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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看护背景下多重依恋关系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2015-05-17邢淑芬王争艳

关键词:祖辈母子养育

邢淑芬 王争艳

近30年来,随着国内持续的经济发展、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多元文化的冲击、原有经济社会体制的衰落以及生育政策等制度的影响,中国的家庭结构和环境发生了诸多根本性的变化①刘中一:《现阶段我国家庭发展的新变化与公共政策应对》,《调研世界》2012年第10期,第8—12页。。双职工家庭越来越普遍,其他人如祖辈、家庭保姆或育婴机构的保育者参与到儿童看护中来。在多重看护的情形下,儿童可能与多个看护者之间形成多重依恋的关系。所谓多重依恋(multiple attachment)是指儿童与多个不同对象所形成的情感联结关系,在面临威胁或挑战时,儿童可以从不同的依恋对象身上获得安慰和支持②Howes,C.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 (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1999,671-687.。自依恋理论提出以来,关于依恋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亲子依恋(且主要是母子依恋)方面,然而多层次生态系统理论将儿童的发展视为儿童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适应的一系列过程,家庭环境是儿童发展的重要微环境系统之一,儿童与家庭中重要他人的互动和关系都将成为影响其发展的重要近端过程。因此,为了更全面地理解儿童在整个家庭环境中的发展,有必要在多重看护的养育背景下,探讨儿童的多重依恋关系对其心理发展之间的影响效应。

一、多重依恋关系的基本类型

1969年,Bowlby 首次提出了人类依恋的概念和相关理论,激发了国内外研究者对人类依恋现象的极大兴趣。以往研究者对依恋的研究多集中在“母子依恋”这一领域,发现母子依恋的质量对个体一生的发展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①Bowlby,J.Attachment and loss:Vol,1.Attachment.New York:Basic Books,1969.。然而早期的家庭观察研究发现,大多数儿童会与多个成人建立起依恋关系,拥有一个依恋关系的网络,即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着多重依恋的现象。例如,Bowlby 发现,儿童首先是与作为主要抚养者的母亲建立起依恋关系,然后与其他人逐渐发展出一个等级的依恋关系;另一项观察研究也发现绝大部分的婴儿不仅会依恋于自己的母亲,同时还会依恋于家庭中另外一些熟悉的成员,这包括父亲、祖父母,或者是一个年长的兄弟姊妹②Ainsworth,M.D.S.Infancy in Uganda:Infant care and the growth of love.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67.。关于儿童多重依恋关系的研究为传统的依恋研究领域增加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窗口,在全面理解儿童的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

儿童的多重依恋关系因其形成方式不同而不同,根据形成时间的先后不同,可以将多重依恋分为同时形成和继时形成两种类型。

(一)同时形成的多重依恋关系

同时形成的多重依恋关系(simultaneously formed attachment relationships)是指在儿童出生后由于同时受到多个看护者的照料,他们会与这些看护者之间同时建立起多个依恋关系的联结③Howes,C.& Spieker,S.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2010,317-332.。儿童的依恋并不指向所有的家庭成员或看护者,他们通常选择那些能够满足自身生理或心理需要,并与之建立起强烈感情联结的家庭成员或者看护者作为自己的依恋对象,如母亲、父亲或者祖母等。

1.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

在拥有双亲的家庭养育环境中,儿童从一出生就开始建构与母亲和父亲的关系,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基本上是在同样的家庭环境和婴儿的同一个发展阶段开始建构的。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父亲在儿童早期养育的过程中卷入的时间越来越多。例如,据美国“儿童健康和人类发展国家研究机构”(NICHD)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父亲看护是主要的非母亲看护类型,有13%的儿童接受此类型的看护(儿童6 个月和36 个月大时都是如此)。在儿童36 个月大时,母亲看护的比例为21%,此时的父亲看护已超过了母亲看护比例的一半④Vermeer,H.J.& Bakermans- Kranenburg M.J.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nonmaternal care:Bridging the gap.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10,2008,263-273.。还有研究发现,2000年父亲参与儿童早期养育的时间总量比1965年时高出94%⑤Pleck,J.H.Paternal involvement:Revised conceptualization and theoretical linkages with child outcomes.In M.E.Lamb (Ed.),The role of the father in child development (5th ed.,pp.58-93).New York:Wiley,2010.。可见,父亲是除母亲之外儿童最为重要的依恋者,尤其是在压力的情境中儿童对父亲也会产生依恋行为。父亲参与儿童早期养育的现象在迅速增加,然而关于父子依恋质量的影响因素,以及父子依恋的质量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相对来说我们知道的却较少,因此关于父子依恋的相关研究也急需增加,尤其需要同时考察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对儿童发展的共同作用和其内在机制。

