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休闲观视阈下的当代中国国民休闲状况研究
2015-05-30张波成英文
张波 成英文
内容提要:本文对马克思有关自由时间的核心思想及观点进行了总结,包括自由时间的概念、自由时间的使用方式、自由时间对人类的价值,自由时间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基于该理论对中国当前国民休闲领域存在的矛盾和制约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现阶段中国国民公共假日总量事实上和生产力水平是相匹配的,短期内不应该有大的增加;但是中国国民闲暇时间在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应该适当对“休闲弱势群体”予以关注;在未来应该将闲暇时间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目标之一,并加大对国民的休闲观念、休闲方式教育。
关键词:马克思休闲观;自由时间;国民休闲;假日制度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4-0046-04
一、引言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人类从繁重和无休无止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休闲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二战以后,随着经济的繁荣,人们有较多、较好的工作机会,社会经济地位有了改善,从而对休闲需求普遍提高。近几十年,西方国家休闲浪潮风起云涌,进入了“普遍有闲”的社会发展阶段。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2010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4年中国人均GDP5414美元,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工作时间缩短,闲暇时间必然增加。国民休闲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国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课题。从1995年开始,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多次调整休假制度,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国民休闲权利,推动休闲业健康发展。
然而,即使有如此强力的措施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国国民休闲整体上仍然比较落后。2013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中国国民休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国民休闲总时间不足、带薪假期在许多阶层难以落实、休闲观念落后、休闲方式不丰富。对这样的现象,有观点认为主要是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例如,刘子众等在《休闲文化的中西方差异》一文中指出:西方的海洋文明和工商社会使西方民族产生了动态性格和冒险勇进的民族个性,而中国的大陆文明和农本社会则使中国人形成了静态性格和稳健内敛的民族个性。因此从休闲倾向上,中国人是落后于西方的。
二、马克思有关闲暇时间的核心思想及观点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使用休闲和休闲时间的概念,对休闲问题和也没有完整系统的理论论述。因此,笔者不同意董瑞华、徐艳、庞睿等人提出的“马克思休闲理论”概念。但是在马克思著作中,尤其是劳动研究相关文献中,马克思使用了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等概念,其中自由时间这一概念直接关系到休闲及休闲时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对自由时间的概念、自由时间的使用方式、产生自由时间的条件、自由时间对人类的价值和意义、自由时间在社会各阶级成员之间的分配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论述,形成了有关自由时间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核心思想如下。
(一)自由时间的概念
在英文版《资本论》中,涉及休闲的术语为“free time”,我国通常译为“自由时间”,而西方大部分休闲学研究者将“free time”等同于“休闲”(leisure),但在概念的外延方面与自由时间略有不同。在分析人类劳动时,马克思将人类生活时间分为两种:一是劳动时间(working time),二是自由时间(free time)。劳动的量的存在是劳动时间。假定劳动的质已定,那么劳动持续时间的长短就成为劳动所能具有的唯一差别。在计时尺度上,劳动时间以时、日、周等作为尺度。劳动时间又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是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中用于生产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那部分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必要产品或必要价值。剩余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中用于生产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间以外的部分,在剩余的劳动时间内,生产剩余的产品或剩余价值。从这些概念界定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谓自由时间,是指除了劳动时间以外的时间。
(二)自由时间的使用方式
人类使用自由时间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履行社会职能、开展社交活动、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等。在马克思论著中,将人类使用自由时间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娱乐和休息的自由时间”,即通常意义上的自由时间,属于较低级的活动;另一种是“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时间”,即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人类对闲暇时间的使用存在积极和消极两方面。普通的消遣活动属于比较低级的休闲活动,而积极、主动地发挥人的本质力量的活动属于较高级活动。在马克思看来,休闲的价值及其魅力主要体现在第二种活动中。
(三)自由时间对人类的价值
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具有非常高的价值。他指出:“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在论述自由王国理论的时候,马克思指出劳动时间的减少、自由时间的增加是人类走向必然王国的根本条件。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自由时间的增加。人类想要获得自由,就必须赢得自由时间。只有拥有了充分的自由时间,人类的一切爱好、兴趣、才能、力量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人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自由时间是衡量未来社会财富的重要尺度,自由时间将取代劳动时间成为衡量社会财富的价值尺度。
(四)社会自由时间总量的决定因素
