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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自贸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初探

2015-05-30贾维

教育与职业(中) 2015年8期
关键词:培养模式

[摘要]作为京津冀一体化重要增长极的曹妃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法律人才的储备及现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设定不能满足曹妃甸的跨越式发展,建立符合曹妃甸自身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迫在眉睫。文章在分析曹妃甸法律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符合沿海自贸区发展的现代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即“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曹妃甸自贸区 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

[作者简介]贾维(1978- ),男,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文法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河北 唐山 063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2014年教育科學“十二五”规划课题“曹妃甸自贸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12144)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3-0079-03

一、问题的提出

曹妃甸新区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部沿海,管辖 “两区一县一城”,是河北省“十一五” 期间的头号工程,《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发布为曹妃甸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规划和需求指明了方向。既然要与国际市场接轨,就产生了对相关法律人才的需求。随着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法律人才作为一种可“流动”的稀缺资源,能够在特定的地理空间中呈现显著的聚集现象①。作为京津冀一体化重要增长极的曹妃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法律人才的储备及现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设定不能满足曹妃甸的跨越式发展,建立符合曹妃甸自身发展模式的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迫在眉睫。改变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的线性模式,构建符合沿海自贸区发展的现代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二、当前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批判

曹妃甸自贸区地处沿海,主要以港口为依托,辐射华北和东北亚地区。就产业结构来说,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较大,因此法律人才需求主要面向第二和第三产业。尤其重要的是曹妃甸对于法律人才需求的核心是既要懂理论又要具有比较丰富的实务操作能力,但反观我国现行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线性培养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学生的理论授课较多,而实践能力较差。所谓人才培养模式,是一定教育机构或教育工作者普遍认同和遵从的关于人才培养活动的实践规范和操作样式。②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目标定位比较模糊,自主性和创新性不强,基本上仍延续传统的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分离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人才具有很强的相似性。这样培养出的人才与社会现实的人才需求背道而驰,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对法学人才的需要。③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模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有多种不同的分类,得到公认的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培养模式。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理论的讲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体系化的讲解,而不注重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这样的后果就是当学生遇到实务问题时束手无策,虽然在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上多数学校会安排实践环节,但大多是走过场,学生没有在实践中掌握操作的真正要领,导致毕业后到单位还得从头学起。二是教学内容陈旧。法律教育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教学过程和活动,虽然法律总有一定的滞后性,但这与法学教育的与时俱进性并没有矛盾。法律的立、修、执、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法学教育中,应该更多关注过程的变化,把这些内容及时地融入教学过程中。此外,域外的立法变化也是很频繁的,需要有国际视野洞察细微的变化。反观我们的教育,教材选用上的滞后,立法视野上的局限,使得教学内容比较陈旧,学生不能及时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三是课程设置的随意性较强。课程设置是培养模式中内容的集中体现,如何设置课程将直接决定培养目标的实现。要培养高级的应用型人就必须在课程的选择和开设的时间上做到完美配合,课程设置是为培养目标服务的,但有些院校经常出现一位教师离职这门课程无法开设的尴尬局面,如此设置课程难说合理。四是教学方法单一。采用哪种教学法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积极性并提高授课的质量是相当困难的事情,现行的法律教育很少做到因材施教,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地接受课堂上教师传授的书本知识,课外实践活动少。

三、曹妃甸自贸区三位一体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曹妃甸自贸区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

曹妃甸自贸区的发展离不开高层法律人才的支持,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提升是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需要转变,加强社会需求在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中的比重势在必行。这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个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部联合中央政法委第一个专门法学教育培养计划。这项计划由两个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的,旨在通过部委间的联合与协作,打破长期以来人才培养的部门障碍,通过顶层设计的方式,加强部际配合,通过培养模式的分类,进行有控制的人才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打造既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又具有较高实务操作能力的现代法律人才。曹妃甸自贸区作为京津冀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东北亚贸易的窗口,更加强调法律人才的创新性、复合性和应用性,这种需求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具有一致性,认真研究曹妃甸自贸区法律人才的需求、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成为促进自贸区平稳快速发展的关键。

(二)曹妃甸法律人才需求分析

1.港区管理模式、外商投资创新与法律人才需求。自贸区的海关管理模式的创新是自贸区发展的重要一环,如何构建快捷、高效的通关环节,是更多吸引力外资的关键。要通过简化通关手续、设立负面签单及准入前的国民待遇等方式,扩大对外商的吸引力,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的法律防范。这要求我们培养的法律人才要比较熟悉海关法、检疫法等相关法律,熟悉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及其实施。当前我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范围和股权比例均有一定的变化,法律人才必须具有一定的复合性,是一种学科交叉型的复合人才。

2.京津产业转移与法律人才的需求。随着北京和天津城市定位的不断明确,河北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承接北京和天津部分产业的转移,如化工、物流和部分三产。产业转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这涉及财政、税收、环保等多方面的关系。曹妃甸承接首钢的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产业转移案例,这里面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在产业转移中,法律人才有着广泛的用武之地。如涉及财税的分配问题,就要求具有财税法律方面的人才加以支撑,在产业转移过程中还会有很多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法律人才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以创新的方法完成产业转移的大局。