2.母子依恋和祖孙依恋

2000年美国统计局调查显示,有将近450 万的美国儿童生活在三代之家,其中6.3%的儿童一直生活到18 岁,在1990年到2000年这十年之间,这一数据增加了30%。可见,祖辈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婴儿的看护中来,看护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亲子依恋形成的同时,祖孙依恋也必将随之出现①Howes,C.& Spieker,S.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2010,317-332.。然而,对祖孙依恋的关注和相关研究仍然较少,且结论相互矛盾。例如,有研究将非母亲看护划分为亲戚看护(如父亲、祖辈)和非亲戚看护,发现只有较长时间的非亲戚看护对学前儿童的外化行为问题有影响,而父亲和祖辈的非母亲看护并不是儿童问题行为的危险性因素②Aviezer,O.,& Sagi-Schwartz,A.Attachment and non-maternal care:Towards contextualizing the quantity versus quality debate.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2008,10:275-285.。另有研究却认为,亲代的剥夺、分离和丧失对儿童心理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有学者对双亲有养育困难而由祖辈成为代理双亲的祖辈依恋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双亲的养育困难主要包括双亲的药物滥用、未成年怀孕、监禁、抑郁、家庭暴力或虐待等困难,祖父母作为代理双亲,将承担额外的养育责任,且他们需要转换传统的角色,在这种情形下三个问题会同时出现:(1)祖孙依恋的产生;(2)依恋关系(尤其是亲子依恋)的破坏;(3)家庭成员依恋的内部工作模式受到挑战和塑造。③Poehlmann,J.An attachment perspective on grandparents raising their very young grandchildren:Implications for intervention and research.Infant Mental Health Journal,2003,24:149-173.

(二)继时形成的多重依恋关系

所谓继时形成的多重依恋(sequentially formed attachment relationships)是指儿童已经形成了某种依恋(如母子依恋)的内部工作模型后,又遇到了替代性的依恋对象时所形成的多个依恋联结。在继时形成的多重依恋关系中,儿童与非母亲看护者依恋关系的发展背景与母子依恋是不同的,在该类型多重依恋关系的研究中,最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是在儿童不同发展阶段所形成的不同依恋关系是否存在着相似的发展过程,即儿童与替代性的非母亲看护者(如,保育者和养父母等)所形成依恋关系的发展过程,是否与母子依恋的发展过程相似④Howes,C.& Spieker,S.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2010,317-332.。

