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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为视角的法律教育的调查与思考

2015-06-09孙蕾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民意识法律

[摘要]“90后”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的建设和发展,然而,当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还存在诸多问题。文章从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现状研究入手,全面分析大學生公民意识状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充分发挥法律教育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公民意识;法律教育

虽然学界对公民意识到底具有怎样的政治、文化、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属性,还没有统一的理解和界定,但普遍认为:公民意识作为现代化的一种思想产物,它界定了公民的某些内在认识,明确了公民个体之间、个体和社会之间、个体和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引导公民正确认自身义务权利、立场等,被认为是公民个体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养成的视角下的法律教育问题可以理解为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在法律语境下培养社会成员与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并使之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实践过程。培养现代公民意识是我国当下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正如美国学者阿力克斯·英格尔斯说过:“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转变为现代公民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被称为现代化国家。”①高等院校作为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主阵地,教学内容和方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和重视程度较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是相对落后的。90后的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频频发生的一些大学生恶性事件凸显了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脆弱现状,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培养有待改进和完善。

一、问卷调查

(一)问卷实施

江苏昆山位于我国百强县之首,是上海经济圈中一个重要的新兴工商城市,近年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市民,尤其是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学生的整体法律素养和现代公民意识是城市精神的关键要素。为切实把握大学生目前的公民意识现状,进一步增强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笔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问卷始于2015年4月,先后在江苏昆山硅湖职业技术学院、登云职业技术学院、托普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为确保调查抽样分布合理,数据准确,分别在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和校园发放调查问卷800份,收回问卷780份,筛选之后获得有效问卷776份。

(二)问卷统计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信息数据显示男女生比例为57:43;1-3年级分布率为40:37:23;理科与文科专业比例为44:56;家庭居住城镇农村比例为51:49;党团群比例为6:88:6。

二、问题分析

(一)对公民意识具有一定的认知,但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对待具体问题分析不够深入

统计显示:“公民意识内涵”回答的正确率为75%;在“作为公民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回答中,“非常了解”的仅占23.6%;在“法律在个人生活和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性”的回答中,认为“非常重要”的仅为50%;在“你会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回答中,选择“打官司”的仅占15%;在“你赞成网络投票题目‘正常行驶的车辆撞死违规横穿马路的行人白撞的观点吗?”,53%的学生赞成。从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90后”大学生对公民、公民意识相关概念基本掌握,但对作为公民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不够明确。他们虽然有维权意识,但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正当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重实体法而轻程序法。网络发言者多表现出个人偏见或情感宣泄,缺乏现代公民的公正和理性评价。

(二)政治关注度缺乏,参与意识薄弱

调查发现,表示“经常介关注国内外时政要闻”的大学生占45%,其中大部分为党员;表示“很关注每年召开的‘两会”的大学生占36%,其中大部分为党员;“同学之间谈论最多的话题”依次是“情感生活”、“学业就业”、“娱乐时尚”、“时事政治”;从数据结果来看,大学生党员的政治敏感度相对较高。大学生虽然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所了解,但因缺少实践,学生应对实际问题的心理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校教育没有很好的引导学生的政治行为,导致学生的参政议政意识较薄,实践能力不强。而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多成为公民资格的一个重要维度,在实践上,培养参与型公民已经成为世界公民教育目标的共同指向。

(三)法律意识增强,但法律信仰度较低,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

问卷显示,在回答“当你过马路遇到红灯,路上没有交警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做”,49%的大学生选择了“和别人一样走过去”;在回答“乘坐出租车,司机拒载,你将如何处理”一题时,选择“立刻拨打电话投诉”的仅有19%。在回答“您是否对公、检、法的司法正义有信心?”,21%的学生选择“没有信心”;回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选择“不太平等”的占79%。由于当前我国法律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公民的合法权益没能得到有效的维护,未能体现整个社会基本价值的评判标准,由此导致了一些人对法律的不信任。

(四)是非荣辱取向正确,但与己无关的比例居高不下

调查显示,56%的大学生表示“不会在公共场所吸烟”;80%的大学生表示“会对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有82%的大学生表示“乘公交时会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82%的大学生在公交上看见小偷偷东西,会马上“提醒乘客”或“捉拿小偷”或“拨打报警电话”;但也不能忽略其余的相当一部分学生选择了“观望“、“不愿多管闲事”和“无所谓”,我们发现大学生在参与公众生活时顾虑很多,转型期社会的价值观多元化剧烈冲击着人们的思想,利己主义、个人本位、金钱万能等口号让一些人迷茫,“五四”以来青年学生以天下为己任的主人翁责任感、崇高理想和开拓精神弱化,出现“个人自扫门前雪”,不关心公共事物,社会责任感淡化,社会参与度低,缺乏公德,当“枪手”、考试作弊、逃课、破坏公共设施……忘记了真正的人才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三、成因归纳

