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管理工作的探讨
2015-06-26□文/张谦
□文/张 谦
(重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庆)
对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管理工作的探讨
□文/张谦
(重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庆)
[提要]近几年,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领域,财政投资评审从技术角度发挥着监管作用。评审中心不仅对财政投资进行评审,还要对中介机构参与评审进行监管。如何提高中介机构评审成效,如何对社会服务进行统一管理,已经成为保证各级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根本。本文探讨采取何种措施加强中介管理工作,为提高评审质量、保证评审时效提供一定参考。
中介机构;投资评审;监督;管理
收录日期:2015年5月11日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财政部门对评审意见的批复和处理决定,作为调整项目预算、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之一。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和整改。
一、中介机构参与评审情况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来建立中介机构库,随机抽选入围的中介机构委托进行业务评审。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一般涵盖了项目建设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阶段。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等。根据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项目,一般项目均可购买社会服务参与评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中介机构都要按照相关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评审中心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中介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二次复核。
二、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介机构参与评审常常就项目经济技术审查而审查,虽然做的是技术工作却没有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的服务。概预算阶段的审查,没有主动地对方案和投资给出合理化建议,没有从财政角度、政府角度进行事前控制;结决算阶段的审查,评审质量低、效性差、结论经不起反复推敲,没有从结论中总结数据再用于以后项目概预算投资控制。
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评审意识差,积极性低,委托项目缺少必要资料或未经必要程序不能展开评审工作、项目超批复业主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批复投资导致延期、中介机构评审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不足、中介机构对项目评审认识不足未引起重视。
三、加强中介机构评审管理的措施
一是组织管理方面。要求中介机构开展审前调查,对评审项目资料进行梳理,调查项目是否满足结(决)算评审要求。建立终止评审机制,对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通知相关单位退回评审委托。对由中介机构编写的评审方案认真审查,特别是评审计划时间、人员资质和数量、评审重点及方法等。中介机构的项目评审负责人必须是造价工程师、会计师,在项目联系、协调上由该人与评审中心对接,提高评审中心与中介机构沟通效率。要求中介机构按评审方案计划投入相应技术人员力量,特别是跟踪评审项目进行事中管理。进一步梳理、明确评审流程,对评审中重要节点的时效和质量进行把控,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逾期不签署意见的,则视同同意评审意见。”按间接评审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进行中介机构内部和评审中心的三级复核,对重大问题由总工牵头进行处理,落实如应用指标控制法进行二次抽查等复核新方法、新制度。利用好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将已完工程项目数据循环作为以后项目概预算投资控制。落实相应管理办法的宣贯和业务培训,通过会议传达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通过业务培训让中介技术人员熟悉评审中心统一的技术要求,提高管理效率,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对项目评审反映好或差的中介机构进行表扬或批评,提高中介机构荣誉感,加强其责任心。
二是技术管理方面。按照文件,严格对初审工程量与审定工程量进行复核,对项目取费、建设指标进行对比,保证批量及同类项目标准的统一性。运用指标控制方法,对比送审方案,要求设计单位限额设计,对项目投资进行主动控制。
三是经济管理方面。按照文件,严格对中介机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执行经济处罚。完善考核方法,不断探索新的考核方式。同时,也不要随意压低委托咨询费。
四是合同管理方面。执行合同奖励和处罚机制,对发生重大问题的机构实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入围制度,约束机构行为,降低廉洁、保密风险。
四、结束语
中介机构作为政府投资审查的社会技术力量,在现阶段建设投资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利用好中介技术力量、管理好中介行为,使投资评审工作变得标准、高效、统一,这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中介机构的管理已经对财政投资宏观监督管理产生了影响,转变中介机构评审意识,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提高中介机构积极性,保证评审质量和时效,才能做到财政投资评审又快又好,为决策者就技术层面提供更好的参考,也为财税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2009.10.
[2]张谦.浅谈以PDCA循环为基础的闭合性工程造价控制流程.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6.
[3]张谦.对搭建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体系的几点看法.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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