1.母子依恋和儿童-保育者依恋

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母亲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回到工作岗位,专门负责代替母亲照看孩子的保育者或保育机构出现。据美国NICHD 的调查研究显示,在儿童15 个月大时,机构式和家庭式儿童保育占非母亲看护的53%,36 个月时约占69%。近年来,关于儿童与保育者的依恋关系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也日渐增多,其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一般认为儿童保育让儿童反复经历与母亲的分离,导致儿童与母亲无法形成亲密温暖的关系,影响儿童日后的发展。如,有研究者考察了儿童从出生到4 岁半的儿童保育与其15 岁时的发展结果之间的相关,结果发现,儿童保育的质量和数量都与青少年时期的发展紧密相关联,高质量的儿童保育能够预测青少年的认知性学业成绩,表现出较少的外化行为问题;保育的时间越长,青少年在15 岁时则表现出更多的冒险行为和冲动行为⑤Vandell,D.L.,et al.Do effects of early child care extend to age 15 years?Results from the NICHD study of early child care and youth development.Child Development,2010,81:737-756.。还有研究发现,家庭式保育比机构式保育更可能使儿童与保育者之间形成安全型的依恋关系⑥Ahnert,L.,Pinquart,P.& Lamb,M.E.Security of children’s relationships with non-parental care providers:A meta- analysis.Child Development,2006,74:211- 222.。然而,新近研究以75271 个挪威儿童为被试,结果发现高质量的儿童保育并不与儿童的外化行为问题相关联⑦Zachrisson,H.,Dearing,E.,Lekhal,R.,& Toppelberg,C.O.Little evidence that time in child care causes externalizing problems during early childhood in Norway.Child Development,2013,84:1152-1170.。发展的双重风险模型认为,儿童保育本身并不是危险性因素,低质量的儿童保育则是。当低质量儿童保育与母亲的低敏感性相结合时,儿童发展将遭受双重危险,低质量儿童保育的危险效应最为明显;高质量儿童保育对低敏感性母亲的消极影响具有补偿作用⑧Vermeer,H.J.& Bakermans- Kranenburg M.J.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nonmaternal care:Bridging the gap.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2008,10:263-273.。

2.收养儿童的多重依恋关系

如果在亲子依恋关系形成之后儿童被收养,其多重依恋关系则属于继时型。这些儿童能否与替代性的看护者(养父母)形成安全型依恋关系?他们与养父母之间形成依恋关系的过程是否与一般儿童相似?上述问题是该领域研究的关注焦点。有研究发现,在亲子依恋形成之后被收养,儿童则很难与养父母形成积极而信任的依恋关系,他们常常推开养父母,自己看上去无法安慰,表现出无法调控的情绪和紊乱的行为,这些表现容易让养父母误认为他们并不需要支持性的养育行为①Howes,C.& Spieker,S.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2010,317-332.。还有研究发现,收养儿童的依恋关系和发展结果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调节。例如,有研究发现,因为母亲虐待或忽视而被安置在收容机构的儿童,接近一半的儿童(47%)可以与收容机构的看护者形成安全型依恋关系②Howes,C.,& Ritchie,S.Attachment organizations in children with difficult life circumstances.Development and Psychopathology,1999,11:254-268.。还有研究发现,与收容机构的儿童相比,收养儿童在24 个月之前被收养的话,更有可能与养父母形成安全型依恋关系,收养看护能够减少儿童早期剥夺对儿童发展的不良效应③Smyke,A.T.,Zeanah,C.H.,Fox,N.A.,Nelson,C.A.& Guthrie,D.Placement in foster care enhances quality of attachment among young institutionalized children.Child Development,2010,81(1):212-223.。还有研究比较了同性恋家庭和双性恋家庭收养儿童的发展结果,发现并不是家庭类型更能够预测儿童的发展,而是家庭的过程变量(尤其是养育压力)更能预测收养儿童的外化问题④Golombok,S.,Mellish,L.,Jennings,S.,Casey,P.,Tasker,F.,& Lamb,M.E.Adoptive gay father families: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and children’s psychological adjustment.Child Development,2014,85,2,456-468.。总之,收养儿童能够与养父母建立起依恋关系,但是与母子依恋形成方式相比,收养儿童是以不同的方式来建构与养父母的依恋关系,受到儿童被收养的时间以及收养家庭的养育压力等因素的调节和影响。

二、多重依恋关系的影响因素

多重依恋关系是在儿童不同的互动经历中或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的(如继时性多重依恋关系),考察儿童多重依恋关系的影响因素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深化和拓展我们对多重依恋关系的理解。有研究者认为多重依恋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每个依恋对象对儿童的看护时间;(2)每个看护者提供的看护质量;(3)每个看护者的情感投资;(4)社会交往的信息⑤Collin,V.L.Human attachment.New York:McGraw-Hill,1996.。上述四个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总结多重依恋关系的影响因素。