(一)社会因素

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君权观念、特权思想以及民间安贫乐道、逆来顺受的处世态度始终存在。我国学校长期以来对公民教育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公民教育的概念在我国教育研究中较少被提及,还没有建立起正式的、具有相对规模的公民教育课程。在我国,公民教育更多的表现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部分,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环节方案,在“应试教育”模式的惯性下,公民意识培养也往往流于形式。

作为教育主体的父母、教师和各级领导到干部基本上都是经验型的传统社会主义文化的受众,大多在政治价值观念方面缺少现代化的理念。教育主体的自身的现代化缺失使得他们难以应对现代政治教育的需求。

(二)教育因素

目前高校里面向全体学生的有关公民意识的教育内容仅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中以部分内容展示,且总课时在院校授课计划中多打折扣,大班授课缺少氛围,效果不显著。大学生是一个在知、情、意、行等方面有着较高水准的年轻受众群体,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必须提供相应的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较为系统的、科学的公民意识教育内容。还要注重从多角度、多层面整合这些内容。靠讲大道理、思想灌输的简单方法,缺少启发性机制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不关注受众的微观心理、情感和认知方式、行为方式,使之被动的接受“权威”不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

法律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治精神,其核心是以树立法律权威、培植法律信仰,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为社会做贡献。目前大学法律教育不到位,教学内容局限于法律条文学理说教,缺乏实务操作,教学目的忽视传承法律背后的精神价值,较少进行独立人格方面的启发教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变迁和互联网发展的需要。

四、对策方案

(一)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转向为公民教育

我国的政治教育目标从“培养革命者和革命接班人”到“培养四有新人”,如今传统的政治内涵无法涵盖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政治教育理论内涵缺乏,其实际效果被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所削弱,空洞的说教反而让学生反感。那么以民主与法治为本质特征的新型社会要求传统的政治教育必将被现代化公民教育所融合。

(二)坚持内容与过程统一、知行合一

当我们需要对某个公共话题进行批判思考,进而采取有效的行动时,就必须对这个问题的源起、性质、解决方案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有充分知识储备,所以基本知识和认知过程是教学环节不可分割的关联要素,教师不能只介绍知识而忽略学生的认知体验。《学会生存》中曾做过这样的表述:“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的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如果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按照这个样子发展,它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教育。”③引导并使学生最终认同以国家主人的身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根本利益,履行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与责任,是学校公民教育的价值取向。

公民意识的养成不单单是对其自身法律赋予的权利的了解,也包括了公民突破对个体自身水平的限制,积极参与社会化管理活动的过程。公民教育需要重视实践环节。以参与互动、感受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活动课程和学生社团活动可以让学生充分实现公民的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觉地把自己融入到现实社会的管理活动中。我们在教学改革的框架下,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充分参与校内外的管理实践,以激励公民意识。

(三)法律教育领域下的公民意识培养需改进教学方法

公民意识培养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是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重要手段和基础。依法治国体现出的内在自觉、自由理性、普遍效力依赖主动的、信守法律精神的公民意识。我们需要通过公民意识在社会成员中的传播,使得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成为公民内心确信的信仰和追求。其内容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义务责任意识、程序意识等。

在讲授“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时,要让学生理解“有限政府”的深刻内涵,从而更科学理性的认知政府的运作方式和政党观念,培养大学生们的参与意识,激发学生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兴趣。

市场经济归根结底是“法治经济”,也是“权益经济”。在当前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讲授并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义务责任意识。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要帮助学生走出“法律无能”或“法律万能”的误区,在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时,引导学生体会这些针对特殊群体的特别立法价值———通过立法追求实质平等,以国家强制力给弱者保护,理解社会公正的意义。

课堂内应积极开展专题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来拓展学生的知识,激发学生的兴趣、提升学生的能力。

(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公民教育网络

公民教育内容涉及法律、经济、道德、环境、国际社会等诸多领域,它是一个功能概念,应贯穿于学校教育的所有活动或过程之中,而不是仅仅等同于学校教育中的某些学科或某些活动,学校对待公民教育要有全局意识。学校必须建设自己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提供机会对教育者队伍进行培养,加强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鼓励雙师,引进具有丰富法律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进入课堂,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同时,力所能及地使高校公民的教育面向社会、服务地方,在与社会各机构相互交流的同时更好地检验自身的教育成效。

参考文献

[1][美]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心理·思想·态度·行为[M].殷陆君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M].贺卫方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与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孙蕾,江苏昆山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教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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