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群体性事件中的四个维度
2015-05-22朱伟曲泽鸿
朱伟 曲泽鸿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大打折扣。从具体操作层面来说,高校应从参与主体的差序性、过程的发展性、类别的差异性、表现的特殊性四个维度出发,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科学分析并制定相应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应对高校群体性事件,从而将高校应对群体性事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模型化和有效化。
关键词:高校群体性事件; 思想政治教育; 四个维度
中图分类号: D641;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1-0089-05
《党的建设辞典》将群体性事件定义为“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的,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1]。但由于参与主体、发生地点、抗争对象、利益节点等方面有所区别,高校群体性事件与一般社会群体性事件有着诸多不同。高校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四个维度”的分析,将事件准确定位,以启用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案。
一、第一个维度:参与主体的差序性维度
参与主体的差序性维度,是指在群体性事件中,以与矛盾核心的相关性差距为尺度,将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分成不同的层次,即矛盾当事人、矛盾相关者人、卫道者、情绪感染者、围观者与趁火打劫者。[2]
1.矛盾当事人
“矛盾当事人”是指在群体性事件中,与事件引起原因直接相关的,直指矛盾核心的群体。他们是整个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核心人物,是主要矛盾,解决好矛盾当事人的问题是解决好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充分必要条件。一般来说,他们与学校的矛盾是刚性的,在矛盾未解决前,这一群体很难被有效控制。幸运的是,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相比,利益节点较为单纯,解决的难度也较小。
2.矛盾相关者
“矛盾相关者”是指在群体性事件中,与事件引起原因部分相关的靠近矛盾核心的群体,他们与“矛盾当事人”具有强烈的亲密性。因为高校学生利益同质性高,“矛盾相关者”对“矛盾当事人的遭遇”能够感同身受,因此,在高校中,这类群体所占比例往往不低。且由于“矛盾相关者”并非矛盾的核心,容易被校方忽视,其行为较之“矛盾当事人”更加隐蔽,因此,他们的行为也会相较更为激进,他们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影响不容小视。
3.卫道者
“卫道者”特指在群体性事件中,为维护自身价值原则而参与到事件中的群体。大学生富有正义感,对现实社会中的不公之事容易感到愤怒。“卫道者”依凭自身价值观对事物进行主观判断并从事一系列依赖于激愤情绪的集群活动,他们认为自己参与进来是为了“维护正义”、“主持公道”。这一群体在作为青年人的大学生中大量存在,是处理高校群体性事件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4.情绪感染者
“情绪感染者”是指在群体性事件中因感到在自己人生经历中曾与“矛盾当事人”有过相似的不公正待遇而自发地聚集起来的群体。他们与“矛盾相关者”和“卫道者”相似,与“矛盾当事人”有着一些联系,但联系弱于“矛盾相关者”,与“卫道者”一样对“矛盾当事人”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具有暂时性和非理性的特点。
5.围观者
“围观者”是指在群体性事件中,与矛盾本身并无关系,出于好奇而对事件进行积聚性的行动和舆论关注的群体。学生具有好奇心强、校内人际联系紧密的特点,围观者虽与事件本身几乎无关联,也不直接参与事件,但数量众多,容易刺激“矛盾相关者”、“卫道者”和“情绪感染者”群体,使他们采取过激的行为。同时,大学生围观者还具有数量众多,易从现实转向网络等原因,更应引起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注意。
6.趁火打劫者
“趁火打劫者”群体组成人员最为复杂,一般不是在校大学生,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反动分子,他们与事件并无关系,甚至对事件本身原委毫不知情。他们加入到群体性事件中来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浑水摸鱼、趁火打劫,趁乱获取非法利益,二是对无辜人群实施暴力以达到其无对象性社会报复的目的。
二、第二个维度:事件过程的发展性维度
所谓群体性事件过程的发展性维度,是指从时间逻辑和事件发展过程的视角进行分析,以事件发展各阶段不同表现形式为依据,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高校群体性事件的萌芽、酝酿、爆发、善后等过程细化分解[3],逐一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在事件各阶段的方法、形式、内容和着力点。
1.萌芽阶段
“萌芽阶段”是指群体性事件尚未发生,但从各个方面的迹象表明,校园内存在大量不安因素,在将来的一段时间里很可能爆发群体性事件的阶段。在萌芽阶段,群体性事件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大量不安的现象,例如在小范围出现骚乱,在BBS、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出现大量负面信息流传,个别学生出现不安、情绪激动或与校方发生摩擦等。萌芽阶段不应作为某个特殊阶段,而应该将其纳入高校日常维护稳定,防范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发挥作用。
2.膨胀阶段
“膨胀阶段”是指群体性事件从萌芽到爆发,从可控到失控的阶段。“当群体性事件还未发生之前,群众就已经针对某一领域的问题积累着怨愤情绪,如果在这一阶段这种怨愤情绪得不到有效的疏通,那么遇到合适的时机,这种情绪就会成为酿成群体性事件恶果的元凶。”[4]在高校中,人群组成相对单纯,利益相关性大,信息化程度高,一条微博就有可能将几十人的事件变为成百上千人的大型事件,“卫道者”和“围观者”很容易被激愤的言语和流传的“真相”鼓动而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力军。
3.爆发阶段
“爆发阶段”是指在群体性事件发展的过程中,经过萌芽阶段、膨胀阶段之后,没有被稳妥处理而进入全面冲突的阶段,这是群体性事件的高潮阶段。在爆发阶段,一般会出现全面冲突对峙的情况,是整个群体性事件中破坏性最大,影响最为恶劣的阶段。高校群体性事件一旦进入“爆发阶段”,安抚性、引导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般很难起作用,尽快有效地处理核心矛盾成为处理整个群体性事件的重中之重。
4.善后阶段
