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存在”的真理观论说
2015-05-30李芳
李芳
[摘要]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符合论真理观,以及真理的本质在于符合的传统思想遭到海德格尔的批判与否定。海德格尔对于物与知的符合提出质疑,并追问符合本身的前提。在这一追问中,海德格尔肯定了真理首先应当是存在的真理,构建了独具特色的本体论真理观。
[关键词]海德格尔;真理;存在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5-0121-04
Abstract: :Heidegger criticized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which originated in Aristotle, negated the traditional views that the essence of the truth is correspondence between objects and knowing. He devoted to asking the premise of correspondence, pointed out that thetruth should primarily be the truth of being, and then constructed his unique theory which can be called ontological truth.
Key words:Heidegger;truth;being
[收稿日期]2015-05-27
在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近代哲学那里,关于真理问题的研究属于认识论的范畴。西方传统哲学对此问题的基本观点是:真理是正确的认识,而正确的标准是“符合”。海德格尔对这一观点深感疑惑。他以古希腊的真理思想为源头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思考,从而颠覆了传统的符合论真理观,构建了“存在”的真理观。
一、 对符合论真理观的反思与批判
反思与批判应当建立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之上。海德格尔在其《存在与时间》一书中,用以下三个命题描述了传统的符合论真理观的特点:“真理的处所是判断(陈述)”、“真理的本质在于判断与其对象的符合”、“亚里士多德是这种观点的始作俑者”[1](p. 247)。
基于这三个命题,海德格尔首先明确指出,判断(陈述)是知,对象是物,“二者原非同类,不能相同”[1](p.248)。也就是说,相同的只能是观念和观念或者物和物,观念和物、判断(陈述)和对象是不相同的。海德格尔以硬币为例指出,“硬币”这一观念及其相关判断(陈述)没有任何质料性可言,没有任何空间特性可言,无法成为现实的支付手段,而“硬币”本身却是由实实在在的金属材料做成的,是有形状的,是可以实际用来购买商品的。正因如此,海德格尔认定,判断(陈述)与作为对象的实物之间不存在符合关系。但是,在进一步思考后,海德格尔逐渐认识到,“不能相同”并不能完全反驳传统真理观的核心概念即“符合”。要彻底瓦解符合论真理观,必须深入考察传统真理观中“符合”的发生机制。
在深入考察后,海德格尔发现,传统真理观预设了主体和客体,所谓“符合”就是主体的认识(作为结果以判断、陈述的形式出现)与客体(即实在的物)之间静态的符合。海德格尔由此找到了自己与符合论的根本分歧所在:判断(陈述)绝不是一种现成的东西,而应当是一种动态的存在活动。因此,海德格尔认为,要确定判断(陈述)与对象之间存在符合关系,那么,就必须追问这样一个前提性问题,即判断(陈述)是如何进行的。
在寻找这一问题答案的过程中,海德格尔提出了表象的概念。所谓“表象”,是让物保持在自己的位置上、如其自己那样地显现为对象的一种活动,既不把物碎片化,也不把物构造成影像以便主体进行意识上的存储和逻辑上的推演。任何判断(陈述)都是在表象的让物自身显现为对象的活动过程中关联到对象的。对于这种关联活动,海德格尔降之形象地称之为“对接”。这一“对接”不但存在两个端点,一个是判断(陈述),一个是作为对象显现的物自身,而且在海德格尔的阐释中,“对接”是双向的,是陈述者对接物本身,即陈述者在陈述活动中敞开自己,使物得以如其本身那样作为对象存在,也是物自身对接陈述者,即物在陈述活动中向陈述者显现为对象。
至此,海德格尔得出了两个论断:第一,判断(陈述)是陈述者的一种存在活动或存在方式;第二,对象是物自身的存在形态或存在方式。基于这两个论断,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判断(陈述)与对象的符合实际上是“存在”意义上的,是作为陈述者存在方式的某种判断(陈述)“对接”上了作为物自身存在方式的对象的过程。这样的“符合”固然是真理的一个基本特征,但在海德格尔看来,探求真理的步伐不应止步于此,而要进一步追问符合本身的前提即物自身的显现。这意味着,在海德格尔那里真理已经不再是认识论问题,而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正如他在《林中路》中写道的:“真理是存在之真理” [2](p. 65)。
二、“此在——存在”的真理观
海德格尔对存在之真理的思考当然是以“存在”为基础的。他指出,传统的形而上学混淆了“存在”和“存在者”,用“存在者”取代“存在”,颠倒了二者之间的真实关系。因此, 海德格尔强调要凸显“存在”的问题,彰显“存在”的意义。