马克思还深入分析了自由时间的产生及来源。由于劳动者的时间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要增加自由时间,必须减少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又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是由维持、延续和发展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因此,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必然要求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价格的降低,这又建立在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当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劳动者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同时自由时间增加。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是全社会自由时间总量的决定性力量。要增加自由时间,就要从根本上发展生产力,实现劳动的解放。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人民拥有较多的自由时间,主要是因为生产力水平高的原因;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人们为了生存必须投入大量的劳动时间,自由时间相对较少。
(五)自由时间在不同阶级成员之间的分配
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自由时间在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分配是不均匀的。资产阶级享有闲暇时间较多,而无产阶级闲暇较少。这两个阶级的自由时间形成了相互对立的格局:工人阶级为生活所迫,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劳动,享受的自由时间非常有限。资本家不直接参与劳动,却占有绝大部分社会财富,可以悠闲地享受自由时间,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被马克思称为“历史之谜”。那么怎么改变这种自由时间分配不公的局面呢?马克思给出的答案是改变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以上五点,是马克思关于自由时间的基本观点。由于自由时间是休闲的基础,因此,马克思的研究从侧面涉及了休闲问题的研究领域。
三、当前中国国民休闲的主要制约因素和矛盾
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休闲的定义,大致有四种:第一种认为休闲即是闲暇时间;第二种认为休闲是相对于劳动的一种状态;第三种认为休闲是支配闲暇时间的方式;第四种认为休闲是一种精神活动。但不管有多少关于休闲的定义,有一点是共性的:即学者们所说的休闲,主要是从时间维度来认识的。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国国民休闲主要受农业生产规律的制约。农闲的时候,有一定的自由时间可以支配。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按照公历建立了一个新的节日体系,主要节日有元旦、国庆、革命先烈纪念日、国耻纪念日、国父诞辰、国际妇女节、儿童节、国际劳动节、学生运动纪念日、教师节、植树节等。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每年4个节假日,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l天)、国庆节(放假2天),法定假日总量7天,加上星期天公休1天,全年法定休息时间为59天。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周公休假日延长至2天,这样法定公休日由原来的52天变成了104天。1999年国务院修订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延长至3天,法定假日总量由7天延长至10天,至此,全年节假日总计114天。2007年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出台后,新假日制度在不改变现有假期天数的基础上进行存量调整:缩短“五一”长假,增设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国家法定节日,将国家法定假日与企业带薪休假相结合。
假日制度供给方式大大促进了国民休闲需求的发展。从1994年双休日制度以来,尤其是“黄金周”制度实施以来,中国公民休闲意识日益上升,休闲方式逐渐多样化,休闲产业也逐渐发展起来。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公民的休闲需求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主要制约和矛盾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闲暇时间的价值认识不足
无论是从集体层面,还是个体层面,对闲暇时间的价值认识不足。从集体层面来说,社会发展存在比较强的经济导向,如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经济目标的追求,必然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牺牲闲暇时间,因为在一定的资本投入和技术条件下,要增加经济收益,必须延长劳动时间,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速度慢,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社会主流价值观一致强调“奉献精神”,在这种社会氛围下,主动放弃休闲、自觉加班的行为受到鼓励,而享受闲暇很难得到主流价值观的提倡;从个体层面来说,受一些传统思想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国民对自己的休闲生活持负面认识,比如认为休闲是吃喝玩乐,会阻碍个人和社会发展。虽然在总体上认可休闲的正面价值和重要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并不会把休闲排在首位。
(二)社会总闲暇时间不足
总闲暇时间分为每日闲暇、周末闲暇、公共假日、带薪假日。周末闲暇方面,中国从1995年起实行双休日制度,全年共有52个周末,共计104天,与西方大部分发达国家实现了接轨;公共假日方面,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大致在10~16天之间,如美国法定节假日11天,英国8天,韩国16天,日本15天,中国目前法定公共假日共有10天。因此就公共假日、周末闲暇来看,中国与发达国家没有太大差距。但是从每日闲暇、带薪假期两方面来看,中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有关数据,OECD各国居民的休闲时间占24小时的比例平均为23.9%。而根据2013年《中国国民休闲状况调查报告》,我国国民工作日空闲时间仅占24小时的13.15%,即发达国家公民平均每日享有5.74小时闲暇时间,而中国公民仅有3.16小时,这意味着中国公民平均每天要比OECD国家休闲时间少2.58小时;至于带薪假日,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更大了。德国每人每年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韩国人的带薪年假为15至25天,日本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而中国自2008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一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每日闲暇和带薪休假落后于发达国家,从社会总闲暇时间来看,中国国民平均享受到的闲暇时间总量低于发达国家,社会总闲暇时间不足。
(三)闲暇时间在社会阶层之间分布不均衡
发达国家城镇化、工业化水平较高,除了很小一部分底层社会阶层之外,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的阶层,可以享受到闲暇时间。而中国不仅在闲暇时间总量上低于发达国家,其闲暇时间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布还存在不均衡的问题。社会阶层划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按照《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的划分方法,以职业分化和三种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为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社会阶层构成中,目前仍有非常大比重的农村劳动者,加上个体工商户、产业工人,这部分社会成员大部分游离于假日制度之外。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有相当大比例不仅享受不到带薪休假,甚至连双休日都无法保证。在中国目前社会群体中,仅有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企业主阶层中的大多数,以及国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可以享受到假日制度带来的闲暇时间。
