较差,间接导致对外部资金缺乏吸引力,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职责。按目前的统计,财政支农支出主要有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费用支出、农业科研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器等部门事业费、农产品流通补贴、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财政扶贫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15],其中诸如财政直接补贴、税费优惠的政策等只能帮助企业降低外部成本,并不能很好地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制约农业产业化融资的具体原因分析

影响农业产业化融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各融资需求主体自身发展不完善的因素,也存在我国融资体系不健全以及各个资金供给主体对农业产业化主体金融支持不足等因素。

(一)农业产业化及其发展环境不完善

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其自身发展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都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如我国的专业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的需要,除重点龙头企业外,大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都存在规模偏小、发展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不高、抗风险能力弱等发展缺陷。这些不仅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成长,导致难以借助直接融资市场融通资金,也难以刺激金融机构投资的积极性,致使间接融资渠道不畅。

(二)融资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农村融资体系经历多次改革,建立了包含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的农村金融结构体系。但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三者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而发挥最大的效益,融资体系仍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支农的政策性金融职责原本主要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从1998年3月开始,国务院将本属于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使得农业发展银行仅以支持收购信贷为主,功能较为单一,减弱了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商业性融资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完成的[16]。而农业银行经历改革撤并了许多村镇网点,而邮储又只吸存款不发放贷款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这些问题都体现出目前我国融资体系的不完善。

(三)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者通过企业并购方式融通资金的方式。但许多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无法满足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金融政策、法规等对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要求,使农业产业化的直接融资渠道受到限制。同时,许多有资格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方式融资的龙头企业即使能够借此融得资金,但因其经营的范围超出农业经济领域,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意义不大。因此,直接融资渠道缺乏,融资总量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是融资面临的一大困难。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融资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我国的农村融资体系中虽包含了政策性金融组织、合作金融组织和商业性金融组织等,但金融企业的性质决定其具有逐利性,因此大部分金融部门首先关注资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这些特征决定其在发放贷款时门槛较高,不仅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及农户的融资需求,不利于其发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积极作用,也造成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而无法扩张经营规模。

(四)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农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尽不完善,各经济主体的法制观念也没能及时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尤其在农村地区,农户信用观念淡薄,信用担保法律意识薄弱,这些都体现着我国农村的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另外,农户可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缺乏,导致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发放信贷的要求,而利用专门的担保机构协助担保又加重了农户的融资成本。这些同志使资金供给双方缺乏通畅的资金融通渠道。

(五)农业自身的弱质性

首先,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大。农业生产周期长、靠天吃饭的特性,使得农业生产和收益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农业企业生产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农户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容易遭受各种损失。其次,农业生产面临大的市场风险。农产品储存期短、成本高、供求弹性小导致农业企业投资存在不确定性。最后,农业产业化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管理经验缺乏,核心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较弱,企业资信状况欠佳等原因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

除上述几点主要原因外,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融资的因素还有很多,如:正规金融机构审批链条与农户需求周期不匹配,发放贷款审批程序繁杂导致供求难以匹配;农业生产的初期盈利少与金融供给逐利本质的矛盾;农业生产风险性高与放贷机构、保险机构控制风险的矛盾,等。

五、完善我国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的对策建议

我国农业产业化融资主要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方式进行,因此完善农业产业化的融资环境可以从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和间接融资体系着手,同时重视财政支持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一)间接融资体系的完善

间接融资主要指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因此要尽快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征信体系,弥补农业产业化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对农户、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其发放贷款的效率。

1.建立和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构建起包括龙头企业、各中小企业和农户在内的农村征信体系,完善征信体系的信用评级与信用担保功能,实现征信体系为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的目标,解决分散农户无抵押品贷款难、中小企业信用调查成本高等问题。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激发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积极性。

建立农村征信体系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在一个地域内各中小企业建立互助性担保组织的手段。具体运行机制为:该地区的农户和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根据对彼此经营状况和信用程度的了解,自愿联结成一个承担连带责任的整体,并建立起组织内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对新加入的企业或农户实行准入原则,主要审查其基本信用状况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在这个互助组织内部建立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及各成员的基本资信情况。金融机构根据组织内的档案信息决定是否为成员发放贷款并确定最高授信额度,授权其在一定时期内循环使用,这样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收集贷款对象信息的成本和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弊端,激励其增加贷款额度。同时,在该组织内成立联合基金,用于组内成员无法正常还贷时的周转准备金,尽可能给金融机构能及时还贷的积极信息反馈,利于日后继续获得信贷支持。使用过周转准备金的成员应受设定期限内充足准备金的约束,否则将以其生产的农产品等作为融资品来补充其用于还贷的准备金。由于我国的国情和农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可以考虑设立从国家层面到省级再到地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互助组织,覆盖不同层面,分工明确,层层担保[17]。

2.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效率。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应整合资源,各自发挥为产业化融资的功能。就政策性金融而言,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扶持,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不能只局限在粮棉收购放贷范围内,还应承担起农业政策性贷款的重任,为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资金。

对商业性金融而言,应该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农业金融支持主力军的作用。应该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在对农贷款业务上加大份额,实现农信社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的职能,推动农业产业化的结构调整。同时要深化农业银行改革,开发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需求的农村金融业务。农业银行在农村吸收存款中用于农村信贷的资金不得少于一定比例,以免过度转移农村经济发展所紧缺的资金。