海德格尔此项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存在”和“存在者”的概念进行词源上的考释。在考证过程中,他发现,与古希腊的“存在”(Ousia)概念相匹配的应当是德文中的动名词“存在”(sein)。德文中的动名词“存在”(sein)的意思是显现、在场,用来指称抽象的一般存在或存在本身。而“存在者”(seins)一词则是由“存在”(sein)派生出来的,用来指称具体的尤其是具有某种物质特性的存在。因此,“存在”优先于“存在者”,一切“存在者”只有首先“存在”,然后才是特定的“存在者”。“存在”固然要通过“存在者”显现自身,但绝对不能被“存在者”所替代。
区分了“存在”与“存在者”之后,海德格尔开始着手回答存在论真理观的一个关键问题:“存在”本身到底是如何显现的?他选择了一种特殊的“存在者”即“此在”(dasein)作为回答该问题的切入点。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即“我们自己”,是“存在”本体得以显示和展现的场所。“此在”既可以领悟和追问“我们自己”的存在,又可以领悟和追问其他“存在者”的存在。当然,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主客分离的真理观,海德格尔申明,“此在”与整个“世界”是同时出现并存在着的,二者浑然一体。“此在”逗留、融身、居住在“世界”之中,在“世界”中领悟、追问包括自身在内的一切存在者的存在,而非先独立地存在于“世界”,而后才在与其他人和事物的接触中发现世界。当然,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以“此在”为出发点使“存在者”存在并显现出来的动态过程与“符合”这一陈述者“对接”物自身的动态过程,二者实质上是同一的,它们均始于“此在”(在解读符合问题时“此在”表现出来的身份是陈述者),均指向物自身(在现实中以“存在者”的形式出现)。因此,海德格尔认为,对真理本质的追问应当是:“此在”是如何使物自身的显现成为可能的?
海德格尔从物自身入手进行了解析。他首先指出,涵盖一切存在者的物自身是作为自身被敞开的,否则就不能说它存在或者不存在。当然,这种被敞开的活动不能附加任何先验形式或先验范畴,物要如其自身那样地显现,而不能被歪曲或改变。也就是说,这种被敞开的活动是没有任何先决条件的。在此基础上,海德格尔进而追问这种活动是如何实现的,答案蕴含在“自由”之中。在海德格尔看来,“自由”“自行揭示为让存在者存在”[2](p. 222),是“此在”自身的敞开性存在,它在显现自身的同时,也让物作为自身得以显现。“自由”使得“此在”在敞开活动中既作为自身存在又向物敞开,使得物自身被“此在”关联到,进而在开放中被敞开而得以呈现。海德格尔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自由”在“此在”与物自身之间架起了联系的桥梁,在“自由”的参与和协助下,“此在”既向存在者展开自身又让存在者作为自身存在。“自由”是真理的本质。
自由是真理的本质这样的解答,并没有使海德格尔停止追问,相反,他更努力地找寻本源的真理,因为海德格尔从一开始就将真理问题看成是本体论而非认识论的问题。于是,海德格尔再一次回到了古希腊的思想源头。在他看来,“西方思想开端时就把这一敞开之境把握为Aletheia即无蔽者。”[2](p.223)在进一步分析古希腊语中的“aletheia”一词时,海德格尔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aletheia”是由“a-”(否定性前缀)和“letheia”(遮蔽)两个词根组成的一个合成词,意为“去蔽、显现自身”。这一理解构成了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重要基石:“真理的本质,亦即无蔽,是由一种否定而得到彻底贯彻的。”[3](p.4)“真理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无蔽状态”[3](p.65)。
既然无蔽状态是通过否定性达到的,那么,海德格尔自然要考察无蔽状态的前身——隐蔽状态。海德格尔将“隐蔽”形象地比喻为整个森林的黑暗,它从不出场,却在每个个体的存在着的出场中显示其存在。这个存在者皆在其中的整体既是个体的来源,又不等同于个体相加后的结果。海德格尔在阐发了“隐蔽”后指出,有“隐蔽”就会有“解蔽”。所谓“解蔽”,就是把置身于整体之中的存在者从“隐蔽”状态中“抢夺”出来,让它作为自身显现出来,从而达到“无蔽”状态。本源的真理正是存在的“无蔽”状态。
达到“无蔽”状态使得“解蔽”成为一个有明确目标指向的过程。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此在”通过“自由”的协助将处于“隐蔽”状态整体中的“存在者”显现出来,将“存在者”置于“澄明”的光亮领域中。海德格尔将“澄明”形象地比喻为照亮整个黑暗的一片“林中空地”,“存在者”正是在这样一片“林中空地”中作为自身凸显出来的。在海德格尔看来,“澄明”与“隐蔽”是一对有着辩证关系的范畴:“此在”的“自由”之光使得“隐蔽”显现为整体存在;离开了“此在”的“自由”之光,“存在者”自身无法凸显,“隐蔽”那永不敞开的秘密性也无法显现。那种从整体中被凸显出来的“存在者”本身,那种在黑暗中被照亮的作为自身敞开的“物”,就是存在者(物)的“无蔽状态”。在海德格尔看来,此一“无蔽状态”是真正意义上的“真理”。
