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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子高龄化背景下日本公共年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的研究

2015-05-30刘洁冰

2015年2期
关键词:厚生保险费少子

作者简介:刘洁冰,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日本经济专业。

日本国势调查的结果显示,197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日本人口总量的65%,日本开始进入高龄化社会。之后,1995年、2007年此比率分别上升至14.5%和21.5%,日本经由高龄社会进入了超高龄社会。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同时,自1973年第二次婴儿出生高潮以来,日本人口的出生率却在年年递减,少子高龄化程度逐渐加深,给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年金制度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为少子高龄化意味着领取年金的人越来越多,而缴纳年金保险的人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少子高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都使现行的年金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国际上,像日本这样面临少子高龄化问题的国家不在少数。如中国,中国正在迈入老龄化社会,生育率低、人口结构老化,少子高龄化程度不亚于日本。因此研究日本的年金制度也能给中国以启示。

一、日本的公共年金体系

日本年金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战前,之后经过多次改革,形成了现在的比较完备的体系,分为公共年金制度和非公共年金制度两部分。公共年金是由国家主导施行的年金制度,而非公共年金是由国家以外的组织运营的年金体系。本论文主要研究公共年金制度。

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国民年金具有强制全民加入的特点。第二层次为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与加入者的收入相关。以下对这两个层次进行具体阐述。

1、国民年金。它是以全部的国民为对象的年金制度。具备参保资格的人分为三类:①第一号被保险者即个体工商户或学生;②第二号被保险者即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制度的加入者;③第三號被保险者即第二号被保险者的配偶(20岁以上且未满60岁)。这三类被保险者缴纳的保险费都不同。第一号被保险者缴纳的费用与个人收入无关,每月是定额的。对第二号被保险者,有关部门定期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相应费用来缴纳保险费。而第三号被保险者无需缴纳保险费。

其发放标准为:79万7000日元*﹝(缴费月数+半免保险费的月数*2/3+全免保险费的月数*1/3)/480个月﹞

2004年改革后,将国民年金的国库负担比例提高到了1/2。

2、厚生年金。它与个人的收入成正比。原则上正式员工在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加入厚生年金,缴费方式为劳使折半。

应缴纳的保险费为:标准月工资额*保险费率(逐年增加,到2017年固定为18.3%)

发放额为定额部分、报酬比例部分与加给年金额部分的总和。

3、共济年金。它以国家公务员、教员等特定职业的人员为对象。2015年10月开始,厚生年金将与共济年金统合在一起。

二、日本的公共年金制度在少子高龄化背景下存在的问题

随着少子高龄化程度的加深,日本公共年金制度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将影响到公共年金制度的存续。总结来看,日本公共年金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年金财政恶化问题。根据2003年6月发表的资料显示,此前一直处于盈余状态的厚生年金在2001年出现了约7000亿日元的赤字。并且,2001年以后,连续三年都出现了赤字。根据野口悠纪雄(2013)的测算,厚生年金将在2030年前后破产。这是由于日本的年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即现在的劳动年龄人口缴纳的保险费用于发放给现阶段领取养老金的人群的方式,而伴随少子高龄化程度的加深,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逐渐增多,但缴费人群逐渐减少,政府不得不采取降低养老金发放标准并提高缴费额的政策。

厚生年金赤字问题已经产生,并且今后会将长时间持续下去。政府需要正面去面对此问题,并向国民说明情况,实施危机管理。

2、国民对年金制度的不信任问题。总结来看,国民对年金制度的不信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不确定保险费将增加到多高,因此而感到不安。

②与自己交的保险费相对应,不确定自己将来能得到多少养老金,因此而感到不安。

③代际之间缴纳的保险费与得到的养老金相差悬殊,因此而感到不满。

对于保险费上升的不安,归根结底来自于少子高龄化的现实,少子高龄化的压力应由年金的缴费方和领取方共同承担。此外,关于现阶段的劳动年龄人口今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的不安,这是由于现行制度的缺陷引起的。日本的年金制度中,每人缴纳的保险费与他们领取的养老金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从上一节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养老金发放额的算式中并没有把缴纳的保险费纳入考虑,即使由于保险费率上升而导致缴纳的保险费增多,也不会使最终的领取额增多。结果,有时甚至会发生缴纳的保险费甚至比领取的养老金还多的情况,这确实是不公平的。关于此问题的改革,需要参照瑞典的模式,之后加以分析。

3、代际之间的不公平问题。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一大特征是代际间抚养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保险费率取决于领取年金的人数和在职加入年金制度的人数之比例。伴随着少子高龄化的加深,势必会产生代际间的不平等问题。

根据日本劳动省2010年的测算,在厚生年金方面,70岁的人群一生中需要缴纳的保险费为900万日元,可以领取5600万日元的养老金,是缴费额的6.5倍;45岁的人群可以领取到自己缴费额2.7倍的养老金;30岁以下人群领取到的养老金是自己缴费额的2.3倍。在国民年金方面,70岁人群可以领取到缴费额4.5倍的养老金;而35岁以下人群只能领取到1.5倍。代际之间的不公平问题可见一斑,也由此引发了国民对年金制度的不满。

4、年金空洞化问题。国民年金方面,2002年第一号被保险者中有近四成没有缴纳保险费,如果再加上学生、保险费免除者的话实际上有近半数的人都没有缴纳保险费。而厚生年金方面,空洞化现象更加明显。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压缩人力费、逃避为员工缴纳保险费,而大量雇佣派遣工等的非正式员工,而非正式员工由于不能加入厚生年金,而被纳入国民年金制度,又因保险费过高而逃避缴纳保险费,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三、日本年金制度改革的方向

在少子高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如何改革日本的年金制度,使其能够持续下去,是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大量的研究发现,将瑞典模式与日本模式相结合,是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向。

在瑞典,无论是公司职员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加入的是报酬比例年金。保险费率是固定的18.5%,其中有16%采取现收现付制,剩下的2.5%采取基金积累制。这种制度下,如果缴纳的保险费少,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较低。因此,政府为了保护一定生活水准以下的人群,设立了最低保证年金,其财源来自于税收。

瑞典模式的一大特征是在现收现付制之下实现了缴费额与领取额关系的明确化。这对于消除日本国民对年金制度的不信任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瑞典模式也有其弊端,即忽略了年金制度的社会收入再分配原则。在瑞典模式下,年轻时如果收入高,缴纳保险费高,随之年老之后得到的养老金也高。而如果年轻时收入低,则年老后也不会得到太多的养老金。

将日本模式与瑞典模式相结合,可以解决现在日本存在的年金财政问题、国民对年金制度的不信任问题、代际之间的不公平问题及年金空洞化问题,但具体细节需要更加深入的探讨。

四、给中国的启示

中国现今少子高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研究了日本的经验教训后,为了避免重复犯日本的错误,中国应积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完善“全民皆保”的政策,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改革。适当、适度地提高退休年龄,缓解养老保险压力。使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下去。(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杜军,任景波 日本的年金制度及其改革[J] 现代日本经济 2004,(6)

[2]崔燕 中日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社会学解读[D] 山西:山西大学,2008

[3]邱红 日本人口少子化与养老金制度改革[J] 人口学刊,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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