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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环境变迁与生态安全维护探析

2015-05-30曾文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生态安全洞庭湖区

曾文

[摘 要] 调查分析和探讨了1949年以来洞庭湖区的环境变迁的趋势、环境恶化的原因以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路。洞庭湖区环境变迁趋势呈现的突出问题是:湖泊面积缩小;容量功能减弱;水质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下降;血吸虫病疫情扩散。导致上述变迁趋势的显著人为因素除了围湖造田、流域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破坏、湖区外源污染加剧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外,还有三峡工程的影响。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与成因,在新的历史时期,有必要从理论认识、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与实践各个层面引入生态文明的理念,理顺洞庭湖流域的生态关系,以依法治湖、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四个方面为重点,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洞庭湖区;环境变迁;生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 X3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5)02—0070—06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rends of environmental transition since 1949, reasons for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 of Dongting Lake, and ideas for its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presented about the trend of environmental transition of Dongting Lake are as follows: shrinkage of lake areas, degradation of functional capacity, serious pollution of water equality, sharp decline of biodiversity and the spread of schistosoma epidemics. Besides reclaiming farmland from lakes, ecosystem destruction of water source conservation, aggravation of exogenous pollution and imperfect management systems, human factors on vicissitude trend of management system mentioned above also include the influence of the Three Gorges Project. Under new historical period, on account of the status quo as well as the cause of form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traighten up the ecological relationship across the Dongting River Basin at all levels of theoretical recognitio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institution setting and practice, and to focus on four aspects covering lake manage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novation of administrative model,strict control of exogenous pollution and strengthening protection of biodiversity,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Dongting Lake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Key words:Dongting Lake ; environmental transition; ecological security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同时也是举世闻名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洞庭湖容纳湘、资、沅、澧四水,吞吐长江,是典型的吞吐型过水湖泊,对调蓄长江中游洪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洞庭湖区在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然而,近代以来,在入湖泥沙淤积、围湖垦殖、环境污染等因素的作用下,洞庭湖面积萎缩现象加剧,调蓄功能衰退、洪涝灾害频发、环境状况恶化、生态功能下降。[1] 2014年4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面对这一新的发展契机,应当理清洞庭湖区环境变迁的历史脉络,找出环境问题的成因,针对性地提出维护洞庭湖区生态安全的对策,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一 洞庭湖区的环境变迁及趋势

洞庭湖区位于长江中游荆江南岸,跨湘、鄂两省,北面有太平、藕池、松滋三口分泄长江来水,西南面有湘、资、沅、澧四水入湖,经湖南岳阳城陵矶流入长江。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洞庭湖在调节长江洪水径流、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物种基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代以来,洞庭湖区产生了湖泊萎缩、湖水污染、洪灾频发、湿地生态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血吸虫病疫情扩散等众多生态环境问题。各级政府在最近十多年中出台一系列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治理洞庭湖区环境,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整体上看,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加以解决。

(一)湖泊面积缩小

历史地看,洞庭湖经历了沧桑变化。由于泥沙淤积和人类不合理开垦,湖泊水域面积从全国第一退缩到现在的全国第二。[2] 目前,洞庭湖萎缩成东、南、西三片湖面,即东洞庭、南洞庭、西洞庭,形成涨水是湖、退水为洲的动态景观。据资料记载,洞庭湖全盛时期面积达6000km2,1949年湖泊面积减少到4350 km2。建国以后,由于大规模堵支并流并垸,洞庭湖年泥沙入湖总量增加,湖泊面积急剧下降,湖泊退化非常明显(洞庭湖近年来萎缩进程情况见表1),到2000年面积进一步萎缩为2560 km2,比1949年减少41.15%。其中,1949年-1954年、1954-1961年、1961年-1971年、1971-1983年、1983-1995年和1995-2000年减少的比例分别为10.0%、19.8%、10.2%、4.6%、2.5%和2.4%。

(二)容量功能减弱

从地理联系上来说,洞庭湖接纳湘、资、沅、澧四水和松滋口、太平口、藕池口三口分泄的长江洪水,因此,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对于维持长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的生态平衡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独特的地理联系,也使得洞庭湖成为我国湖泊中淤泥积居量较多、泥沙沉积率较高的湖泊之一,导致湖泊容量功能逐渐减弱。泥沙的淤积,一方面为开发和利用洲滩土地资源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湖区水情和江湖关系的恶化。[3]

