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贞非书画家考
2015-05-30杜娟
杜娟
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天弢居士、天弢道人等,明代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江苏太仓)人。生于明嘉靖五年丙戌(1526)十一月初五日,卒于万历十八年庚寅(1590)十—月二十七日,卒年六十五岁。根据现存文献资料,可知王世贞一生拥有多重身份,最广为人知的是文坛领袖、史学大家、缙绅显宦、文人学者、文论家、书画史论家、书画鉴藏家、藏书家,其他诸如名门世家子弟、曲论家、园林家、修道者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在当今一些有关王世贞的介绍文字中,还有将王世贞冠以“画家”、“书法家”身份的说法,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俞剑华编撰的《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因为是知名学者编辑的一部书画类工具书,因而,关于王世贞是“书画家”的说法具有了一定的权威性,常被一些介绍王世贞的文章所采用。考察王世贞的一生成就以及自我评价,则很清楚地发现,他虽然是一位在书画鉴赏及书画史论领域具有真知灼见的学者文人,但从未以书画家自居,并一再表明自己不善书画。这是王世贞的自谦还是一种事实呢?
我们先来考察王世贞是否具有“画家”的身份。
俞剑华编撰的《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一书,显然是将王世贞视作画家的,其“王世贞”辞条是这样写的:“王世贞(一五二六一一五九O)[明]字元美,号凤洲,江苏太仓人。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进士,万历十七年(一五八九)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年六十五,赠太子少保。虽不以字名,顾吴中诸书家,唯世贞_人知法古人。书学虽非当家,而议论翩翩,笔法古雅。兼善画,尤善画梅,有题画梅寄吴江赵令君季北诸诗。万历二年(-五七四)北伉钱毂为作纪行图,起小祗林至广陵三十二图。唐诗画谱有其仿魏之璜诗意图。著艺苑卮言。[画史会要、詹氏小辨、名山藏、中国版画史图录、怀古田舍梅统]”
俞剑华不仅认为王世贞“善画”,而且“尤善画梅”。他的依据,根据辞条内容及后面提供的来源出处,可知是《唐诗画谱》(收入《中国版画史图录>)和《怀古田舍梅统》,本文将分别考辨之。
辞条中有关王世贞的画家身份陈述了两点,一是说王世贞“兼善画”,依据是《唐诗画谱》有其《“仿魏之璜”诗意图》。先不论活动于明末南京地区的职业画家魏之璜(1568-1647)晚生王世贞四十二年,王世贞去世时,魏之璜才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是否已成为颇有影响的画家、且能令身居高位的文坛领袖王世贞专意临仿其画,都尚乏说服力;仅考黄凤池所辑《唐诗画谱》,也可以发现其材料出处的错谬。晚明新安(今安徽歙县)人黄凤池曾刊刻出版多部画谱,其中《唐诗画谱》依照五言、六言、七言唐诗分别绘图,成书三册,大多一诗配一图,书诗者多为当时名人,绘图者则主要是黄氏的同乡、职业画家蔡汝佐(字元勋、号冲寰),画谱中亦有数幅是请著名职业画家丁云鹏所绘。此外,在《新镌六言唐诗画谱》中,还有一位署名“世贞”的画家,为孟浩然诗《舟中》绘制一图,其落款为“仿魏之璜,世贞”,显然这就是被俞剑华视为王世贞“善画”的重要依据。据安永欣《晚明画谱综合研究》可知,《新镌六言唐诗画谱》大约刊刻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绘图者为蔡汝佐、丁云鹏和唐世贞等,由此可见,俞剑华是将“唐世贞”误认为“王世贞”了。然而从情理上讲,即便王世贞真的善画,也不可能为一部画谱绘稿,更何况他在黄氏刊印《唐诗画谱》时早已去世。而辞条中所列参考文献《中国版画史图录》,也正是指所收入的《唐诗画谱》。