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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缺失,原因何在

2015-06-04顾土

同舟共进 2015年4期
关键词:私德公德熟人

顾土

如今,奔赴世界各地旅游、求学、就业、做买卖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但在海外的负面新闻也随之而来。有的酒店甚至“明言”:不接待中国游客,因为他们经常吸烟,并把房间的地毯烧出洞来,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引来其他客人的投诉;欧洲一些酒店还辟出专门区域,供中国旅行团队用餐。

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这话我们已重复了无数遍,但上述种种,却让这宏大口号打了折扣。为什么如今的我们变成了另一副“德行”?

【梁启超百年前的论断】

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运动,对社会公德的关注始终是强音,有识之士就认为,欲救国必先培育“新民”,欲拯救民族危难、实现国家富强,必先完成国民心理、道德、行为方式的转变。1902年至1906年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20篇政论文章,集中论述了他的“新民说”,1916年又出版了单行本《新民说》,其中鲜明地提出了改造国民性的观点,表达了梁启超对中国人道德的深刻思考。

梁启超在“论公德”中开宗明义即强调:“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其后又称:“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不过,梁启超在公德中很看重个人对国家的责任,这与当时救亡图存的环境有着因果关系,他将“公共心之缺乏”与“爱国心之薄弱”并列为国民品格的主要缺陷。

在“论私德”中,梁启超说:是故欲铸国民,必以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欲从事于铸国民者,必以自培养其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在此篇里,他对“论公德”中的一些说法有所修正,不但将公德看作是私德的推广,而且认为两者不一定分得那么清楚:“且公德与私德,岂尝有一界线焉,区划之为异物哉!”梁启超认定国人的私德已经堕落,原因在于“专制政体之陶铸也”“近代霸者之摧锄也”“屡次战败之挫沮也”“生计憔悴之逼迫也”“学术匡救之无力也”,在他的“中国历代民德升降表”里,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道德已经看作是“浑浊达于极点,诸恶俱备”。他认为西方道德有宗教、法律和社会名誉的约束,而在中国并没有这些。

梁漱溟一向将乡村看作是传统文化的寄身之地,然而他也看到,乡村危机不仅是经济的匮乏和技术的落后,而且在社会伦理方面,公德的缺失对农民的精神状态造成了消极影响。他认为,只有通过乡村建设运动,使他们发生公共观念,然后乡村才可以“起死回生”。

梁启超和梁漱溟的观点,即使在今天看来,有的也不过时。

【在熟人社会里,培育不出自觉的公德】

其实,在经历了历次政治运动后,我们的传统私德已然折损,而现代公德表现得更差,可以说,这与我们常年处于“熟人社会”有直接关系。

在中国古代,我们的先人都生活在熟人社会里,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即使少数人外出谋生,其家人、老家还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身在外地,人们依然讲究乡情,所以同乡会馆最盛行,认老乡成为旧时人们出远门时的首要。“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些风气经过长期积淀,早已深入骨髓,成为国人一直延续到近现代的传统。古人最看重的古道热肠、行侠仗义,实际这是人在外乡、身处逆境、无依无靠时的最大期盼。

在熟人社会中,人们多数的行为规范不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环境、熟人的约束使然,更是文化习惯的必然。在长辈、族长、有名望的乡绅眼皮底下,任何人都难以超越固有的伦理规范,在乡亲、族亲的舆论和宗法监督下,任何人都难得偏离习俗轨道。在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的传统生活里,人们注重的是血缘伦理,非血缘的公共伦理很难形成,而非血缘公共伦理的形成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不是长幼尊卑的定位所致。所以说,熟人社会不大可能养成近现代普遍遵守的公共道德和社会生活准则。

19世纪下半叶以后,中国的部分地区开始了城市化和近代化,一些城市的居民进入了公共生活,尤其在上海等商埠,五湖四海,甚至全世界各地的人都能聚居一处,每天面对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公共道德、公共生活的行为准则,成为人们的需要。

最早形成公共生活秩序的地方是上海。《人民日报》已故总编辑范敬宜曾在上海成长,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夕,报刊上都在肯定上海人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则,可他在《新民晚报》的专栏“敬宜笔记”里发议论说,其实在他小时候生活过的上海,人们早就知道过马路要等红绿灯了。当年《大公报》的名记者蒋荫恩,在日本飞机轰炸上海时的遭遇也说明,那时的公共交通准则确实深入人心——蒋乘坐的汽车在敌机盘旋时仍在路口坚持等候绿灯,当他发现情形不对后,这才果断地叫司机赶紧闯过去。

