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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

2015-06-01罗云平张晓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服装学院山东济南250300

戏剧之家 2015年7期
关键词:形式建构受众

罗云平,张晓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服装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

罗云平,张晓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服装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作为依托前沿理论研究及技术创新的艺术形式,空间互动影像显现出有别于传统影像的显著特征及跨文化领域发展的态势。进行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并深入探讨其互动性形式表现及建构性审美体验内涵,对拓展影像艺术语言表达及其存在意义具有重要作用。

空间互动影像;互动性形式;建构性审美体验

一、空间互动影像之创作实验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影像创作和传达提供着巨大的技术支撑可能性,拓展着影像全新的内涵和外延。传统意义上影像通常称为图像或摄影图片,现代意义的影像通常是指由图像和光影构成的艺术形式。上世纪末至今,计算机技术使影像创作从胶片、磁带形式发展到数字形式,影像艺术成为涵盖自摄影术发明以来的凡用摄影、摄像技术制作的光影图像总称,摄影、录像、电影、电视、多媒体和数字艺术等新艺术形式都曾被称为影像艺术。当代影像艺术已从静态图像和动态图像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信息传递形式。

互动形式的影像艺术是当代影像艺术发展的主要形式。“互动”作为贯穿空间互动影像分析的,本意是指事物之间有反馈意义的相互作用及相互影响。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相互使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在广义上都可以说是“互动”。计算机技术的介入和影响促使互动发生了形式与内容的变化,互动成为既包含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般信息的交流,也包含建立于计算机或自动化技术领域的信息交流,它已由传统的创作者设定好的在事先控制之中“互动”向更自由的现代“互动”拓展。在艺术领域,“互动”已成为通过创作者、鉴赏者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呈现的艺术形式。作为互动艺术的主要形式,互动影像一方面是指从传统影像形态中衍生出来并融入互动理念的具有互动特征的影像形式;另一方面,互动影像作为数字艺术领域里一种主要的影像形式是指基于信息技术的信息处理、共享、交流技术以及软、硬件设备来进行的以互动交流为主的影像艺术。

关于空间互动艺术的研究,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相对成熟的理论可以借鉴,而对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空间互动影像的研究更是一个前沿课题。空间和时间在此是两个重要维度。影像表现的空间和时间外延随科技发展得到不断扩展。从拉丁语和英语词源学的意义上,空间概念是指两个事物之间的距离或间隔,20世纪后半叶,空间概念在西方的“空间转向”中逐渐浮出并日益凸显,其内涵发展到现在己扩展为具有某种占据性、包容性的无限维度;时间概念对于传统摄影的影响曾经是最为重要的,时间的控制对于摄影具有决定性作用。数字技术的介入对影像空间、时间表现形式产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空间、时间在现代影像创作传达中是多重性的,虚拟的、非线性的变量的相互作用使得整体不再是简单地”线性叠加”,作品存在的空间、时间日益成为作品内容和形式的重要载体。空间互动影像通常就是在这种空间与时间构成的四维时空整体中进行设计表现,其创作的空间性交互特征及作品存在的环境空间已是越来越重要的创作影响要素。现阶段国内外对该领域的研究主要以实验性创作为主要手段,以支撑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的产生。

空间互动影像发展到现在已成为集技术性、实验性于一体的多媒介综合艺术。而实验性无疑是其得以发生、发展的基本前提,这包括对媒介特征、语言表达、受众研究等诸要素的不断探索与跨越。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主要就是基于摄像技术及传统艺术如摄影、电影、行为艺术、装置艺术、观念艺术等为基础形式而进行的实验性研究,新的空间维度使这些传统的、相对完整的形式表现及构成关系被解构,如何使各种被解构的要素建构新的生成性“互动”关系是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研究面临的重要问题。本课题尝试结合数字技术交互手段,把握藉由条件式的设定及计算机自由演变的空间互动性形式特征,挖掘主、客体合一的动态建构的审美体验内涵,从而探讨不同于以往的影像创作的形式表现与内涵理解特点:一种在创作者与受众、创作过程与创作结果之间所呈现的由主体共同创造、分享的影像创作与传达模式。

