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5-30袁兢业付钦伟韦铁
袁兢业 付钦伟 韦铁
[摘要]知识产权服务业对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近几年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核心业务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水平较低。从研究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发展现状出发,探索商用化发展瓶颈及问题,并结合广西自身特点,对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未来的发展做了初步思考及探索。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从金融支持、价值评估、风险控制、平台建设、人才培训、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商用化;专利运用;商业化;广西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2.064
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是指提供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1]。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知识产权服务业六类重点发展领域——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其中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服务[1],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是企业知识资本转化为企业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商用化服务能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资本化、产业化。广西专利申请量和知识产权的运用得益于自治区“专利倍增”计划的政策支持实现快速增长,但目前专利总体质量低、服务能力弱、商用化水平低是我区知识产权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研究广西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业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并探索应对之策更显必要。
1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发展现状
由于起步较晚以及经济相对落后,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还很薄弱,知识产权商用化发展处于较低水平,但近几年,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发展的一大特点是发展迅速,部分指标上升速度显著,潜力很大。得益于自治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有了很大改善,知识产权商业化发展迅速。
1.1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发展势头良好
2013年,广西专利综合实力指数排名在第20位[2],比2012年上升3位,其中广西专利商用化排名上升明显。知识产权商用化的指标包括专利质押数量、专利许可合同数量、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转让数量、专利进入产业化阶段专利比例、高技术产业每件有效发明专利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和中国专利获奖指数,广西在专利质押数量金额、中国专利奖获奖指数、高技术产业每件有效发明专利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监测值大幅提升。2013年广西专利质押融资有了突破性发展,在自治区政策引导和对知识产权发展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质押融资从2012年的零跃升到15092万元;专利许可合同备案82项基本和去年持平,备案许可金额439.2万元,专利申请权与专利转让249件,高技术产业每件有效发明专利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883万元每件[2]。上述数据表明,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发展迅速,商用化虽起步晚,但发展潜力强劲,我区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开始进入发展快车道。
1.2知识产权融资交易量创新高
2013年,通过“广西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等平台,自治区重点组织100项专利项目开展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完成5个项目的技术转让融资。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分别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签署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开拓专利质押融资渠道。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权推广中心积极推进与国内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开展跨区域平台合作,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挂牌交易广西专利技术1232件,并成功转让8件专利,交易金额达2.79亿元。2013年,知识产权进出口贸易方面,共办理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进口登记2项,合同金额1116.82万美元;办理专利权转让出口登记1项,合同金额2.45万美元。区政府还积极给科技型企业和商业银行牵线搭桥,鼓励双方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活动,最终30多家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在与8家银行对接过程中,有13家企业以专利权出质的方式共获得贷款1.38亿元,年度专利质押融资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3]。
1.3知识产权商用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广西(南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顺利启动,南宁中心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已完成交易大厅、数据中心场地建设,交易大厅建设面积283m2。桂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桂林中心是在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权推广中心基础上,依托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集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交易、投融资等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桂林中心已建成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交易大厅以及配套服务场所,配置了信息发布终端和知识产权电子竞价系统,建设了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初步建立了项目咨询、洽谈、专利检索、投融资、专利评估、交易等服务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金马甲交易平台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服务项目共享,目前已有金融、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16家服务机构进场服务,服务队伍人数超过80人。目前,桂林中心已与桂林市5城区12县科技局,5家科研院所,3所高等学校达成合作协议,下一步桂林中心将建立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联络网,打造立足桂林,面向广西和西南,辐射东盟的技术产权的集散地[4]。
2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的认识有待提高
社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认识还存在误区,甚至包括一些专业的代理机构,往往把知识产权服务业简单地认为是代理服务,这显然是没有理解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本质造成的;其次是认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是中介服务机构,这一错误的认识有一定的社会因素,是由于广西整体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比较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部分仍以服务代理为主,没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商用化等较高层次服务业务的作用造成的。调查数据显示,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重要业务,受访者选择代理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和培训服务的比例(可多选)分别是:70.3%、42.3%、39.5%和19.8%,以上数据表明,目前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中,知识产权代理仍是最重要的服务业态,其次是知识产权咨询和法律服务,信息服务也是较为重要的业务组成。另外,根据 2012 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目前在我国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经营范围中,有超过60%的机构从事咨询、代理服务,约40%的机构从事法律、信息服务,近30%从事培训服务,而从事商用化服务的机构只有 17.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收入业务来源中,商用化服务比例仅占6%。可见,目前中介机构在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方面的服务能力不足是制约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市场价值的重要因素。在知识产权服务业比较成熟的市场中,单纯的代理服务属于知识产权基本业态,而信息和商用化服务具有更高附加值,也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
