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自由的几点领悟
2015-05-30鞠楠楠杨迦童
鞠楠楠 杨迦童
摘要:学术自由是学术研究最基本的规范之一,也是高等教育重要的理念之一。本文通过对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和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中关于学术自由理念的阐述,对何谓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限度、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这对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正经历或将要经历的变化有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学术自由;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282-02
一、 何谓学术自由
对于学术自由的概念,已有不少的界定。詹姆斯·杜德斯达在《21世纪的大学》中指出:“学术自由通常被定义为思想自由的一方面,这种思想自由与学术社会中教学和学术活动相关联。它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上被定义的,那就是行动者只能在思想上或者行动上完全脱离行政、政治和宗教限制的环境中才能达成。”①迈克尔·波兰尼认为:“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学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研究的问题,而且,他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教授自己的研究,并不受外界的干扰与控制”。②迈克尔·波兰尼对学术自由的定义简单明了。那么,学术自由的必要性是什么?这是因为学术自由产生学术秩序,学术秩序又产生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又肯定学术自由,可以说学术自由能够产生一个良性的循环。例如在我国,蔡元培先生在北京大学担任校长期间也提倡学术自由,但他的学术自由在理论上是很粗糙的,他主张各家学说只要还没有被淘汰掉,就应该允许它们各自发展。这是一个简单但并不能完全成立的为学术自由辩护的一个理论。
从上述定义中不难发现,享有学术自由的群体是大学的教师和学生,但主要是教师。约翰·S·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诠释:“学生他们自己可否能跟教授们一起享受学术自由呢?答案既肯定又否定。德国大学在‘教学自由和‘学习自由两者之间作了有益的区分,学习自由是跟学生有关联,学生有选择学什么课程的自由,有选择决定什么时间学习以及怎样学习的自由,还有选择形成自己思想的自由。教学自由是跟教授有关联,教授有选择教授科目的自由,有选择项目研究的自由,有选择得出自己对于真理结论的自由。所以说教学自由泛指那些掌握高深学问和技术,接受过训练的人的特权。因为学生们大都是初学者,他们还没达到足够成熟学者的条件,所以他们不能充分享有学术自由……学生们的学习自由由充分体现在教授的教学自由中。”③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学术自由是针对特定的主体和活动而言的,并不是任何人以及任何跟学术相关的活动都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
二、学术自由的限度
学术自由是怎样的一种自由?学术自由是绝对的自由?它是任何人都能随意发表任何的观点吗?这种学术自由又是怎么界定、如何界定的?
著名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经说过:“虽然我不赞同你所说的观点,但是我会誓死捍卫你说它的权利。”伏尔泰的这句话是否道出了学术自由的真谛?笔者认为不然,伏尔泰对学术自由的理解,更多侧重的是对民主、言论自的尊重。但是自己如果知道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且这种观点会危害到社会、人民的利益,那么我们不能借口学术自由而去包庇,必须果断的批评和抵制这些观点。然而我们也应懂得,即便是对方观点是不对的,他也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如果那样做的话,学术自由的根基也就将不存在了。学术自由的真谛应该是探讨学问的自由,而不能是学者的自由。
然而,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度的。从大学成立之初到现在,大学都会多多少少的受到来自教会和世俗政府的控制。伴随着高等教育越来越多地深入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我们就越有必要用政治论哲学观来看待高等教育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布鲁贝克指出:“学术自由不仅仅把认识论和政治论的哲学基础作为唯一考虑的标准,还要依据道德的角度来衡量。所以说学者们在研究学术活动的时候,不仅要服从真理的标准和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还应该遵循伦理道德的标准。”④例如,科学家想要进行胎儿实验或克隆人的研究,他们是出于好奇或者追求高深学问,这些出发点是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与伦理道德的标准相悖的,因此我们对其应该加以阻止的。“就好比战争的意义太重大,不可能完全交由将军一人作出决定,高等教育也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做决定。”⑤
三、 学术自由与社会责任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我国的学术环境已经相当宽松,可以说,在当今社会,学者们想要做什么课题,得出什么结论,想发表哪里,他们做的只要是合乎学术规范,就再也不会受到外来的限制或者束缚。但是,我们不能把学术自由当作挣脱缰绳任意驰骋的野马,不管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大学,还是追求学术真理的研究学者,都应对学术自由有一个限制——那就是学者的社会责任。社会将大学作为探究新知识、获取新理论、了解世界以及改造世界的主要场所,并寄希望于大学能够提高人们生活条件、改进生活方式。布鲁贝克指出,学术自由如果不受限制或者束缚,就如同发展经济不受国家干预的制约一样成为灾难, “学术自由的结果就是学者需要为他们探究得出的最终理论提出充分有效的证明,以便让其他的学者来评判这些结论的信度和效度。可以说,一定的社会规范和学者同行制约着学术自由,所以学术自由要为自己的结果负责。”⑥
当今社会,知识更新加快、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大学这一社会组织扮演着生产和发展新知识、新科学的角色,就现在而言,政治论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哲学基础了,大学以及学院正慢慢地陷入了纷繁复杂的社会力量的网络之中,学术自由能否合理运用势必会导致社会各因素的现有平衡的改变。7相反地,社会力量又反作用于学术自由,对其造成各种各样的干涉。面对这对矛盾体,学术自由是选择追求自由真理还是甘愿屈从这些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是来自政府行政权利和市场金钱诱惑的压力)?布鲁贝克做出了三点解答:第一点是要区分言论和行动的概念,第二点是要区分运用学术自由进行教育改革与进行社会改革的关系,第三点是对学术中立弃之不顾,让学者进行充分的辩论。
从我国大学现在的状况来看,大学纷纷受到来自学校、家庭、社会等因素的干扰。其中行政对大学的干预尤其严重,行政干预阻碍了大学享有学术自由的限度。从大学内部分析看,很多大学管理制度条例的制定没有遵循大学学术组织运行的规律特征,致使这些大学的行政权力过高,而学术权力的地位较低。从大学外部分析看,一般政府部门具有分配教育资源的权力,比如,政府拨给公立高等学校的经费就远远多于非公立高校,所以公办院校与非公办院校之间的差别愈来愈大。现在许多高校争相“升级”,专科院校想升级本科院校,本科院校想升级综合大学,综合大学又争相升级“211”、“985”高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获取国家和政府更多经费和支持,所以说在行政权力面前,大学逐渐失去了自己的本质。
结语
赫钦斯曾经说过,大学是允许争议和辩论的,“是非正统的异端邪说的论坛”。但是学术自由并不是一群所谓的专家学者们龟缩在大学内部,搞一些看似热火朝天的高谈阔论,纸上谈兵,他们应该毫不犹豫的走向社会。要想真正实现学术自由,笔者认为应该从学者和制度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对于学者而言,应该努力培养、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淡泊名利而不被功名利禄所诱惑,真正达到“为学术而学术”的境界。另一方面,大学作为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其追求的核心价值是学术真理。大学要想真正践行学术自由就必须为学者创造一种相对宽松、自由、和谐的学术氛围,给予学者们探究知识、追求真理的权利自由,这样他们才敢于提出问题、探究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2]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周光礼.学术自由与深化干预——大学学术自由的制度分析[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32.
[4]朱平.学术自由和社会良心:大学的批判品格——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读后[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8(4).
[5]宋小平.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思想反思[J].教育研究,2009(4).
[6]王晓阳,张京顺.美国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学术自由理念[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04).
注解:
①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4.
②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4.
③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56.
④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48.
⑤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2.
⑥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50.
⑦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