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前海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若干建议
2015-05-30姜维
[摘要]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进是前海合作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前海贸易便利化服务的范围,既包括为其货物贸易提供便利服务,也包括为其服务贸易的开展提供便利。目前前海合作区已具备了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的许多优势,但同时面临不少现实问题。本文提出了构建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的九条具体建议。
[关键词] 前海合作区 贸易便利化 服务机制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12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5)01-0079-05
[基金项目]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研究” (编号:125A055)。
[作者简介] 姜维(1967 — ),女,湖南宁乡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跨境合作、国际商务。z
一、前海合作区构建贸易
便利化服务机制的要求
(一)前海合作区国际贸易双头并进的发展趋势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头并进,是前海合作区发展的必然趋势。货物贸易的发展在前海合作区具有良好基础。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作为前海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业务覆盖一般贸易、国际中转、转口贸易、采购分销等。可以预见,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货物的主要进出境地,其货物贸易将延伸至前海合作区内的其它“二区二带”。与此同时,在前海合作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上,服务贸易必将成为其核心板块。这是因为:一方面,前海合作区货物贸易的发展势必带动其服务贸易的发展,多项实证研究表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间是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关系;另一方面,前海合作区整体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就是“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①。这无疑决定了服务贸易在前海合作区的主体性。
可见,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离不开先天的货物贸易和核心的服务贸易。前海合作区应该把握其“双轮驱动”的贸易发展格局,以货物贸易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以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升级。当前比较紧要的是,如何提供便利的贸易服务来顺应和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前海合作区思考和解决。
(二)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的范围
贸易服务,就是围绕国际贸易而提供的服务。既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头并进是前海合作区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的范围便既包括为货物贸易提供便利服务,也包括为服务贸易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为货物贸易提供便利服务,是指围绕货物进出口流程所产生的服务的便利性,它涉及国际贸易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外贸融资、货物或服务的准备、单证的获取缮制和提交、报检通关、仓储运输、税费缴纳、跨境支付、外管结汇、出口退税、国际维修和保养、商品展示等多个环节多种服务。这些服务的提供者既有相关的企业如咨询企业、进出口企业、报关报检企业、金融企业、会展服务企业等,也有政府管理部门如外贸主管部门、口岸管理部门、工商税务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局等,可能还有其他行业组织和贸易团体。这些企业、政府、行业组织等单位和部门所提供服务的可利用性和便利性,决定了货物贸易的效率。
服务的无形性、服务产品的非转移性和非贮存性等特点,使得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存在较大差异。服务贸易便利化与货物贸易便利化所涉及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与货物贸易便利化相同的是,服务贸易便利化同样关注信息的公开获取、标准的一致化、融资与支付、保险、税费、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便利与否。除此之外,服务贸易便利化还包括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外汇管制、准入资格、股权比例和经营范围、商務人员流动等方面,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开展的政策、措施和手段。
(三)前海合作区构建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的要求
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是指提供贸易服务的各类机构及各个服务环节的制度、标准、程序等规则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在联系,为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提供贸易服务的机构,包括涉及国际贸易各环节及各类别服务的各种企业、行业协会(贸易团体)、政府部门和其它NGO。企业提供的贸易服务是私有的,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政府部门和其它NGO提供的是贸易公共服务。私有的和公共的贸易服务相互结合,营造便利高效的国际贸易环境,是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构建的要求。前海合作区的企业大都来自于深港澳和内地。因此,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的架构要覆盖深港澳和内地,兼顾政、企、行业协会(贸易团体)及NGO,深入国际贸易的各环节和各种类服务,必然是一个全方位的架构。
二、前海合作区贸易
便利化服务的优势和问题
(一) 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的优势
前海合作区已具备的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的优势,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其得天独厚的海、陆、空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二是已建成运作的前海保税港区一期及其享有的优惠税收政策和便利监管政策。前海保税港区既享有国家有关保税港区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又享有前海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的相关优惠政策,是全国海关、国检、外管、税务等系统改革先行先试区。在税收方面,前海保税港区整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众多政策优势于一身,具有进口保税、入区退税、区内免税的特点。在监管方面,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只检疫不检验;对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一般不再实施锚地检疫;实行关检“三个一”政策:海关、国检部门合作联动,对同批次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尽量减少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和开箱次数。三是国务院、相关部委、广东省赋予前海合作区(包括保税港区)先行先试的优惠便利政策。具体有:国务院批复的22条优惠政策,包括:8条金融服务业优惠政策、4条人才优惠政策、3条税收优惠政策、3条电信服务优惠政策、2条法制优惠政策、2条教育医疗优惠政策;国检总局的18条支持政策;司法部批准的开展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政策;广东省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政策;广东省下放的由前海管理局实施省级管理权限。
