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事项
2015-05-30王媛
王媛
[摘 要]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重新定义债务重组的概念,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的出台使得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原本利用旧准则,将债务重组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行为不再得以实现。本文将就新旧债务重组事项的差别及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我国企业在债务重组方面的各种问题。
[关键词]企业会计;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192
1 新旧债务重组的对比分析
1. 1 从定义上分析
“旧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其要求通过债务重组,债务人必须取得重组收益,而债权人必须发生重组损失,其本质是一种呆账重组。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的定义修改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内容使得不需要将“债权人作出让步”作为一个必要的条件,企业的债务重组既可以是债务人在财务困难下的债务重组,也可以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正常情况下的重组,还可以是债务人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
1. 2 从重组方式上对比
“旧准则”将债务重组方式简单归为四种,即“以资产偿还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条件”和“以上三种方式的结合”,而新准则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能发生重组收益和重组损失的前提下,将“以资产清偿债务”分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部分;结合清偿方式又分为“现金与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现金、非现金资产与债务转为资本组合的清偿”、“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组合的清偿”等。
1. 3 从会计处理方法上对比
旧准则中债务人的重组收益全部被计入“资本公积”,没有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准则对于债务人而言,一旦债权人做出让步,债务人即可将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收益,计入利润表。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有可能增加当期利润,提高每股收益。同时,由于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里的不得计入“资本公积”,避免了企业利用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的行为。
1. 4 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
新准则弥补了旧准则将债权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以账面价值入账,回避“公允价值”的做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和有用性要求。同时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可以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体现的是一定时点的资产实际价值。
2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上市公司历年来不断增长。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政策和法律制度相应并不是非常完善,一些连年亏损、资金利用率低、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也在证券市场发行自己的股票。这些上市公司在旧准则的允许下往往利用债务重组的方式来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在新准则实施后,对这些企业和我国资本市场又有哪些影响呢?
2. 1 对上市公司重组损益的影响
由于新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上会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债务人以存货抵偿债务的行为中,债权人以公允价值将存货入账,其价值在一定程度在就被增加了,相应的就减少了当期的利润总额,也减少了当期的净利润和所得税费用,实质上是提高了债务人的利益,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可能以此频繁重组,操纵自己的利润或调整自己的资本结构。从这方面看,需要加强对这些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活动中行为的监管。
2. 2 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由于目前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缺乏规范性,上市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变更公允价值来操纵本公司债务重组的当期损益,从而调整当期利润及其他损益科目。另外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经常出现亏损且无法偿还债务的上市公司,为保住自己的上市资格,有可能与债权人在达成某种默契的前提下,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来全部或部分豁免债务,操纵两者的共同利润。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可充分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 3 有利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新准则在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下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说明,突出了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条件,排除了当债务人并没有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进行清算或者改组的债务重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权人和小股民的利益,避免部分上市公司想借助债务重组获得不正当利得,一般股民对于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有了更加准确的掌握。
2. 4 提高上市公司利润来源的透明度
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即使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愿意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重组利润也只能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沪深交易所规定的摘帽、摘星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在这样的条件下,上市公司希望通过债务重组利得获得摘星摘帽是很难的。因此,其利润来源的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对于维护小股民的利益和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体制都是很有利的。
3 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
3. 1 公允价值运用问题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体制的不健全,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股票价格与市场背离、独立评估机构无法得到公众信任等问题的存在,再加上我国债务重组中政府的干预,人为操纵股市价格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公允价值难以真正体现“公允”。
3. 2 资产重组不能真正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很多上市公司为获取利润和股东投资收益率最大化,经常将债务重组与资产重组结合使用,以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从理论上看,资产重组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优化其资源配置。但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重组的实质是有很强投机性存在,都是将股票投资效率放在首位,从短期看,有利于企业报表利润和每股收益的提高,但长期来讲,没有什么特别的效果。
4 进一步完善债务重组的建议
债务重组新准则的颁布到执行,只经过了较短的过渡时间,我们应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对本国的准则内容加以改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完善债务重组环境,保障准则实施;②加强税务监管,有效实施监控;③规范公允价值的应用;④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⑤明确界定财务指标。切实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寻求化解企业债务负担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郭少明,张捷飞. 小议债务重组会计的几个问题[J].财会月刊,2009(10):123-125.
[2]胡慧琴. 看新会计准则如何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不法行径. 市场论坛[J].中国期库,2007(10):43-48.
[3]蔡文华.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