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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荒芜化”问题的思考

2015-05-30方强

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11期
关键词:城镇化农业农村

方强

当前,城镇化建设一浪高过一浪,与之形成反差的是部分农村的日渐“荒芜”。解决农村的“荒芜化”问题,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成为当前“三农”工作必须破解的难题。笔者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进行思考,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议。

一、透视当前农村“荒芜化”现象

当前,农村“荒芜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人口老龄化。从事农业的劳动者素质下降,是农业发展的致命问题。目前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中90%以上是老年人,这一部分人文化水平低,耕作模式传统老化,科技含量低下,严重制约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是农村空心化。轻壮年劳动力、有文化的劳动力基本都进城务工,留在家里的基本上是老人和小孩,农村的空心化越来越突出。即便有些农民工返乡创业,但绝大多数瞄准的是经济作物,土地流转严重倾向“非粮化”。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淡化。一方面,农村年龄在60岁以上的党员超过一半,中青年党员多外出打工,党组织活动经常开展不起来,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引领力不强;另一方面,村级干部的待遇保障偏低。目前村级主要干部全年工资仅为12000余元,村“两委”委员及村民组长待遇更低,干部做工作主要凭热情,村级已吸引不到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来担当和作为。由于收入偏低,村干部大多外出打工,常年不在村居住,村内工作成为其“副业”。

四是权益权利保障弱化。村内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极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户口、技术、身份等限制,就业务工环境相对较差,工资待遇、劳动安全等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成为城镇生活中的弱势群体。

上述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幸福。一些农村矛盾纠纷长期无人管、无人问,形成上访,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一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停滞,非法传教、邪教活动突出,长期得不到打击和彻底整治;一些农村 “两委”软弱涣散,服务管理措施得不到真正落实,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等等。

究其原因,一是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带来的后果。特殊的政策体制,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其他产业的不平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差距和不平等促使资本、人员持续向优势地区和优势产业流动,挤出效应明显。二是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集中的连锁效应。过去的一村一所学校,变成了现在的一乡一所学校,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孩子们就要离开父母住校生活。为了孩子,大多数家庭不得不离乡、离土伴随孩子,或单亲跟随伴读。一个孩子的离村,带走的不仅仅是几口人,而是带走了未来、带走了希望,留下了荒凉和无奈。三是政绩观错位的助推效应。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招大商、引大资、上大项目,不重视对中小微企业、本土项目的扶持和培育,急功近利,急于出政绩,结果是大项目没有引来,富民的中小项目也未形成,群众就业增收渠道过窄,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

二、解决城镇化下农村“荒芜化”问题的建议

(一)以“中小城镇”为支点,搭建“布局合理,城乡两便”的城镇化框架,让群众守得住耕地、照顾了亲人、记得住乡愁。

要防止城镇化引发的农村“荒芜化”现象,做到互为推进、相得益彰,就要在县级层面充分考虑,科学规划。要明确城镇化必须是人的城镇化,尊重人的选择,呵护民生诉求,绝不是简单地拆拆建建,一味地追求经济指标,使群众被“上楼”、被城镇化。要实现适合居住、留有记忆的城镇化,让城镇天人合一,让人们能望山见水,乡愁可寄。为此,在县级城镇化建设规划设计中,要综合产业特点、资源禀赋、交通条件、生态环境等方面,依托传统集镇、新兴集镇、特色集镇,以半小时车程为中心,合理布局,多点建设,就近就地推进城镇化。这样农民既可在城镇生活就业,又能兼顾农业发展;也可以生活在农村,就业在城镇,城乡两便,互为发展,让群众守得住耕地、照顾了亲人、记得住乡愁。

(二)以增收为核心,创造吸纳力强、灵活多样的就业体系,让农村群众离土不离乡,有活干,有收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背井离乡、外出务工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身体的苦累尚且能忍受,夜暮降临时内心的苦闷却让人倍受煎熬。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发展、财富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是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不断降低,这种现象必须正视和反思。

必须把群众就业作为核心环节,大力发展富民、环保、劳动密集型项目,尽可能将群众吸附在当地。要树立“大项目强县,小企业富民”的理念,改变过去盲目“招大商、引大资、上大项目”的做法,以资本、技术的流动代替农民工的流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级分层抓好项目建设。在县级层面上,利用好土地、税收等政策调控优势,在抓大项目、上大项目,扩大县域经济规模和总量上下功夫;在乡级层面,要发挥比较优势,遵循“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原则,坚持外资和内资并重,坚持做精做优,千方百计地支持发展小企业、小项目,特别是要支持本土人才创业发展,想方设法拓宽就业渠道,让群众离土不离乡,就近就地就业。

(三)以农业为基础,培育“市场引导,科技支撑”的特色产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未来的农业不能靠老年人来维持,而是要靠新型农民;未来的农业不能仅靠对土地的感情来维持,而是要靠新的组织形式;未来的农业更不能强迫农民种地,而是靠增加农民收入,造就一批愿意献身农业的职业农民。要完成这样的转变,就需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需要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支持,更需要形成全社会关心农业的氛围。

在互联网、物联网及物流运输高速发展的今天,地理上的空间距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已大大减弱,键盘上的轻轻一点,瞬间即可完成交易,这为农业产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必须顺应这种趋势,像经营商品一样经营好农业,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家庭种养模式,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市场经营的特色农业之路。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大政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

(四)以“公共服务”为要素,建设“有序安定,便利温馨”的服务网络,让农村听得见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看得见美丽的白衣天使。长期以来,城乡公共投入严重不平衡,乡村建设主要靠村级投入、群众集资,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的全面发展。在“五小”企业(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关停并转、农村集体收入几乎为零的情况下,政府必须承担起农村公共服务的责任,贯彻落实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切实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以城带乡,均衡发展。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反映和协调好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体系。要加大农村转移支付,提高农村干部的待遇保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党员发展机制,吸收新鲜血液,形成老中青结合、互帮互带、薪火相传的合理结构,增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引领能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作者单位:湖北省赤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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