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进城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机制研究
2015-05-28李春玲范建刚
李春玲 范建刚
摘要: 农民工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是农民工市民化深度发展的重要内容。基于西北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通过构建农民工职位上行流动和职位上行流动度两个logistic基础模型,探索影响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重要因素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不同要素对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影响机制不同,并且在西北各省内就业、西北地区间跨省就业及西北外地区就业的选择与获得路径上存在明显差异。西北地区各省要围绕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特征及机制,加强农民工就业的区域合作,制定促进农民工就业质量提高的有效政策。
关键词: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3-0028-09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发展到一个关键时期,即由单纯的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的升级阶段。有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有近10%的农民工真正实现了基于职业的向上流动[1]。然而,国内的大多数研究均表明,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多为横向流动而非垂直流动[24]。
关于农民工职业上行流动机制的专门研究目前还很少,相关研究主要出现在农民工职业获得因素的分析上,以区域农民工职业流动为对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的研究很少。既有研究总体上分为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制度性分析三种视角。谢勇以南京市为例研究了农民工就业境况,认为人力资本对于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具有显著的、积极的作用,社会资本与农民工能否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水平的高低,均没有显著关系[5]。刘林平、张春泥研究了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工资的决定因素,发现人力资本中的教育年限、培训、工龄等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年龄和性别也有显著影响,而社会资本变量和社会环境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水平没有显著影响[6]。蔡群等在江苏的调查显示:农民工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找到工作的比例达到了49.7%[7]。彭庆恩对北京市建筑业中“包工头”案例研究发现,构筑关系网络对农民工“包工头”职业地位的获得与上升起着关键性作用[8]。此外,赵延东、王奋宇的研究进一步证明了社会资本在农民工经济地位获得中的意义,他们认为其作用已经超过了人力资本[9]。项飚认为,制度因素即农民工的非市民身份是限制他们获得城市较高职业地位的关键因素[10]。西部区域的研究中,夏显力、张华、郝晶辉等研究了陕甘宁三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转移的影响因素,认为是否接受培训、婚姻状况、性别及城市规模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转移有显著影响[11]。马红梅、金彦平对贵州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农民工非农就业分析中,认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民工通过利用其社会资本,可以大大提高其就业的概率[12]。
把农民工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始终是我国城镇化的重点与难点。农民工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和农民工市民化深度发展的重要内容。西北地区是我国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也是市民化转移最为困难的区域,弄清这一地区农民工就业的真实境遇和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状况及规律,将会使引导与支持该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与市民化的政策措施更具针对性,从而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整体发展。