海德格尔在找到了本源的真理后进一步指出,“存在者”作为自身存在,首先意味着这个“存在者”是“存在”的,然后才显现为某个具体的事物,因为“存在”本身即是自身的存在和显现,“存在”是世间一切“存在者”的本质。与此相应,“真理”也首先意味着“存在”的“无蔽状态”,然后才显示为“存在者”的“无蔽状态”。因此,海德格尔最终得出的结论是:真理是“存在”的真理,是其自身的显现与在场,是使某个事物是此事物而非其他任何事物的本质性存在。
综上,海德格尔早中期的“此在——存在”的真理观探究之旅,从“此在”出发,判定真理的本质并非“符合”而是“自由”,进而通过“自由”探索通向“存在者”自身得以显现的路径,最终到达作为“无蔽状态”的真理彼岸。
三、“语言——存在”的真理观
海德格尔在其后期的研究中逐渐意识到,“此在——存在”的真理观构建仍不能完全克服传统真理观主客二分的问题。他试图找到一个能更好地研究存在本体论意义上的真理的新切入点。海德格尔最终找到的切入点是语言。在他看来,语言是“存在”的家,“存在”离不开语言。
1.从“此在——存在”到“语言——存在”
海德格尔的“此在——存在”真理观对主客二元问题的解决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前置性论断基础之上的,即“此在”与“世界”具有同一性。但是,这种设定不能得到明证,而人们却很容易将“此在”这一最特殊的“存在者”当成一个主体,因为“存在”本身需要通过“此在”显现,“此在”对“存在”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因此,摆在海德格尔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建构主客同一的真理观大厦必须彻底消除主观主义倾向。
深受古希腊真理观影响的海德格尔认为,要领悟存在的真理,必须找到那种最原初的非形而上学的“存在之思”。海德格尔发现,自己之前对一个重要概念的理解有偏差,这一概念就是“语言”。海德格尔提出,“语言”是作为本体显示其价值与意义的,不能单纯地将其视为连接“此在”与“存在”的媒介。“语言”可以表述“存在”,“存在”通过“语言”得以显示,二者是同一的关系。基于此,海德格尔将“此在”和“语言”的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此在”由“存在”的出发点退居为“存在的看守者”,而“语言”则成为“存在的家园”,成为通往“存在”之真理的必经之途。从这一意义上说,存在本体论在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中演变成了语言本体论,海德格尔的真理观由对“存在”之真理的追问演变成了对“语言”本身的探索。
2.存在的语言:大道的道说
海德格尔对“语言”本身的探索同样建立在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之上。在他看来,两千多年来,西方哲学一直说着非本真的“语言”,而从未真正说过本质的“语言”。海德格尔明确指出,传统语言观为“语言”进行了如下定性:“首先和最主要的:演说即表现。作为表达的言语的观念是最普遍的……其次,言语被看作是人的活动。据此,我们必须说:人言说……最后,人的表达总是现实的和非现实的显示和再现。” [4](p. 167-168)从对传统语言观的这三点概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传统语言观植根于西方哲学的对象化思维,认为“语言”这种表达方式一定要有对象、要有所指(人自身或者是外在的客观事物);第二,传统语言观深受工具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影响,认为“语言”的主体是人,语言由人发动、受人主宰,语言只是人用以认识外在世界、交流内在思想的一种工具;第三,传统语言观将“语言”视为一种符号系统,一切现实与非现实的东西都可以在这一系统中进行符号式的转化。
海德格尔针对以上观点指出,传统语言观在实质上与强调主客分离的认识论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是作为主体的“人”把“存在”当成认识的对象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然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作为主客体尚未分化之前的本源性状态,根本不可以被看作是认识的对象。“存在”是传统语言无法言说的,因为一经说出,“存在”就变成“存在者”了。既然如此,作为主体的人在“存在”面前是不是就只能沉默不语了呢?海德格尔给出的答案是:把传统的语言转化为本质的语言,即放弃传统“语言”的演说方式,找到“语言”的存在本质,从而进入“存在”领域。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海德格尔考虑到在传统语言观盛行的环境中,用已有的语言体系很难将“本质的语言”说清楚,同时也为了尽量避免把“本质的语言”变成“存在者”意义上的认识对象,他始终没有给这种本质的“语言”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当然,这并不妨碍海德格尔继续他关于“语言”与“存在”的研究,因为他创造性地提出了“道说”(Sage)与“大道”(Ereingnis)(它们在意义上等价于本质的“语言”与“存在”)两个概念,用它们表述自己的思想,以期与传统语言观之“语言”和“存在”划清界限。
