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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全民法治观念 合力构建法治社会

2015-05-30赵守臣

文化产业 2015年8期
关键词:法治观念法治社会

赵守臣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程中的重要性。法治观念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信念,更应该成为全体公民的信念。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体公民参与,积极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和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让法律铭刻在每个人的心里;只有每个公民都自觉遵纪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关键词:法治社会;法治观念;全民构建;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所谓法治社会,就是社会公民和社会组织把宪法和法律作为行为规范。从总体来看,应包含以下几个层面:一是法治的理论价值和精神文化层面,包括法律权威、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论、法治信仰、法治文化等。这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理论基础。二是法治的制度体系和运行体制,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法治社会的制度支撑和运行机制。三是法治的行为活动和实践运行,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这是法治社会实践方式和实现途径。

一、构建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

首先,构建法治社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为基础的,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培育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行为。和谐社会必然是民主社会、法治社会,而且只有在一个崇尚民主、奉行法治的社会,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法治是使社会管理摆脱随意性、盲目性、以及特权的干扰,是形成有序与和谐状态的必然要求,以此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和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法治保障的有序社会、民主社会,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是由法治来保障。总而言之,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互为因果,相辅相成。

其次,构建法治社会是规范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标志。法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对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就法治社会而言,现代社会治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依靠法治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再次,构建法治社会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对于人民群众来讲,法治社会是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体。一方面,人民群众必须自觉知法信法守法,把遵守法律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基本要求,养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强烈意识和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通过有序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意见、建议,并能够被有效地吸纳到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之中。构建法治社会,不仅有利于推动全民守法,而且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推动全民守法的同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二、构建法治社会必须依靠全民参与

(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契机,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和精神。首先,要围绕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社会的各个方面。其次,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再次,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精神的重要源泉,成为塑造法治文化的根本支撑,努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社会全覆盖。

(二)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出发点,培育公民守法的榜样和表率。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突破口,培育社会法治思维和秩序。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无公正即法律无公正,司法无权威即法律无权威,法律无公正无权威即无法治。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和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自觉筑起保证公平正义的防线。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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