《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王世贞”辞条中言其“兼善画”,显然是编撰者误读文献所致,因此所言不足为据。 二是关于王世贞“尤擅画梅”之说,依据是“有题画梅寄吴江赵令君季北诸诗”。考清人徐荣所辑《怀古田舍梅统》,可知是一部专辑画梅人名及谱录题咏的画梅专史,作者“自叙”完成于咸丰二年(1852)。该书所录杂糅,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评之“用意良佳,惜其所辑粗疏,未能副其实也”。该书卷四有“王世贞”条,在简略小传后罗列六条题画诗跋,末尾注明所征引的题画诗皆出自《题画诗类》一书,其中就有“又《题画梅寄吴江赵令君季北》,君广平人也,故云:‘空庭一树影横斜,玉瘦香寒领岁华。解道广平心似铁,古来先已赋梅花…一则。可见,这里辑录的不是善画梅者,而是王世贞的六条题画梅诗跋,而征引者不察,将题写画梅诗的诗人王世贞误作为善画梅花的画家王世贞了。如若非要将《题梅石卷赠苏生》《题画梅寄吴江赵令君季北》《题梅卷赠虚上人二首》《双梅歌为方唐张封君赋》《和韵题扇头梅花》《题双雀梅花扇》六则诗跋释读成王世贞题自己所画梅图,那么不仅语义上有牵强之感,而且也是得不到其他材料佐证的说法。也许本人孤见寡识,至今的确尚未看到有关王世贞善画梅花的文献记载与绘画实例。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缺乏王世贞“善画”且“尤擅画梅”的文献资料与图像资料的情况下,是无法为王世贞冠上‘画家身份的。
我们还可以稍微分析推测—下王世贞不事绘事的原因,母庸置疑的是,喜好鉴藏绘画的人,未必喜好亲手作画,王世贞大概就是这样的一类人。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第一,本人并无绘画天分,故缺乏研习绘事的兴致;第二,无暇绘事,王世贞自少年攻读举业、青年进入仕途,一生主要精力致力于文史学问,又在仕途上坎坷起伏,且尤好与“九友”(“九友”者为山、水、法书、古石刻、古法籍、古名画、二藏经、古杯勺、诗文)痴缠,余暇无多,显然很难再有富裕时间沉溺笔砚绢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其嗜好的“九友”中,没有提到作书画画。总之,不管出于何因,事实就是王世贞不像大多数著名书画鉴藏家那样,好戏笔书画、耕耘绘事,他只是单纯以一个鉴藏家·史论家的身份涉足书画领域。
王世贞不但不事绘事,也不工于书法。但当下其“书法家”的说法却被一些著述或研究论文所认同,因此,在考辨其“书法家”身份之前,需要先明确“书法家”与“书者”概念的本质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人在对“书法”的认识上有一些混淆不清的误区。比如很多人将只要是用毛笔书写的书迹都视作书法作品,特别是古人的墨迹;将使用毛笔书写的书者,都冠以“书法家”的称号;又比如古已有之的追捧‘名人字画”的现象,只要是名人,哪怕其书迹在技术性与艺术性上远未达到“书法”基准,也常被视为“书法”作品,名人们自然也就成了“书法家”。导致这种认识误区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古今书写工具的改变。汉晋至近代,书写工具主要是毛笔,就如同今人通常使用硬笔书写一样,如果凡是古人用毛笔书写的墨迹都能称之为“书法”,那么是不是今人所有用硬笔书写的书迹,也能称为“硬笔书法”呢?显然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书法”概念的认识不清。要知道能被称为“书法”的书迹,必须是在技法性、艺术性等方面达到本时代公认水准的墨迹作品;达不到基本要求,即便是使用毛笔书写,也不能称为“书法”;书写者也只能称作“书者”、“写字人,而不能称为“书法家”。因此,古人书写的毛笔字,不一定都是“书法”,能写毛笔字的人也不一定都是“书法家”。
