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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1938年武汉大学的师生管理制度

2015-05-30王梦宇

亚太教育 2015年15期
关键词:制度

王梦宇

摘要: 1928年国民党改组武昌中山大学,组建国立武汉大学——1938年武汉大学西迁乐山。这一时期的武汉大学无论是在行政管理、教职工管理还是学生管理上都有一定的制度可循。且对师生的管理制度甚是细化,如在学生的管理上从工作学生到生活作息,乃至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也时刻关注。在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高才生的基础上,严格教师聘任,用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来保障学生的优质培养。本文对这一时期的国立武汉大学师生管理制度进行研究,旨在为新时期学校师生管理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国立武汉大学;师生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G6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208-02

武汉大学创建、成长、发展的历史,直接地反映着中国高等教育创建与成长、发展的历史。1893年11月,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设自强学堂,本着“讲求时务, 融贯中西,研精器数”之精神, 设立方言、格致、算学、商务四个专业,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书院谈经论道的办学模式。1902年自强学堂更名为方言学堂。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以方言学堂为基础,于1913年建立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更名为国立武昌师范大学1925年又更名为国立武昌大学。1926年, 国立武昌大学、国立商科大学、省立医科大学、省立法科大学、省立文科大学及私立文华大学等合并, 建立国立武昌中山大学。1928年7月,国民政府为了在国内重点兴办一些大学,决定改组武昌中山大学,组建国立武汉大学。现阶段的针对武汉大学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现代,关于民国时期的研究多是研究生教育以及对武汉大学建校以来的任职校长。对民国时期的武汉大学研究甚少,本文以1928年到1938年组建武汉大学最初十年为时间轴,来研究当时的国立武汉大学对师生的管理。从而为当今大学在教师与学生的管理方面做一个好借鉴。

一、对学生与教职员工的管理

(一)对学生的管理

1.对学生的管理。武汉大学创建之初,注重对学生的管理。代理校长刘树杞、校长王世杰等都对加强学生管理提出了要求,这一方面与其办学的阶级性有关,另一方面与一些学者、教授强调的“一个学校要有一贯的精神①”严谨治校的要求相联。

(1)教学管理。当时有四个办学原则,第一,以学术为中心的原则办学;第二以文化演进的原则办学;第三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办学;第四以宁缺毋滥的原则办学。学校颁布修订了《本大学学则》等规定,在入学与注册、转院与转系,缺课及旷课、休学与退学等方面作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这一时期的教学管理注重打好基础,弥补中学教育的不足,针对这种情况,王星拱校长提倡:刚入学的大一大二年纪学生的课程中除了各系必修的科目以外,还要添加一些学而未精的科目。在一二年级里边,既要开创分系专修的途径,又要培补普通必要的基础。且学校注重贯通文理,打破学科界限,实行通才教育。

(2)学生生活管理。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活管理,设立学生团体生活指导委员会。以学生宿舍管理为例.设立了学生宿舍自治组织,女生还设立了女生管理委员会、女生指导委员会。对学生作息时间、就寝、公物保持、会客、留宿他人、离校等都作了严格规定。对一年级新生,学校还制定了军事训练管理细则,在着装、训练、就餐、休息、行为规范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3)对学生体育方面以及社团的管理。国民党政府在1930年颁布了《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对学生中的社团进行严格控制,从机构设置、目的、组织结构、不得干涉学校行政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武大改建初期,对学生控制比较严格。学生中的社团主要有政治学会、数理学会、法律学会、生物学会、经济学会、土木工程学会、哲学教育学会,这些学会必须以钻研学术、研究科学为限②。

学校尤其注重体育锻炼,在当时在职校长王星拱认为提倡体育运动最好的方法也应与智育和德育一样,用兴趣去诱导。在这种提倡与推动下,武汉大学的体育教育与各项体育活动均取得了不小的成绩。1933年10月6日,国立武汉大学通过了由学校体育部拟定的以普通体育为必须课程的审查报告,并且“规定男女生标准运动五类,各生在学中概须修习,几个方能毕业”。学校的体育课程分为普通体育、军事训练和国技三组,所有男女学生须在普通体育和国技任选一种,所有的男生必须接受两年的军事训练。