3.促进产业链担保贷款的发展。农业产业化链条中包含产前、产中和产后3个环节,为适应农业项目资金需求的周期性特点,可在产业链上发展贸易信用融资,即通过产业链各环节形成贷款链条,在政府引导下由龙头企业起带动作用,承担为农户担保的功能,实现农户融资便利,发挥产业链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融通作用。首先,在政府监督下农户和龙头企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以合同产生的贸易关系和信用为基础,龙头企业为农户的涉农贷款作担保,并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接受担保资格审查;其次,农户在得到担保的情况下向融资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接受相关审查。最后,由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的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与农业生产、销售及现金流情况匹配[18]。在这个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及时记录客户情况,完善客户信用信息,以差别化贷款利率鼓励客户按时还本付息,营造良好的借贷环境。期间,龙头企业应承担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配合金融机构及时灵活地调整收回贷款本息的时间,尽可能使农业的产销周期与贷款周期相适应,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

这样的融资模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分散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过程,并作为贷款实现的桥梁,起监督和担保作用,便于农户及时有效地筹资,减小了农户的违约风险,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二)直接融资体系的完善

直接融资体系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主要体现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除了不断推进直接融资环境的机制完善之外,也应当考虑农业产业化资金需求主体如龙头企业等自身企业制度的发展完善,以适应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的要求。此外,发展我国的兼并收购市场也有利于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1.改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上市。资本市场主要包含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近年来,我国的资本市场不断完善,为许多企业提供了高效的融资保障,也为农业产业化企业提供了融资的重要契机。相关机构应积极制订并合理实施相应政策,支持达到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并强化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推动配套机制创新,使农业企业在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好地发展。

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上市,具体而言,一方面,应深化龙头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明确产权关系,组建符合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营,为公司上市做好充足准备。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现有资本市场改革,多层次的股权市场有利于满足龙头企业融资的需求。此外,应规范协助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专业性中介机构的发展,提高龙头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效率,为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19]。总体而言,发展资本市场为农业产业化融资的服务功能,应配合相关的政策优惠,为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动力。

2.完善我国的兼并收购市场,提高农业企业竞争力。企业实行兼并、收购可以有效地实现资本扩张,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通过对企业的兼并、收购实现对一企业资产等的控制权,实现企业之间资源的整合,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企业增值并提高竞争力。但目前我国的兼并收购市场并不完善,有待政府主导出台相应的政策,完善法律法规,除了对上市公司实施相应政策外,应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创造更宽松的市场环境,鼓励重点龙头企业收购小企业和弱势企业,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壮大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同时,也应鼓励相关金融中介机构为农业企业重组提供更全面的资金支持,如抵押担保贷款、融资租赁等。

(三)优化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功能

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在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销售水平和业绩上能发挥明显的作用,但需要转变支农的政策功能才能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可持续的支持作用。因此,政府一方面应着力转变财税支农方式,由财政直接补贴和税收减等方式向支持企业进行科研基地与科研机构建设、改进设备及技术等方面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企业内部竞争力的提升和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应完善信贷支农政策,更好地满足龙头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改造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如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等[20]。政府在优化财政支农政策的同时也应积极搭建更好的平台,为 “三农”服务,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第一是引导和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的组建,鼓励有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到农村发展专项保险业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保险产品;第二是建立健全再保险体系。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再保险机制,利用各种财政手段,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再保险保障,进一步扩大农业风险的补偿能力;第三是设立农业保险发展专项基金,由财政专项拨款,形成在财政补贴之外的补偿补贴基金,用以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

总体而言,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瓶颈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以适应融资供给方的融资要求。同时,应该在为农业营造良好融资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体系、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加以完善,使农业产业化融资难问题更好地解决,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房列曙,张神根.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与特点[J].中共党史研究,2008(2):78-81.

[2]国外农业产业化模式面面观[J].中国合作经济,2008(3).

[3]费炜.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难点与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13(12):1697-1699.

[4]傅强.运用金融手段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思考[J].金融天地,2011(11):201-205.

[5]蔺全录,张华.农业产业化融资:现实考察与模式构建[J].经济师,2006(9):251.

[6]韩林.我国财政支农支出问题研究[D].南开大学,2010.

[7]闵秀珍.提高我国农业投融资能力的措施[J].经济研究参考,2007(12):13-14.

[8]秦秀红.农业产业化与农村金融创新的关联性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2(10):136-138.

[9]霍玲,赵瑞芬,王卫京.浅议我国农业投融资机制的构建[J].经济工作,2007(12):125

[10]熊友云,张明军,刘园园,等.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空间分布特征——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09(6):992.

[11]农业部解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J].中国合作经济,2012(4):7.

[12]何广文,冯兴元,何梦笔.试论中国农村金融的多元化——一种局部知识范式视角[J].中国农村观察,2004(5):22.

[13]关锐捷.大中型工商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与思考[J].战略与管理,1997(4):96-102

[14]于丽红,兰庆高,王巍,等.论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J].生产力研究,2008(1):35-36.

[15]裴升.基于供求视角下农业产业化融资问题研究[D].西南大学,2009.

[16]付锦泉,王燕会.农业产业化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企业,2012(12):35.

[17]叶永刚,张培,宋凌峰,等.产业金融工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72.

[18]李贵斌.大庆市农村信贷模式创新探析[J].大庆社会科学,2010(1):105-107.

[19]蔡友才,陆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6):10-13.

[20]赵海.政府政策扶持、创新驱动对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影响——基于894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12(8):61-62.

猜你喜欢

产业化金融机构农户
农户存粮,不必大惊小怪
非织造材料产业化新进展
让更多小农户对接电商大市场
金融机构共商共建“一带一路”
观赏石产业化和金融化初探(一)
富硒有机缓释肥产业化迈出大步
我国金融机构股价和主要财务指标的相关性分析
粮食日 访农户
农户存粮调查
系统产业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