那么,何谓“书法家”?历来能被称为某某“家”的人,都是指“有专长的人,现代汉语辞典通常释义为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因此,“书法家”可以定义为在书法领域具有专门学识、擅长书写并有所成就者。“书法家”都是经过了系统深入的书法学习与研究探索,最后形成自家风格面貌的书者,其中成就卓著、自成一家、超越前人,甚而开宗立派者,往往被视为书法大家,成为书法史上的楷模典范。综上所述,可以说“书者”是普通的书写者,“书法家”则是潜心书法研习、探索书法艺术的特殊的书写者,二者虽然具有某些相似性,但更有着本质的不同,因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今人每将凡是古人书迹视为书法作品,或将能使用毛笔书写的书者视为“书法家”,就是混淆了“书者”与“书法家”的概念。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一些从事书法艺术研究与创作的人,会对一些早期工匠碑刻书迹、书吏墨迹,甚或儿童学书墨迹都视若“书法”作品?这实际上是混淆了书迹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的界限,对于现代人来说,一旦时间久远到难以窥见其实物的年代,那么,任何留存下来的早期书写的断简残绢,都会成为弥足珍贵的遗产。但这些或简拙或稚朴的书迹遗存,不一定能反映当时“书法”的真正水平,它们的重要性更多的是为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当然也会为书法家开启艺术灵感,这才是他们视若珍宝的原因。因此,无论是对“书法”作品的界定,还是对“书法家”身份的判定,都需要结合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王世贞是否是“书法家”,也必须放到明代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之中才能得到准确的认识。
对于王世贞的“书法家”身份'俞剑华在辞条中这样写道:“虽不以字名,顾吴中诸书家,唯世贞一人知法古人。书学虽非当家,而议论翩翩,笔法古雅。”他的看法仍然依据的是明人的文献,其中“虽不以字名,顾吴中诸书家,唯世贞_人知法古人,来自于明人詹景凤的《詹氏小辨》(又名《詹氏性理小辨》):而“书学虽非当家,而议论翩翩,笔法古雅”,则来自于明末朱谋垦的《续书史会要》。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下明人的说法。
詹景凤(1532-1602)是王世贞的朋友,安徽休宁人,小王世贞六岁,他在《詹氏性理小辨》“书旨”中写道:“王世贞字元美,姑苏太仓州人,官至南京刑部尚书。虽不以字名,顾吴中诸书家,却唯元美就人知法古人,余悉目前文待诏尔。其书依稀乎散僧入圣,笔既矫捷,又大有趣致。”
这段话传达了三个意思:一是说王世贞的字(书迹)不是其强项;二是说吴中一地的“书家”,只知师学文徵明,唯有王世贞—人深知师法古代大师的重要性;三是说王世贞书法有点“散僧入圣”的味道,笔力矫捷而颇有趣致。显然,詹景凤是将王世贞视为“书家”的,但他却是在批评了苏州地区其他书家的前提下,说这番话的,因此对王世贞“笔既矫捷,又大有趣致”的评价也多少有些矮人堆里拔高个的感觉。至于说到王世贞书法恍若“散僧入圣”,亦属恭维之语,“散僧入圣”一词常被人用来赞美成就卓著的书法大家,如黄庭坚评杨凝式,王世贞自己也曾用此语评赞杨维桢、祝允明、陈淳等人的书法。而实际上王世贞在书法上的成就,显然无法与这几位书家比肩,因而很难说反映了王世贞真实的书法水平,詹景凤最为肯定的还是王世贞在书学认识上超越时人的高度。其所谓“不以字名”,也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王世贞具有一定的书法成就与名气,但远不如文史等方面的成就,放为其他声望所掩而没有以字扬名;另一种是王世贞的书法比较一般,所以不能以字显名。结合王世贞现存书迹考量,本文认为后一种理解比较接近事实真相,也就是说,王世贞在书法上的成就并未达到明代书法专长的水准。
另一则文献出自明末朱谋至的《续书史会要》,书中写道:“王世贞,字元美,号凤洲,吴郡人。嘉靖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书学虽非当家,而议论翩翩,笔法古雅,常自云‘眼中有神,腕中有鬼。诗文名动天下,与李于鳞诸人称‘七才子,所著有弁州山人前后续集等书。”
