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5-05-30祝远娟
祝远娟
摘 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本质要求。新的社会阶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阶层和群体,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但新的社会阶层发展过程中还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相背离的地方,各级统战部门必须引导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新的社会阶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5.04.008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339(2015)04-0041-05
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全国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所有社会阶层和群体的重要责任。新的社会阶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阶层和群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的社会阶层的责任与使命,各级统战部门必须引导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承担责任,履行使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本质要求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要得到社会各个群体的认同,必须与各个阶层群体的发展有一定的契合度。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如雨后春笋般逐步发展起来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追求契合度较高,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本质要求。
(一)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前提
国家的安定富强、民主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和谐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可靠保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目标的提出以及不断实施的过程,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是国家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是国家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同时也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并鼓励其发展,使得一大批人从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中分离出来,从事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的经济组织或新的社会组织,或成为自由职业人员,他们出现和成长的重要前提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富民政策,他们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二)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保障
“自由”是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生成的基本前提,是社会主义追求的重要目标。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还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和人们思想的解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人们追求财富的欲望和自由得到了制度化的保障[1]。“自由”意味着顺应社会结构的变化,阶层之间有流动的可能;对新出现的社会阶层的承认和尊重,意味着对创造力的尊重、对新事物的宽容和尊重。20世纪80年代初,在部分个体户中出现了雇佣员工超过7人的限制的现象,出现私营企业发展的势头,党中央没有进行取缔,而是采取“放一放,看一看”的宽容政策,使私营经济得以生根发芽,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许多新行业新领域不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队伍也随之产生并发展壮大。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对“自由”的尊重,使新的社会阶层有了发展的保障。
实现社会平等、公正、法治,是当下社会各阶层的最大公约数之一,是能集结最广泛的社会力量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困境的关键。自由、平等、公正与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行的价值追求。没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没有健康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与社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的发展状况有密切的联系。而新的社会阶层是伴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而不断产生发展的。因此,可以说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保障。
(三)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动力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各个方面,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每个阶层、群体发展都有一定的动力,追求财富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的重要经济动力,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是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在价值层面的重要动力。
爱国,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敬业是一种态度、一种境界。改革开放30多年来,正是由于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着为国争光、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和敬业精神,才使非公有制经济从“小草”长成了“参天大树”。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更是做人的根本。我国商界典范——浙商,恪守承诺的诚信精神,以诚实交朋友、打天下、争市场。浙商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也非常体现和善的态度和诚实的品德,对政府的要求会千方百计地执行到位。诚信不但使浙商在异地他乡创业有了立足之地,而且使企业有了长足发展。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包含善待亲友、他人、社会、自然等。众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先富起来之后,“富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扶贫济困,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为增进和谐阶层关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慈善捐助民企占比达到54%,2013年5月广西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广西”的活动以来,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为该活动捐款物已逾1亿元。
二、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践行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过程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过程。同时,新的社会阶层也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相背离的地方,因此,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特殊的意义和要求。
(一)新的社会阶层为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的社会阶层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依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第一,新的社会阶层是国家财富和地方财富的重要创造者和贡献者。新的社会阶层成员运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通过从事生产投资、经营、管理活动或服务工作,为社会创造和提供了大量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以广西为例, 2014年,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继续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年广西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 063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9.2%;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8 707亿元,同比增长19.8%,占广西固定资产投资的65.5%;非公有制经济进出口额为320亿美元,同比增长24.2%,占广西进出口总额的79%;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税收1 402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区总税收的70.8%[2]。第二,新的社会阶层日益高涨的政治参与愿望推动了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的政治诉求愿望也日益强烈,他们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通过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种评议员、监督员,通过参加国家政治活动表达自己的各种政治诉求等,有利地推动了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1993年,21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入全国政协,2008年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已有100多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2002年民营企业家首次当选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党的十八大代表有34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第三,新的社会阶层为我国的文明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阶层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第四,新的社会阶层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超过7 000万人,加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已超过全国的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出口贸易占全国的60%,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鼓励引导新的社会阶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此基础上强调要“鼓励支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这些都说明了新的社会阶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作的积极贡献。
(二)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进程