(四)闲暇时间的聚集导致一系列负面影响
现阶段,我国一方面总闲暇时间不足,但是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公民享受到的闲暇时间又非常集中。具体表现在“黄金周”、“春节”期间。短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休闲需求,而休闲资源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难以满足。这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影响:短时间的集中休闲方式,休闲需求剧增,超出了社会休闲设施的承载力,高速公路拥堵、旅游休闲景区人满为患,导致休闲质量下降,休闲者利益受损,集中的人流让休闲场所、休闲设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仅容易导致安全事故,还对环境质量带来非常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严重挫伤了国民外出参与休闲活动的积极性,转而“宅”在家里,违背了国家设置“黄金周”的初衷。
(五)部分群体的休闲时间没有得到很好利用
按照马克思观点,对闲暇时间的利用方式可以分为积极休闲和消极休闲。积极休闲活动包括文化娱乐、怡情养身、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社会交往、教育发展等,能够给人们提供欢乐,有益于身心健康。与积极休闲相对应的是消极休闲,即把时间用于过度上网、睡懒觉、泡吧、打麻将等活动,按国际休闲相关评估标准,这类休闲可归为“无效休闲”或“消极休闲”,不仅无法体现休闲的价值及其魅力,而且对休闲者本人的身心健康是无益甚至有害的。长期以来,中国人在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休闲方式,其中的绝大部分是积极休闲。如民间歌曲、舞蹈、体育运动、吟诗结社、琴棋书画等,但是近代以来,一些消极的休闲方式在普通公民中非常流行。例如,随着互联网进入中国,上网已经成为中国城市居民的第一休闲选择,在农村,闲暇时间聚众赌博也居高不下,这些消极的休闲方式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总之,目前中国有相当一部分群体的闲暇时间,是在消极休闲中度过的,有限的闲暇时间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四、马克思自由时间观点对中国国民休闲的启示
对于中国国民休闲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果用马克思自由时间的理论予以分析,不仅可以深刻认识当前休闲领域矛盾和制约的源泉,更能为未来中国国民休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对闲暇时间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人类的主流价值观是物质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时期,人类财富的观念要予以纠正,树立起时间价值观。目前,不管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人们都越来越意识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和通信技术的革命,实际上保证了用更少的人类劳动时间换取更大的产量。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以后,边际效益下降,此时人类拥有财富的标志不仅包括物质财富,更包括时间财富,尤其是自由时间。未来的理想社会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更需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闲暇时间应该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
(二)转变休闲观念,加大教育力度
要转变国民的休闲观念,加大教育力度,不应该将休闲简单地理解为娱乐或者是游手好闲,而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是一种高级的人类精神活动。休闲观念的转变,需要家庭、政府教育部门、社会休闲服务机构共同的努力。从家庭来说,家长要鼓励和引导未成年子女更多参与马克思所说的“积极、主动地发挥人的本质力量的较高级活动”,科学地、文明地开发和利用休闲时间这种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从教育部门来说,可以开设一定数量的休闲教育课程,将休闲教育纳入正规教学体系,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休闲观;其他社会休闲服务机构(如休闲管理机构、志愿者协会等)也可以通过休闲技能的正规指导、休闲新经验的介绍,加入对国民的休闲教育中来。通过这些途径使国民树立起正确的休闲理念,从而在闲暇时间既定的情况下,提高使用效率,健康合理地利用闲暇时间。
(三)加大休闲设施投入力度
为了引导国民积极参与马克思提倡的“积极休闲”方式,政府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国民休闲需求,加大休闲设施投入力度,保证国民有足够的休闲设施和休闲空间。因为当前中国国民休闲方式不积极、不健康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休闲设施、休闲空间不足。对此,要从公共休闲设施和商业休闲设施两方面加大力度。就公共休闲设施来说,政府要充分考虑国民的休闲需求,保证公共休闲设施和休闲空间的供给。因为休闲空间的供给要以土地作保证,而土地的供给和支配权在政府,因此只有政府才能从根本上增加休闲空间。在国外大部分发达城市,有三分之一的土地是用于居民休闲的,而我国供居民休闲的公共空间很少。这需要政府适量减少一些营利性、商业性的城市空间,增加有利于国民休闲的艺术馆、美术馆、音乐厅、图书馆等休闲设施。除了公共休闲设施,还要出台政策,引导企业和商家投入商业休闲设施,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要。
(四)休假制度改革必须考虑中国生产力水平现状
根据马克思的自由时间观点,社会总闲暇时间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因此,包括休假制度改革等有关闲暇时间的政策,必须考虑中国生产力水平现状。目前来看,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总体水平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和我们的生产力水平相比,公共假日总量事实上是超前于社会生产力的。尽管有一些观点呼吁增加公共假日,但是,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没有大的突破之前,公共假日总量不应该有大的增加。长期来看,不能依赖公共假日的增加来满足公民休闲需求,而应该立足于促进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并逐步延长带薪休假的时间,从而缩短和发达国家的差距。
(五)对“休闲弱势群体”予以适当的关注
闲暇时间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是不均匀的。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员工事实上已经享受了接近国际平均水平的闲暇时间,而广大的私营企业、农民工等享受非常少的闲暇时间,属于“休闲弱势群体”,这部分群体事实上没有享受到国家休闲政策的惠利。未来的政策倾向,应该对不同阶层闲暇时间的诉求进行分析,并提出尽可能的建议,尤其是要对“休闲弱势群体”予以适当的关注。
责编:晨曦;校对: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