(一)看护的时间总量

一个人每周看护儿童超过10 小时,此人就可以作为儿童的看护者;如果儿童存在多个看护者,看护时间越长的看护者就被视为主要看护者(多是母亲)。然而,其他人看护的时间越长,儿童与其形成依恋的可能性越大,同时代表母亲与儿童的分离时间越长,可能对儿童发展的消极影响越大,所以非母亲看护者看护孩子的时间总量是发展心理学家关注的一个重要特征。此外,他人介入看护时儿童的年龄也是研究依恋安全性的重要时间变量。如,研究者提出父亲介入看护的时间晚于母亲,是父亲无法成为儿童主要依恋对象的原因。关于看护时间总量对非母亲看护者与儿童之间依恋安全性影响的文献较少,但是关于母亲看护的时间总量对母婴依恋安全性的研究发现,母亲和儿童在一起的时间总量与其依恋安全性无关⑥Friedman,S.L.,& Boyle,D.E.Attachment in US children experiencing nonmaternal care in the early 1990s.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2008,10:225-261.,很多儿童每天与父母少量接触就足以形成安全型依恋,工作使母亲与婴儿的相处时间减少,但母亲会通过缩短其它活动时间弥补⑦Sagi,A.,van IJzendoorn,M.H.,Aviezer,O.,Donnell,F.,& Mayseless,O.Sleeping out of home in a kibbutz communal arrangement:It makes a difference for infant–mother attachment.Child Development,1994,65:992-1004.。

“时间数量”这一因素对母子依恋的安全性只有较小的影响力,这一结论引发了我们更广泛且更深入的思考:如果母亲与儿童在一起的时间与其依恋安全性无关,那么这一结论是否也适合于儿童与非母亲看护者之间的依恋关系呢?即儿童是否可以与不常在一起的他人也形成安全型依恋?上述问题值得思索和探究。

(二)看护的质量

看护的时间总量不能预测儿童与看护者之间的依恋安全性,那么其最重要的预测因素是什么呢?看护质量才是重要的预测变量,这正如有研究者所提出的,非母亲看护本身并不是危险性因素,低质量的非母亲看护才是。如,新近研究发现,挪威儿童保育的整体质量比较高,因此儿童接受保育的时间不能预测其早期阶段的外化行为问题①Zachrisson,H.,Dearing,E.,Lekhal,R.,& Toppelberg,C.O.Little evidence that time in child care causes externalizing problems during early childhood in Norway.Child Development,2013,84:1152-1170.。通常,研究者用看护者看护行为的敏感性和反应性来衡量看护者的看护质量,非母亲看护者对儿童的需要反应越敏感,就越容易与儿童建立起一种安全型依恋关系②Howes,C.,& Ritchie,S.Attachment organizations in children with difficult life circumstances.Development and Psychopathology,1999,11:254-268.。看护形式影响着看护者的敏感性,进而影响儿童与看护者之间形成的依恋关系。与机构看护中心相比,家庭式的非母亲看护更容易使儿童与非母亲看护者之间形成安全型依恋③Ahnert,L.,Pinquart,P.& Lamb,M.E.Security of children’s relationships with nonparental care providers:A meta-analysis.Child Development,2006,74:211- 222.。另有研究发现,当儿童经历不连续或不稳定的非母亲看护时,儿童很难形成安全型依恋,非母亲看护者的平均敏感性水平不能预测儿童与非母亲看护者之间的依恋安全性,儿童认为看护者是难以获得的、不可信任的④Vermeer,H.J.& Bakermans- Kranenburg M.J.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nonmaternal care:Bridging the gap.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2008,10:263-273.。

在机构看护中,看护者的看护质量是难以定义和测量的。母婴之间独一无二的情感联结决定了母亲对儿童的养育侧重于情感投资,而看护机构中的看护者所表现出的看护行为更加多元化,且看护对象也往往是多个。目前,已有一些研究者使用不同的测量工具去评估机构看护的看护质量,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结构因素和功能因素。