2.2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人才不足
随着我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推进,人才短缺问题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培养基地建设亟须加快。截止到2013年底,我区专利代理机构23家,专利代理执业人达87名数据截止到2013年10月。,虽然两者都有很大提高,依然与广西知识产权发展速度不协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是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5],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人员,而目前广西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和专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很少,更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的管理人才和主管领导,因此,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是制约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2.3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商业化能力不足
自行实施是项目专利实施的主要方式,没有实施的原因集中于技术储备、缺乏资金与适合的生产性企业。据统计,科研院所77.1%的发明专利采取了自行实施方式,而高校则是自行实施和许可实施并重,所占比重分别为 48.35%和44.8%[6]。
2.4知识产权商业化平台不完善
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除自行生产实施外,专利成果的许可和转让是实现专利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而个人拥有的专利大部分是通过许可和授权得以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调查发现 80%以上的专利许可和转让都没有借助中介服务机构。高校许可和转让的发明专利中只有 10.5%借助了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的这一比例为 16.7%[6]。可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在促进专利运用中发挥作用不足。
2.5创新成果与市场、企业需求脱节
针对自治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如除了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申请专利的目的很大比例是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外,很多专利申请仅仅为了完成规定的科研指标或项目要求,而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的申请专利比例很小。很多发明者对专利成果本身的资产价值或者市场化价值的考虑较少,疏忽或者不重视通过专利市场化运用实现经济效益。由于对专利的市场价值认识不足,也造成我国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大量技术成果,在国际上以论文形式发表,但没有申请国外专利,无法受到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被无偿使用的风险。此外,高校、科研单位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者,但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创新成果缺乏市场基础,与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需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不能满足现实的企业生产需求。要使科研成果实施产业化就需要有市场需求,有适当的企业承担成果产业化过程,因此,当前成果与市场、企业需求的脱节是造成其无法实施产业化走向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2.6资金不足及风险管理缺位阻碍知识产权产业化实施
缺乏资金和投资及投资风险不确定性大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专利成果的运用,尤其是产业化实施,过程长且风险不确定性大,对风险投资缺乏吸引力,据统计有65%的高校专利产业化和75%的科研单位专利产业化都没有受到资助,风险投资对专利产业化的资金资助更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刚刚起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权利人利用专利等无形资产获得资金融通的能力有限,因此,没有充裕的资金保障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担保机制,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实施受到限制。
2.7产业规模偏小、服务层次低
由于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8],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总体规模还较小,缺乏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公司;产业内没有形成明确的市场分工和定位,产品和服务主要集中在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登记等价值链低端。就整体产业来说,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很多领域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或完整的产业链,使得产业无法进入高速发展道路,缺乏国际竞争力。
3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发展措施
3.1加大银行对知识产权融资的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担保价值,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银行,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作为专门的贷款产品进行管理。
银行要结合国家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特点的风险评估、审批授权和激励约束机制[7]。银行及相关中介机构可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家咨询制度,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审查、评估、处置变现等方面的咨询意见,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水平。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法规政策,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不断改进服务,从各方面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3.2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如何评估,以及评估的可信度的问题。目前我区缺少能针对专利、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做无形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政府应该扶持鼓励建立公正公平的技术评估机构,大力培训一批技术评估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评估人员是一类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比较高的人才,对于这种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政府应该承担起责任,给予这部分人员一定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的相对应的保障,这样才能带动整个高端产业的发展,为随之而来的产业结构转型做好人才铺垫。
引导银行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制度,审慎评估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地动态评估质押物的质量。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出质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也可以自行评估,委托外部机构评估的,要建立评估价值复核认定机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拥有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一定数量的合格专业人员。委托评估的,要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在委托合同中规定具体的评估事项,明确评估报告作为授信审批依据的有效期限以及虚假评估的责任承担。
3.3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及风险预防机制
知识产权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有巨大经济价值,要充分激励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投资热情。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认识不够,且当前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市场不成熟,知识产权资产的运用受到很大限制。因此,要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引入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保险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资产的财务登记制度,从而提高知识产权资产的投融资能力。当企业出现无法还贷风险时,银行将企业质押的知识产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相关知识产权资产也许能够找到合适的买家,既降低了银行的风险,又不会因为出质人的问题就将其技术或者是知识产权锁进保险箱。针对五大新兴产业建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互联网、生物、文化创意、新能源、新材料是新兴战略性产业,要建立好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3.4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产学研合作,可以整合高校的科研和人才优势与企业产业化、市场化优势,高校与企业间的联合研发可以弥补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的脱节。目前我国三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来自于产学研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比例仅占五分之一,但已经表现出较高的产业化水平、标准化水平。因此,在国家资助项目中应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参与,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效促进项目成果的应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与经济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现知识产权服务经济、惠及民生。