上述先行先试的支持优惠政策,使前海合作区获得了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的很大优势,奠定了高水平贸易便利化服务的基础。
(二) 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1. 对贸易便利化问题的重视度不够。在前海合作区各项政策汇编、前海官网和各种渠道的宣传介绍中,贸易便利化被提及的几率相对少。主要原因是受传统的贸易便利化概念局限于货物贸易便利化的影响,狭义地理解了贸易便利化的范畴,忽略了服务贸易的便利化。
2. 缺乏统筹协调的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和指标体系。贸易便利化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国际贸易过程中提供服务的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各类企业、行业组织和其他机构,协调和统筹对整个贸易效率的提高十分重要。目前,前海合作区还缺乏一个由各类贸易服务机构组成的统筹的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以及设置合理的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
3. 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带来的不便利。前海大部分的基础设施正处于建设中,还存在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服务和其它配套服务不便利的问题,如,因为保税港区一期已建成运作5年,一些基础的设备开始老旧,使用率不够高;高峰期货车进出港区交通拥堵;港区外,现场灰尘大,临时停车场地面坑洼,环境不好;公共交通少,办事人员出入市区不方便;银行、餐饮等配套服务少等。
4. 制度完善过程中带来的不便利。尽管前海合作区制度建设引进了香港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理念,并创新性地执行国家战略,落实国务院及各部委批复的先行先试政策。但是,其制度完善过程中也存在管理和服务上的不周全,在一些管理细节上,出现只便利于管理机构而不方便服务对象的问题。保税港区目前车进港区,司机需要把车停到闸门外,下车进港区办事处内领取IC卡后,再出来把车开进去,耗费了时间,降低了办事效率。
三、前海合作区构建贸易
便利化服务机制的具体建议
1. 成立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由深、港政府的贸易主管部门(包括深圳和香港的贸易发展部门、工商部门、财税部门、口岸管理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融和外汇管理部门等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所有政府主管部门)、区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行业协会和其它NGO(如非官方研究机构等)的代表以及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国际国内知名专家组成。
2. 设置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建议设置如表1所示的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①。显然,开放而优惠的贸易政策,政府对贸易管理程序的简化和高效率,先进的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运输通信服务,有利于构建贸易的金融、法制和人力资源环境,是贸易便利化程度高的体现。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在每季度的工作例会中,应该对本季度的贸易便利化表现进行评估,年底则进行年度综合评估,以确保前海合作区贸易便利化处于高水平状态。
3. 梳理和完善现有贸易便利化政策,探索新型贸易业态的便利化措施。完善和提升保税港区特殊监管模式,适时推广至其它二区二带;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便利化监管模式;探索融资租赁贸易的便利化措施;探索前海商业保理业发展政策;创新贸易融资、结算方式和外汇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高端航运服务基地,制定构建前海深港航运服务核心平台试点方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覆盖对象由区内企业扩大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推动前海与香港之间电信服务接轨;商议特殊商务签证方式和出入境方式。
4.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建设过程带来的不便。高标准建设前海港口和口岸;加快前海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5. 提高前海合作区政府对贸易的行政管理效率。围绕“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目标,转变管理理念,从便利政府管理转向便利服务对象,简化、合理化贸易程序和手续,梳理和整合各个部门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指标。涉及贸易管理的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与贸易便利化相关的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工作顺利推进。通过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建立一体化贸易服务平台,提高贸易行政管理效率。
6. 建立一体化贸易服务平台。根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程序和环节,整合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打造一体化贸易服务平台(见图1)。
7. 打造贸易便利化法制环境。设立前海商事法院,创新前海审判机制,吸引国际专业人士,以理事、仲裁员、调解员和代理人等多种角色参与前海国际商事仲裁,创新粤港澳仲裁和调解合作模式,提高前海国际仲裁的公信力,创新廉政监督模式,建立香港法律查明机制,为前海涉港商事合同纠纷诉訟或仲裁依法适用香港法律提供便利。
8. 加强人才引进、教育和培训。从国际、香港、国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时为现有人才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并为工作在前海的各类人才提供相应的良好的生活配套服务,为前海贸易便利化服务机制的构建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9. 营造便利友好的国际经贸文化氛围。前海合作区内应打造中英文双语工作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政府部门、商业街区甚至住宅小区都应有双语标示,要用双语提供经贸制度规则、办事程序和手续、服务流程等各种公开信息;在前海合作区的各种宣传和推介活动中,注重融入便利友好的国际经贸文化;策划和创作反映前海合作区便利友好国际经贸文化的各种作品和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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