一、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3年1-2月间组织200位研究生和本科生实施的“进入城镇打工农民就业变化与市民化调查”问卷项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 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810份,有效回收率为90.5%,最终建立起含有256个变量的数据库。在总有效样本中,打工者流出地为西北地区的样本有899份,其中陕西516人、甘肃188人、青海82人、宁夏88人、新疆25人,依次占西北地区有效样本的57.4%、20.9%、9.1%、9.8%、2.8%。剔除重要变量缺失的问卷后,整理出有效研究问卷共720份,有效率80.1%。
样本的性别成份以男性为主,男女性别比例为73∶27,年龄分布在16~63岁,平均年龄33.6岁,第一次外出打工的平均年龄为22岁,新生代农民工占56.3%。平均外出年限为9.8年,在当前城市平均打工年限为6.7年,其中外出时间最长的为37年,最短的为0.5年,打工时间在5年以下的占样本总体的28.9%,在9年以下的占样本总体的52.6%。更换工作次数在2次以上者占样本总体的56%,职业流动性大。教育程度以初中和高中为主,占总样本量的75.2%,其中初中占 47.1%,大专及以上所占比例远低于小学及以下所占比例,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已婚者占70%,且已经有小孩的样本有692人,占已婚者的93.9%,表明已婚者占大多数,且绝大多数有子女。首份工作获得通过业缘友缘为主的社会关系渠道比例高于血缘地缘为主的社会关系渠道比例。全家已搬迁到城镇居住生活的有124人,占总体样本的13.8%。全家未搬迁者中留在农村的成员含有父母的是287人、含有妻子的是116人、含有丈夫的是12人、含有子女的是132人、含有其他成员是20人,占全家未搬迁者百分比依次为82.9%、33.5%、3.5%、38.2%、5.8%,举家外出趋势较明显,农村留守儿童与老人比例很高。
西北地区农民工目前的就业地来看,各省内就业的有529人,占有效样本的64.1%。西北地区内跨省就业的有86人,占有效样本的10.4%,西北地区以外就业的有210人,占有效样本的25.5%,省内就业的趋势十分明显。从目前就业地区三类农民工群体比较看,主要特征上差异较大。西北各省内外出打工时间在16年以上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西北地区内跨省的男性、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打工时间13~16年及更换工作2次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西北地区以外的新生代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打工时间5~8年及更换工作3次及以上者比例显著占优,但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例远低于其他地区。西北地区以外首份工作获得通过血缘地缘为主的社会关系渠道比例远低于西北地区内,但通过其他社会关系渠道比例远高于西北地区内。西北地区外全家已经搬迁到城镇居住者比例远低于其他地区。样本主要特征统计量见表1。鉴于西北地区农民工不同就业地区的上述特征指标存在明显差异,有必要就不同地区就业群体分别研究。
西北地区总体样本中12.5%的人实现了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目前就业地来看,实现职位上行流动的农民工占各自样本群体的比重:各省内为13.8%(66人),西北地区间为13.4%(11人),西北地区以外为12.8%(25人)。从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程度看,西北总体就业职位上升二个层级及以上者占总体的6.2%(47人),占就业职位上行流动农民工的46.1%,就业职位上升一个层级者占总体的6.7%(55人)。就业职位上升二个层级及以上者占各类就业地上行流动农民工群体的比重:各省内为47%(31人),西北地区间为54.5%(6人),西北地区外为40%(10人)。西北地区间就业的农民工上行流动的比例与各省内就业基本没有差异,但职位层级大幅提升的比例最高,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程度更高。西北以外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上行流动比例及就业职位提升二个层级及以上比例均最低,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更慢。
二、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在完全竞争的就业市场上,对于给定的就业职位,企业主必然从实现最大利益的目的出发,寻求劳动生产率最高的劳动者,劳动者也必然力图通过提升自己的劳动能力来不断竞争高一级就业职位。我国农民工就业的企业一般为民营中小企业,他们通过市场寻求最合适的劳动者,农民工通过自由的劳动力市场获得职位,劳尽其能,是企业主与农民工共同的需要。人力资本状况的优劣直接决定西北地区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影响其对就业区域和行业的选择,因而人力资本是决定农民工职业上行流动的主要因素。同时,作为关系型社会,关系不仅能够提供就业实现所需要的信任信息,而且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还可以替代市场直接决定劳动者与职位的部分配置。我国农民工面对的就业市场是一种部分竞争部分非竞争的就业市场。所谓部分非竞争,是指由于农民工就业市场上供需双方的信息分布存在不均衡问题,如信任问题。大量研究表明,华人与关系网络内的人和不同关系网络内的人交往模式是不同的,华人在关系网络内是高度集体主义的,在相同的关系网络内的人是强烈地联结在一起的;另一方面,对不同关系网络中的人,则无动于衷和不愿帮助,甚至是自己的同胞(Hui and Grean,1997; Baker,H.R.D,1979)。因此,对于中国农民工,在外打工会特别依赖于关系网络,来自落后地区的农民工在陌生社会环境中尤其如此,遇事时,他们首先考虑有什么认识的人可帮助自己,但社会资本到底对他们的职位上的上行流动有多大的影响呢?这需要实证。
