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进出口新福利
2015-05-21姜晓依
姜晓依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它是一个突破性、全局性的长期战略。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必要性
1、是开辟新市场,调整对外开放模式的需要。金融危机打破了“西方消费、东方制造”模式,国际分工重组。经过了这次金融危机以后,整个世界经济正在重构。过去那种“西方消费、东方制造”的国际分工模式现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国、欧洲、日本的消费能力在下降,储蓄在增加,再靠借钱来消费的模式难以为继。同时,国际经济结构性的变化对“东方制造”产生了很大的挑战。我国过去的靠大量出口、巨额顺差的模式也将有所变化。
2、发展“一带一路”是全球范围内对新增长动力的需求。全球性产能过剩加剧,需要新需求、新增长动力。产能过剩,其实不仅是中国,实际上是全球各国都面临的大问题。最近出现的石油及大宗产品价格大幅的下降,都跟全球性的生产过剩有很大关系。
3、是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中,战略平衡的需要。在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重构过程中,特别是美国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需要第三极来平衡。TPP和TTIP涵盖的内容与贸易自由化的水平都远高于正在谈判中的世贸组织多边贸易规则,是依照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贸易规则标准。美欧市场规模在全球的主导地位,使得TPP与TTIP一旦形成,现行多边贸易体制有可能会被边缘化。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都被排除在TPP与TTIP的谈判之外,如无应对措施,可能会造成这些国家的地缘经济困局,需要第三极来加以平衡。而被排除在TPP、TTIP之外的国家,大部分恰好就是在这“一带一路”之上。
4、从国内的角度看,我们也需要一种新开放战略。以“引进来”为主的模式实行了三十多年,随着我国比较优势逐渐减少,这种经济模式受到了很大挑战。以劳动力成本为例,在我国,一个劳动力工资成本达到年均4000到5000美元,这在亚洲发展中国家中相当高了。面对这种情况,一大批劳动力密集型产品需要转移出去,部分企业也会走出去,这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实际上,我国从去年开始已经成为净投资国。十年前,我国对外投资总量还很小,但是,现在已经变成世界上第三对外投资国了。
从国际宏观环境变化和国内的经济需求来看,在新时期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开放战略。这个新战略可以用“一带一路”来概括。“一带一路”包括65个国家,44亿人口,占全世界人口的63%,它整个外贸、外资的流入,每年增长分别是13.9%和6.5%,比全世界平均增长都快很多。预计未来的10年里,在“一带一路”的国家里,整个出口将会占世界的1/3,真正成为第三极。
二、贸易畅通之一——我国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一带一路”以推动实现区域内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为重点,其中贸易畅通涉及进出口通关政策,我国海关已从去年起逐步推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政策,该政策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际物流大通道、实现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效对接。
何谓区域通关一体化?一体化,具有“整合、集成、综合、合并”的含义。而区域通关一体化指通过打破地区性通关壁垒和边界的社会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海关等部门协调型、集约式、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
既然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已开始实施,那么中国企业凡是涉及进出口业务的,可要抓住机遇,尽享通关改革带来的便利措施。
区域通关一体化将覆盖整个中国大陆,详细划分为五大区域版块(详见下表)。
前面三个版块已于2014年开始实施区域通关改革,其中泛珠地区去年9月先行在广东省内的7个直属海关(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进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区内福建、广西、海南三省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东北地区两个版块将从2015年5月起实施区域通关改革。
三、区域通关新政带给企业的新福利
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给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提高进出口物流运转效率,降低成本,缩短通关时间。
1. 监管通关
各版块内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安排、物流运作和市场经营需要,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办理通关手续,拓展了企业通关渠道,通关方式更灵活多样。
直属海关关区范围内取消转关模式。对申报地与进出境地在同一直属海关的进出口货物,允许企业自由选择申报地并一次完成报关放行手续。
对进口需查验的货物,原则上由进境地海关在口岸实施查验;确需到企业实施查验的,按查验分流操作规程办理相关手续。进口货物在口岸海关实货放行后,由企业自主选择运输工具直接运出。
对出口需查验的货物,已运抵出境地海关监管场所的,由出境地海关在口岸实施查验;对运抵申报地海关监管场所的,由申报地海关实施查验。出口货物在装船24小时前运抵海关监管区域内,由海关查验放行,不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
2. 多式联运
企业可根据物流需求,自由选择联运方式。对多式联运途中的货物换装、拆拼作业,不再分别进行转关申报;原则上实施物流全程一次性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
在国家多式联运重要物流节点设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允许开展换装、分包、拆拼等增值服务,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自由换装、各种货物类型自由集散的综合服务枢纽形成。
3. 税收征管执法结果互认
各版块内海关间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和许可证件、归类、价格等专业认定结果以及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待系统完善后,在银行总担保及汇总征税项目的基础上,实现“一份税款保函区域通用”。
4. 保税监管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一线进出境范围内,允许企业在进境口岸和特殊监管区域自主选择申报、查验地点。提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保税货物流转效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区间结转”模式被逐步推广。
5. 报关企业管理
取消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区域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全国报关”。
根据有关信息,区域通关改革新政已给不少企业带来了便利、节约了成本。如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自去年9月实施以来,空运、海运和陆运口岸通关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广东地区共申报一体化报关单近480万票,14万余票由四个区域审单中心审核。海关通关时间由原来的平均8.3小时降低至6.54小时,24小时通关率由原来的91.44%上升至93.25%。此外,企业从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全省超过12万家外贸企业可自主选择通关方式,在省内任一口岸进出,为企业省去转关车辆租赁和货场租金等支出,节省20%到30%的通关成本。
相信随着2015年5月的到来,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春风将给全国企业带来新福利。
(作者系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