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及对策
2015-05-30周丹
[摘要]文章通过调查研究,回顾和反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了改进现状的对策,即紧密围绕“立德树人”主题,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实行课上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
[关键词]高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周丹(1978- ),女,吉林榆树人,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党建与思政教育。(吉林 长春 13012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3-0092-03
一、调研方法及调研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了解当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开展的具体情况,笔者在部分高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本次调研主要采取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其中调查问卷是以学生为主要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2128份,回收2103份,有效问卷2101份,有效率为98%;个案访谈是以部分主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校级领导、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负责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为访谈对象,共访谈42人。
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推进过程中各高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众多高校在搞好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对强化实践教学的认识,促进大学生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提高,做到知行合一,从强化道德和法律实践的角度,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探索和实践,在理清实践教学的目标和功能、推进理论依据和主要原则、实践教学体系确定和内容设置、教学方法改革和评价模式创新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特别是在实践教学体系的制定和内容设置方面有很大突破,能够抓住时代特征、突出社会主题、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向,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为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承担的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引导大学生做忠诚的爱国者,不断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起到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随着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出台,以及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发布,多年来很多高校、教师和学者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但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否设置实践教学在众多高校中并没有真正地统一认识,即使是对实践教学持有支持和认同观点的高校、任课教师,其现有的认识程度也远没有达到文件要求的程度。
二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在高校落实的应有地位有待强化。从访谈和调研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很多高校都已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在整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乃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很多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或者在总体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中规定了其明确的内容、学时等,或者做出了一些单独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有相当多的学校虽然在文件中明确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地位,但仅仅是笼统地、象征性地、口号性地做了一些规定,缺乏操作层面的统一安排和具体措施。很多高校是将权力下放,要求任课教师或者实践指导教师安排实践教学环节,但具体安排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很多高校、教师都是按照各自的理解和认识,自定政策,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加以规范,既无授课前的统一培训指导,也无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这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开设五花八门,甚至杂乱无章。
三是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认知、认可程度有待提高。对于“你是否了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和具体安排?”仅有23%的学生认为自己对该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十分了解,43%的学生认为自己对该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基本了解,34%的学生认为自己对该课程实践教学内容不了解。对于“你喜欢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吗?”仅有26.8%的学生选择“喜欢”,46. 2%的学生选择“一般”,25%学生选择“不喜欢”。其中不喜欢的原因多是觉得无用和不感兴趣。对于“你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是否重要和必要?”有23%的学生认为很重要也必要,16%的学生认为不重要也没必要,44%的学生认为有必要但不是十分必要,17%的学生认为无所谓、说不清。这与调研中反映出来的高校以及任课教师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以及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中的问题是一致的,学生不了解、不认可的状况可想而知。
四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从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等一些基本概念的界定和认识并没有实现统一,这直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任课教师或者说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对于该课程實践教学原则的遵循、实践教学目标的确定、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实践教学载体的匹配、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乃至实践教学工作体制的构建都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效果更是大相径庭。如有的对于新形势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还停留在过去的认识水平,大谈经验论,致使调研不够深入,由于对学生思想状况掌握得不够准确,导致一些课程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载体的匹配都脱离学生的实际;有的能够认识到该课程应该加强实践教学,但往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强,致使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单一、枯燥,缺乏吸引力、感染力,也缺乏紧扣时代、内涵丰富的设计,教学载体的匹配陈旧、滞后,程式化的模式不能够得到突破,教学内容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形式化等。
(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原因分析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甚至是任课教师缺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应有认识。尽管一部分同志对应该突出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存在一定的认识,但将其作为必要的环节,并在教学计划、教学安排和教学学时上做出规范仍然存在不同的看法,从而导致该课程实践教学在具体落实上存在认识上不到位、地位上错位、落实上缺位的问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任意性。
二是管理上不到位。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因此,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般归党委领导,在具体操作中多数高校的做法是在党委领导下确定由一位副书记分管。同时,由于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教学工作,具体教学安排和推进必然由高校行政管理中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分管。在某些情况下,无论是从支撑该课程存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条件,还是具体教学工作的推进,看似部门谁都管,但有时候成了谁都不管。
此外,调研过程中,我们还发现某些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有的同时担任理论教学,还存在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来担任的情况。由于各高校辅导员属党委领导下由分管学生或德育工作的副书记分管,而不归教学系统管理,这在客观上容易有意无意地把该课程的实践教学工作当成别的系统的事情。
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现状的改进对策
(一)紧密围绕“立德树人”主题
高校主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校级领导、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负责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题,坚持把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途径,突出贴近社会、贴近现实、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道德认知、提高践行能力、促进知行转化,在调动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同时,对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直接的认识和体会,印证理论的科学性和重要性,解决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
(二)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1.课上实践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课程,为理论灌输,即在课上进行理论讲述。同时,也应该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要突出教师和学生双主体原则,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设计实践主题,采取课堂提问、课上讨论、小组辩论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演进,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受、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增强对课程内容的接受度。如在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的教学中,教师可以设计实践主题“我与我的大学”,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在正确认识和把握自我的基础上,树立规划意识,制定学习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进而引导学生把个人立业成才的“成才梦”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成为新时期合格的大学生。在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的教学中,教师可以设计实践主题“我的未来、我的梦”,具体形式可以为理想发表会或“身边的榜样推介会”。在具体的“理想发表会”过程中,学生发表个人理想后,同学和教师进行点评。在“身边的榜样推介会”中,教师或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向学生推介身边的学生典型,通过榜样的力量引导学生实现认知与认同的转化。在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里“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学中,引入“失信的成本”“作弊的代价”等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2.校园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要按照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原则,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设计实践主题,多采取体验式、参与式的实践教学方式。如在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在讲授心理健康重要性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针对新生心理适应性的教学内容设计实践主题,开设心理沙龙、心理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在强化心理卫生意识的同时,提升处理人际交往心理、学习心理等问题的能力。在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教师可以在讲授劳动意义和价值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设计校园公益劳动和“校园职业劳动体验”,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必要的公益劳动或者参与校园保洁、保安、舍务管理员等职业体验,在进行职业角色体验的过程中,提升劳动光荣、尊重和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等认识。第四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的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主题艺术节”,进行有关中国乡音、乡情、乡土为内容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创作、演绎或者推介,通过学生创作、演绎和推介,让学生体会其蕴含的深刻的民族特征,贴近生活,走进人心,入情入理。
3.社会实践教学。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中,要重视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紧密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理论教学的内容创新社会实践教学载体。如在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主体寻访活动,组织学生到当地博物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也可以组织学生寻访社会道德榜样或先进典型,帮助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的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到监狱或者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思维,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在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助学、助老、助残、送文化等志愿服务活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道路的课程,其实践性教学是不容忽视的。高校要重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育人质量。
[参考文献]
[1]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整体性改革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2).
[2]王滨有,贾少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S2).
[3]夏家春.试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6).
[4]严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探析[J].思想教育研究,2009(4).
[5]李大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三三制”实践教学体系探讨[J].国家教育行政學院学报,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