1949-1995年间,湖泊容量是逐渐缩小的。1949年洞庭湖容积为293×108m3,1995年容积为167×108m3。1949-1995年的46年间,湖泊容积减少了126×108m3,一共减少43.0%,平均每年减少2.74×108m3/a,但湖泊容积减少的速度在时间段上的分布不均匀。1949-1954年5年间,容积缩小率为5×108m3/a;1954-1961年7年间,容积缩小率为10×108m3/a;1961-1971年10年间,容积缩小率为3.08×108m3/a;1971-1983年12年间,容积缩小率为2.0×108m3/a;1983-1995年12年间,容积缩小率为0.41×108m3/a。容积的减少,直接导致湖泊调蓄洪水能力减弱,加剧了洪涝灾害。20世纪50-70年代,平均每5年一次大水灾,到了80年代平均3-4年一次大水灾,进入90年代以后除了1990、1992、1997年以外均为大水年,平均每3年中有2次大水灾,不论是一般洪涝还是特大洪涝,其灾害发生的频率均有增长。[4]

(三)水污染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洞庭湖沿岸陆续建立了众多工业企业,其数量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1/6,这些企业成为洞庭湖的污染源。工业生产、民众生活等排放的污废水,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洞庭湖水域,导致湖泊水体局部严重污染。

据1970年代水文部门的监测报告,洞庭湖湖水浊度较大,砷、氰化物、汞、总铬及酚的检出率较高,湖区水生生物受到污染,7种水生生物均含有氰化物和汞。[5] 1983年开始,地方环保部门对洞庭湖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洞庭湖的水污染以悬浮物污染为主,氨氮、高锰酸钾指数及总磷有超标现象。

“九五”期间,湖南省洞庭湖监测站对洞庭湖水域设有11个断面进行常规监测,其中8个监测断面参与全省地面水环境质量统计,分布于东、南、西洞庭水域。监测得知,湖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和悬浮物,因这三种主要污染物超标,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九五”时期洞庭湖水质为Ⅳ类,且总磷、总氮含量已超过湖泊特定项目Ⅴ类水标准值。 1996-2000年,与常规水质监测同步,湖南省洞庭湖环境监测站还对湖区南嘴、茅草街、万子湖、虞公庙、鹿角和东洞庭湖6个断面进行了营养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洞庭湖总磷、总氮等营养物质丰富,其平均值分别超过全国湖泊富营养界限浓度1.80倍和1.44倍,透明度也超过全国湖泊富营养界限浓度界限值,高锰酸盐指数和叶绿素a浓度较低,水污染局部严重,水质有下降趋势。

(四)生物多样性锐减

洞庭湖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湖泊湿地,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适宜大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和繁殖。因此,洞庭湖区生物资源非常丰富(见表2)。近代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洞庭湖区生态平衡被打破,湿地生态功能遭到严重破坏,鱼类、珍稀候鸟种类和数量减少,种群萎缩,一些特有种绝灭或濒临绝灭,致使湖区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

据相关资料记载,1949年整个洞庭湖区鱼类的捕捞产量是3.3×104t/a,现在约为1.1×104t/a,下降了63.3%。[6] 在 1972-1974年湖南鱼类资源调查及80年代初的湖南渔业区划报道中,洞庭湖有鱼类资源117种,[7] 且每种鱼类都有标本存于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标本室中。然而,在2000-2006年连续七年监测中只监测到鱼类111种,未见得白鲟、鲥鱼、湘华鲮、中华倒刺鱼巴、白甲鱼、稀有白甲鱼等品种。[8]

洞庭湖独特的水文和气候条件为鸟类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湖区鸟类资源均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多年来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过度捕猎,鸟类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在湖区,捡拾鸟蛋现象十分常见,盗猎者还在鸟类迁徙季节使用排铳、毒杀、地枪等手段猎取鸟类,导致鸟类的种类和数量急剧减少。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关贯勤的调查共记录洞庭湖鸭科种类31种,而90年代初刘齐德等在洞庭湖湿地开展的鸟类初步研究调查却只记录到20种。50年代常见的天鹅、白枕鹤、白头鹤等珍贵鸟类,如今在越冬群落中很难见其踪影。