“善后阶段”是指在群体性事件基本平息之后,校方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以确保事件稳妥收尾的阶段。在此阶段,虽然群体性事件经过了爆发阶段已经趋于平息,但一方面,此阶段是死灰复燃的高发期,另一方面,这一阶段也是在群体性事件中,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的各方面人员休养生息的治愈阶段,因此,在这一阶段,高校应当继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监控和抚慰工作,要将此环节作为高校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第三个维度:事件类别的差异性维度
所谓群体性事件类别的差异性维度,是以事件诱发原因或核心矛盾的差异为标准,将群体性事件分为不同类别,试图针对不同类别事件采取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案。
1.政治类群体性事件
“政治类群体性事件”特指高校学生因国家荣誉和前途问题感到情绪激愤、难以抑制而形成的群体性事件。[5]高校学生通常年纪较轻,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受到外来事件的影响而情绪激昂,而且学生群体受教育程度较高,信息化程度高,走在时代的前列,往往对涉及国家荣誉和前途的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敏感性,从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非正常伤亡类群体性事件
“非正常伤亡类群体性事件”特指在高校中发生的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医疗事故、自杀、他杀、交通意外等事故致死伤而引起的家长、亲友、同学等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在此类事件中,以自杀、他杀和意外身亡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恶劣,处理难度也最大。
3.利益矛盾类群体性事件
“利益矛盾类群体性事件”特指在高校中,学生与校方出现由学习或生活中的相关利益冲突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在最近几年的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中,利益矛盾类事件占大多数,例如对学校收费的质疑、对住宿条件等校园硬件设备的不满等问题,学生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方式来表达对校方侵犯他们切身利益的不满,或是希望引起学校领导高层的关注进而提出改善学习生活条件环境等诉求。
四、第四个维度(隐性维度):事件的特殊性维度
所谓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维度,是指从事件本身进行分析,将事件主体、传播和扩散方式、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特殊性纳入到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构建中来,从而寻求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方法措施。这一维度无法具体定位,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处理具体群体性事件时应当考虑到的隐性维度。
1.主体的特殊性
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主体特殊性上。从单个人来看,学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年纪轻、阅历浅、易激动、社会边缘感强,另一方面学历高、有理性、易接受教育、富有正义感。从整体来看,学生群体又具有同质性高、性质单纯、容易聚合等特点。因此,高校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群体性事件不同,它们往往起因简单、维持时间短、易解决,但扩散迅速、社会影响恶劣、对学生成长和高校稳定造成巨大伤害。
2.事件诱因的特殊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调整和利益格局变动的特殊历史时期,高校是社会各种思潮和矛盾的交集点。学生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相比具有特殊性。与社会群体相比,学生群体的诱因相对单纯,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政治类事件;二是“与大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件”,如毕业、就业、住宿条件等;三是重大安全事故,如自杀、交通事故、暴力冲突等。[6]
3.传播和扩散方式的特殊性
大学生受教育程度高、同质性高、善于使用现代社交工具进行信息传播,因此高校群体性事件的扩散具有速度快、网络化程度高、煽动性强、控制难度大等特点。90后的大学生大多能熟练地使用QQ、微信、微博、博客、人人等社交网络,这使得高校群体性事件中信息传播的速度难以估量,一条假新闻在一天时间内可能被转发上万次,这种传播的速度、扩散的广度和控制的难度是前所未有的。
4.社会影响的特殊性
由于高校群体性事件主体的特殊性,其社会影响也与其他一般性的社会民众群体性事件不同。一方面,学生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较为简单,并无深层的利益矛盾,这些情感矛盾并不会激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但另一方面,学生无收入、无积蓄、社会资源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高学历、高素质、富有正义感,是社会的正面形象,他们的特殊身份往往能获得更多的社会同情,社会影响更为复杂。
五、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群体性事件中的具体运用
1.思想政治教育在四个维度中的具体策略
(1)思想政治教育在第一维度中的策略 根据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不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应采用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以教育对象的性质来看,我们可以将“矛盾当事人”、“矛盾相关者”、“卫道者”、“情绪感染者”、“围观者”和“趁火打劫者”划分为两类,前五类与校方产生的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当以教育、灌输、疏导、批评、抚慰为主要方式[7],最后一种属于敌我矛盾,应当以法律、法庭、警察等暴力机关为手段对他们实施控制、处罚,如果其已经实施犯罪,应当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控制。