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我国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他们的发展也有力地推动了这一进程。改革开放之初,一部分农民“洗洗脚”上了“岸”,一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毅然辞职“下海”,成为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一员,他们敢为天下先,打破了原有社会结构的固化状态,推动了自由价值观念在民众中的深入传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核心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党和政府不断努力创造条件,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到十七大提出“两个平等”(即“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从十八大提出“三个平等”(即“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都是”,并把“三个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之一,非公有制经济逐渐获得了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
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细胞,他们不仅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还活跃于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当中,为广大的市场主体提供管理和服务。仅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例,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就将近7万个[4]。新的社会阶层依托的“两新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的公正有序发展和行业的自律。
“在新的社会分层结构中形成的中间阶层与法治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希望通过建立法治秩序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治诉求,决定了其成为法治生成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为实现法治国家奠定了重要基石”[5]。作为市场的重要主体,新的社会阶层热切希望他们正常的市场活动和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保护。2014年一项基于五省的调查显示,相当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应主要发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6] 。近年来,《物权法》、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背后都有新的社会阶层的推动。
(三)新的社会阶层践行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时代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每个公民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于新的社会阶层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和要求。
一方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坚力量。他们手中掌握大量的财富和生产资料,只有他们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才能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现实中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行为还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离的现象。这与他们本身的特性相关,如由于市场经济中追逐利润的天性,一些人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越过了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没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而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逃税款、商业欺诈、非法寻租等。还有一些人对待企业员工不以人为本,损害员工的合法利益,导致劳资纠纷矛盾不断。又如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价值取向的多元性,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我国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的认识存在模糊或者偏差,导致“富而不安”的情况出现。这些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行为,虽是个别现象,却损害了新的社会阶层在社会公众中的整体形象。据2010年上海市政协的一项专项调查显示,58.7%的民众认为社会诚信水平下降的原因是由于企业商家的唯利是图[7]。这也说明新的社会阶层在民众心目中诚信度有待提高。鉴于此,2004年12月第一次全国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提出了“爱国、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这一精神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新的社会阶层的时代要求。
三、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工程的重要内涵之一。《意见》也提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引导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除了要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关内容的教育培训、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外,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重点落实。
(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相结合
自2013年5月起,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开展了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2月,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简称“四信”教育),为促进“两个健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贡献。当前和今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对工商联“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提出的长期的政治战略任务,是工商联和商会的重要工作和永恒课题,对于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改革共识及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拓展到整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群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只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一个群体,在当代中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是最大的实践,也是促进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依托的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最大的红利和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共同的期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只有进一步坚定信念、增强信任、提振信心、提升信誉,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成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的强大力量。作为新的社会阶层整体,也需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信念、信任、信心和信誉。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从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出发,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与企业、个人发展的关系,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富国强民的崇高理想;从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导向入手,引导他们深入领会党委和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及对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发展进程的理性关注,增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任;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规范要求,引导他们增强发展的信心,树立企业公民的理念,发挥敢为天下先的拼搏精神,积极做强做优企业,关爱员工,诚信守法经营,正确了解自身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在企业获得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树立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上的良好信誉。
(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企业文化内核,推动企业先进文化的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而有效的载体。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和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时期,非公有制企业遇到的老问题和新困难相互交织,要实现在新时期发展形势下顺利转型升级,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决定性意义。
广西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不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而且以自身不断发展着的实践,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如桂林彰泰集团以“做一个有良心的开发商,对员工负责、对业主负责、对社会负责,把彰泰真正打造成百年企业”为理念,发展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并具有地区影响力的房地产开发领军企业,2008年荣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业最高奖项——广厦奖。又如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以德立人,以德立企,以德感恩”为企业精神,积极践行“回馈社会,感恩人民,奉献国家”的经营宗旨,每年的七·一、春节前后都组织慰问老党员、孤寡老人、特困户、留守儿童等,集团成立13年以来捐赠社会光彩事业及扶持蔗农的资金已累计超过1.3亿元。新近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民企前100强大多具有较深厚的企业文化,都合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如在“企业使命”这一反映企业文化指向的重要陈述中,纷纷提出“创建世界品牌”、“发展民族产业”、“扬民族志气”等具有较高境界的目标[8],较好地证明了企业文化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所在。
就广西而言,目前不少企业的文化建设还处在自发性状态,企业主对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不足,因此各级统战部门要积极引导他们完善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条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企业文化的“灵魂”,使企业的价值观合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使员工的价值理念统一于企业的价值观当中,并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当中,落实到企业主和企业员工的日常行为当中,从而更好地履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责任与使命,做到习近平所说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般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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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