【公共生活曾被长期废弃】

自上世纪50年代起,我们的城市化进程基本中断,人民公社和单位制的生活让大家再次停滞在熟人社会里,少数刚刚开始的城市公共生活也被废弃了。

农村本来就是个熟人社会,而人民公社则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熟人化。农民被牢牢拴在了本乡本土,除了极少数当兵或招工离开家乡的男女外,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很难迁徙。1950年代以前,很多农民是舍不得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以后则是种种规定和约束令农民无法离开土地。1980年代以前,一生没去过省会、只去过几次县城的农民不在少数。农民生存的口粮是靠劳动工分换取的实物,配额有限,自留地和集市贸易受到严格限制,在政治运动高潮时有些地方还将自留地和集市取缔,所以,农民取得现金的方式只有依靠鸡蛋等少量的农副产品。用鸡蛋换来的现金再去购买油盐酱醋,被称为“鸡屁股银行”,其实也不过几毛几分而已。没有现金当然不可能出远门,而且那时出门吃饭还需要粮票,农民几乎没有粮票,在外住宿还需要介绍信,开一封介绍信也不容易,所有这些,加上交通不畅、环境闭塞,都让农民只能常年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天天与乡亲们混在一起,难得与生人打交道。

在城市生存的人,称作非农业户口,尽管没有公社和生产大队,但人人都有一个单位。单位不但管工作,还管生活,生活包括住房、洗澡、理发、食堂、小卖部、水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大的单位还有本单位通行的票证,包括饭票、澡票、水票,所有这些统称“后勤”,类似于准军事化管理。到了“文革”初期,所有单位还改为连排班,终于成为名副其实的军事化了。单位内的男女可以不出单位大门,就能工作和生活,夫妻双方同处一个单位的也非常普遍,白天是同事,回家是邻居,子女是同学,大人则是同一所中小学的家长。少数没有单位的,例如家庭妇女,也一概由街道负责管理,家里其他人依然身在单位,所以,“家属”是那个时代对家人的普遍称呼,“家属院”是单位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个年代的城市户口,出门必须持介绍信,赴外地还要将本地粮票兑换成全国粮票,出趟远门虽说比农民多一点机会和可能,但也多不到哪里去。任何单位的警惕性都很高,几乎所有人只要见到陌生人出没都会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文革”期间还鼓励少年儿童向战争年代的儿童团学习,随时警惕四周出现的陌生人。在单位生活的人,基本都是借公差之际游山玩水,因此那时也没有“旅游”这一说。

无论在人民公社还是在单位,一概是垂直管理,因为一切都掌握在单位的手中,连水电费和房租都是单位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可以直接找单位。“你是哪个单位的?”是那个时代基本的询问。那时还是个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年代,有事没事都可以与阶级斗争挂钩,人人谨小慎微,哪个胆敢对抗组织和单位?

人民公社和单位决定一切的时代,人与人的横向联系极少,只有工会为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时才有可能组织生人之间的联欢活动。平时,也只能靠出公差坐在火车上、住在招待所同一房间里时,才有机会认识几个陌生人。排队、挤公交车时,尽管都是生人相遇,但常常怒目相向,随时准备捍卫自己那点微不足道的利益;在商店、饭馆,顾客与售货员和服务员的关系最为紧张。服务员面孔冰冷、语气生硬,售货员没有任何服务,无非看货、收款而已——这是人们对计划经济时代的鲜明记忆。

改革开放前,我们的社会是城市农村化,企业、学校、机关、部队的食堂都在养猪、种菜,居民家里也少不了养鸡、养鸭、养兔,厕所没有上下水,脏水当街泼。上世纪末有整整20多年,以各种理由和形式将城市居民送往农村成了城市运行的常态,其中包括鼓励城市居民返乡、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遣返“地富反坏右”回原籍劳动、干部和知识分子下放农村或五七干校,再加上不时组织城市居民和学生赴农村学农、参加“双抢”等。尤其是“文革”和“文革”期间的战备,各类极端的反城市举动不断发生,更让北京、上海、广州等为数不多的大都市一片萧条,也让大多数原本就是半农半城的城市更加农村化。农村化带来的不是公共生活,而是截然相反。