这既符合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法制规范,也维护了学校的尊严和权威,以一种特殊的、负面的方式对前几类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在人民内部矛盾中,我们还可以继续划分,第一类包括“矛盾当事人”和“矛盾相关者”,他们与校方的冲突主要来自于对某种利益的诉求,是主要矛盾,在解决此诉求前,具体的思想教育工作很难开展,因此,校方首先应当采取利益分析法,以利益为矛盾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充分考虑矛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满足或部分满足他们提出的合理利益诉求,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地处理矛盾。对第一类人的有效教育是妥善处理整个事件的关键,在妥善解决第一类人之后,可以请他们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其他人群传达,以获得其他人的理解。第二类包括“卫道者”、“情绪感染者”和“围观者”,相对于前者来说,他们是次要矛盾。由于他们具有短暂性、情绪性和易接受教育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当采用理论说服法和情绪疏导法[8]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来说,一方面,校方要及时说明真相、粉碎谣言,消除他们的偏激情感;另一方面,要进行必要的情感安抚和心理疏导。这一类人在群体性事件中占多数,虽然与核心矛盾无必然联系,但他们中隐藏着巨大的不确定因素,高校在处理时应当给予必要关注,具体见图1。
(2)思想政治教育在第二维度中的策略 群体性事件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萌芽、膨胀、爆发和善后四个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争取尽早地阻断事件的发展。
在平时,校方应当形成稳定的预警机制,对学校范围内各类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判断、分析、推断、排查等以确保对学校内思想信息进行全面掌握,以期将所有的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阶段。大量事实显示,预警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指示器,是科学决策的可靠手段”[9]。在萌芽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应充分发挥自身在思想信息获取中的优势,善于见微知著,将危机扼杀在摇篮中,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学校、学生所受到的负面影响。
在膨胀阶段,学校的主要工作有两个,一是控制群体膨胀速度,减少新的非矛盾当事人加入其中,这需要校方加快处理与矛盾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时公布处理进展,使其他学生清楚原委,不盲目参加到事件中来。二是要针对已经加入到事件中来的非矛盾当事人进行理论教育、疏导教育和感染教育。校方要争取到辅导员队伍的认同和帮助,让他们以自身的威信来劝导已经加入到事件中来的学生。在事态进一步扩大的重要时机,思想政治教育者不能畏缩不前,而应该勇敢站出来,说明真相、指明是非。[10]
在爆发阶段,校方首先应尽力控制非正式媒体,防止谣言和危机进一步扩散;其次要联合公安机关防止校园内外出现严重的暴力冲突事件;第三要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尽快与矛盾当事人进行深入谈判,解决核心矛盾;第四要继续在全校范围进行正面宣传、澄清,防止非矛盾当事人出现过激行为。在这一阶段,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查清原委、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既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既要坚持依法处理又要积极疏导群众情绪”[11],以缩短爆发事件、缩小爆发范围、降低危害损失。
在善后阶段有五个问题值得注意,首先是要继续处理好本事件中的具体问题,深入开展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教育,防止事件死灰复燃、再次出现;其二要通过官方声明、媒体控制等方式做好重树学校形象和威信的工作;其三要其处理在事件中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法犯罪的学生和在事件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教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四要兑现校方对学生所做的承诺,防止使一部分问题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增加以后工作的难度;其五要总结教训,形成典型案例在思想政治工作者中进行学习,防止类似的问题出现。
(3)思想政治教育在第三维度中的策略 针对政治类事件,高校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做到以防范为主,政治类事件一般出现在民族矛盾凸显期、重大纪念日或外交失利的情况下,因此,高校应当具备极强的政治敏感性,及早发现此类事件的苗头。二是要做到辩证看待,既要认识到“非理性爱国”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区别,也要认识到他们在破坏性上的相似之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三是要做到掌握好“度”,“非理性爱国”行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伤害,但如果掌握好“度”,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引导,也可以使它成为一种“社会安全阀”,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积极的作用。四是要进行“灌输”教育,列宁认为,“这种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12]。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认识除了要靠从实践中获得的直接经验,也要靠思想政治工作者将这种意识灌输给他们。
针对非正常伤亡类事件,高校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以人为本,将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只有最大程度上救死扶伤,才能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时候争取到有利地位;二是要及时调查清楚伤亡原因,掌握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关系;三是要及时将真相有条件地公布于众,防止学生或媒体胡乱猜疑,使舆论难以控制;四是要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做好安抚工作,积极沟通;五是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生命安全教育。