海德格尔接下来重点阐明了传统语言与“道说”这种本质的语言的根本区别。他认为,二者最鲜明的区别有两个。第一,传统的语言是发声的,是由人的声带振动造成的,而“道说”则是沉默的、寂静的。对于这一区别,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曾明确指出:“比起口若悬河的人来,在交谈中沉默的人可能更本真地让人领会,也就是说,更本真地形成领悟。对某某事滔滔不绝,这丝毫也不能保证领悟就因此更豁达。”更进一步地说,沉默是“言谈的另一种本质可能性”[2](p. 200)。第二,传统的语言是作为主体的人在“说”,而“道说”则是语言本身在“说”,是“存在”在“说”。换言之,“道说”不是语言通过人这一发动者或主宰者说话得以显现的,它是“语言”在自己说话的过程中显现自身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海德格尔用方言来打比方。方言之所以呈现出巨大的差异,语言器官运动方式不同并不是唯一的或者重要的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在不同的语言体系中不同地说话的是地方。进一步说,“语言”不仅仅是语言器官的活动,而是土地的生长所孕育出来的存在(大道)说话的方式。
在明确“道说”与传统语言的区别之后,海德格尔梳理了大道、道说、人和人言四者之间的关系:“大道”通过“人”使“道说”生成、表现为“人言”,“人”归属于“大道”,响应“道说”,并有所说。在人与语言的关系上,海德格尔进行了一场颠覆性革命:支配者、主宰者是“语言”,而不是“人”。正是由于这样的变革,海德格尔认为自己寻到了语言的本质,并在语言与存在(亦即“道说”与“大道”)一体性的基础上建构了语言即存在的本体论,完成了由“语言”而非“此在”通达存在之真理的转向。
3.“诗”的语言:通往真理的林间小路
“人”归属于“大道”,响应“道说”,并有所说,那么,人是如何响应“道说”的呢?海德格尔指出,人要“响应“道说”,就必须倾听“道说”的呼唤。“只有倾听”才能“跟着说”,“跟着说”必须以“倾听”为前提。在海德格尔看来,“道说”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人找到了先“倾听”再“跟着说”这一独特的通达路径。
在先“倾听”再“跟着说”这条路径上,包含诗歌、音乐、绘画、建筑等各种艺术形式的“诗”的语言毫无疑问是最典型的代表,因为“诗”的语言是一种无条件的“说”,是没有受到概念范畴和逻辑思维影响的抒发性的语言,它不表达任何具体信息,不是描述性的语言。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最原初的意义在于将事物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而“诗”的创作则是逐步接近所呼唤的事物,让其显现、让其为人们所见的过程。“诗”与“语言”是同一的:“诗”的语言是最纯净的“语言”,保持着语言的本真状态;“语言”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诗”。海德格尔就此得出的结论是:通过“诗”,我们可以进行“存在之思”,接近并达到那“不可说”的“大道”。联系海德格尔的存在本体论,我们不难发现,“诗”的语言具有某种特殊的规定性,它是“存在”的本质,能够让“存在”本身说话并得以呈现。
依据在这种本体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真理观,达到“存在”之真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倾听“道说”,进而跟着“诗”的语言去“说”的过程。在“存在”本身被“诗”的语言“解蔽”,从而如其所是地显现的同时,世界中的一切“存在者”也自身显现了。总之,在后期海德格尔奋力开辟的“语言”(也就是“道说”)的林间小路上,“存在”正向世人展现着自身的无蔽状态。
综上所述,海德格尔的真理观研究强调对古希腊“真理”源头的恢复与发扬,疾呼“存在”不能被遗忘、“存在者”不能取代“存在”,冲击甚至颠覆了西方传统哲学关于“真理的本质在于符合”的主流观点。尽管海德格尔的真理探寻之路经历了从“此在”向“语言”的重大转折,但他始终将“真理”和“存在”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本体论的真理观,反对认识论的真理观,最终得出真理是对“存在”的“解蔽”,并最终达到“无蔽”状态这样的创造性结论,为真理观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不失为真理观研究的一次巨大发展和创新。
[参 考 文 献]
[1][德]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2][德]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选集[M]. 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上海三联书店,1996.
[3][德]海德格尔. 林中路[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4][德]海德格尔. 诗·语言·思[M].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
(作者系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 张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