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官眷经商”舆论充满期待
2015-06-09文/黄云
文/黄 云
规范“官眷经商”舆论充满期待
文/黄 云
一、舆情概述
5月4日,中共上海市委公布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据《规定》,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中央早有规定。有媒体统计,自1985年以来,相关禁令已超过20条,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等,都作出相关规定。但现实情况是,总体执行效果不佳。十八大以来,在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巡视反馈情况中,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法利益,成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在此背景下,上海能否取得突破,成为关注焦点。
此次上海公布的《规定》在继续坚持并重申中央有关精神的同时,结合上海自身的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一经公布,便引发各方热议:舆论肯定“官眷禁商”令将有利于消除“一家两制”带来的官商勾结、权力腐败现象,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在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如何应对“以他人名义注册公司经商办企业”等新情形和新问题,《规定》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舆论亦充满期待。
二、问题导向:整治“一家两制”、官商一体,上海先行
新华社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通过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制造寻租空间、进行利益输送、贪赃枉法等问题的,占据相当大的比重。上海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相关规定,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回应百姓关切的迫切之需。
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坦言,当前,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为特征的“一家两制”、官商一体已经实际存在,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这种所谓的“黄金搭档”很容易导致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当利益输送。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腐”,这种现象仍然会给人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印象,对党的威信、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对党长期执政不利。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评论认为,坚持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关键少数”,必须抓突出问题。上海市此次出台《规定》,就是针对突出而较为普遍的问题,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充分体现了抓“关键少数”的精神。
三、解读《规定》:可执行、可操作是重点,可检查、可问责是保障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谢春涛认为,界定越清晰,就越容易操作。人民网梳理发现,对比之前的《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和《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本次出台的《规定》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区分考虑,值得注意。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制度有效管用,上海在《规定》的可执行、可操作性上下了很多“细功夫”,包括对于经商办企业活动作出界定,明确受规范的领导干部范围。
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需要有效的督查问责机制。纪委的监督工作要跟上。《中国纪检监察报》指出,纪委必须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对相关领导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用相关规定作为衡量标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摆设。
新华网还提出,监管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通道,让违规官员无处遁形。
四、健全完善:媒体专家支招
作为试行规定,新规还有一些值得完善的地方。总结媒体和专家意见,主要如下:
首先,制度设计层面仍有细化空间。新华网评论道,应警惕其他隐蔽的利益交换行为,如利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房宁认为,《规定》中“本市”的概念仍需进一步明确,应界定是本市注册还是本市经营。
其次,应深入问题根源,追寻引发权力腐败的原因。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锡锌认为,如果利益交换空间继续存在,可以预计,变换名义或者是利用他人名义来经商办企业的情形还是会存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仅仅让腐败官员下台是不够的,必须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措施,切断腐败官员的非法收入来源。房宁介绍,防止和减少领导干部可能的利益冲突,还需要进一步延伸到我国整个干部人事制度,对领导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等一系列制度进行配套改革。
再次,由于《规定》尚未明确对于已经存在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或是办企业的现象如何处理,房宁等专家表示,这也是下一步落实新规的关键环节。
五、成效展望:执行效果值得期待
房宁认为,此次《规定》是一个重要的带有方向性的探索和尝试;王锡锌指出,如果“力道”到位,从目前的条件来看,此细则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上海的示范意义有多大最终还是要视执行效果而论。
美联社认为,上海的《规定》是迄今为止对官员亲属经商下达的最全面、最具体的《规定》;《南华早报》认为,如果此举获得成功,将是内地正在进行的反腐斗争的一个里程碑;另外,它还有助于缓解老百姓对高官子女和配偶从中获利所日益增长的不满。
舆情点评
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获得舆论场高度关注。从分析《规定》出台的背景,到解读具体内容,再到展望《规定》实施和执行的前景,舆论热议背后展示的是民众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期待。正如新华社所言,颁布《规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用党纪政纪约束干部亲属并在全国推广势在必行。
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上海禁止“官眷经商”是从制度上防止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将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有益尝试。
面对这一新生事物,一方面需要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充分探索其发展和完善的空间,对制度和前景保持高度自信;另一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除了本身在“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方面做足功课之外,纪委也要承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责任,重视监督和问责,确保制度真正成为规范干部行为的“硬杠杠”。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