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实践与思考
2015-05-30杨群义杜东方
杨群义 杜东方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外向型农业的主力军,引导和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外向带动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外向型方向转型升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盐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向发展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盐城市积极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办法,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境外营销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全面提高外向发展水平。
(一)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2014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出口企业85家,比2013年增加4家,出口创汇4432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县(市、区)情况来看,出口创汇1亿美元左右的有两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3家,超过1000万美元的两家。从企业情况来看,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有14家,主要出口产品有蚕丝绸、纺织品、水产品(小龙虾、大闸蟹)、海产品(紫菜、对虾)、乳猪、肠衣、蔬菜(速冻、脱水)、木业、纸业、油脂、蜂蜜、草柳编、中草药等。水产品出口最多的企业为江苏宝龙集团,达2600万美元;畜牧业出口最多的企业为盐城联益肠衣公司,达2600万美元;蔬菜出口最多的企业盐城普瑞福公司,达2450万美元。
(二)农业利用外资稳中有升。2014年,全市利用外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3家,比上年增加1家。实际利用外资达3610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66%。其中当年利用外资企业14家,数量与上年持平,利用外资516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1.73%。
(三)走出去对外投资有新突破。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江苏大宏集团到坦桑尼亚投资建立中坦棉花加工园,计划建立棉花加工厂、油料加工厂、包装材料厂、农业学校、棉花生产示范园区等项目,现已完成投资6500万美元。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江苏杰龙科技集团于2012年在坦桑尼亚投资3000万美元,建立350亩的油脂生产加工基地,年销售额达到7000万美元,成为坦桑尼亚新洋港省最大的外资企业。
(四)龙头企业外向发展亮点纷呈。江苏富安蚕丝绸公司出口的6A级高档蚕丝已占国际高端蚕丝市场的40%左右,掌握了国际定价话语权。江苏宝龙集团自1992年就开始出口,连续12年在欧洲龙虾节上获得最高质量奖,被瑞典定为传统节日专供产品,2007年被国家推荐列入与欧盟互换保护的10大地理标志产品,其在全国首家制定的小龙虾深加工企业标准已成为行业标准。江苏海天滩涂水产品有限公司2014年11月份获得全国独家对俄罗斯鲟鱼出口认证,月均出口超100万美元。江苏光亚水产品有限公司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新开发腌制沙蚕、小包装沙蚕两个新产品,成功打进欧洲市场。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外向农业发展水平不够高。全市农产品出口加工和利用外资的龙头企业,占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4%和12%。农产品出口创汇不到农业产值的3%,不到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与农业大市的地位远不相称。县(市、区)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出口创汇已经超过1亿美元,有的县(市、区)还不到1000万美元;有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外资近2亿美元,有的县(市、区)至今还没有利用外资企业和项目。
(二)出口农产品竞争力不够强。出口农产品主要集中在桑蚕丝、小龙虾、紫菜、对虾、乳猪、肠衣、蔬菜等传统优势产品上,且以初加工产品为主,出口农产品多元化和精深加工化还没有取得新突破。出口农产品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不高、出口国不多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出口企业由于在国际竞争中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已转而开拓内销市场,呈现外销下跌的趋势。
(三)农业招引外资的力度不够大。近年来,全市组织到境外国外招商推介的活动较少,农业利用外资组织化程度较低,推进力度不大。农业利用外资的渠道不宽,目前全市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利用外资以台资、日资、港资等为主,欧美、韩资都比较少。
(四)服务支持外向发展的环境不够优。农业、商务、海关、检验检疫、金融等部门通力协作、联动服务的机制尚未建立。有些方面的服务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外向型龙头企业发展需要的贷款、用地、用水、用电等受到较多的约束,激励措施也有所弱化。全市各级政府对鼓励和支持农业引进外资和农产品方面也没有出台过专门的激励政策,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不够。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向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将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农业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农业利用的领域,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扩大对外农业合作,鼓励农业对外投资。要制定发展外向型农业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目标、发展方向、主要支持的产业,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构建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农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服务指导体系,形成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农业的合力。
(二)强化考核督查。要建立考核机制,突出农业利用外资、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出口创汇等主要指标,将发展外向型农业列入全市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专项考核。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百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向发展的专项考核和扶持,加大对发展外向农业实绩突出的县(市、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龙头企业和人员的表彰奖励力度。健全督查机制,对外向型农业发展重点项目和主要工作进行督查、公布、考核、评比。
(三)加大激励力度。在全市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可对农业龙头企业首次出口达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对当年新增农产品出口1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和认证进行适当奖励,对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外资给予一定奖补,对农业龙头企业自建或与农民共建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的给予一定奖补。通过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外向型农业。
(四)积极开展对外招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农业对外招商和农产品境外展示促销活动,采取专业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定向招商等方式,依托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载体和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广泛进行有实效的招商引资,引进外资带动外向型农业发展。
(五)优化指导服务。建立市、县领导挂钩服务出口创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办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企业的困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优化指导服务,积极搭建科企对接、银企对接、企农对接、产销对接等活动平台,促进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基地农户的有效对接。指导农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带动产品出口等“三带”活动。
(六)引导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各种专业产业分会,组建战略联盟等。以协会和联盟的名义展开广泛的对外联合与合作,在国际上进行联合拿订单、应诉和反倾销等维权活动,在国际市场上争取更多话语权和发展权,进一步提高外向型农业发展水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