一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流动,在一个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中,人们常常是在比较封闭的范围内生活;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中,新的机会不断出现,社会流动也频繁得多,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机会较多。由于不同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地理环境,文化氛围、社会网络构建等就业环境上存在差异,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于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发展可能具有选择性,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不同构成对他们职业上行流动的影响作用及路径不同。一般认为,在较高预期收益下,文化程度高和有职业技能的农民工会倾向于跨省流动。但是,也有研究认为,人力资本对迁移距离还会产生负效应[13]。在当前产业转移的背景下,高科技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区域布局调整也会影响到不同人力资本状况农民工的流动方向,使得人力资本状况对就业职位流动的影响复杂化。另有研究表明,本地员工占劳动力总量比重较大的地区,关系网络约束力就强一些,当地员工工资水平就相对高一些,相反,外来劳动力占就业总量比重较大的地区,关系网络约束力就弱一些,当地的工资水平也相对低一些[14]。据此推测,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拥有语言、地方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有助于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及作用的发挥。西北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多在珠三角地区打工,该地用工市场化程度高,可能降低了社会资本对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影响,即对于在发达地区就业的西北农民工,他们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可能受人力资本影响要大些。
根据以上理论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一:人力资本对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具有显著影响,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可能性越大。
假设二:社会资本对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具有显著影响,在给定人力资本条件的情况下,农民工拥有强社会关系比弱社会关系,更可能使其实现就业职位的向上流动。
假设三:对就业地点不同的农民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影响作用及路径有显著差异。
三、变量选择与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择及测量
职业流动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以职业地位和职业声望为标准,可分为水平流动和垂直(或上下)流动,在同一职业地位和同一职业声望的职业系列中的流动是水平流动,从一种职业地位等级较低的职业流动到职业地位较高的职业是向上流动,反之则为向下流动。农民工的职业地位通常遵循“力工/零工→销售服务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私营业主依次上升”的路线[15],据此,将农民工的职业依次分为四个层级,即非技术工人/零工/苦力工人、普通销售服务人员/技术工人、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普通技术员、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主(包括雇主和自我经营者),分别赋值为“1”“2”“3”“4”,取值越大,职业地位越高。另外考察目前职业“其他”项回答发现,有48人为无工作、失业或回乡务农,将这一类赋值为“0”。研究中我们通过农民工首份职业和目前职业层级的比较,设定职位上行流动和职位上行流动度两个二分类变量来反映职业的上行流动。其中,水平流动赋值为“0”,上行流动赋值为“1”,上行流动一个层级赋值为“0”,上行流动二个层级及以上赋值为“1”。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通过教育、培训、“干中学”和就业导向型迁移等途径形成的自身生产能力,表现为知识、技能、体力价值的总和。