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当前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困境的路径探析
2015-05-30刘书平
刘书平
[摘 要]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或长期在外求学,或进城务工和定居,随之而来的是愈来愈多的农村老人变成空巢老人。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不仅是个人家庭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是否解决好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关乎着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关键词]农村空巢老人;特色经济;制度建设;赡养义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5 — 0095 — 02
1999年我国进入人口老年型国家的行列,16年之后的现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和严峻。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3亿,2033年超过4亿,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口。〔1〕而从人口老龄化衍生出来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即为空巢老人问题,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目前,国内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研究多集中在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上,而在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些困境与问题方面则研究匮乏,本文主要针对学术界已提出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对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方面有所帮助。
一、农村空巢老人的界定
学术界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界定大同小异,多根据自己研究的需要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在总体上是一致的。本文的空巢概念侧重说明老人无人照顾,在我国农村,规定年龄在60岁及以上者可领取低保费,同时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会曾于1982年根据中国国情及传统概念,建议规定60岁以上为老人,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規定以60为老人起点,因此,本文中的老人定义为60 岁及以上的人群。因而,本文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定义为: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农村老人,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外出求学、打工等原因而离开老人,导致老人独自生活的家庭,这样的群体就称为农村空巢老人。
湖南科技大学的老师廖和平、付睿对湖南、河南、河北、陕西、黑龙江五省18个自然村的部分农村空巢老人进行了问卷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经济拮据,起居无依,情感孤独,缺医少药等等。〔2〕面对问题,我们不仅要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解决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困境的路径选择
(一)政府方面
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不仅是家庭个人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它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对于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政府应积极作为。
1.促进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难究其根源则是经济拮据,有些子女虽有孝心但因经济困难不得不外出打工维持生计,而不能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故而发展农村特色经济,扩充农民增收途径,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是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根本途径。发展农村特色经济,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农副产品为主的城市蔬菜基地、禽畜生产养殖等,特别是“无公害”绿色农业产品,这类产品在城市广受欢迎,销售途径广泛;可以开发当地旅游农业,近年来,以观光旅游为主的“农家乐”旅游休闲农业广受欢迎,既可以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又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向其推销当地特色农副产品,拓宽销路,增加农民收入;也可以种植优化生态环境为主的苗木场以及花卉等,绿化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点,发展生态型农业前景可观。这样,既可以扩大农民就业路径,避免远离家乡,又可以促进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为解决养老问题奠定更好的物质基础和提供人力资源。当然,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增加对农民的资金投入,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农村经济以优惠,保证农村特色经济之发展、壮大。
2.落实制度化建设。
就当前中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仅靠传统与道德的力量已无法有效解决,必须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能更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二者双管齐下,既注重引导社会舆论的力量,又注重健全制度保障,这样能更好地解决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的问题。制度建设除了要完善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等我国现有制度外,创新德国的“储存个人服务时间”的制度和日本的“国民介护(看护)保险”制度也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的“储存个人服务时间”的制度,规定凡年满18岁的德国公民均可利用公休或节假日义务到养老机构提供各种无偿护理服务,服务时间随时储存在服务者个人档案中,以备将来自己需要接受护理服务时,将这些服务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用。〔3〕这一制度也适合我国的农村空巢老人的情况,值得我们借鉴。在我国公民在16岁开始即可办理身份证,我认为从公民拿到身份证(这样方便国家做档案)后即可开始储存个人服务时间,另外国家应把这项服务透明化,让服务者及被服务对象可以在网上或当地档案记录中查找得到。日本的“国民介护(看护)保险”制度,规定国民从40岁开始交纳介护保险金,65岁以上需要护理或帮助的老人,及40岁以上未满65岁的特定疾病需要护理者,可以享受保险。介护服务按要介护度分为7个等级,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保险金支持。日本介护保险政策的推行为老年人及其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各类养老服务业形成产业链,老年产业有了新的发展空间。〔4〕这种把养老形成产业,构成循环的产业链,既保证“老有所养”,又拉动了经济的增长,我们可以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形成适合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介护制度。
3.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
一是要建设农村公共的文化娱乐场所和基础设施,在此,韩国的村民会馆建设和印度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二可以把农村空巢老人集中起来,在娱乐场所免费放映老人喜欢的电影,或放映老年健康咨询类节目,或是戏曲等,因为人老了就如同回到了孩童时代,他们喜欢热闹,这样的活动会受老人喜欢,也可增进老人间的交流;三组织戏曲、相声演员多到农村进行公益巡演;四可以组织有特长的农村空巢老人自办一些节目,政府给予资金和人力资助,鼓励他们在本镇、村演出,或是把群众喜欢的团体集中起来进行比赛,丰富农村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使他们“老有所乐”。
(二)个人方面
1.子女方面
首先应清除女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错误思想,子女应该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儿女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子女应调整理财计划,应把财产合理分配到赡养老人、孩子教育及自身消费上,不能因注重孩子教育或自身消费而忽视父母;最后,子女不仅要在经济上满足父母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父母精神上的需求,他们独自在家难免孤独寂寞,应定期和父母聊聊天,了解他们心理变化,经常开导他们,或是给他们讲讲自己在外的有趣见闻,让老人感到子女没有忘记他们,时刻挂念着他们。
2.农村空巢老人自身方面
第一,农村空巢老人应重新认识自我,发现自我价值,尽量减少对子女情感上的依赖,当前的社会飞速发展,子女自身的生活压力本就很大,不可能把大量精力投放在父母身上,这点老人应该理解,农村空巢老人可以找到一些自娱自乐的途径:农村空巢老人大多是文盲,年轻时错过了学习知识的机会,此时已无力在进行体力劳作,正可以借此学习一些基础的知识,以便可以扩展消遣途径,例如看报纸、简单编写自己的回忆录或练习书法等;可以参加正规的宗教活动,在农村,佛教和基督教比较盛行,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可以增进与他人的交流,排解内心的苦闷,大家互帮互助,也可以找到一种精神依托,人有了精神支柱遇事就可能会少些迷茫,增添点坚定与信念。
第二,农村空巢老人要树立维权意识,目前我国制定的法律中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以及《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等部门法规,對于子女故意不尽赡养义务,或是虐待老人的情况,农村空巢老人应诉诸于法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而不能任其发展。
3.当代大学生
我国大学规定,在校期间学生应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我认为可以借此到农村去,或是利用寒暑假,去照顾农村空巢老人,帮助老人解决一些生活琐事,如洗衣、做饭等,和老人聊聊天,排解其心理上的空虚与苦闷,或是组织编排一些简单易懂的节目供老人们观看,或是向老人学习当地特色的文化传统,如皮影戏、民谣、剪纸艺术等等。当然若学校能把此项活动制度化更好,与地方政府联系,定期组织学生到地方,把学生自愿与学校组织结合起来,为参加此项活动的学生颁发证书并记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参考标准,并为获得老人喜爱的、表现突出的同学,颁发特别奖励,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总之,农村空巢老人今天所面临的困境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是我们应有的责任。农村空巢老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他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养老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有可能实现他们安享晚年的愿望。笔者认为,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给予我们能给予的帮助,尽到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把切实可行的方法有效的付诸于实践,不久的将来,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将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参 考 文 献〕
〔1〕聂志平,温忠文.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研究综述〔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12,(04).
〔2〕廖和平,付睿.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基于五省18个自然村的调查数据〔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2,(06).
〔3〕张啸.德国养老〔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0.
〔4〕王伟.日本养老模式解读〔N〕.日本新华侨报网,2011-08-25. 〔责任编辑:史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