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其“中和”
2015-05-30谢玲玲
摘 要:儒家提出“中庸之道”,并以此作为人自身修养,通达内心和谐的重要途径,人与万物及人性自身都能处在中庸和谐的境界中,便是“大美”的境界。室内设计中的元素处理和择取,也犹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性自身的相互对应关系一样,元素之间相融与和谐是实现“大美”和品位的重要美学原则。
关键词:中庸 和谐 协调 规律 修养 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艺术的审美,作为一个被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课题,它涉及室内设计艺术中有关构图、色彩、形态等诸多美学问题,对此课题的分析研究与不断实践能够促进室内设计艺术的发展。许多设计师的设计思想都在日臻成熟,但同亦存在对美学原理的片面理解与运用,如:形式与内容的不相适应,形象元素与文化内涵的冲突,设计形式的照搬或模仿,过分粉饰与追求奇异怪诞等等。如何更深层次的理解艺术设计的美学思想并贯穿于设计始终,使其设计在品位、格调、意境上都能达到一定境界,许多前辈和大师们在运用现代美学原理,充分融入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时,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的启发和思考。大师们作品中透射出的“和谐美”,给他们的作品增添了无穷的魅力,这得益于他们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美学修养。
以儒、道、释为主要基点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和谐”美的学说上,“儒”的美学思想对中国艺术发展的影响最为深远与突显。“中庸和谐”是儒家学说的基本思想,也是中国传统美学之基础。我们主要从三方面来讨论它的意义,一为“中庸和谐”的协调性,二为“中庸和谐”的规律性,三为“中庸和谐”的修养性。
一、“中庸和谐”的协调性
儒家用“中庸和谐”的理论去协调和解决各因素间的关系和矛盾,以达到整体和谐为目的。“中庸和谐”的理论是以人的生命存在形式和人的内心体验为基础的,“中体和用”是人的内在平衡方式,它协调人与社会的存在关系。这种协调所达到的目的是中节适度、以他平他,促使存在的关系相互融合、相互协调,人的内心体验即是愉悦和“美”的,和谐最终为人之心性的安顿。“和谐美”为人之情感所需,也为人之生存所需。艺术,生于人之心灵,艺术的创造以及艺术作品的本身是一个完全的整合体,因此艺术美的原则与社会、人生“和谐美”的原则是相通的。人生、社会的美在于协调,艺术的美也在于协调。
室内设计的过程,是人之内心体验的过程,同时是攫取创作元素,解决元素间矛盾,以致达到“和谐”关系的过程。各种元素对应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件艺术作品审美品位,在一定程度上作品元素的择取与组合,分布与排列,犹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对应关系一样,如果是相应并有内在联系的,或是有秩序和对称适度的,便是美的。用儒家观点说,这是一种“至美”,反之则是缺乏“美”和无品位的。
在室内设计中,点、线、面的组成;元素空间的远、中、近排列;色彩明度的黑、白、灰变化;节奏与韵律的把握等等,都是在矛盾与协调、调整与组合中逐渐达到和谐的。中庸和谐的最重要表现形式便是协调的美,《晏子春秋》说“和如羹焉”,甜、酸、苦、辣、咸五味具全,而能成为美味羹汤,全在一个“和”字,“和”是在各因素的整合中,把握最适合的度、找到最恰当的位置,并不失其个性,却彼此能得到统一的“和谐美”,在此种表现中“和谐美”是各因素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消长,对立统一,阴阳相应、刚柔相济的总和。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比、调和、适度、呼应在审美中的重要性。
室内设计所运用的美学原理是与之相同的。在设计中任何对比,既要有差异性,又要有共同性,这样才能生动活泼,整体自然。室内设计中单纯的同一,不是和谐,而是简单、呆板;单纯的对比,不是活泼,而是乖戾。《国语·郑语》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1]依此,“和”是来自于“不同”中的“协调”,和则继,同则止。音乐同一音符无音乐,瓜果同一味道无瓜果,事物同一性质无文明。为此,我们说室内设计运用和谐的原则不是简单地为对比而对比,为调和而调和,而是一个多层次复合性的协调表现,所体现的是艺术设计作品的整体和谐气息。
二、“中庸和谐”的规律性