结构因素指那些可能影响看护行为和看护质量的非行为因素,这些因素常常反映了看护机构的质量差异。比如,看护机构中需要看护儿童的总数、看护者与被看护儿童的比率、看护者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看护技能的受训程度以及看护环境的物理特征,等等,这些因素主要是间接地影响了保育机构的看护质量⑤Friedman,S.L.,& Boyle,D.E.Attachment in US children experiencing nonmaternal care in the early 1990s.Attachment & Human Development,2008,10:225-261.。

功能因素就是那些直接决定看护质量的看护行为和看护者心理特征。非母亲看护者与母亲的看护行为在性质上有很大区别,非母亲看护者(这里不包括父亲)可能对儿童有更少的感情投资,他们的看护行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有研究者通过观察以下四方面的行为来评估非母亲看护者的看护质量,即支持性的参与或情感上的支持、尊重儿童的自主性或不干扰行为、机构设施的丰富性和限定性、教导质量。非母亲看护的上述四个指标可以预测非母亲看护者与儿童之间的依恋安全性⑥Erickson,M.F.,Sroufe,L.A.,& Egeland,B.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quality of attachment and behavior problems in preschool in a high risk sample.In I.Bretherton and E.Waters (Eds.),Child Development Monographs,1985,50:147-166.。

三、多重依恋关系与儿童发展

早期发展经历对儿童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看待周围世界究竟有多重要?这是发展心理学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在探索的主要问题之一,该问题在过去的30年里已经在依恋研究领域得到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依恋是儿童早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成长经验,对儿童后期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非母亲看护和多重依恋现象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探讨多重看护的养育背景下多重依恋关系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可以在整个家庭环境背景下更好地了解儿童的成长和发展。综括地说,关于多重依恋关系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存在以下三种假说:等级组织假说、独立组织假说和整合组织假说。

(一)等级组织假说

等级组织假说( hierarchical organization hypothesis)认为,最主要依恋关系(大多数情况下是母子依恋)对儿童的其他依恋关系和心理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见图1)。从依恋内部工作模型的形成过程来看,母子依恋的表征从儿童出生后就开始建构,具有优先性,处于其他依恋表征的顶端,母子依恋的表征会直接影响儿童与其他非母亲看护者之间的依恋关系,换言之,母子依恋的安全性决定或影响着儿童与其他看护者之间依恋的安全性,进而影响着儿童的发展①Bretherton,I.Attachment theory:Retrospect and prospect.In I.Bretherton & E.Waters (Eds.),Growing points of attachment theory and research.Monographs of the Society for Research in Child Development,1985,50(1-2,Serial No.209):3-35.。

图1 多重依恋关系的等级组织假说

等级组织假说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的支持。如,有研究者对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安全性的一致性进行了元分析,结果发现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之间呈现出中等程度的一致性,这充分表明它们之间并非相互独立②Fox,N.A.,Kimmerly,N.L.,& Schafer,W.D.Attachment to mother/attachment to father:A meta-analysis.Child Development,1991,52:210-225.。另有研究还发现,母子依恋质量与母亲的依恋安全性(或母亲自身对依恋的心理状态)紧密相关,而父子依恋质量却与母亲的依恋安全性紧密相关,而非父亲的依恋安全性。换言之,母亲的依恋安全性约束或塑造着父子依恋关系的形成过程③Steele,H.,Steele,M.,& Fonagy,P.Associations among attachment classifications of mothers,fathers,and their infants.Child Development,1995,57:555-571.。在同时考虑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时,总的来说,母子依恋的安全性更能预测儿童各个方面的能力发展④Suess,G.J,Grossmann,K.E.,& Sroufe,L.A.Effects of infant 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father on quality of adaptation in preschool:From dyadic to individual organization of self.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1992,15:43- 65.。上述研究结果从不同的角度均表明,母子依恋对儿童的多重依恋关系以及对儿童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文化和养育方式的变迁,父亲在儿童早期养育过程中的参与急剧增加⑤Pleck,J.H.Paternal involvement:Revised conceptualization and theoretical linkages with child outcomes.In M.E.Lamb (Ed.),The role of the father in child development (5th ed.,pp.58-93).New York:Wiley,2010.,母子依恋是否依然对儿童的发展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新近研究却发现,无论是母子依恋还是父子依恋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补偿。具体来说,当母子依恋为不安全类型时,安全型的父子依恋模式可以起到保护性作用;同样当父子依恋为不安全类型时,安全型的母子依恋也可以起到保护性作用⑥Kochanska,G.,& Kim,S.Early attachment organization with both parents and future behavior problems:from infancy to middle childhood.Child Development,2013,84(1):283-296.。