截至2002年,入侵洞庭湖湿地的外来物种约11种,其中5种列入了《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入侵植物包括水葫芦、空心莲子草、豚草、意大利杨、美国黑杨;入侵动物有克氏原螯虾、白蚁、蔗扁蛾、湿地松粉蚧、美洲斑潜蝇、美国白蛾等。一些入侵物种很快成为洞庭湖湿地绝对优势种群,使湿地物种群落结构发生变化。例如,种植杨树的湖滩,芦苇不能生长,杨树冠下寸草不生,原有生态系统被彻底改变,带来严重的生态安全问题。

(五) 血吸虫病疫情扩散

血吸虫病是疟疾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热带病,而钉螺是血吸虫的中间宿主。目前,我国钉螺分布区的95.5%位于长江流域湖沼地区。1949年以前,洞庭湖区血吸虫病流行猖獗,曾使许多地方田园荒芜、家破人亡,一片凄凉景象。血吸虫病严重摧残人的健康,据1950年代初期调查,40%的被感染病人有明显血吸虫病症和体征表现,其劳动力受到不同程度损害。1952年初步查明,洞庭湖区有12个县75个区的443个乡和6个镇为血吸虫病流行疫区,血吸虫病患者约11.8万。到1955年,查明湖南省内血吸虫病疫区共有17个县、市,血吸虫病患者约22.5万人。1956年,血吸虫病患者达到32.96万人。1961年洞庭湖区10个大型国营农场收归农垦局管辖后,湖南省流行血吸虫病的单位为18个县、市和10个国营农场。由于省内行政区划的变化及疫情演变,1970年流行血吸虫病的单位共计20个县市,14个县级国营农场,417个公社,流行区人口为560多万人,累计有血吸虫病人61.89万人,累计钉螺面积29.99亿平方米。截至1980年底,洞庭湖区有19个县、市和14个国营农场、456个公社(分场)流行血吸虫病,其中有6个农场、284个公社(分场)报告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分别占流行县、市、场的48.6%和流行公社(分场)的62.3%;累计查出钉螺面积34.06亿平方米,已基本消灭20.34亿平方米,尚有钉螺面积13.72亿平方米;累计查出病人91.66万,1980年病人已下降到78413人,下降了75.4%;因血吸虫病死亡人数已由最高年份1962年的154人下降到1980年的49人。

经过多年防治,到1990年底,洞庭湖区内长沙县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益阳市、望城县等10个单位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但仍有246个乡(镇、分场)和230个村流行血吸虫病,流行区内人口315万,耕牛、生猪等家畜15万头,尚有钉螺分布面积17.2亿平方米(其中垸内4815.42万平方米,垸外16.72亿平方米),垸外中有易感地带4.11亿平方米。病人35万,其中已查处晚期病人9952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洞庭湖以及四水尾闾地区又先后查出一些血吸虫病新流行区。钉螺分布面积每年以4~6万亩的速度增长。流行区与非流行区人们交往频繁,钉螺被带到非流行区。桃源县和长沙市岳麓区原非流行区,但分别于1996年和1997年新发现钉螺分布面积1200多万平方米和130多万平方米,成为血吸虫病的新流行区。[9]

二 洞庭湖区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洞庭湖慢慢走向萎缩。洞庭湖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其独特的地质地貌条件、水文条件和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早期洞庭湖的演变以地质地貌因素为主,但新中国成立以来,人类活动因素已成为环境问题的主导因素。

(一)自然因素

洞庭湖是一个断陷沉降盆地,它的变迁受构造沉降速率与泥沙淤积速率的共同制约。影响这两种速率的作用力不同,构造沉降是一种内力地质作用,它受地壳运动的支配,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它的沉积速率可以视为一个常数;泥沙淤积是一种外力地质作用,按照外动力的性质有自然和人为两种,可在一定的时期内发生变化,故其速率是一个变数。[10] 洞庭湖是通江湖泊,在其西北有长江三口(太平、松滋、藕池)分泄长江枝城至城陵矶江段2/3的洪水量,东南和西南有湖南四水灌注,最后由东北城陵矶一口泄入长江,每年进入湖区的一定量的泥沙也自城陵矶出口排出,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湖区淤积的速率。如果能有效控制上游泥沙的输入量,使其与输出达到平衡,对消除泥沙淤积对湖区的影响有积极作用。从实质上讲,对于洞庭湖的环境污染问题来说,进入湖区的污染物质也一定量的自城陵矶出口排出,排出速率与湖水更换周期有关,其极大程度地消除了各种污染对湖区水质的影响。

