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风险与防范
2015-05-30李慧荣
作者简介:李慧荣(1976—),女,汉族,内蒙古人,职称:国际商务师,大学本科,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国际贸易)。
摘要:海运提单是海洋运输中和国际结算中的核心单据,是为货权凭证。海运提单是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船方签署的运输契约,是单据持有者在目的港要求船方提交货物的凭证。海运提单起到重要作用时,所具有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简述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风险和防范措施。
关键词:海运提单;功能与风险;风险防范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海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收货人或是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在货物从启运地到目的地港之前,提单经背书之后,可以转让或是以提单作抵押办理贷款等功能。
1、海运提单的功能有如下以几点
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确认已按提单上的所标记的有关商品的唛头、数量、商品的表面状况收到商品的凭证,承运人就有责任按提单上所列明货物的情况,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2)海运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约。托运人向承运人办妥租船订舱
手续时即双方建立了运输关系的合约。托运人按时向承运人提交货物且保证所运输的货物的内在状态是完好无损的和包装是符合运输条件的规定,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提单,且保证船只处于适航运输中,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完好地交付收货人;
3)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海运提单代表了货物,提单的合法持有者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提单项下的货物,如果是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了提单的非持有者,承运人就会承担提单所有人向承运人追索和提出赔偿的风险。
4)海运提单是索赔的依据之一。若运输当中遇到损失,货方或是受损方以提单向保险公司或是船公司提出索赔,或买卖双方因货物产生纠纷时向仲裁或是法院提交的单据之一。
2、海运提单的积极作用
1)海运提单可以作为流通单据(NEGOTIABLE DOCUMENT),经过背书和交付之后可以转让他人。提单的转让仅在货物在途之时进行,当货物运到目的港,承运人开始交货时,提单是不能转让了,可转让的时间较短。
2)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申请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交一份提单就可以提取货物。
3)买主可以将在一份在途货物的提单转让给新买方来出售在途货物。
3、海运提单的风险
1)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
海运提单代表物权凭证的特点,在国际贸易操作中,是跟单信用证方式下最重要的单据。卖方只有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议付行提交所需要的单证后,方能顺利结汇。提单必须是已装船的清洁的,在实践中,如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货物还未装船或是还未装船完毕,如果卖方等到货物装船完毕,以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去银行结汇时,肯定会构成造成不符点而被议付银行拒付。在此情况下,提单的签发日期会晚于信用证中规定的最晚装期,议付银行会以提单的签发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期不符构成不符点,对卖方拒付。在此情况下,卖方为了避免提单的签发日期晚于信用证中的最晚期限而遭到议付行的拒付,卖方会和承运人协商出具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具体做法:①预借提单就是在货物未装船或还没有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卖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到期日之前交单结汇,预借提单的签发时间为在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②倒签提单是指货物已装船完毕,且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要晚于信用证中的最晚装期,承运人以一个早于实际装期完毕日期作为提单出具日,倒签提单是在货物实际装货完毕时签发的。因而,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上的签发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是不符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信用证的条款和顺利收汇,具有一定的风险,如遇货物在海上运输发生风险,买方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2)海运提单与货物不符:表现为三种情况:空头单证、货物数量与提单数量不符、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①空头单证是指提单表面符合信用证,却与货物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或是根本无此货物。根据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审核只是单据而对单据项下货物数量、质量、实际交货情况等不承担责任。信用证结算中,卖方取得船公司提供的空白清洁已装船提单,且出具日期早于或是等同于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期,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和办理结汇。
②货物的实际数量与提单不符。信用证规定,银行审核只是单据而对单据项下货物的实际交货情况等不承担责任。这一规定就为卖方造假单据提供了方便,到货后买方发现到货实际情况与提单中的表述不符时,只能通过索赔或是其它解决方法。
③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发货人发运的货物表面有瑕疵和包装有破损时,船公司会在提单上标注不良批注,不清洁的提单会构成不符点银行会拒付。卖方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出具保函保证偿付船方的损失,承运人出具清洁提单。买方付款提货后发现货物与提单表述严重不符时,只能申请索赔或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货物瑕疵,而遭受经济损失。
4、海运提单风险的防范
從以上几条可以看出,海运提单如方法不当,给贸易操作上带来了隐患。在实践操作中应该防范于未来,增强贸易的安全性。
1)禁止或是严格控制预借或是倒签提单
预借或是倒签提单在实际操作中常运用,预借提单或是倒签提单已严重违背合同规定,构成了伪造装运日期,此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拒收货物。
为了防止使用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在港口拥挤、船期不准、港口天气情况恶劣的情况下,卖方要提前考虑到订舱、交货时遇到的可能突发情况,而且随时关注货物的备货动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对发货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做到及时告知。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联系。交货期可能不满足信用证的要求时,提前与买方联系,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延期装期或信用证期的效期,而不是贸然采用预借提单或是倒签提单的方法,以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是损失和影响长期贸易发展。
2)进口商严格审核提单内容,减少风险损失。首先看提单的签约人是承运人、船长还是承运人或是船长的代理,如果提单是发货人或是发货人的代理人签发的,应该拒绝付款。其次是审核提单正本份数是否与信用证中的规定是否一致。在CIF或是CFR贸易术语下,提单须注意运费预付;提单必须是已装船的清洁提单或是有“已装船批注”,不能标注不良批注;提单上的签发地和签发时间;提单号;如果所交提单为转运提单,而且是信用证中规定可转运时,同一提单应该包括全程,提单上的装运港与目的港应该与信用证中的规定一致。
结论
海运提单运用中的潜在风险,与提单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和占据的重要位置成正比的。从事国际贸易中,商务操作人员应该对海运提单审核提高警惕性,提高商务操作业务能力,严格海运提单的运用手续,同时规范和完善航运和货代管理体系,极大地提高贸易交易的效率与安全性,促进贸易发展。(作者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国际结算 苏宗祥、徐捷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2]清洁运输单据 国际商会出版第473号
[3]多式运输单据规则,国际商务出版物第481号
[4]林晓丹.国际海运物流操作实务[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3(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