朱谋粟在这里使用的词是“书学”,意思大致与“书家”等同。朱氏—方面说王世贞“笔法古雅”,另—方面又说他在书学上“非当家”。在文中,“当家”的意思即当行、内行,也就是说王世贞在书法风格上即便“笔法古雅”,但不够内行,书法非其所专长。那么,王世贞专长的是什么?朱氏指出是其识见高拔,颇具赏鉴能力,故能“议论翩翩”。由此可见,这两位明人的记述虽然都不否认王世贞是一位“书家”,但都指出他的长处在于对书学的识见与眼力。换言之,以王世贞有明一代大名士的身份地位,即使其书法水准一般,但书以人贵,进而被视为“书家”或“书法家”,颇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追崇名人的国情。因此,可以辨析出王世贞的“书法家”身份,大抵缘于其名人效应,而非书法成就。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样的名人书画,历来为人所重的还是其文化价值而非艺术价值。若以严谨的学术态度评判一个人是否符合“书法家”的称谓,显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原有的评价体系,反思以往不切合实际的观点看法,进行相关的学术梳理与深入研究。
朱谋粟的文字中,更为重要的是他还引述了王世贞自我评价的言论,“常自云‘眼中有神,腕中有鬼”,这令我们可以了解到王世贞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书法能力的。这一自我评价也可从王世贞的文集中得到印证。王世贞在《艺苑盾言》中写道:“吾王氏墨池一派为乌衣马粪夺尽,今遂奄然。庶几可望者'吾季耳。吾眼中有笔,故不敢不任识书;腕中有鬼,故不任书。记此以解嘲。”
可见王世贞是知道自己眼力颇佳而手上能力不够也就是所谓的眼高手低。虽有自谦之态,但也说明了王世贞不太看好自己的书法能力。
王世贞是否过于自贬了?明人朱国桢(1558-1632)显然是接受了王世贞对自己书法能力的看法,他在《涌幢小品》记云:“王弁州不善书,好谭书法。其言曰:‘吾腕有鬼,吾眼有神。…”
王世懋也在《跋家兄所赠王玄甫卷》题跋中,提到兄长王世贞一向不以善书自名:“余兄元美诗章流播海内,雅不以书自名,即所书多出己作……”虽然有标榜自家兄长谦逊品质的意思,但亦佐证了王世贞对自己书法的—贯认识。王世贞十分坦然地承认自己不善书法,但他十分遗憾的是,作为历史上最著名的晋代琅琊王氏世家的后人,未能延续王氏书法—派的盛名,或许可以寄予厚望者只有其兄弟王世懋了。
公平而论,王世贞对自己的评价十分清醒而谦虚,他的书学之路是从师法古人人手,具有笔力矫捷、笔法古雅、颇有趣致的风格特点,但始终未能突破前人规范形成自家面目,同时,他也没有特别于书写上用力,只能说其书迹具备了明人书者正常的书写水准。但因为王世贞在其他领域的卓越成就,大名士的耀目光环,因此他的手迹在当时就受到人们的追捧,若得一纸足以令人欣喜珍视。在这个意义上而言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仍为世人所重的王世贞的亲笔信札、诗文或题跋墨迹,大抵可以归属于‘名人字画”的范畴。
王世贞在世时,常常对各种求书的应酬应接不暇,在其文集中经常可以看到他对索求书迹之事的推脱,多次表示自己不善书,字迹不好。而当他自己在需要抄录诗文、碑铭的时候,经常会请书法家朋友帮忙,诸如文嘉、俞允文、周天球等,都是常被他请托的友人。仅举一例,王世贞的挚友李攀龙去世后,其子李驹专程赴太仓拜访王世贞请其校雠父亲的文集,王世贞不仅为其校勘并操办出版事宜,而且还亲自为李氏撰写墓志铭,同时请托好友俞允文、周天球书写碑辞以勒碑石。试想,如果王世贞不是认为自己的字水平不够,一定会亲手为老友书碑的。
以上通过对明清文献以及王世贞自己有关文字记述的分析考辨,再结合留存下来的王世贞的手书墨迹的考察,最后总结出不同于以往将王世贞视为“书画家”的结论。本文认为王世贞不是书画家,况且他自己也不自认为是书画家。同时,本文还对“书者”与“书法家”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希冀对今人在二者概念上混淆不清的认识进行必要的修正。所论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就教于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