(二)社会因素

1.围湖垦殖

1950年代的治湖工程,将洞庭湖区48垸合并为三个大圈,扩围洲滩地面积8.93×104公顷;1960年后,又继续围垦钱粮湖等6个大农场及沅南大垸,围垦洲滩面积6.17×104公顷;1970年代(1978年以后停止围垦)结合矮围灭螺及治湖调洪,又围垦了东南湖、漉湖、横岭湖以及一些湖汊,围垦面积1.49×104公顷。1949-1989年间,因围垦减少洲滩湿地面积16.59×104公顷。围垦加速了洞庭湖的萎缩和湖泊的消亡,破坏了湿地组成结构,使湿地面积减少,造成了湿地退化。近年的围湖造林,更是将昔日百里洞庭分割得支离破碎,湖泊的各项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近20年来,南洞庭湖基本上被开发,西洞庭湖、东洞庭湖也被逐步瓜分种植杨树。进入21世纪后,仅岳阳纸业、湖南人造板厂、石首人造板厂3家杨木用材大户,一年需要木材100万立方以上。围湖造林不仅改变了湿地的类型,而且抬高了湖床,使越冬水鸟的适宜栖息地完全丧失。

2.森林采伐

近年来,长江上游森林植被破坏现象日益严重,湘资沅澧四水上游乱砍滥伐问题也很突出,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使河流含沙量不断增大,最终导致洞庭湖湖盆淤积,湖泊调蓄量呈日益下降趋势,调蓄能力减弱,从而增大洪水的灾患。

值得关注的是,从近60年来洞庭湖水沙变化数据(见表3)来看,由于荆江调弦口堵口、葛洲坝截流,特别是三峡水库运行后从长江三口排入的水沙逐期减少,加之近年来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使湘资沅澧四水上游的森林植被得到恢复,因而四水入湖水沙已呈下降趋势。洞庭湖入湖泥沙、淤积泥沙呈同步减少是个可喜的生态建设成果,这对于延长洞庭湖的湖泊寿命具有重大意义。

3.水利工程

三峡工程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最大水利枢纽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工程。由于洞庭湖与长江在地理和水文上息息相关,因此,三峡工程建设对洞庭湖湖泊生态系统影响巨大,对于延缓湖泊淤积、减轻洞庭湖区洪涝灾害危害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同时,三峡工程对洞庭湖的生态环境也带来负面影响,使江湖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12] 三峡工程蓄水后,长江年径流量减少,洞庭湖蓄水量也相应减少。入湖水量在汛期大幅度减少诱发多种生态安全问题:首先,湖区夏秋连旱灾害频发,以2006年最为突出,由于三口、四水当年入径流平均值偏少较多,酿成了全湖范围的夏秋严重旱灾;其次,湘江取水系统及航运受阻,导致湖区居民出现困难;第三,湖区湿地裸露时间显著提前,破坏了水-鱼-鸟生态链,影响候鸟和迁徙鸟类的越冬地和停歇地;第四,裸露时间延长的洲滩,为东方田鼠的大量繁殖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和富余时间,使得湖区天数灾害问题更加突出。另外,入湖水流量的减少和速度减慢,还使湖泊换水周期延长,洞庭湖水体交换与自净能力减弱,水环境质量下降,加重了水的富营养化,影响鱼类生存。

4.污水排放

洞庭湖水质影响源包括工业结构型污染、城市生活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根据近年来洞庭湖区污染物排放统计,湖区水质污染类型已由工业污染为主转变为工业、农业、生活和血防药物污染的多元化污染类型。

