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心理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
2015-05-28张笑秋
张笑秋
摘要:心理因素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重要方面。以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与迁移心理学为理论依据,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由动机、态度、情感、参照点依赖、风险偏好与从众心理构成。从理论上来看,动机、对城市的态度与对相关制度的态度、公平感、风险偏好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存在正向影响,对流动的态度、相对剥夺感与从众心理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存在负向影响,参照点依赖对新生代农民工意愿的影响方向取决于新生代农民工与参照点在收入与权益方面差距的变化趋势。
关键词: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迁移心理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心理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3-0044-06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述评
2013年,我国农民工规模达2.69亿,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占该群体的比重已超过70%,作为我国农民工群体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亦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实现过程中,其市民化意愿是考察的重点之一。刘传江的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具有更强的市民化意愿[1]。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则是提出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对策的重要前提。
在将农民工作为整体研究其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时,重点关注流动者的个人特征、流动经历与区域特征等社会因素[2,3]。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中,虽然逐渐纳入心理因素,例如,悦中山、李树茁、费尔德曼、杜海峰的研究纳入了非经济动机[4],张丽艳、陈余婷的分析纳入了城市归属感[5],但重点仍然是社会因素,且心理因素呈现出不完整与不系统的特点。
早在2003年,罗霞、王春光已经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流动分析的可行方向: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动因的多样化,单一因素无法深入阐释其行为选择[6],故应从多因素角度构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现有相关研究对社会影响因素的分析已较为系统、完整,对心理因素的分析虽然已经开始关注,但其完整性有待提高。因此,构建系统、完整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框架可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为深入、全面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奠定基础。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心理影响因素选取的理论依据
S.kerman指出:从经济学、地理学与人口学角度研究人口迁移存在诸多不足,人口迁移研究的方向之一是行为科学[7]。因此,本文首先从行为研究中寻找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心理因素的理论依据。伴随“行为”内涵的演变,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也在不断拓展,从关注个体因素或环境因素发展到现在广为接受的系统视角,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由乔斯·B·阿什福德、克雷格·温斯顿·雷克劳尔、凯西·L·洛蒂构建的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
(一)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
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融合了生物学、心理学与社会学中的相关内容,从个体的生物维度、心理维度与环境的社会维度出发,分析人类行为的影响因素。其中,心理维度是对个人精神活动过程产生影响的系统,包括认知发展与信息处理、交流、态度、情感、社会认知与调节。在该理论中,认知是获取、组织和应用感官信息以及知觉信息的过程,信息处理考察对信息的理解、选择、编码以及存储,交流是信息交换,态度是一种相对持久的、习得的评价性反应,情感更多指向个人体验,社会认知是对人的认知[8]。
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为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的选取提供了思路,但这一框架忽略了部分重要的心理因素,如动机;同时,该框架适用于一般行为的分析。James·T·Fawcett指出:人口迁移这一特定行为是人口心理学家与环境心理学家共同关注的主题[9],故在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这一具体行为选择时,还应结合人口流动理论中的心理学研究,即迁移心理学。
(二)迁移心理学
人口迁移的心理影响因素在西方人口迁移研究中颇受关注,该研究经历了从分散到系统的发展脉络。从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主要从人口迁移的感知[10]、价值与态度[11]、动机[12] 等方面分析迁移中的心理因素,其中,以迁移动机研究为主体。1980年以来,沿着系统的研究路线展开,James·T·Fawcett将态度、价值、感知与动机整合,统一纳入“迁移心理学”范畴,构建人口迁移的新行为模型[9]。由此可见:詹姆斯·佛森特提出的迁移心理学包括了以往相关研究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系统性。故本研究采用他的观点,将“态度、价值、感知与动机”作为迁移心理学的组成要素。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心理影响因素的选取
结合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与迁移心理学,可发现,两者都包括“态度”;“动机”作为推动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在人口流动研究中一直受到重视;“价值”作为流动决策中看重的事物,与“动机”内涵高度相似,可包含在“动机”中[12];情感作为行为者对事件的主观体验,与“感知”具有一致性,在人口流动研究中,情感多分析在迁移过程中形成的相对剥夺感与公平感,而相对剥夺感与公平感以参照点为前提,表现为参照点依赖;同时,在相对剥夺感与公平感影响下的行为反应与个人风险偏好相关。此外,多维视角的人类行为理论中的社会认知作为个人如何看待自己与他人、与社会关系的判断过程,较易受到他人影响,具有一定的从众性,故将从众心理纳入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之中。认知能力主要取决于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工作经历、获取信息渠道的多少及其易得性高低等因素,可在社会因素中得到体现。交流在研究微观行为时较为适用,文章虽然从研究个体的市民化意愿入手,但最终研究群体的行为选择,故不分析交流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综合上述分析,本文选取动机、态度、情感(相对剥夺感、公平感)、参照点依赖、风险偏好与从众心理作为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心理因素。
