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命题不能为阅卷“挖坑”
2015-05-30马新民
马新民
高考的根本功能是“测量”,高考作文的“核心价值”是检测学生运用汉语言的能力,也就是說,高考作文应该力争做到以不同的分数来公平准确地区分学生表达能力的高低。要实现这一基本目标,我想,高考作文命题需要在如何才能尽可能让“给分公正公平”上下功夫。
高考作文的分数最终是由阅卷人来评定的,而阅卷的第一标准是“是否符合题意”,一旦阅卷认定作文未能在命题范围内行文,就会大幅度扣分,后果很严重。如某年全国卷作文给出了国人读书量和网络阅读的两组数据,不给话题,要求学生在阅读材料的基础上写作文。命题人的初衷大概是为了给学生更广阔的发挥空间,结果阅卷时各省标准不一,有些省规定只要写读书就算切题,有些省规定必须结合材料给出的数据来写,有些省甚至规定必须把两组数据结合起来行文。结果一篇文情并茂地写“读书”的价值和意义的文章,在A省可能是满分作文,而在C省可能因为没有提到网络阅读而无法及格。这样巨大的得分差异并不是因为表达能力的差异造成的,显然非常之不公平。再比如2014年广东作文材料明摆着有“任何科技都不完美”的意蕴,可阅卷组规定一等卷必须写到“照片”,其“法理”依据是题目中要求“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问题的焦点在于这个“范围”本身就很不明确,可大可小,完全由阅卷组来任意伸缩衡量。凡此种种,都是命题对作文“到底写什么内容”这一关键问题表述含混所致。
所以高考作文命题一定不能给后期阅卷在“是否符合题意”这一评判关键点上留下太多的“自由裁量”空间。
恳请各位命题老师今后在这方面多多费心,可以学学西方国家的作文命题,比如“比起科学,艺术是否不那么必要?”这类的命题,绝不可能让阅卷组在“写什么”的判定上犯糊涂。既然作文是考表达的,那就拜托把题目出明白了,让阅卷人专心致志去评判写作者的思维水准和表达能力,而不要让阅卷人在是否“符合题意”上大费周章,更不要让写作者因为“理解错了题目”而大幅度失分。
“不得套作,不得抄袭”是多省作文命题中的“明确要求”,恐怕也是中国高考作文的“特殊景观”。有教师公开宣称“在气氛紧张的高考场上,短时间内要写出一篇精彩的作文,难度相当大。如果事先就在脑子里存了几篇作文,临时把它们调出来组合写作,这是应试的一个很好的方法。”其做法就是“学生从一进入高中开始,要求他们把自己从小学到初中所写的作文找出来,从中选出写得最好的三篇,然后不断地补充材料,改进结构,修饰语言,对这些作文一一进行精雕细琢。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们将作文中引用的材料、运用的语言和采用的结构等全都烂熟于胸。在高考临场考试时,只需将这些内容与题目所设的话题拉近,一篇漂亮的原创作文很快就能出炉”。这样投机取巧的应试“技巧”,不仅严重损害着中学作文教学的科学性有效性,也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这种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命题的模糊。如2015年江苏卷高考作文题:“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它自己的样子。请以此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题目通篇“文人呓语”,对智慧的解说云遮雾罩,含混其词,为学生照搬抄套现成的文章留下了巨大空间,更为后期阅卷鉴别区分“套作、抄袭”挖了一个大大的“坑”。
如何在给考生自由发挥的空间的同时加强限制性以防止和打击抄套,是摆在作文命题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可是命意含混的题目依然大量存在,我可以随时举出一大把,如“山的沉稳水的灵动”之类皆属此类。解决的办法看来还是要学学西方命题的成熟经验,“你认为对文明最大的威胁是什么?”(美国维克森林大学入学考试作文题)之类的题目下要想抄套现成的文章,估计难度就大了很多,同时阅卷人鉴别抄套的难度也大大降低了。
关于高考作文,我不想唱高调,什么“价值观引领”“关注现实”等等说法不是没有道理,但都是在高考题的“社会作用”“育人功能”等“题外价值”上兜圈子,作文作为一道普通高考题的“核心价值”是学生“拿分上大学”,而“分”是由阅卷人评定的,命题不能不考虑阅卷。作为选拔性甄别性的考试,出题时如果缺少了对阅卷的考量,就如同给参赛者提供了一个宽大的跑道但却挖了陷阱一样,难以真正区分竞赛者的优劣。更何况,当裁判的标尺没有明确标准的时候,那些真正老老实实参加竞赛的很可能被偷奸耍滑者淘汰。
强烈建议高考作文的命题专家到阅卷场去体验一下,也许这样专家们就会强烈地意识到,把题目出明白,把要学生写什么说清楚,恐怕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老教授协会基础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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