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惨案中失德现象审视道德教育责任的缺失与重建
2015-05-30曹睿
作者简介:曹睿(1990-),女,汉,陕西宝鸡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校管理。
摘要:近年来,校园惨案频现大众媒体,观之触目惊心。一系列案件的发生折射出中国教育的缺失。本文以道德观察的视角审视青少年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现象及原因的分析对我国德育问题进行反思,以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提高德育实效性,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青少年;失德现象;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173-02
一、新闻报道中学生失德现象与原因分析
大学生本应是文化、智慧、良知、创造的象征,站在时代前沿,引领社会风向。然而,部分大学生的行为,不仅与社会的期望明显不符,还滑向了道德的深渊。一些人的所作所为令人瞠目。近年来,大学校园惨案频现大众媒体,件件直刺人心,试看几起案例:
2004年云南大学XXX,因在被怀疑打牌作弊,连杀舍友四人,震惊全国。
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徐州)铊盐投毒案,造成三名学生死亡。
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XXX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
诸如此类事件屡屡发生,这一幕幕惨案的发生给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敲响警钟。当代大学生在文化知识日益丰富,技能日益精湛的同时,道德问题却日益突现。北京大学教授钱理先生对此有感而发: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以上案例无不是为一己之私,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重大创伤。
纵观上述案例,悲剧的酿成绝非偶然。心灵的蒙尘,价值的扭曲,对生命的漠视,都是在长期生活和学习中逐渐形成的。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代社会,人们越来越注重物质追求而忽略了精神培养。在现今中国社会,消费主义当道的市场经济下,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功利主义。无论是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着眼点都放在了教授人们生存手段和技能,而非教人向善,教人做人。人的主体性被忽视,德育几乎没有它的生存之地。让一个人在社会进化中几乎泯灭人性,而越来越趋近原始兽性的时候,当代的工业文明社会,便是精神上的原始野蛮社会。青少年在这样的社会中成长起来,必然会出现道德失范甚至道德沦丧。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学生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当代学校德育的失责与反思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学生自入学起,学校便对其进行德育教育,并贯穿始终。然而,长久以来,制度化的德育实效并不高。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传统智慧的中国教育尚未做好回应社会整体进步对当代德育的最新要求的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德育面对全球化时代的挑战并未与之良好衔接,在人才培养方面有所偏颇。袁贵仁部长曾针对大学德育实效不高做出过精辟分析,他认为德育存在的最大问题,一是不讲理,二是有理没讲好。笔者以为,具体应从以下三方面反思当代学校教育的失责。
(一) 学校德育的起点和目标:
有人把青少年从出生到成人的过程比作西西弗斯神话中不断反复由山下往山上推石头的过程。这个过程本应是循序渐进,在生活与体验中逐渐领悟的。由于当代社会发展快,制度化的教育不得不其做出人为的规定。在努力实现中国教育全部转型的当代社会,我国德育的终极目的是培育和谐社会建设相应的积极社会公民。就个人而言,是提升受教育者个体生活质量和幸福生活的能力。
高等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终点,从理论上讲,在经过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之后,我们应当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然而,从上述校园惨案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历时十五年的学校德育教育几乎宣告失败。
我国的教育工作者似乎并未认清这一事实,他们误把德育目标当成德育起点,德育中的高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心理特点尚未成熟形成矛盾。德育目标作为起点,固然是为了保证德育的指导性和方向性,但若脱离了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思想基础等那么这种道德教育必然是收效甚微的。
