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成人道路交通伤害相关行为危险因素流行状况分析
2015-05-18秦明芳杨永芳杨沧江成会荣肖义泽
邵 英,秦明芳,杨永芳,许 雯,杨沧江,陈 杨,成会荣,肖义泽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2)
· 疾病控制与防治 ·
2010年云南省成人道路交通伤害相关行为危险因素流行状况分析
邵 英,秦明芳,杨永芳,许 雯,杨沧江,陈 杨,成会荣,肖义泽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2)
[目的]了解云南省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的行为危险因素分布及流行特点,为今后制定有关干预及防控措施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云南省6个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点(玉溪市红塔区及通海县、大理州祥云县、文山州广南县、怒江州兰坪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抽取3600名18岁及以上的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收集调查对象一般人口学特征、道路交通伤害相关行为危险因素等内容。[结果]30天内乘坐或驾驶摩托车者当中,59.5%没有佩戴头盔;头盔佩戴率男性高于女性(χ2=103.787,P<0.001),汉族高于其他民族(χ2=114.499,P<0.001),文化水平较高者高于低文化水平者(χ2=97.666,P<0.001)。30天内驾驶机动车者当中,26.4%没有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经常佩戴率随年龄增加而逐渐上升,(χ2=7.452,P<0.01);其他民族的安全带经常佩戴情况好于汉族(χ2=11.804,P<0.01)。酒后驾驶率为17.0%,男性高于女性(χ2=10.986,P<0.01);汉族低于其他民族(χ2=12.407,P<0.01)。疲劳驾驶率为29.1%,男性高于女性(χ2=35.395,P<0.001)。无证驾驶率为16.1%,女性高于男性(χ2=6.507,P<0.05);18~29岁人群及50~59岁人群的无证驾驶率高于其他年龄段(χ2=8.894,P<0.01);教育水平越高的人群中,无证驾驶率越低(χ2=5.194,P<0.05)。[结论] 云南省成年居民道路交通伤害的行为危险因素普遍存在,是云南省一项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道路交通伤害;行为危险因素;成年人;云南省
道路交通伤害目前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居全世界中低收入国家伤害死因的第一位[1]。全世界每年约有5000万人受伤、120万人死亡[2]。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云南省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居民经济水平及受教育程度不高,有关道路交通伤害方面的调查研究也较少,与全国的总体情况比较还有一定程度的差异。云南省在2010年参与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国开展的“2010年中国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其中针对居民道路交通伤害的行为危险因素进行了调查,通过分析利用此次调查的数据,了解云南省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的行为危险因素分布及流行特点,为今后制定有关干预及防控措施提供参考,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云南省6个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点抽取的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3600人。调查对象的抽取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在云南省6个监测点(玉溪市红塔区及通海县、大理州祥云县、文山州广南县、怒江州兰坪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中,每个监测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取4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抽取1个村民(居民)小组,每个村民(居民)小组抽取50户家庭,在被抽中的家庭户中,采用KISH表随机抽取一名18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所有调查对象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整个监测项目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1.2 调查方法
采用纸质问卷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通过面对面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职业等)、道路交通伤害及其危险因素(头盔佩戴、安全带佩戴、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
1.3 指标定义及计算
头盔及安全带佩戴情况中,“经常”是指过去30天当中,在骑/乘摩托车或驾驶汽车时,60%及以上的时候佩戴;“有时”是指30%~59%的时候佩戴;“很少”是指30%以下的时候佩戴;“没有”是指不佩戴。酒后驾驶是指不论喝酒量多少,凡是喝酒后驾驶车辆,都属于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指调查者本人连续开车4小时以上,中途没有停车休息、没有与他人交替驾驶。
1.4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7.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率对各项指标流行强度进行描述性统计,对不同年龄组、不同文化程度人群间率的比较采用卡方线性趋势检验,对不同民族、不同性别间的率采用卡方检验进行比较。P值<0.05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本次纳入调查的3600名调查对象中,男性占47.9%、女性占52.1%;18~29岁居民占25.2%、30~39岁居民占22.3%、40~49岁居民占22.5%、50~59岁居民占16.1%、60岁及以上居民占14.0%;汉族居民占59.3%、其他民族居民占40.7%;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水平为主(57.6%),其次为初中(30.1%),高中/中专(8.8%)、大专及以上者(3.6%)所占比例较少,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