结合相关研究和调研数据,人力资本变量选取了受教育程度、培训经历、打工时间、更换工作次数、健康状况、首份工作技术性6个变量。由于第一份工作是技术性或经营管理工作,对于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及后续职业流动的意义重大及人力资本的内涵,故考虑将首份工作的技术类型纳入人力资本分析。为了能更好地考察不同阶段培训对农民工职业上行流动的作用,将农民工参加的培训细分为打工前非农技术培训或岗前培训和打工期间的教育或技术培训(包括目前所在企业进行过的技术培训)。教育程度为四分类定序变量。打工时间转化为分段数据,为六分类定序变量。更换工作的次数为定距变量。打工前培训、打工期间培训和首份工作技术性为二分类变量(否=0,是=1)。健康状况也转化为二分类数据,其中目前健康状况很差、较差赋值为“0”,目前健康状况一般、好、很好赋值为“1”。人力资本的影响方向中,除更换工作的次数为负向,其余变量均为正向影响,如表2所示。
国外关于移民社会资本的经验研究中,大多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移民通过自身社会网络所可能调动的资源,研究者测量时主要侧重于被调查者所拥有的社会网络关系之上,而在社会资本与求职过程的经验研究中,研究者关注的则是被调查者所实际使用过的社会网络关系[16,17]。本研究中,我们认为,无论是农民工所拥有的社会资本还是他们所使用的社会资本,都应纳入分析。研究选用获得首份工作的渠道、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及家庭化迁移3个方面的变量来反映社会资本的状况。考虑将家庭化迁移引入分析,一方面是基于新迁移理论,认为人口迁移不但是个人决策的最大化,而且是家庭决策的最大化,因此有必要在分析中考虑家庭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家庭化迁移也能更好地反映家庭强关系的宽度。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通常遵循先强关系后弱关系的建构顺序,他们拥有的社会关系,按亲密程度可分为家人与亲属、老乡与在城市结识的其他农民工、城市市民三个层次[18]。三个社会资本变量的提取及取值如下:(1)获得首份工作的渠道变量通过问卷中“您找第一份工作是否得到别人的帮助”及“与您的关系”“获得第一份工作的渠道”三项综合确定,分为三类,其中血缘地缘为主的家属、亲戚和老乡关系归为一类;业缘友缘为主的朋友、同学、师生、同事和老板关系归为一类;其余关系为一类(包括通过企业来招工、村集体安排和当地政府组织等),设为虚拟变量。(2)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变量用问卷中“在打工地当您遇到工作或生活困难时,可能会给予您实质性帮助的有那些人?”的选项加权求和计算而得。本问题为多选排序题,对选项中城市市民朋友赋值“1”,同事或领导赋值“2”,亲戚老乡同学赋值“3”,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选项依次赋权值“5”“3”“1”,加权求和值越大关系越强。这里假定为正向影响。(3)家庭化迁移。用农民工迁移入城市的家庭与亲戚状况表示,体现强关系的宽度。通过“您全家是否已经搬迁到城镇居住生活”,及其相倚问题“您家留在农村的成员(可多选)”两项来确定。全家已搬迁的家庭化迁移程度赋值“5”,全家未搬迁者,根据留在农村的成员间接获得。该问题答案设计有父母、妻子、丈夫、子女及其他成员五项,选择项赋值“1”,未选择项赋值“0”,将五个选项求和,用5减去求和值表示全家未搬迁者家庭化迁移程度,数值越大家庭化迁移程度越高。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和家庭化迁移均为正向影响。
选取性别、年龄和目前就业地三方面个人背景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根据传统性别分工,农村男性劳动力往往是家庭经济支柱,在家庭压力和较强风险偏好的作用下,追求上行流动以获取高预期收益的愿望更为强烈,假定性别为正向影响,即男性上行流动的机率可能要高于女性。相比年龄较小者,年龄较大的农民工一般拥有更强的工作能力与经验,获得职位上升者的比重可能较大。以出生年1980为分界点,将年龄分为两类:1980年之前赋值为“0”,为传统农民工;1980年之后赋值为“1”,为新生代农民工。以传统农民工为参照组,因此假设年龄为负向影响。目前就业地分为省内、西北地区间、西北地区之外三类,为虚拟变量。变量的设置及影响方向见表2。
(二)实证检验
为了进一步探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背后的作用机制及原因,分别以职位上行流动和职位上行流动度为因变量,以人力资本变量、社会资本变量及个人背景特征为自变量,建立职位上行流动(模型1)和职位上行流动度(模型2)两个基础模型,进行多元回归检验。由于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因此采用二项逻辑斯蒂回归。这一方法是通过数学转换达到将因变量的概率函数用自变量线性来表达,通过对方程中各自变量优势比(odd ratio,简称OR)的考察,来确定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某变量的一个单位变化对因变量原来发生比(odds)带来的变化,从而了解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