(二)独立组织假说

独立组织假说( independent organization hypothesis)认为,在儿童多重看护的养育背景下,不同的依恋关系拥有各自不同的依恋表征,每一种依恋的形成过程是建立在看护者与儿童独立的互动经历的基础上,多重依恋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联系(见图2),即多重依恋关系的质量对儿童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相互独立的⑦Howes,C.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the context of multiple caregivers.In J.Cassidy & P.R.Shaver (Eds.),Handbook of attachment:Theory,research,and clinical applications.New York:Guilford Press,1999,671-687.。

图2 多重依恋关系的独立组织假说

也有相关的实证研究支持上述独立组织假说的理论观点。如,一项元分析发现,母子依恋对父子依恋的预测力很低①De Wolff,M.S.,& Van IJzendoorn,M.H.Sensitivity and attachment:A meta-analysis on parental antecedents of infant attachment.Child Development,1997,68:571-591.。另有研究发现,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对儿童发展的不同方面产生不同的相对预测力,具体来说,与父子依恋的质量相比,母子依恋的质量更能预测儿童的积极自我表征;相反,与母子依恋的质量相比,父子依恋的质量却可以更好地预测儿童的焦虑/退缩等行为问题②Verschueren,K.,Marcoen,A.Representation of self and socio-emotional competence in kindergartners:Differential and combined effects of 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to father.Child Development,1999,70:183-201.。还有研究发现,总体上母子依恋的安全性水平更能预测儿童各方面的能力发展;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方面,比如人际冲突间的紧张情绪等则更多地受到父子依恋质量的影响③Suess,G.J,Grossmann,K.E.,& Sroufe,L.A.Effects of infant 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father on quality of adaptation in preschool:From dyadic to individual organization of self.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1992,15:43-65.。因为在儿童养育过程中,父亲与儿童的交往模式以及所扮演的角色,与母亲是不同的,如在互动的内容和性质上,父亲和儿童的互动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另外,有关儿童保育的研究也支持独立组织假说,与母子依恋相比,儿童与保育者之间的依恋关系更能预测儿童学前时期的同伴交往能力④Howes,C.,Matheson,C.C.,& Hamilton,C.E.Maternal,teacher,and child care history correlates of children’s relationships with peers.Child Development,1994,55:257-273.。

(三)整合组织假说

整合组织假说 ( integrated organization hypothesis)认为,儿童可以将与多个看护者的一致的或不一致的早期互动经验,整合到同一个依恋内部表征结构中,多重依恋关系之间并不一定存在显著的相关,也不存在上下的等级关系,所有依恋关系在儿童的依恋内部表征结构中占有相同的权重,共同作用于儿童的发展,为儿童建构自我和周围世界的内部工作模型提供了模板⑤Verschueren,K.,Marcoen,A.Representation of self and socio-emotional competence in kindergartners:Differential and combined effects of attachment to mother and to father.Child Development,1999,70:183-201.。(见图3)