3.5加快推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平台建设
为更好发挥中介机构对专利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初期,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尤其是对于目前需求量大的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要树立典型经营模式,加快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知识产权商用化的中介机构和人才。继续推进广西(南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西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广西(桂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稳步推进南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面向全国招聘项目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组建专业筹建工作机构;依托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集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交易、投融资等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努力将两大交易平台打造成集项目咨询、洽谈、专利检索、投融资、专利评估、交易等服务的知识产权交易综合服务体系,为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商用化提供有力的支持。同知识产权实力较强的省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合作,同时联合区内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局及科技型企业建立覆盖全区的联络网,面向西南和泛珠三角区域、辐射东盟的技术产权的集散地。
3.6完善专利人才体系建设
加快区级知识产权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重要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西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知识产权培训基地[9]建设水平,通过下达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委托培训项目等形式,支持培训基地加强复合型师资队伍建设、举办知识产权实用培训班、组织编写知识产权教材、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相关专业设置以及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课程体系等工作,形成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高地,加快我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
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培训,加大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广西各高校、科研院所参加高级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能力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人才晋升体系,在原有推进“专利管理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建立“高级专利管理工程师”的培养,以形成“高中低”结合的人才结构[5],并建设广西知识产权人才数据库,分类和分层次开展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培养工作,为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智力支持。
3.7进一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强化与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充分发挥广西优势和特色,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专业。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等为平台,加强同东盟知识产权服务业合作,在版权贸易、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数字出版等方面深化合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拓展了合作交流空间,全面拓展了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合作。
3.8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
知识产权服务已呈现综合化与专业化发展趋势,鼓励引导实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朝着提供综合服务方向发展,传统代理机构应积极拓展服务职能,主动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延伸服务。规模较小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着专业化、专门化的方向发展,即侧重某一类型或领域的服务,解决客户特定需求,形成独特的服务优势。在涉及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新兴信息服务、基于网络信息化的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业态,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网络信息化交易平台为知识产权在线交易提供了可能,应当充分考虑传统代理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特性差异,为新兴服务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培育专利运营新业态的发展,积极推展服务领域,继续开展专利引进、集成、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业务,不断完善拓展质押融资、对外许可、投资入股、标准制定及海外维权等业务。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提高服务附加值和服务质量。
3.9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全国第一个独立的、具有完整管理职能的知识产权局在上海自贸区诞生,改变了30年来专利、商标、版权分属多部门管理的局面[10]。此举是我国知识产权改革具有先锋意义的重大创新,将推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并与筹备中的知识产权法院对接,形成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机制。广西也应该尝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创新,争取逐步完成知识产权的统一管理,提高广西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率。积极申请广西筹备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提高广西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效率。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Z].2012.
[2]李群,季节,郭剑.2013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04-25.
[3]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工作自查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ztzlywzt/qgzlsyfzzltjgz/difangdubanzxqk201402/t20140225_907555. html.2014.02.25.
[4]广西新闻网.2013年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综述[EB/OL].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40110/newgx52cf280f-9420487-1.shtml.2014.01.10.
[5]徐棣枫.专业化与体系化结合的美国知识产权服务业[J].求索,2013(11):193-195.
[6]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项目有效发明专利运用状况调查研究——之学研单位篇.专利统计简报[R].2014(4).
[7]中国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Z].2013.
[8]董雄报,杜萌卉.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技广场,2014(5):217-220.
[9]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广西出台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EB/OL].http://www.gxipo.netzxzxgxdt/692012.shtml.
[10]中国新闻网.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EB/OL].(2014-09-26).http://www.chinanews.com/fz—09-26/66356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