针对学生利益矛盾类群体性事件,校方首先要换位思考,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坚持“生本理念”,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利益;其次要做好师生沟通工作,开展学生调研会、座谈会等,建立师生“平等对话”机制,改进作风,让学生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再次,应加强学生感恩教育,树立学生母校荣誉感,让学生能辩证看待学习生活条件,能够站在学校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最后,对于学生的利益诉求应合理区分,对于不合理的利益诉求应果断拒绝,切忌盲目应承。
(4)思想政治教育在第四维度中的策略 针对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学生的利益诉求出发,不能将高校与学生放在对立面上思考问题;二是要给学生一些情绪宣泄的渠道,让学生“有地方说话,有途径了解”;三是应加强日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正确区分适当的情绪表达与恶意闹事之间的区别,积极了解学生的观念态度;四是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形成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法治风气,教育和引导学生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反映问题和表达意愿。五是应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倡导和谐的校园氛围,及时了解学生的利益诉求和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启发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六是建立健全师生沟通交流机制,促进师生间开展“平等对话”,定期召开民主座谈会,与学生代表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学生的思想态度和生活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与政策教育;七是当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高校要利用网络信息工具,收集掌握与事件的原因、发展、态势等各方面有关的信息,及时把控舆论导向,争取话语权,争取减少社会不良影响,警惕事件恶意传播,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事件煽动大众情绪,谋取不法利益或趁机闹事;八是对事件中的具体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不能因为考虑高校名誉问题,就姑息迁就,放任自流,对学生的不合理要求也一并应承,应根据事件的客观事实进行客观分析,作出自我批评或惩罚处理。
2.“四个维度”模型的具体运用
高校在处理校园群体性事件的时候应将其模型化(见图1),x轴代表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维度,y轴代表群体性事件发展阶段的维度,z轴代表群体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不同主体、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对处理。x轴、y轴和z轴所组成的三维模型,即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群体性事件处理中的微观模型,要求高校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应综合考虑这三类因素,对象化、阶段化和类型化地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相对应的措施,高校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形式公式为P(x,y,z),应对高校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方案公式为S=f(P,c)。
例如,在处理“钓鱼岛纷争”所引起的校园反日群体性事件的时候,校方首先要做的是明确此次事件的性质为“政治类群体性事件”,定位z轴。其次是要确定此次事件已经发生的阶段,是萌芽阶段还是在酝酿阶段,即定位y轴,尽量在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进行具体分析,着力解决核心人物矛盾,对趁火打劫者严肃处理,尽力缩小其他参与人员的规模。四是根据高校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性制定整套应对方案,即将隐性维度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应对方案中来。
因此,高校在处理不同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应采用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案,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我们将群体性事件细化的目的不是将它们拆散,孤立地思考、分析、处理问题,恰恰相反,我们的目的是建立系统思维,既要将高校群体性事件进行多维度考量,更要将它们看作一个有机系统。
参考文献
[1] 参见叶笃初等.党的建设辞典[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
[2][3] 参见代玉启.思想政治教育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微观机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33):15-17.
[4] 李永建.对公共情绪宣导抚慰功能的研究设计[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1):112.
[5] 田子国.论高校学生群体性事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127.
[6] 宋香丽.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群体性事件中作用的审视[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15.
[7][8] 参见郑永廷,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会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20-189.
[9] 刘超.群体性事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178.
[10] 参见刘建军.思想政治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性思考[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9(9):17.
[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853.
[12] 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