数据分析由三部分组成:(1)估计西北地区农民工总体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决定因素;(2)对实现职业上行发展的农民工样本,估计影响其职位上行流动层级的决定因素;(3)分别对西北各省内就业、西北地区间跨省就业及西北地区以外跨省就业的农民工样本,估计职业上行流动及流动层级的影响作用。回归过程通过SPSS18.0软件操作完成。由于在模型1总体样本数据检验中,目前就业地按各省内、西北地区间及西北地区外三分类,且以各省内为参照组时,并不是所有变量都影响显著,但将目前就业地按西北地区内和西北地区外二分类时,该变量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尝试对目前就业地为各省内(模型2)、西北地区间(模型3)及西北地区外(模型4)的数据分别进行了检验。在模型2总体样本的检验中,目前就业地为三分类且以各省内为参照组时,该变量影响均不显著,因此仅对全部样本进行了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人力资本中,受教育程度、外出打工时间、健康状况对目前就业地点不同的农民工没有显著影响,在模型1、模型2、模型3及模型4中均未通过5%显著性水平检验。打工前和打工期间的培训及打工期间变换工作的次数在模型1中通过5%显著性水平检验的模型上都有正向影响。可见,打工培训和变换工作次数是促进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西北地区农民工通过打工培训和变换工作次数不断积累人力资本,提升职业能力,从而提高了职业上行流动的概率;通过对模型2、模型3、模型4之间参数的进一步比较,发现打工前培训、打工期间培训及打工期间变换工作次数三个因素的作用对各省内就业农民工群体影响更为显著,而西北地区就业群体仅有打工前培训影响显著,西北地区外就业群体仅有变换工作次数影响显著,这一结果意味着,培训及职业经历积累差异,可能会影响农民工不同地区就业能力及职业选择与获得。首份工作技术性在模型1的四个模型中,都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这一因素对不同就业地区群体均有重要作用,不存在群体间影响差异,但该变量影响方向与预期的研究假设方向相反,反映出首份工作为技术性对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有一定程度的阻碍。
社会资本中,首份工作渠道和家庭化迁移变量的系数都为正值,且在西北地区总体样本中作用尤其显著,说明首份工作渠道和家庭强社会关系资本对西北地区农民工的职业上行流动有重要影响。数据显示,与其他类相比,首份工作获得通过业缘友缘者的优势比为1.501,业缘友缘型社会关系特征越明显,实现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概率越高,也意味着业缘友缘关系资本在农民工获得初职后对他们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仍发挥一定作用;而家庭化迁移优势比为1.201,说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下,西北地区农民工五类家庭成员中(父母、妻子、丈夫、子女、其他成员),每增加一类成员迁入打工城市工作生活,农民工自身实现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概率提高到约1.2倍,暗示我们,家庭强社会关系中所蕴藏的责任义务以及对心理和生活成本的降低,为农民工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该特征群体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变量系数都为负值,对目前西北地区内跨省就业群体作用尤其显著,优势比为0.216,说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下,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得分越高,实现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可能性越小,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每提高1分,实现职业上行流动可能性下降0.216倍,表明弱社会关系资本对西北地区农民工职业流动的作用逐渐凸显,意味着西北地区农民工突破传统内聚型社会资本关系,建立桥梁型社会资本能力逐渐增强,并对职业上行流动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个人背景特征中,性别在5%显著性水平下,对各省内及西北地区间就业农民工群体有显著影响,但省内是负向作用,西北地区间是正向作用。数据显示,与女性相比,男性各省内就业实现职位上行流动的优势比为0.528,即西北各省内男性实现职业上行流动的可能性是女性的0.528倍,职业上行流动的可能性小于女性;但男性西北地区间跨省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优势比是12.207,即西北地区间跨省流动男性实现职业上行流动的可能性是女性的12.207倍,职业上行流动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女性。西北地区各省内,二分类年龄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检验,且系数为负值,表明新生代与传统农民工职位上行流动具有显著差异,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优势比为0.536,意味着,传统农民工拥有更多年长优势(如阅历及经验),实现职业上行流动可能性比新生代农民工大。