改革开放前的熟人社会,人人都处在四周熟人的严密监督之下,冤假错案大量存在,更别说真有道德问题在身了。当时人们对道德的问题一概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凡是“阶级敌人”,无不道德品质败坏,于是,道德品质在表面上被压缩到一个极其狭窄的空间,谁也不敢肆意妄为。在这样一个缺乏公共生活的空间里,自觉自愿的公德自然无法养育。

改革开放后,由于人民公社被废除、土地承包制推行,使亿万农民离开土地和村社;由于身份证制度的确立、票证制度取消、国家强行分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城市住房建设得到大规模发展、可供出租的私人住宅大量上市,使得城市就业和生活逐步向全社会开放,自由迁徙终于成为可能。这些废除、准许带来的结果,就是公共生活的迅速出现、生人社会的飞快到来。可是,对一个过惯了熟人社会且远离公共生活的群体而言,公共社会必须具备的起码共识却几乎是空白,公共意识更是多数人的生存缺项。

仅以居住为例,过去几十年来,单位的人大都居住在单位宿舍区,公社社员都住在公社管辖的村寨里,上下级的管理体制,使任何问题都能通过权力加以解决。改革开放后,人们越来越多地居住在人人平等的社区内,社区管理者不再是上级总务部门,而是与自己一样,甚或比自己还没有权力的物业管理中心——于是,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一时间成为相当多社区的突出问题。当收费者不再是权力部门,一些人能拖就拖,能躲就躲;当被服务的人不再是熟人,也没有权力部门加以约束后,服务就成了可多可少、可优可劣的事情。

人们还可以发现,一些从前老实巴交的农民,一旦进入公共生活,其道德表现得很不如人意。这并不难解释,因为农民们几十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公共生活,连城市居民的那种乘坐公交车、在大商场买东西、行走在人行道上的机会都很少,既然没有公共生活经历,又何来的公德培育?在改革开放的最初20多年,大多数农民在城市只是暂且栖身,归宿依然在农村,这也让农民对城市公共生活缺乏认同感,没有认同感的群体多半不会在意公共生活中的公德。

【如何培育现代社会的公德】

从过去直至现在,我们发掘了一批高尚道德典型,有些人物的道德事迹确实无人能及;但多数人的道德素质还是很差。以公交车为例,车厢的老弱病残孕专座经常被人占据,来了该坐的人也不见有人让座,与此同时,从车厢广播到老弱病残孕却又寄希望于有人能高风亮节,让出座位,结果形成了一种独特情景:多数人没有让座意识,而极少数高风亮节的行为却又被众人钦佩。这就是熟人社会和生人社会的最大区别。生人社会,也就是公共生活占主导的社会,其公德体现在多数人的文明意识和举止中,而长期过惯熟人社会、公共生活还远没有成为习惯的社会,人们都将社会道德寄托在少数人的优秀品格上。

过去几十年,我们在意识和导向上有不少误区,也阻碍了公德的培育。我有一位熟人,他的孩子从小就被灌输“利他”的思想,而且电视里的模范人物也看了不少,但孩子还是像个小霸王,处处自私自利。后来举家移民海外,不到一年,他来电话告诉我,孩子完全变了。原来有一次,他的孩子在外面玩玩具,邻居的孩子过来也想玩,小霸王不让,对方就说:“如果明天我也有个玩具,你想玩,我也不让呢?”经此一点拨,小霸王醒悟了。

因为自己的最终利益,所以才为他人、为社会,这样的意识人人皆可接受,但只为他人只为社会而不顾自己,这样的行为却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生人社会,要让多数互不相识的人尊重别人的利益,就必须让他们明白,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正是为了自己。你今天开车路过斑马线时不尊重行人,明天当你作为行人过斑马线时,其他开车的人也不可能尊重你;今天你不为有困难的人让座,明天当你有困难时,恐怕也不会有人为你让座。