二、空间互动影像之互动性形式表现

基于新的表达媒介,空间互动影像呈现新技术盛装下特有的表现特征,其互动性形式表现对于影像艺术创作、传达模式的改变及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对互动影像的相关研究文献中,互动影像根据不同分类其所指各有不同侧重。根据互动技术的不同,互动影像可分为借助网络和不借助网络的互动影像两大类别。通过网络进行的互动影像包括人人交流的网络互动、人机交流的网络互动以及借由智能设备来实现人与远程的现实世界的互动;不通过互联网的人机交流互动艺术通常是包括与网络的互动性极其相似的互动创作,目前互动界面艺术、互动flash动画等以及互动装置艺术基本属于这个范畴。本文的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主要是指后一种,包括界面互动式艺术创作和沉浸互动式装置艺术创作实验。界面互动式艺术创作是目前国内外展览中最为常见的艺术形式,人机“界面”互动明确,作品的呈现方式多是以计算机屏幕、投影等二维物理空间为其载体,受众通常在相对固定的位置与视角通过触摸、语言或通过电脑键盘、传感器以及其它感应器实现与影像的互动,强调受众通过直接“接触”产生互动的结果,因而其体验模式主要是直接的、视觉的或即时的体验。沉浸互动式装置艺术主要是在艺术场馆等公共空间展示并多以“环境体验”为主的沉浸性人机互动形式,一般借助立体成像技术、多感官交互、虚拟现实、智能环境、机械数控装置等打造沉浸环境,受众通常“沉浸”于虚拟计算机交互环境,以肢体动作、感官感觉甚至根据思维观念探索环境空间,可以化身虚拟角色,穿越雕塑、装置等作品内部空间进行不同角度甚至全方位观察,并通过作品的互动探测装置(如光纤、触控和投影传感器等)与作品进行自然交流,计算机则捕捉人的感觉和肢体动作等反应借助光、音或动画等形式来回应受众,实现作品与观众的情感互动和自由对话。相对于界面式交互艺术,沉浸式交互艺术以其虚拟现实为代表的拟人化智能装置或环境的建立更易突破人机交互的空间限制,让受众更切身地体验到环境带来的亲临感、环抱感,展现给受众“动”的空间,突破了受众面对传统的影像多是旁观且仅是滞后的参与创作的限制,受众“全身心”体验和参与的交互程度更高。由此“空间互动影像”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主旨就是具有互动表现特性质的影像艺术,传统影像作品传达接受中的“观众被动接受”由数字技术取而代之以观者的“互动参与”,作品的最终完成与效果往往需借助观者的参与来实现,这就使得“互动性”成为这一艺术形式中起关键作用的信息交换、传递的过程。因之就整体而言,相对于以往艺术创作传统及所形成的单向性,基于科技发展的互动性是空间互动影像呈现的最显著特征,互动式信息交流形式代表它与以往传统艺术形式根本性的区别。而形式背后则意味着“互动”对于空间互动影像创作不仅是方法论更是一种创作理念。

三、空间互动影像之建构性审美体验内涵

空间互动影像作为艺术诞生于审美体验之中。审美体验作为审美过程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是艺术创作的动力,也是艺术传达的关键。体验作为人的一种精神意识活动,是带有人鲜明的情感特征的,是主体和客体的交流和沟通。人类情感体验的基本形式是非审美体验和审美体验。非审美体验包括日常生活体验、科学探究体验、道德活动体验等;审美体验是以非审美体验为基础并在与非审美体验的互动中超越非审美体验,它是审美主体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下,通过自身的感受与理解、想象,从对象世界中体验到美的本质的一种动态心理活动过程,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对于审美客观价值的心理体验。审美活动正是在体验的过程中实现了升华和超越,使情感成为是“使作品成为艺术品,使作者成为艺术家的那种情感即审美情感。”①对象的美也得以通过主体的感受体验经由审美意象呈现为艺术形象。

与传统影像艺术的作品创作与接受过程相比,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采用新的表达媒介基础上的新创作理念,强化受众动态的参与性审美体验,表现出有别于传统影像艺术的构建性的审美体验内涵特征。

