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教师学术活动的公共性
2015-05-30袁姗姗
作者简介:袁姗姗(1988-),女, 藏族,甘肃天祝人,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摘要:中世纪大学教师在当时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他们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地位,也几乎成为后世大学人的一种理想。本文运用哈贝马斯(J.Habermas)的“公共性理论”,从成员范围、享受的利益及承担的义务这三个维度剖析中世纪大学教师学术活动的公共性。
关键词:中世纪大学;公共性理论;学术活动;“公共性”
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293-01
一、引言
公元12世纪的欧洲,社会趋于稳定,农业逐步上升,这为大学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由逃亡农奴(自由民)重建的城市兴起了,经过战争,新型的城市获得了自治权,一些富裕的市民成为最初的富有者——新型资产阶级。这使大学的创办有了社会基础。①“12世纪的文艺复兴”将大量的新知识带入西欧,这是大学得以产生的知识基础。中世纪大学在教皇与世俗教权之间的二元斗争中,恰逢其时的有了立足之地,应运而生。
二、 公共性理论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公共性这一概念作了详尽说明,他认为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公共性与公共领域密不可分。他将公共性划分为古希腊“城邦”型公共性、欧洲中世纪“体现”型公共性、近代西欧“市民”型公共性等若干类型。通过哈贝马斯的论述,本文用以下三点来剖析中世纪大学教师学术活动的公共性:成员范围;享受的利益;承担的义务。
三、成员范围
中世纪大学在成立之时就多少带有一些宗教色彩,大学教员本身就是教士,只是他们并不是那么安分守己的做罗马教廷的仆从,而是希望可以通过以经典著作为阐释工具,表达自己独特的学术思想。②以牛津大学为例,中世纪时他的教员必须是教会的某种神职人员,由于中世纪教会垄断着文化知识与教育,只有教会的教士才拥有知识,具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
四、享受利益
1.收入。教师的收入在中世纪大学初期和后期并不完全相同。在初期,教师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教师收入的高低取决于他们上课是否生动,讲义内容是否精彩。他们出售自己的知识与学说,就像工匠出售手工制品一样。在忏悔神父的手册上写到:“作为工作与辛苦的代价,教师可以接受学生们的金钱。”③13世纪以后,教士除了靠收取学生的学费外,还可以从教师自治组织那里获得支持性的年薪。1377年,博洛尼亚大学民法和教会法的教授除了从学生那里收取学费外,还得到了50博洛尼亚里拉的年薪。④
2.权利。大学的管理权 中世纪的大学本身是一种自治性组织,教师们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到不同的学院,院长有教师选举产生。如中世纪的巴黎大学,掌管大学管理权的是教师行会。即便是在以学生行会为主的博洛尼亚大学,教师也依然掌握了非常重要的权利——考试权。
罢教权 罢教权是当时大学教师拥有的最有效的权利之一。当他们对现状感到不满或遇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时,他们就利用罢教权与之抗衡,并且推延较长的时间。1231年,罗马教皇训令授予了巴黎大学学者以罢教权,教师利用罢教权对抗世俗当局,且常常取得成功。
迁移权 基督教教会对迁移权的保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教皇正式承认大学教师有到任何地方教学的自由。欧洲的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接受来自任何地区或任何种族的成员,并使用超越地区障碍的拉丁语进行交谈。⑤这也使得各国大学学者可以毫无约束的流通于各国大学自由流通进行教学。
五、承担的义务
1.授课 中世纪大学的教学活动既包括传统的教师授课,又包括生气勃勃的师生辩论。教学内容不仅仅只是传授基督教会的内容,还包括文学、法学、医学和神学四科内容。辩论一般有两种:课堂上的“问题辩论”和公共场所的“自由辩论”。二者共同形成了“探讨、论证、辩驳、推理的逻辑风气或辩证法风气。”
2.传播基督教义的使命 大学教师传播基督教义有利于建立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在中世纪的欧洲,不信仰上帝几乎是闻所未闻的,民众都异常虔诚,有时近乎痴迷。人们将哲学视为“道德”的哲学,他们试图运用自己的哲学观点来开辟美好的生活。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这个社会的市民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倾向于建立正常有序的社会秩序,享受和谐安逸的生活。
六、结论
特殊的社会环境赋予教师特殊的使命和权利。中世纪的大学教师既想耐心踏实的在学校里授予学生知识,又想传播基督教教义给广大民众;既想摆脱教会和市政当局的束缚,自由独立的研究学术,又不得不依靠教会和市政当局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地位。在矛盾和困境中生活的他们,却也在教会和市政当局的斗争中找到了自己的出路与地位。在当时的“公共领域”中,他们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公共的”学术活动。他们既想传教,但又不想被教会控制,既想自由教书育人,但是又离不开教会的支持。这种矛盾的环境下,他们的学术活动的“公共性”其实是“半公共性”。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刘新科.外国教育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42.
[2][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5.
[3][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7.
[4]贺国庆.欧洲中世纪大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127.
[5]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39.
注解:
①刘新科.外国教育史[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42.
②[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5.
③[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7.
④贺国庆.欧洲中世纪大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127.
⑤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