职位上行流动度模型2检验中,5%的显著性水平下,职位获得上升流动样本的人力资本因素仅有首份工作技术性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系数为负值,社会资本因素仅有首份工作渠道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首份工作获得渠道为业缘友缘为主的社会资本作用尤其显著,系数为负值,个人背景因素中仅有性别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值。数据表明,首份工作为技术性的农民工比非技术性农民工实现两个层级流动的可能性小,优势比为0.11;首份工作获得渠道为友缘业缘关系资本的农民工与其他类相比实现更快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小,优势比为0.345,意味着弱社会关系资本对职业上行流动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男性比女性实现职业上行流动二个层级的可能性更大,优势比为2.854。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西北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通过构建农民工职位上行流动和职位上行流动度两个logistic基础模型,探索影响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重要因素及影响机制。结果表明,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在西北地区农民工就业职位的上行流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对不同就业地点的西北农民工,人力资本及社会资本不同要素的作用存在着明显差异,结论基本符合之前的预期。
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西北地区农民工整体看,打工培训和工作变换积累的人力资本促进了其就业职位上行流动。就业地在西北地区间农民工,主要是打工前培训积累的人力资本发挥着显著有效作用,可能由于地理位置临近,就业信息的获取相对西北地区外更容易,从而提高了就业前培训的有效性。西北地区以外就业的农民工,人力资本效应主要是通过工作变换、增加职业经历积累而发挥作用。西北地区农民工社会资本中,首份工作获得使用的社会关系资本在职业的上行流动中仍发挥着影响,尤其是业缘友缘为主的社会关系;随家庭化迁移提高而产生的家庭强社会资本在打工地不断积聚,同样可有效促进其就业职位上行流动;打工地可用社会资本为负向影响,与预设影响方向相反,暗示农民工在打工地建立起桥梁型社会资本的能力增强,并在职业上行流动中有效作用逐渐凸显,但西北地区以外就业农民工的社会资本作用不显著,可能由于这些地区与西北地区地域文化有较大差异,相对西北地区就业需要支付较高生活成本,弱化了家庭迁移对就业职位上行流动的效应。性别对各省内、西北地区间及西北地区外就业农民工职位上行流动影响不相同:各省内女性比男性可能性高,西北地区间男性比女性可能性高,而西北地区外影响不显著。西北农民工的年龄影响仅在就业地为各省内作用显著,且为负向,表明各省内就业的传统农民工更容易获得职位的上行流动,可能是因为年龄大者有家庭及孩子不愿意外出,更多选择省内就业,不愿意经常换工作而承担风险,反而容易积累职业能力,发挥阅历经验等年长优势。另外,就业职位上升度的研究表明,西北地区男性、首份工作为非技术性农民工,更可能实现两个及两个以上层级职位提升,且首份工作获得渠道的业缘友缘为主社会关系,在职位大幅提升中仍有持续影响。
本项研究形成的观点和结论提供以下政策启示:(1)西北地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尽可能提供价格实惠、实用性与针对性强、丰富多样、长期系统的就业培训;整合各种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共享利用,大力扶持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吸引民间资本投向农民工职业培训,积极探索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新模式;拓宽女性的就业方式,为她们职业发展提供社会支持,使其职业能力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2)强化西北地区间的合作,提高就业信息资源共享能力,加快地区间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有利于地区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农民工就业联动机制。(3)加快西北地区城镇化建设,强化各地方政府服务职能,增强农民工个人市民化到家庭市民化发展能力。逐步降低进城农民城市居住、医疗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成本,推进城市均等化公共服务向农民工群体的全覆盖,通过制度创新切实保障农民工土地权益,稳定农民工进城就业定居环境。(4)为西北地区农民工在打工地更好建立桥梁型社会资本创造条件。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构建农民工与市民的沟通机制,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现有城市社区。重视工会、同乡会、志愿者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建设,增强他们在城市生活就业的安全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