图3 多重依恋关系的整合组织假说

也有实证研究支持整合组织假说的观点。如有研究发现,与母子依恋安全性相比,看护者网络的依恋安全性平均得分(包括母亲、父亲、祖辈或其他看护者)可以更好地预测儿童早期阶段的一般社会技能的发展⑥van IJzendoorn,M.H.,Sagi,A.,& Lambermon,M.The multiple caregiver paradox:Data form Holland and Israel.Pianta (Ed.),New directions for child development:No.57.Beyond the parent:The role of other adults in children’s lives(pp.5-27).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2.。儿童拥有两种安全型的依恋关系,其社会性发展好于只有一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拥有两种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最差⑦Main,M.,& Weston,D.R.The quality of toddlers’ relationships to mother and to father:Related to conflict and the readiness to establish new relationships.Child Development,1981,52:932-970.。有追踪研究发现,学步儿与母亲和保育者之间的依恋安全性的总分更能预测他们的同伴行为⑧Howes,C.,Rodning,C.,Galluzzo,D.C.,& Myers,L.Attachment and child care:Relationships with mother and caregiver.Early Childhood Research Quarterly,1988,3:703-715.。然而,新近的追踪研究考察了儿童从婴儿期到儿童中期心理健康的发展轨迹,结果发现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都属于安全型的儿童,其内化和外化行为问题最少;两种依恋关系都属于不安全型时,儿童的内化和外化行为问题则最多。这一结果支持了双重风险模型,而两种依恋关系都属于安全型的儿童与只有一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相比,两组儿童的行为问题并不存在显著的组间差异,即多重安全型的依恋关系并未表现出额外的累加效应,或者说儿童与父母任何一方的安全型依恋都可以补偿与另一方不安全型依恋的消极效应①Kochanska,G.,& Kim,S.Early attachment organization with both parents and future behavior problems:from infancy to middle childhood.Child Development,2013,84(1):283-296.。

(四)笔者的观点

究竟多重依恋关系网络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符合上述哪一种假说,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要思考三个因素:其一,多重依恋关系的组成,即不同的多重依恋关系组合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可能符合不同的理论假说。具体来说,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二者的多重依恋组合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可能符合整合组织假说,母子依恋和祖孙依恋二者的多重依恋组合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可能符合等级组织假说,对于该问题我们尚需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其二,考虑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作用。例如,关于母子依恋和父子依恋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随着父亲参与儿童早期养育的增多而有所不同。其三,不同的理论假说的验证需要采用不同的统计方法。如,假设母子依恋和祖孙依恋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符合等级组织假说,可以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直接比较二者的回归系数。

四、中国社会文化背景下该领域的研究方向

(一)多重依恋网络和相互冲突的多重依恋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在多重看护的养育背景下,多重依恋网络对儿童认知和社会性发展的预测力如何?通过上述文献回顾我们发现,以往研究往往对比了不同的依恋关系对儿童发展的相对预测力,并未深入考察多重依恋网络对儿童发展的整体预测作用。此外,不同的看护者与儿童的互动模式可能存在着不一致,有学者用“多个看护者的冲突”来描述儿童与不同看护者的不同依恋模式②van IJzendoorn,M.H.,Sagi,A.,& Lambermon,M.The multiple caregiver paradox:Data form Holland and Israel.Pianta (Ed.),New directions for child development:No.57.Beyond the parent:The role of other adults in children’s lives(pp.5-27).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2.。如果儿童与不同看护者之间的依恋模式相互冲突,那么相互冲突的多重依恋网络如何交互作用于儿童的发展?有证据表明,儿童与父母一方的安全型依恋可以完全补偿与另一方的不安全型依恋对儿童发展的消极影响③Kochanska,G.,& Kim,S.Early attachment organization with both parents and future behavior problems:from infancy to middle childhood.Child Development,2013,84(1):283-296.。但是,关于其他的多重依恋关系之间(例如,母子关系和祖孙关系之间)是否可以相互补偿或缓冲?这种补偿或缓冲是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尚需进一步研究探讨。