3.建设新型循环经济区与法律人才的需求。循环经济的根本是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以前我们在资源使用上的突出问题是资源的严重浪费,本来可以再次利用的资源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循环利用,导致对环境的极大破坏,通过循环经济区的建设使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符合唐山工业化城市的发展轨迹。这就要求法律人才能够把环境保护应用到实践中,因此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显得尤为突出。

(三)“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三位一体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1.培养目标的设定。培养目标的设定是关系人才培养定位的问题。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能否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是一所高校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关于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界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认为法学教育是理论教育,二是认为法学教育是法律实务教育,三是认为法学教育是理论教育与实务教育并重的教育。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在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实务教育的功能。正确处理好知识、能力與素质的关系,促进三者之间协调发展,是素质教育思想的关键所在。④我们要紧密结合曹妃甸人才需求的结构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具体目标应该定位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三位一体的法律人才。曹妃甸自贸区的建设具有探索的性质,很多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现行法律由于具有滞后性,必然会出现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如果法律人才没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则很难解决以上问题。曹妃甸自贸区是一个多功能的实验区,必然要求法律人才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法律人才目标定位上要强调复合型,即不仅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还应具有海商、投资、国际关系等知识的复合人才。自贸区的功能和地位决定了这样一个地区法律人才要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能力,要求人才不仅谙熟法律规范,还能解决在对外贸易和对内产业承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果法律职业者缺乏这种职业训练,就如同缺乏临床实践经验的外科医生不可能高明一样,不会了解其所服务的社会,不懂得社会是如何运转、法律是如何被操作和起作用的,这样,他就不会胜任未来的司法工作。

2.课程体系的设置。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因为课程的设计决定了法律人才培养的内容安排和知识结构体系,培养目标的实现也有赖课程设置的科学。现行的课程体系设置主要是按照教育部法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安排的课程为中心进行的,这种设计的问题是,可能没有考虑到地区的差别性和多样性,有点一刀切的味道,而且这种设计主要是以厚基础、宽专业为导向的,对于毕业生的社会需求层面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要培养面向曹妃甸自贸区的合格法律人才就必须打破法学课程设置的藩篱,使课程内容能够充分反映自贸区的需要。因此课程设置要紧紧围绕“三位一体”的培养目标进行,对课程安排有合理的取舍。我们的课程设计可以按照课内教学、课内实践、校外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展开。首先,就课内教学而言,课内教学的学时设计和门数安排除了要与学校的学分制配合外,还要重点突出海商法、国际金融投资法、涉外民商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授,要加大这些课程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同时相应缩减法制史和相关通识课程的占比。另外,要求学生选修有关国际金融、财会和语言方面的选修课,这不仅能够增加学分,而且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在港口的工作。其次,就课内实践来说,可以安排学生在大学三年级进行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要遵循“三自”的原则,即自主选择案例,自主开庭排练,自主总结。指导教师主要起辅助作用,对于学生的疑问提供解答,当然教师可以做出案例指引,引导学生做一些国际法方面的案例。最后,针对校外集中实习,可以安排学生到相关对口单位进行实习,通过校外的集中实习,能够使学生学以致用,还可以通过法律诊所的方式进行实务训练。

3.教学方法的选择。中国传统法学教学方法大都是以讲授为中心的,强调对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学生掌握的程度和应用能力的培养,结果就是虽然学生学完了大学四年的课程,但到工作单位仍然要从头学起,实务操作能力较差。这种教学方法现在来看是很不适合曹妃甸自贸区人才培养规格的,为此要转变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操作性”为方向,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在案例的选择上,教师可以以自己做过的案例为依托,以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切入点,导入所学的内容,使内容和案例能够有机结合在一起,要积极回应当下的热点问题,通过建立虚拟案例的场景,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运用好网络教学方法,可以与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在线答疑,改变教师上完课就走的传统,使学生觉得教师就在身边,通过网络,问题可以随时得到解决。

4.教学效果的科学评估。教学效果的好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高等院校追求的永恒主题。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和高等教育专项规划的发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作为地方本科院校,如何在生源下降、竞争激烈的高等教育中脱颖而出,如何适应21世纪第二个十年及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当务之急。河北省“十二五”规划中的教育规划及唐山市的沿海发展战略对于地方高校的人才需求悄然发生着变化,对于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不同于以往,这就要求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定位中突出人才培养质量的地位,通过实施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及保障措施,努力实现立足唐山、服务河北、辐射环渤海的战略目标,在同类院校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地方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贮备。一是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教学效果的好坏可以从教师本身和学生两个方面着手,其中教师教学效果的好坏是重要一环。良好的教师素质和科学合理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对于激发广大教师的主动性大有裨益。二是学生学习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学生学习效果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教学效果的好坏,但不同于以往的是,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不但要从课堂上来发现,还要从课后,甚至毕业以后的一段时间为考察期限。三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人才培养的定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如何为地方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贮备是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四是保障措施的完善和操作。在现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时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加强保障措施的可操作性,使保障措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这种保障措施是全方位立体式的保障,是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结合,是在校与离校的结合,是课堂与课外的结合。

[注释]

①牛冲槐,接民,张敏,等.人才聚集效应及其评判[J].中国软科学,2006(4):119-120.

②魏所康.培养模式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24.

③王周户.法学本科人才开放式培养机制创新[J].法学教育研究,2013(2):119.

④周远清.素质 素质教育 文化素质教育[J].中国大学教学,20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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