四、心理因素的测量及其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
心理因素具有内隐性的特点,为使对其进行调查成为可能,必须界定上述心理因素的内涵,并区分维度、发展指标,即对其进行测量。在测量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心理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
(一)动机
动机是某种未被满足的需要所产生的促使行为发生的内在驱动力,即需要产生驱力,驱力促使行为发生。如何识别与测量动机是动机研究的重点,也是动机研究的难点。麦克莱兰德等将动机分为自陈动机与内隐动机,自陈动机是人们有意识地做出行为归因,受到社会要求和规范的强烈影响,与个体能够清晰意识到的目标、价值观和期望有关;而内隐动机则产生于个体发展的早期,不为个体意识所表达,不直接受到社会要求和规范的影响。流动者的流动动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具有较为清晰的目标。因此,流动者的流动动机与自陈动机更接近。在动机测量中,对自陈动机一般采用自陈量表法进行测量。动机源于需要,虽然不能直接测量行为的动机,但可以通过自陈量表法测量行为者的需要,达到对其动机进行测量的目的。个人需要可分为经济需要和非经济需要,故流动动机可分为经济动机与非经济动机。经济动机主要体现为对收入的需要,非经济动机主要体现为对发展、权利与公平的需要。需要程度体现动机的强烈程度,需要程度越高,动机越强烈。
动机作为行为发生的驱动力,在人口流动研究中,一直受到重视。多国城镇化发展模式启示我国城镇化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13],满足推动城镇化主力的需要。我国新生代农民工不仅经济需要强烈,也有明显的非经济需要,我国身份制度从身份特权转向契约平等[14],该转变正是对这一需要的回应。当流动者对收入、发展、权利与公平等存在需要时,这些需要形成行为动力,促使特定的、相应的行为意愿与行为出现。当新生代农民工对收入、权利、公平与发展的需要程度越高时,因为定居城市可有效实现上述需要,此时,具有市民化意愿的可能性越高。
(二)态度
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第二个心理因素是态度。态度是主体对客体相对稳定的评价性反应[15]。在我国人口流动中,涉及到流动本身、农村、城市以及社会制度等诸多要素,故新生代农民工的态度主要表现为对流动行为本身的态度、对农村与城市的态度、对相关制度的态度三个维度,与农民工流动相关的制度包括融入城市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养老)制度与教育制度,通过被调查者对流动本身、农村与城市、相关制度的评价判断其态度。
在阿耶兹和菲什拜因提出的理性行为理论与计划行为理论中,态度是行为意向的重要影响因素[16]。根据态度的ABC理论,态度作为对事件的反应方式,行为主体将在事件经历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感觉(affect),从而导致不同的行为倾向(behavior tendency)[17]。在人口流动中,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将对与流动相关的因素形成积极或消极的评价性反应,从而导致不同的流动意愿。根据本研究对态度的测量,当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与相关制度的态度越积极,而对流动本身与农村的态度越消极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更加认同城市,感知到的制度障碍更低,更加厌倦候鸟式的城乡往返流动,对农村的归属感更低,此时越有可能产生市民化意愿。这一理论影响得到了实证研究的间接支持,毕先进利用2010年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农民工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当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农民工群体对劳动权益持否定态度时,其生活质量得分更低[18]。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质量更低,将对流动、城市形成消极评价,市民化意愿出现的可能性更弱。
(三)情感
情感作为行为主体的体验与感受,在人口流动中,主要包括与城市居民比较形成的相对剥夺感和在工作场所、城市生活中形成的公平感。
1.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是人们通过与参照群体的比较而产生的一种自身利益被其他群体剥夺的内心感受[19]。相对剥夺感的测量从比较对象来看,可包括城市居民与农村邻居;从内容来看,可表现为收入、权利等方面的比较。在市民化意愿研究中,比较对象应为城市居民,比较内容主要为收入与权利。当被调查者与参照群体比较时,所处位置越低,相对剥夺感越强。
根据本研究对相对剥夺感的测量,当与城市居民比较,相对剥夺感越弱时,该群体越倾向于采取与该群体靠近的行为,即越有可能出现市民化意愿。相对剥夺感对农村劳动力外流的影响已经得到证实,斯塔克和泰勒指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不仅取决于预期的绝对收入差距,还取决于流动者在原住社区和流入地区的收入相对剥夺感[20]。蔡昉、都阳认为应该从双重原因——收入的绝对差距与相对贫困在该文献中,考虑我国的语言习惯,将“relative deprivation”翻译为“相对贫困”,但其本质含义与“相对剥夺感”一致。 解释劳动力流动行为[21]。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新员工的组成部分,心理缺乏弹性[22],易产生相对较强的剥夺感,不利于市民化意愿的产生。
2.公平感。公平感是行为主体将自己所得与付出之比与他人的所得与付出之比比较后形成的主观感受[23]。公平感与相对剥夺感均是与一定群体比较的结果,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公平感包含主体对自己与他人的所得与付出所进行的评估和比较,而相对剥夺感更强调对所得的比较。在工作中形成的公平感更多源于工作中的报酬、参与和晋升,即可以调查被调查者在工作中与同事在报酬、参与、晋升等方面对比产生的感受测量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平感,在生活中形成的公平感更多是对社会总体的感知。
公平感之所以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源于人类具有公平偏好,人类在追求个人收益的同时还会关注收益分配或行为动机是否公平[24]。如果决策主体感受到公平,将会产生“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积极互惠效应;反之,如果决策主体感受到不公平,将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惩罚”对方,出现消极互惠效应[25]。公平感对行为倾向的影响机理同样适用于农民工研究中,范艳萍的研究表明:农民工在工作中形成的组织公平感是组织承诺的重要影响因素,提升农民工的组织公平感有利于解决农民工的“用脚投票”行为[26]。在新生代农民工流动中,因公平感导致的积极互惠效应表现为稳定、持续努力地工作,更有可能促进市民化意愿的产生;消极互惠效应表现为“用脚投票”,频繁流动。公平感受到教育的影响,农民工群体因为受教育程度的提高,降低了该群体的公平感[27]。新生代农民工更低的公平感可能导致消极互惠效应的出现,不利于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