2.2 调查对象头盔佩戴情况
在本次有效调查对象中,排除过去30天未乘坐或驾驶过摩托车的人,经常佩戴头盔的人群占22.7%,59.5%没有佩戴头盔。男性与女性佩戴情况相比较,男性头盔佩戴情况较好(χ2=103.787,P<0.001)。不同年龄段的佩戴率及不佩戴率分布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635,P<0.001)。与其余民族相比,汉族居民经常佩戴率较好(χ2=114.499,P<0.001)。在不同文化水平人群中,经常佩戴率随文化水平增高而升高,不佩戴率则相反,文化水平越高、不佩戴率越低(χ2=97.666,P<0.001),见表2。
2.3 调查对象安全带佩戴情况
在本次有效调查对象中,排除过去30天未驾驶机动车者,经常佩戴安全带的人群占46.8%,26.4%没有佩戴安全带。在不同年龄调查对象中,经常佩戴率随年龄增加而逐渐上升,不同年龄段的佩戴率及不佩戴率分布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452,P<0.01)。其他民族的安全带经常佩戴情况优于汉族(χ2=11.804,P<0.01),见表2。
表2 调查对象头盔及安全带佩戴情况 %
2.4 调查对象的酒后驾驶情况
排除过去30天内没有驾驶机动车及拒绝回答者,在有效调查对象中,酒后驾驶率为17.0%。男性酒后驾驶率高于女性(χ2=10.986,P<0.01)。汉族居民与其他民族相比,酒后驾驶率较低(χ2=12.407,P<0.01),按照性别分层后,汉族男性酒后驾驶率低于其他民族(χ2=8.562,P<0.01)。不同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酒后驾驶率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024,P>0.05),见表3。
2.5 调查对象疲劳驾驶情况
排除过去30天内没有驾驶机动车及拒绝回答者,在有效调查对象中,疲劳驾驶率为29.1%。男性疲劳驾驶率高于女性(χ2=35.395,P<0.001)。不同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调查对象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6 调查对象无证驾驶情况
排除过去30天内没有驾驶机动车及拒绝回答者,在有效调查对象中,无证驾驶率为16.1%。女性无证驾驶率高于男性(χ2=6.507,P<0.05)。在不同年龄组的人群中,无证驾驶率分布情况有差异(χ2=8.894,P<0.01)。汉族居民与其他民族相比,无证驾驶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298,P>0.05)。不同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无证驾驶率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基本表现为教育水平越高、无证驾驶率越低的趋势(χ2=5.194,P<0.05),尤其女性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者无证驾驶率高达66.7%(χ2=6.616,P<0.05),见表3。
3 讨论
我国1985年到2005年的20年间,机动车数量增加了19倍,机动化程度上升了15倍,2005年我国机动车数量已达到了1.3亿辆[3]。随着机动化程度的提高,发生交通伤害的机会也随之升高[4]。全国死因监测系统的结果显示,自1991年至2000,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呈现明显的上升,2000年已达到了15.49/10万,成为我国伤害死因的第一位[5]。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道路质量、机动化程度、交通运输以及驾驶员、路人等因素有关[6],其中驾驶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因素[7],80%~95%的道路交通伤害直接或间接都与驾驶员有关[8],因此了解驾驶过程中的行为危险因素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3.1 头盔佩戴情况
佩戴头盔是减轻摩托车驾驶员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最有效措施,2010年云南省成年居民头盔佩戴水平与全国水平接近[9],但远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头盔佩戴率[10],其中男性、50~59岁人群以及少数民族居民是头盔佩戴率较低的人群,也是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
3.2 安全带佩戴情况
研究表明,机动车前排的乘客佩戴安全带可以降低40%~50%的死亡风险,后排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带可以减少25%~75%的死亡风险[2]。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前排座位安全带的佩戴率可以达到80%以上。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云南省有26.4%的居民从不佩戴安全带,虽然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7.22%)[9],但是在佩戴安全带的居民中,仍有部分仅仅做到有时佩戴或很少佩戴。云南省居民在安全带佩戴行为上,年纪较大者及少数民族居民佩戴率较高。
3.3 酒后驾驶率
酒后驾驶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其发生事故的风险是非酒后驾驶者的5倍[11]。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禁止驾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对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次调查的结果,2010年云南省居民酒后驾驶率仍然达到17.0%,远远高于全国酒后驾驶率水平(10.89%)[9],以及发达国家的水平(1%~3%)[8,12]。其中男性及少数民族居民是酒后驾驶行为较为普遍的人群。
3.4 疲劳驾驶率
疲劳驾驶也属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禁止行为,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具有明确的相关性[9]。2010年云南省居民疲劳驾驶率29.1%,明显高于全国总体水平(19.71%)[9],其中尤以男性为疲劳驾驶最主要的人群。