(二) 学校德育的途径与方法
学校德育有主要有三种途径,即“直接德育”,“间接德育”和“隐性课程”。然而,很多学校并未意识到这三种课程形态并存的现状,不善于“三课并举”,未能正确理解和充分发掘德育课程政策和资源,误将全部德育窄化为“直接德育”。直接德育往往把德育过程看成单纯从外部植入的过程,它通过思想品德课,政治课等课堂教学,把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强制罐输到学生脑中,把劝人向善的伦理道德学习和实践异化成为某种知识的考试,这种德育过程与品德内化想分离的教学方式,势必会导致降低学生其理性价值。
事实上,人创造道德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和限制自己,而是为了发展和肯定自己。道德具有约束性,但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激励作用。它不是某种纯粹外部的抑制人的枷锁,不是社会用来对付个人、反对个人的工具,不是同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相对立的异已力量,而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本质上与人的创造精神、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致的,是应当把引导儿童价值成长,提升生命质量作为其本质追求。因此,在道德教育中片面强调道德规范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而忘记了人们内心的道德需要,是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的。
(三) 学校德育中糟粕文化的渗透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教育系统作为社会的子系统,无时无刻不与当代社会发生联系,这种带有明显落后性,非理性,弥散于民间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渗透在青少年的成长教化过程中,势必引起心理畸形和价值观的扭曲。
当代青少年生长在纷纷扰扰的信息化社会,新旧媒体同台登场,为人们呈现出形形色色的视觉盛宴。儿童不再单纯的学习阅读,代替的是与成人一起面对同一个娱乐化、通俗化的屏幕,结果使儿童世界与成人社会的边界消失。儿童的心理发展尚未成熟,极易受到诱惑,来源于小说,影视,游戏的各种异端文化冲击着青少年的思想。
我国学校德育的现实情况令人担忧,单靠“直接德育”的课堂灌输与应试检测,在社会大染缸中是不堪一击的。社会中,糟粕文化无孔不入,没有做好与家庭合作的关系,学校德育就像堂吉诃德那样孤独而低效的战斗着,势必产生“5+2=0”甚至“5+2<0”的后果。学校如何真正实现“教人做人,教人向善向美”的教育,义不容辞的担当起学校教育责任,使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三、学校教育责任的重建与展望
蔡元培先生曾说过:“德育为完全人格之本,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无益也。”案例中校园悲剧的产生,恰到好处地印证了这一说法。这不是某一阶段德育的失败,而是长期以来教化累积的结果。学校教育重智育轻德育,人的成长是不可逆的单向行程,学校教育责任重大。重建学校教育责任势在必行。
(一) 落实德育制度,建立平等师生关系
正如前文所述,德育形式中的“隐性德育”是常常被人们忽略,但又具有无限能量的“沉睡的雄狮”。它具有陶冶特质,能够把情感,态度,价值观渗透在学生的成长生活之中。德育制度的诉求实质上就是要求教育者安排好学校生活的制度环境,落实“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现代教育理念,让孩子们在合乎德性的日常生活中实现品格学习的“做中学”。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甚至大学长期以来的道德教育都是强制管理多于人性化的教育性安排。教师对学生团体、组织的指导过于强力,学生缺乏自主性,自治性。要落实德育制度,就是要建设和谐阳光的校园生活,让学生成为校园生活的主宰,让丰富多彩的社团生活和课外生活成为青少年成长的沃土。实现师之间平等对话。让道德教育在民主平等的土壤中根植,在师生之间相互渗透,对流和互补,学生才有望成为自尊,宽容,拥有健全人格的真正公民。学校德育的时效性才能增强。
(二) 转变德育内容,以人为本,提升生活品质
自建国以来,我国德育概念就具有泛政治化,过度政治化倾向。在中小学课堂上,社会主义政治教育的声音远远高过道德教育,把高尚的精髓从生活中剥离,并把它看做是教育的全部,结果导致德育的“假、大、空”。
事实上,在儿童认知逻辑发展中,应当是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正确的逻辑顺序应该是:首先,基本的品德教育是政治教育的基础。这也是符合道德教育自身发展的阶段性,早期的道德教育力图解决的是具体的生活课题而不是那些政治上比较抽象的问题。其次,政治教育本身是重要的,需要科学化的,一个人要成长为合格的公民,是应该有端正的政治态度,而非在课堂上空喊口号,闭卷应试。
因此,道德教育的价值引导与道德主体的自主建构相结合,教育和接受在德育过程中统一完成,“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让他们的未来幸福”的德育终极目标才有望实现。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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