损人利己是狡猾,损己利人是崇高,利人利己才是当代社会公德,但损人不利己就是愚蠢了。在一个社会,如果缺乏利人利己的思想共识的话,损人不利己就会成为普遍景象。我们经常可以在十字路口看见这样的情景,一辆车闯红灯,结果开到路口中央时,就被另一方向驶来的车给卡住,于是各路车挤在一起,一堵几个小时,谁也动弹不得。有人常常将垃圾扔在草丛里,结果保洁员还要费劲钻进草丛里去打扫,真不如干脆丢在路上更容易被清除。很多人喜欢在楼道里堆放自行车,可当火灾出现时,堆放的自行车同样也会挡住他们的逃生道路。所以说,损人不利己的社会,肯定是以短视人、侥幸人为主的社会。2003年“非典”时期,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公德的水平陡然提高,随地吐痰的现象基本销声匿迹,乱扔垃圾成为众矢之的,餐馆、公交、社区、街道的卫生状况得到迅速改善,其原因不在于加强了对不文明的惩罚,不在于强化了文明的教育,而是切身利益让人们感到文明的可贵,公德既利人也利己一时间成为共识,于是人人自觉自愿去遵守。

多年占主导地位的阶级斗争思想,恐怕也是导致公德缺失的原因。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有文明素质的人要向没文明素质的人学习,受过教育的人要向没受过教育的人致敬,几十年下来,公德自然难免有缺陷。不信看看,一些不尊重保洁员、服务员等劳动人民的人,往往就是劳动人民或出身于劳动人民的人。

各类文艺作品的影响和多年来种种习惯的认知,实际上也对现代道德的养育形成了误导。过去一说封闭的村寨,一讲辛勤劳作的农民,就是忠厚、淳朴、热情,可20多年来,当一些农民走出村寨,不再握锄把子了,当他们纷纷进入工商业后,我们又发现,不少伪劣商品、有害食品,多出自他们之手,城市居民被半文盲的农民蒙骗得晕头转向的事例时有发生。这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在无知的环境中、在非商品经济状态下养成的“朴实”,实际上并不是真道德,那是因为不懂、不清楚、不明白,只有知道怎么蒙骗而不去蒙骗,明白如何造假而不去造假,才是真正的道德。只有最终明白,如果自己今天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明天自己的孩子生病后同样也有可能吃到假药时,他们的公德意识才会确立。

传统社会不是没有公德,古人最容易培育公德的地方就是经商,因为经商才有可能与生人打交道。中国的商业历史悠久,《史记》里就有《货殖列传》,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准确道出了商业的目的。正因为商业讲牟利,所以古人更提倡“先义后利”见利思义”。《荀子·荣辱》就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在千百年的经商中,古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商业道德,核心是诚信,所谓童叟无欺。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徽商、浙商、晋商,称赞的也正是那时的商业道德。不过,即便如此,与“义商”齐名的“奸商”,其恶名也从未衰弱,史不绝书。而且,经商分两种,商和贾,贾是坐店售货,商是在外贸易,而贾多数时间依然是在熟人社会里服务,其道德来自熟人的约束,谁也不会为了些许小利在老顾客中砸了自己的牌子,而失去长远利益,老舍笔下的《茶馆》最为形象。这种商业道德声誉一直延续到上世纪50年代,一批著名的老字号无不以声誉闻名。

民国时代还出现了一批如张謇、卢作孚等人为代表的杰出工商业者,他们不但继承传统文化,还吸收了近代文明,既经营工商业,又热心关怀社会,其道德风范远超古代的商贾。上世纪50年代以后,私人商业逐渐消失,传统商业道德也就退出了社会,尽管有些商号的名字还持续到“文革”,但家族传承与领导管理完全是两回事。改革开放后,私人经商再次出现,但经过30多年后,人们却不能不承认,传统的商业道德竟然没有复返,有的私营企业不但学会了过去奸商的痼疾,还传承了许多从前国营的顽症。实际上,一种传统往往要孕育很长时间,并且必须有血脉相传,一代代耳濡目染,而摧毁却又来得非常容易,一夜之间而已。而且,今天的恢复也不再是简单的恢复,必需与当代的商业文明和公共社会产生的公共意识相结合,这就更增加了难度。

我们的道德现状,在于传统道德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破坏,也在于一度排斥世界公认的现代文明;而公德的缺失,则因为公共生活远离我们太久,多数人缺乏公共意识。所以,要树立公共意识,建立公共道德,还需要在生人社会磨练很久,还需要整个社会条件最终的发育、改善——是谓任重道远,来日方长。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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