传统影像艺术的审美体验往往多关注审美活动中创作主体方面,作品创作与接受体验中极少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这就难以从单纯主体心理体验跨入主客体互动交流的展示。空间互动影像试验改变着艺术活动使作品本身与受众分离的状况,让欣赏者能“进入”作品。因之条件式设定及自由空间演变的形式,空间互动影像试验使受众不再是处在固定的空间参与作品,而是在自由空间或移动的状态下与影像发生互动,受众能够通过自身活动来控制时空进程,从而形成一种更具体验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的构建性的审美体验。这种基于互动性基础上的从静观到沉浸的构建性审美体验是空间互动影像区别于传统影像的审美体验突出特点。体验空间互动影像在作品创作与接受中的生成性审美体验特征,将有助于探讨主客体合一的“审美体验”动态建构的理论。受众可以根据创作者所设定的参数以不同的方式如空间移动、触摸、表情、声音、体温、甚至意念来引发作品的变化,获得融技术与艺术于一体的审美体验并得以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中与艺术作品不断互动,从而影响和改变影像形式与内容本身的呈现。创作者不再制作被欣赏和判断的艺术作品,而是构造“框架”,提供程序、过程,而这个程序或过程可能被体验过它的不同的个体做不同的解释试验,不同接受个体在不同的偶然接触情况下的参与都会产生独一无二的作品与效果,不同个体体验会创造不同的新的释义,这使体验具有不确定性与非唯一性,影像就成为一个过程,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每次新的空间、主体、行为都会创造一个观念持续变化的过程,主体包括受众生成新的审美体验、并为作品呈现多义性、丰富性提供了可能和途径,这使审美主体得以完成对这一艺术形式的再造,完成对作品的意义生成,促成艺术表现的审美多元化和多义性。正是这种建构性互动使得作品意义阐释变得多元、丰富而成为意义的再构,这也使空间互动影像创作的不确定性成为其魅力光晕所在。

建构性内涵特征使“众多的前卫艺术家已经允许偶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受众经过与作品直接或间接互动,参与、分享及改变了影像形式表现及内涵表达,从而重构影像创作、传达模式特征。互动性形式及建构性审美体验使时空不仅仅是客观意义上的具体对象,而是成为涵盖哲学意义的与主体特性相关的更广泛的范畴,这对于在新的时空关系及环境变化中建立和谐的人机环境,扩展人类的感知与认知能力,拓展影像艺术的语言和观念表达具有重要意义。影像之最终呈现已不仅仅只是艺术创作意义的影像本身而是成为人们现实体验的延伸,成为影像艺术与人类生存现实的互动,以其超越时空、突破成规、解中求构探求无限的未知的可能性,而这正是空间互动影像的魅力所在,也是空间互动影像发展的根本意义所在。因之藉由新技术、新发展,重返实验影像现象本身,始终保持其鲜活的原创性也是我们恒久的实验课题。然性影响,甚至在某些实例中以偶然性决定结果的方式改变他们在过程设计和系统设计中的角色,不确定性使他们放弃了对艺术结果的整体控制”②,创作者、受众以至于作品互为主体,主体对其内容、表现、过程、结果具有创造性阐释和能动性建构的权利,作者和观者都可能变成作品的一个部分,三者之间产生新的连接关系,主体对于作品的体验和解释变成创造性行为,并成为艺术家工作的核心。由此作为主客体的中介—审美体验,既再造客体又再造主体,成为以体验为核心的双向建构过程,这就在某种意义上进一步深化了接受美学“以读者为中心”的理念,让欣赏者能“进入”作品,包括创作者在内,参与者彼此互为主体,在没有主客对立的关系中进行创造性审美体验的动态建构。体验性、建构性使创作者不再执着于反映其个体观点及情感,而是给予受众对作品创作享有更大的解释权、选择权与修改权,使其体验各种互动形式带来的审美取向,并充分利用互动性的自由实现作品的联结和转变,在自由发挥中创造世界,建构现实。

综之,通过空间互动影像创作实验我们可以认为虽然空间互动影像实验的互动表现形式较多,它们的共同

注释:

①张沧之.艺术与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7.

②李砚祖.外国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

J04

A

1007-0125(2015)04-01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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