目前,湖南省内四水流域沿岸有2000多家工厂,其中污水直排入湖的排污口有27个。湖区内有600多家大小型工业污染企业,重大工业污染源废水年排放量均在100万t以上,占全部废水排放量的90%。[13] 就工业门类来说,以化工废水排放量最大,其次是造纸、电力,矿山开采和航运业等也带来了一定的污染。工业废水排放给湖区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洞庭湖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各种污水,如居民厨房、厕所及生活垃圾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城市污水以及大量使用含磷洗衣服排放的家庭污水等。据统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8.47%,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最终排入了四大水系和洞庭湖。湘江流域每日流入洞庭湖的生活污水就多达61×104t,相当于纯氮48.8t和纯磷1.8t,构成了洞庭湖湿地的主要污染源。[14]

洞庭湖区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由种植业引起的农药化肥污染和由水产养殖以及禽畜养殖引起的水体污染。洞庭湖区是湖南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集中产区,区内农药化肥的不科学使用和过多过滥使用给水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据调查,湖区施用化肥每年流入水体的全氮量高达2700多t。[15]近年来,洞庭湖区畜禽和水产养殖得到很大发展,湖区及四水流域养殖业产生的畜禽废水和粪便最终随河道进入湖区水体。水产养殖通常大规模直接投放化肥,对湖泊湿地生态安全危害极大,也是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

5.管理体制

洞庭湖湿地在自然地理上同属一个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相近,但在行政区域划分上分属湖南、湖北两省,被岳阳、益阳、常德和荆州4个地级市的19个县市区分割,导致其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牵涉面广、部门多、缺乏统筹合理规划、流域管理信息交流受限,难以实现资源共享。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湿地保护法,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在洞庭湖区没有一个统一的综合管理机构和权威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碰到问题时,由于目标、利益不同,均会站在各自立场行事,严重影响对洞庭湖的科学管理。

三 维护洞庭湖区生态安全的对策

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恶化的成因,在新的历史时期,有必要从理论认识、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与实践各个层面引入生态文明的理念,理顺洞庭湖流域的生态关系,在建立全新的生态化法制管理体制与流域治理整体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以依法治湖、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四个方面为重点,构建洞庭湖生态安全维护管理模式,促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治湖

确保洞庭湖区生态安全的根本途径在于依法治湖。我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是确保洞庭湖生态安全的利器,应当得到有效实施。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确立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洞庭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常规考虑,提高执法人员生态文明素养和素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实现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管理。

(二)创新行政管理模式

洞庭湖是通江湖泊,属于长江流域的有机组成部分,又联通湘、资、沅、澧四水,在三口、四水与区间河流间形成了复杂的江湖关系。水系的分布客观上决定了对洞庭湖的治理要立足于对整个长江流域以及四水流域的综合治理,建立流域治理的整体联动机制。对洞庭湖区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要立足于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特殊性,在发挥水利、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保护的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实行环洞庭湖地区的整体联动,提高洞庭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和效益。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在实施环境管理行为时,应当推动环境保护的主流化进程,协调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谋求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环境保护的主流化,是指在作出和实施一个国家(或者省、市、县层面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决策的过程中,环境方面的考虑引起了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关注。在主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下,政府不再是环境保护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公众等均应参与环境管理活动。洞庭湖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由经济发展的不适当造成的,而且与其背后的行政管理模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理念有着密切关联。要制定生态安全策略,首先要从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上狠下功夫。

(三)严格控制外源污染

洞庭湖区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因为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引起的,减少和控制湖区污染,首先应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管。应当督促湖区企业引进清洁生产设备,对排污量大的企业采取“高排放标准、高排污收费”。对于污染严重、规模小且效益差的造纸厂、氮肥厂、化工厂等,坚决予以关、停、并、转。其次,应当不遗余力地在湖区农村推行生态农业和无公害生产,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增加生物有机肥和有机肥的施用量,提高土壤保肥保水能力。建设生态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大力推动沼气工程,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同时,还应提高城镇用水收费标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在湖区周边重点村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和分类处理。

(四)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

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不断下降与湖区生态环境恶化、湿地功能下降有直接关系,而盲目、不合理的湿地开发是其根本原因。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资源利用政策,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风险评估体系,严格禁止开发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严格限制改变洞庭湖自然景观的开发项目。目前,洞庭湖区建有5个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但这些保护区分散湖区各处,未能联成一体,很难形成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体系。因此,还应尽快建设洞庭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并积极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形成浓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氛围,使洞庭湖的生态功能得到全面发挥,确保洞庭湖区的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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