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 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015-05-14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北京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部署。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背景下,如何解决好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定位问题,明确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方式,确保党组织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前国企党建工作要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市国企党建研究会联合开展了课题调研。课题组选取4家一级企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召开了部分企业组织部长座谈会;选取29家二级企业,召开了8次调研座谈会。对36家二级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组织部长等144人,中层及以下党员2811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情况,总结了主要做法和经验,分析了影响因素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现状分析
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集中在市属二级及以下企业。据统计,市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共6177家, 2/3已经实现了混合所有制。其中,有46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分布在21个行业,发行股票51只。按照党组织建制划分,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党委532个、党总支383个、党支部5258个。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不动摇,在明确功能定位中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在股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传统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工作形式、作用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部分企业能够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理直气壮抓党建,做到党建工作的“四变、四不变”,即国有企业的经营体制发生了新变化,但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没有变;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了新变化,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新变化,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没有变;国有企业的资产结构发生了新变化,但党组织的凝聚功能没有变。中韩合资的北京现代党委克服一切阻力,坚决做到党群工作“三个同步”,即与企业同步组建党群组织,同步配备党群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党群工作。党委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在合资企业党建工作实践中创新理念,明确提出了“夯实党在合资企业的执政基础”的党委工作最高目标,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建、以创新的模式探索和开展党建、以发展的实效检验和衡量党建,党组织成为了企业唯一处于核心地位的组织资源。
二是坚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在把关定向中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策、把关定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是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大部分企业建立完善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程序,从机制上、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能够集中精力、超前研究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善于站在全局立场观察和分析问题,善于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同谋划企业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有效参与决策,切实做到议大事、谋全局、把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管干部与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是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在推动发展中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融入中心抓党建既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更是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所在。绝大多数企业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紧紧抓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这个中心,把促进和保证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企业中心工作目标的完成,作为自身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企业中心工作开展,作为自身工作的舞台;把企业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作为自身工作的突破点。准确把握企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了解把握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规律,及时把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效加强思想引领、战略引领和文化引领,做到企业重大决策主动参与、生产经营主动配合、行政管理主动支持、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解决,把党建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注重抓好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企业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中,有党组织的声音、有党组织的活动、有党组织的形象、有党组织的作用。
四是坚持服务职工群众,在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中有效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职工对党组织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直接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影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大部分企业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通过民主管理、职代会制度、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等,凝聚发展正能量;积极为职工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建立完善有利于职工成长成才的制度机制,在促进职工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理想中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重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加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形成凝聚职工、共促发展的强大合力;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共同价值观,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凝聚职工、塑造品牌;注重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加强企业深化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氛围中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
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课题组认为:尽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形势发展,一些影响因素不容忽视。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经营管理团队由市场化选聘产生的新兴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轻视”或“忽视”党建工作的倾向。一些兼职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缺乏使命感,重经济责任和利润指标,轻党务责任和黨建工作,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有的党务干部认为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下,在高度市场化的企业中,党组织不被重视,从事党务工作无所作为,会影响个人发展进步,因而缺乏做好党建工作的精神动力。
二是党组织功能定位不够准确。一些单位对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在党建工作运行中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照搬照抄国企党建的传统模式,特别是一些仍保留国有控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揽权较多,边界不清,影响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正常履行职能,造成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矛盾冲突;另一种是过于谨小慎微,工作畏首畏尾,不敢理直气壮地抓党建工作,该履行的责任不去履行,党组织应有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有被边缘化趋势,工作不到位。
三是党组织源头参与决策问题尚未解决。在非公控股企业中,没有从“立法”层面解决党组织参与决策问题。一些企业成立之初没有同步设立党组织。党组织设置滞后于企业发展,极易造成“可有可无”或“迫于形势虚设”的倾向,影响其作用发挥。
四是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党务干部队伍有弱化趋势,从调查的情况看,少数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党内活动方式创新不够,如何围绕生产经营找准切入点、结合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党员作用,需要进一步探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得不够充分,少数党员宗旨观念、奉献精神有所淡薄,业务技能、综合素质与企業转型升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五是党组织基本保障有所缺失。不少党组织书记反映,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不足,一些参股企业党组织难以得到企业资金支持。有的合资企业党组织只能向上级党组织申请经费。在活动场所、活动时间上,不少企业也存在困难。
通过调查分析,课题组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落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不够。少数干部职工对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法律依据不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党的规章制度不到位。三是企业党建工作继承和创新不够。有的企业党组织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改革的紧迫感不强,积极性不高,缺乏活力。四是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缺乏具体规范的指导性意见。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中一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理论问题还相对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对不同类型混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有待加强。
对策建议
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随着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利益关系更加多元,如何在协调各种关系中发挥好党组织的作用,对企业党组织是个挑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混合所有制企业,不管是控股还是参股,只要有国有股份,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应与国有独资企业的职责保持一致。也就是,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坚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主要任务应包括: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把中央、市委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有效性。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
进一步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在选人用人方面,主动适应变革,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公司法》赋予的出资人依法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经营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把组织选拔与运用市场机制选拔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的职责权限、管理范围、方法程序,明确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中的具体职责边界。二是在参与决策方面,根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规定,党组织书记以集团公司股权代表的身份依据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其他党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分别进入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规范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建立和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界定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并注重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的衔接;建立健全党组织配套工作制度,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三是在有效监督方面,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行权履职行为的监督;国有参股企业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是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监督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形成党内监督与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合力。四是在群众工作方面,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要突出抓好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非公控股企业党组织要依托工会组织开展工作,逐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以实际行动赢得非公控股方的认可。
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在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理顺党组织和法人治理构架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一是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确保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对于非公控股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党组织要着眼于维护国有资本权益、维护国有股东代表权威、维护广大职工正当利益等方面体现政治核心作用。二是理顺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党组织管理体系。要按照谁出资、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确立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由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党组织管理;相互参股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由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国有参股并参与企业管理的企业党组织,由投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国有股份较小、不参与管理的企业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与出资人或控股方不在同一地区的国有企业,一般应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党员人数、分布情况、所处地域,按照“便于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员发挥作用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确定隶属关系。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保障机制。要坚持“四个同步”,完善组织设置,在改制重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要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确保党务工作机构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序列,党务工作人员纳入管理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支出预算,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要结合企业实际,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党委工作制度,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向党组织通报情况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使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金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