(二)多重依恋关系与儿童心理发展的调节因素和心理机制

拥有多重依恋现象的儿童就涉及非母亲看护,那么非母亲看护经历对不同环境中的儿童发展的意义是不同的。那么,在何种条件下,非母亲看护可以作为一种保护性因素?又在何种条件下非母亲看护对儿童的发展可能是一种危险性因素?为了更好地回答上述问题,需要仔细地探查多重依恋关系和非母亲看护经历与儿童发展的调节因素,如儿童自身的气质。有研究者提出差别易感性假说(differential susceptibility hypothesis),认为具有困难型气质或易感基因的儿童对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都更为敏感,看护者敏感性和多重依恋网络与其行为问题之间的关系更强烈④Bradley,R.H.,& Corwyn,R.F.Infant temperament,parenting,and externalizing behavior in first grade:A test of the differential susceptibility hypothesis.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2007,49:124-131.。此外,早期多重依恋关系影响儿童未来心理发展的内在机制和过程是什么?有文献提到了一些可能的内在机制,如发展中的大脑、神经内分泌系统、情绪调节系统和自我的内部工作模型等。该领域的未来研究中可融入一些可能的调节因子和内在机制,这对儿童发展的早期干预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祖辈看护和祖孙依恋关系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在国外,非母亲看护主要是以机构式的儿童保育为主,而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家庭伦理观念,祖辈把看护孙辈看作是一种自觉责任,因此在中国非母亲看护类型主要是祖辈看护。调查显示,近60%的儿童主要由祖辈看护,30%儿童是在祖辈家中长大①裴丽颖:《祖父母教养特点及其对幼儿发展的影响》,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随之产生了一个庞大的特殊儿童群体——留守儿童,他们属于极端的祖辈看护现象。据中国妇联2010年的调查显示,目前的留守儿童多达5800 万。以往研究者更多从教育观念、压力应对或角色理论等视角,对留守儿童的祖辈看护问题进行相关研究,然而从依恋理论的视角对祖辈看护进行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祖辈养育的进一步理解,这种极端的亲代的剥夺、分离和丧失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应成为发展心理学家的关注焦点,相关结论既可以为留守儿童的教育干预提供有效的策略,也可以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提供科学研究的基础。

(四)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中的多重依恋现象

近年来,国外依恋领域的研究有两个主要研究方向:一是在双亲家庭中增加对父子依恋的研究,二是关于母亲与两个或多个子女之间依恋关系的研究。有研究发现,母亲会与两个不同的孩子发展出相似的依恋模式②Teti,D.M.,& Ablard,K.E.Security of attachment and infant-sibling relationships:A laboratory study.Child Development,1989,60:1519-1528.。然而,另有研究却发现,尽管父母对两个孩子具有相似的养育行为,与两个孩子之间却未必发展出相似的依恋关系③Rosen,K.S.,& Burke,P.B.Multiple 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within families:mothers and fathers with two young children.Developmental Psychology,1999,35:436-444.,这可能是因为在多子女的家庭中,孩子们面临着两种不同的家庭环境,即共同性和非共同性的家庭环境。共同性的家庭环境是指同一家庭内孩子所共同面对的环境,包括父母的社会阶层、受教育水平和儿童养育哲学等;非共同性的家庭环境是指同一家庭内父母对不同孩子的区别性对待方式。对儿童成长的作用而言,影响最大的是孩子所面临的非共同性而不是共同性的家庭环境④Daniels,D.,Dunn,J.,Furstenberg,F.F.,& Plomin.Environmental differences within the family and adjustment differences within pairs of adolescent siblings.Child Development,1985,56:764-774.。在中国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在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中,儿童的多重依恋网络有着怎样的异同?待于进一步研究。

(五)不同的文化背景与多重依恋现象

此外,文化和依恋领域的研究者认为,父母建构依恋关系的养育行为只在特定的文化下才有意义,换言之,某种特定的依恋行为具有特定的文化含义,因为不同文化下父母对儿童社会技能的培养目标是不同的。如,拉丁美洲的移民家庭,不同代的家人往往居住在一起,而且共同养育下一代,拉丁美洲的母亲培养儿童社会技能的目标以及对依恋行为的理解,往往与欧洲美国中产阶级的母亲不同⑤Howes,C.,& Wishard Guerra,A.G.Networks of attachment relationships in low- income children of Mexican heritage:Infancy through preschool.Social Development,18,2009,896-914.。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祖辈和母亲对儿童的养育行为存在代际差异,其养育目标和养育策略是不全然相同的⑥邢淑芬、孙琳、王媛、王争艳:《我国社会变迁背景下儿童养育行为的代际差异》,《教育研究》2012年第11期,第143—149页。。那么,随着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不断碰撞和交织,出生于不同年代或处于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母亲和祖辈,他们与儿童形成的多重依恋关系网络有何不同也有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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