(4)思想与品德管理。当时的武汉大学正处在大革命失败后的10年内战时期,这一时期学校对学生的思想管理是极其严格的。国民党政府为了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的控制,除在学校搞“军训军管”之外,推行所谓“党义教育”。对学生中有什么意见,学校当局也规定,不要乱发文电或直接送教育部,而应该面呈校长,而且“措词亦宜确守学生本分,不得凌越失言”。这些都极大地箝制了一批青年学生的思想。

(5)就业指导。学校于1932年设职业介绍部,主要调查收集毕业生职业供求状况,登记及审查求职学生之性格与技能,指导职业选择。但在毕业即失业的年代,仍有一些学生不能顺利就业。职业选择。但在毕业即失业的年代,仍有一些学生不能顺利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异,多数在行政机关、中学或科研、报馆任职。武汉大学一直非常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调查工作。1932年5月6日,国立武汉大学第160次校务会议议决通过了“设立职业介绍部简章草案”,设立职业介绍部,其主要职责包括:调查职业供求状况;等级及审查求职学生的性格金恩;指导职业选择等。当时,武汉大学文理两个学院的毕业生,多在中学或示范学校、职业学校担任教员,法学院毕业生多在各级政府机关、司法部门、银行等单位工作,工学院毕业生则大多数直接从事于各种工程建设,还有一部分学生到全国各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工作,或出国留学深造。为当时的社会输出了一批优秀的人才。同时也为武汉大学的每一位学生的就业提供各种条件。

(二)对教职员工的管理

1.制定教师聘任规则。学校创建之初,为保证教员的质量,学校制定了教员聘任规则。1936年修订的规则为:教授聘用,须在学术上有创作或发明者,曾在国立大学或本校承认之国内外大学担任教授2年以上者;讲师聘用,须对于所担任之学科有专门著述者,曾在国立大学或本校承认之国内外大学担任教授或讲师职务者,在国内外大学从事研究获得学位者;助教聘用,须为国内外大学毕业生,对于所学学科有研究成绩者。学校对教员聘用规定了一套程序,聘用的教员均需由校长提交聘任委员会审查资格,通过后由校长聘用。聘任委员会审查教员资格时,由相当学科教授组成审查委员会,必要时须商请校长延聘校外专家学者参加审查。教授聘任,需试聘一年,试聘期满后发聘书两年。如聘期满而不续发聘书即为解聘。

2.制定教职员待遇规则。学校1929年公布《教职员待遇规则》。当时教职员的薪俸不但等级多,而且差别大,最高月薪500元,最低者月薪只有35元。但实际情况是,教职员工经常领不到薪俸,也领不到全薪。因此当时的武汉大学对此专门制定了教职员待遇规则来提高教职员的薪酬。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谢红星.1893-2013-武汉大学校史新编 [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2]吴贻谷.武汉大学校史 [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3]吴骁.功盖珞嘉“一代完人”—武汉大学校长王星拱[M].山东教育出版社.2011

[4]王少雄,孙劲松.民国时期的武汉大学及其战略定位[J].新课程研究.2010.(6)

[5]吕晶.王星拱科学哲学思想探究[D].东华大学,2013.

[6]龙泉明,徐正榜.老武大的故事 [M].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

[7]武汉大学百年校史考[J].武汉大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6)

[8]杨乐生.王星拱与乐山“武大”[J].武汉文史资料.2005.(5)

[9]李维武.武汉大学与20世纪20年代中国哲学——王星拱与《科学概论》[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4)

[10]任珍良,刘双平.武汉大学沿革与现状[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6)

[11]余彬,龚向前,万红慧,胡勇华.武汉大学百年写意[N].湖北日报.2003—11—25

注解:

①谢红星.1893-2013-武汉大学校史新编 [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②吴贻谷.武汉大学校史 [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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