儒家认为“中庸和谐”是事物运动的基本规律。 “中”是事物的“度”,是“不偏不倚”、“允执厥中”、“过犹不及”;“和”是事物的平衡和谐状态和秩序感。秩序是事物运动的良性循环过程,平衡是事物对应中的对称状态,它既是宇宙万物的基本规律,诚然也是艺术创作和室内设计形式美的规律和原则。室内设计的视觉平衡以及元素组合的秩序性美感,是人生理正常健康的状态下,在欣赏艺术作品时,视觉感官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应自然而持有的规律。打破这一规律,只是一味表现表象的独特和个性,就不可能有“和谐”的美,格调的美,品位的美。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不少的室内设计作品片面追求新颖奇特以至夸张怪诞,各设计元素之间没有内在联系,过分注重感官刺激,造成视觉的不平衡。强调了对比变化,但缺少和谐统一。甚至有些创作者为了形式上的“洋”气,大量简单堆砌西方符号和图形元素,与整体极不相称,也不相容,造成信息散失。因为元素的不对应,又没有很好地进行协调处理,所以很难出现秩序的美、平衡的美。因而也就没有确定的文化气息。这样的作品自然没有“品位”可言,也不可能打动人或留下深刻的印象。
艺术作品是文化产品,她表现的是人们的思想情感,如没有与主题相关的文化气息与之相融,视觉的平衡和秩序的美感是不可能产生的,或者说是没有顺应自然规律的。《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2]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悟到,中、和之道为自然之道,用之则美则生;有之则顺则通。
三、“中庸和谐”修养性
在室内设计中,画面的构图要达到对称、平衡、和谐是相对容易的,但我们所说的对称、平衡、和谐又不仅仅针对画面的构图,更主要的是指各种因素都能有序和谐的对应在一起。它包含了:主题的确立,因素的取舍,色彩的配置,位置的大小,点线的穿插,形态的选择等等,都能处在“和谐平衡”的状态中,即适度又相容,而且正确地传达设计意图,能突出设计作品的整体气息和格调,它是设计者综合素质与修养的反映。
儒家用“中庸和谐”为修养人性之道。注重人的心灵和谐,强调和己性,并以和谐为修身养性的功夫,认为要达到外在的和谐,必须从自心做起,使之成为一种生命的功课,并在此基础上从事艺术的活动,接受艺术的熏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物”、“我”和谐“美”的境界,具备这种境界的人才能创造高品位艺术作品。
人的艺术创造是人的内在“观照”的外化,这种“观照”的不同,致使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和品位格调的不同。我们知道艺术家和设计师们在创作作品时,须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移入于创作对象中,熟悉其内在关联所在,并由自身之感应与之融和,从而达到“迁想妙得”之结果。修身养性是做人的功夫,历代艺术大师都以为:学艺必先学做人。古人云“品格不高,落墨无法”,现代国画大师潘天寿也在其《听天阁画谈随笔》中这样写道:“做人之道,亦治学作画之道”,他还说“至中,至正之气,蕴蓄于胸中,为学必尽其极,为事必得其全,旁及艺事,不求工而自能登峰造极”。 [3]
中国古时就有“画如其人”和“书如其人”之说,一个有较高品行修养的人,能胸纳万象以融于心,营造和谐平静之气息,其艺术创作必定有高华之气象。人的和谐不可能是外在强加的秩序,而是人内在德性修养,在经过长期的历练后,所达到的一种境界,是由人的内在生命发出的信息,因此要使艺术作品有和谐之气,必先使人有和谐之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生活节奏加快,人的内心“浮躁”,不协调与不和谐的因素不断增加,显然给艺术创作带来了急功近利行为,营造了大量的不“和谐”作品。
但“中庸和谐”的审美趋向和美学原则,在当今一些设计名家的作品和人格修养上体现得犹为突出。而这些大师们往往为人谦和,温文尔雅,为艺精益求精,澹定质朴,涉猎广博,在设计领域引领新的潮流,开拓新的境界,为业界人士所瞩目。如著名设计师靳埭强在介绍自己为香港著名画家在日本名古屋举办画展所设计的海报时,这样说道:“我试用工具与笔触表现画种的特点,在组织那些具有对比效果的物象时,将直线、面体互相呼应交叠,石砚与墨线组成“中”字。与毛笔相对的红点则代表日本的红日,在海报的中间将合成中轴线,左右对称,留着大片余白,造成强烈的虚实空间对比。这种天枰式平衡和中轴线的对称布局……,都是中国传统美学的精髓”。日本的一些设计大师也评论道:作品有“和心”般亲切感,有不可言喻的“调和感”,以“宽绰中有丰灵”之妙,蕴含着整个作品,各种因素“相互构成、相互共存。”从这一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强的对称性和均衡感,显示出内在的关联性和整体的统一性,传透着强烈的文化气息和大师的情怀,是“中庸和谐美”的具体表现。
四、结语
总之,“中庸和谐”的美学思想,运用于室内设计艺术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提示我们,要有艺术境界的美,必须把握艺术的“协调性”,顺应“规律性”,注重个人的内在修养。
参考文献:
[1] 朱良志.中国美学名著导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 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3] 朱良志.中国美学十五讲[M].上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谢玲玲,宜春学院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助教。专业:设计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