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推进协商民主机制创新
2015-06-22文邵鹏
文 邵 鹏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委员培训、改进履职方式,进一步强化委员履职意识,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委员搭建更广阔的履职平台,切实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
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近年来东城区政协在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委员履职管理等方面工作谈些体会。
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创新
首先,确定协商民主的主体和载体。政协不是协商的主体,而是协商的载体,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我们要准确把握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地位、责任和承担的任务,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创新,提高政协协商实效,切实发挥好“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
协商民主不可能面面俱到。通过与政府及对口部门建立协商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地把握决策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协商范围,推动调查研究重心下移,更好地体现协商民主的优势和价值。2014年,经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明确了25个协商议题,分为会议协商、党派团体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开展。2014年四次全会期间,我们组织的“聚焦·卓见·共识”大会发言,有12位委员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做了发言,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到会认真听取。区领导对大会发言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每位发言人的内容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很有高度,对区里工作很有帮助和促进作用。”会后,我们通过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及时将大会发言成果进行了转化。界别协商工作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中。近日,区政协妇联界别牵头组织召开了“关于推动落实‘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界别协商会,活动内容丰富,有视察参观、听取情况通报、座谈协商;协商成效显著,归纳整理出了八个方面26条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已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方式报送区主要领导,并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推进和落实。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将政协的协商民主与界别优势紧密结合,丰富和完善界别协商的形式,充分发挥界别协商在政协履职过程中尤其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协商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机制。建立重点提案选题协商制度。召开党派提案工作分析会,与民主党派共同协商年度重点提案,把协商关口前移,拓宽信息渠道,注重沟通交流,强化调查研究,确保提出提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提案建言献策的质量。同时,还建立了重点提案办理追踪机制,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格局,将“提”“办”双方见面率、问题落实率和委员满意率作为衡量和检验提案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提”“办”双方在知情、理解、沟通、协商中形成提案办理合力。2014年,我们有40件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衔重点督办,目前已就“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改革、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等重点提案,组织召开了9次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让承办单位与委员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
为委员搭建更为广阔的履职平台
完善政协委员管理机制是政协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得大小,直接关系到政协履职的成效。政协委员绝大多数都是有社会责任感、有履职热情、有参政议政能力的,能够通过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调研活动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比如,前段时间区政协委员吴海给李克强总理写了一封题为《做企业这么多年,太憋屈了》的信,引起了社会很大反响,这件事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李总理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像这样敢于发声的委员,政协就应该努力为他们搭建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建言平台。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有一部分委员从不发挥作用,不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对于这部分委员,我们如何加强管理,这是政协工作中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近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履职制度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等项工作,对委员履职赋之以责、规之以制。据统计,2013年下半年,我们推出了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来,该系统在委员履职情况归档、管理、综合分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2014年,根据系统试运行情况,完善系统的全面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加强履职信息数据库建设。从提案数据库、社情民意数据库、大会发言数据库建设入手,把本届区政协收到的文献资料分门别类建立电子化、规范化文档,加以分类存储,实现检索查阅共享。通过不断积累和完善,逐步形成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智库。
为摸清影响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问题所在,2014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政协委员履职现状情况的调研。向538位委员发放了调查问卷,收回了345张。从调研问卷的统计数据上可以看出,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得还远远不够。比如,有74位委员本届政协以来只提交过1篇提案;履职方式还要不断改进,有139位委员认为对区情了解不深入,不知道从何入手履职,建言献策能力有限,153位委员认为政协履职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激励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的办法不多,等等。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就要对症下药。但是,对委员的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要落到实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来。为此,我们在借鉴兄弟省市政协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东城区政协委员履职综合考评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委员履职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及结果运用,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考评,科学规范地管理委员,特别是《办法》中规定对年度履职考评不称职的委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不参加全体会议的委员、对2个年度履职考评不称职的委员,按照有关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资格。
总之,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委员培训、改进履职方式,进一步强化委员履职意识,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委员搭建更广阔的履职平台,切实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东城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