3.5 无证驾驶率
我国无证驾驶行为较为普遍,2010年全国调查无证驾驶率与2002年相比较具有一定的上升趋势[9,13]。2010年云南省居民无证驾驶率为16.1%,低于全国水平(24.68%),但与全国情况相似,无证驾驶率表现出女性明显高于男性的特点[9],并且无证驾驶率与文化程度有关,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群中,无证驾驶率较低。提示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者是无证驾驶行为干预的主要人群。
4 建议
根据2010云南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结果,成年居民道路交通伤害的行为危险因素普遍存在,是云南省一项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依据三级预防的策略,针对大众、重点人群、已经存在高危驾驶行为的人群均应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及预防,可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群对道路交通伤害方面有关知识的认识,让其了解佩戴头盔及安全带的必要性,了解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的危害,提高其自觉采取安全行为的概率,从而降低道路交通伤害行为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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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张永光)
Analysis on the status of road traffic injury related risk factors in 2010 in Yunnan
SHAO Ying,QIN Ming-fang,YANG Yong-fang,XU Wen,YANG Cang-jiang,CHEN Yang,CHENG Hui-rong,XIAO Yi-ze
(Yunna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kunming yunnan 650022, China )
ObjectiveTo understanding the distribu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road traffic injury related risk factors in Yunnan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intervention and prevention of road traffic injury.MethodsMulti-stage stratified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method was used to select 3600 adults in 6 monitoring site of Yunnan province. Questionnaire survey was conducted to collect 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 and traffic injury related risk factors information.ResultsEffective investigation objects who had not ridden or driven motorcycle in 30 days were excluded, for the hamlets using status, not using rate was 59.5%, males were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females (χ2=103.787,P<0.001), the Han nationality people were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other nationality(χ2=114.499,P<0.001). High education people were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low’s(χ2=97.666,P<0.001). Among the drivers in 30 days, 26.4% drivers didn’t wear safety belt, using rate was increased with age(χ2=7.452,P<0.01). Minority nationality people were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han nationality(χ2=11.804,P<0.01). The drinking driving rate was 17.0%, males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females(χ2=10.986,P<0.01), the minority nationality people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e han nationality(χ2=12.407,P<0.01). The fatigue driving rate was 29.1%, males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females (χ2=35.395,P<0.001).The unlicensed driving rate was 16.1%, females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males(χ2=6.507,P<0.05).ConclusionsRoad traffic injury risk behavior was prevalent, which was one of the public health problem in Yunnan province.
road traffic injury, behavior risk factors, adults, Yunnan province
R195
B
1003-2800(2015)10-0664-05
2015-05-21
中央补助地方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
邵 英(1984-),女,云南昆明人,硕士,医师,主要从事慢性病监测方面的工作。
肖义泽(1962-),男,云南昆明人,本科,主任医师,主要从事慢性病预防控制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