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对称结构修辞格对比
2015-05-09时卉
摘 要:英語和汉语虽然在词的构成、句法结构和词序等方面差别较大,但是两者在常用的修辞手法上存在着相似的现象。同属英汉对称结构修辞格的对偶与Antithesis常被认为是等值术语,但两者的区别也不可忽视。
关键词:修辞格;对偶;Antithesis;比较
作者简介:时卉(1991-),扬州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3--01
对偶与Antithesis分别是汉语和英语中常用的修辞手段,大多具有音韵和谐、整齐匀称的特点。在双语辞典中,对偶与Antithesis常被作为等值术语而相互套译。但笔者对这两种修辞手段进行对比研究后发现,两者存在着明显的语义关系与句法及结构上的差别,不可完全等同。
一、定义
首先考察对偶。对偶是“凡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两句,成双成对排列成功的”辞格,是“用语法结构基本相同或者近似、音节数目完全对等的一对句子,来表达一个相对立或者相对称的意思。”
其次考察Antithesis,是“contrast of ideas expressed by parallelism of strongly contrasted words”,即强调相互对立且结构平行的修辞格。这里笔者仅讨论作为修辞手段的Parallelism,而不讨论语法上的结构对称或平行。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Parallelism也是语法术语却并不关注语义关系如何,但修辞手段是同时考虑语义关系与句法结构的。
下面笔者将从两个方面对两者相互关联、重叠的情况进行全面比较。
二、语义关系的区别
在语义层面上,Antithesis定义的基本要求是对立,即必须形成语义上相反的情况方可。而构成对偶的前后两个语言单位则可“表达相关,相似或相反的意思”,即有正对、反对和串对(流水对)三种情形:
1. 正对:语义相关或相似;
(1)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李贺,《马诗》)
(2)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王勃,《滕王阁序》)
2. 反对:语义相反或对立;
(3)爱自己尊若菩萨, 待他人秽如粪土。(曹雪芹,《红楼梦》)
3. 串对:语义有承接、递进、因果等关系
(4)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串对”讲究的是前后两个语言单位需一气呵成,独立开来的分句没有意义或意义不全。同时,笔者注意到对偶中正对的情形比反对更常见,可见对偶在语义关系要求上并不强调对立。对偶的“对”不仅有“相对”之义,也有“相合”之义,其语义范畴更广。因此,从前后两项的语义关系看,Antithesis仅对应对偶中的反对,其他数量众多的正对与串对则是对偶所独有的。
三、句法结构的差异
两者定义中都要求结构上的平衡或对称,然而其差异也十分明显。笔者拟从连接手段与从属、并列关系两方面考察两者在句法结构上的差异。
1. 连接手段
Antithesis的前后两项之间常有and,or等等连接手段,体现出英语重“形合”的特点;而对偶的前后两项之间一般没有任何连接手段,不需要类似“并且”“然而”等等进行衔接,这体现出汉语重“意合”的特点。例如:
(5)We find ourselves rich in goods, but ragged in spirit.(Richard Nixon, Inaugural Address)
(6)满招损,谦受益。(《尚书·大禹谟》)
由上例可以看出,Antithesis的前后两项之间存在连接手段,如(5)中的but,这也造成Antithesis在字数上未必如对偶那样完全相等。字数相等,对应位置字词的词性完全对应是对偶的魅力所在,也是英语无法企及的。汉语重意合的特点也使对偶可通过语义上的自然连接而使意义凝聚,而不必借助其他连接手段。
2. 从属与并列
汉语对偶的前后两项几乎总是处于并列关系,而Antithesis的前后两项既可同属一个句法层次,形成并列关系,也可以分属不同的句法层次,形成从属关系。如下面例句的前后两项构成从属关系,句子属于主从复合句。
(7)They that sow in tears shall reap in joy. (Holy Bible: Psalms 126:5)
此外,笔者认为对偶的串对虽在语义上表示因果、假设、条件关系,但在句法层次上仍属并列关系,并无从属情形,这与汉语本身从属句较少的情况基本吻合。
综上所述,语义层面上Antithesis仅与对偶中的反对相似,后者涵盖范围更广;而在句法关系上,Antithesis包括并列与从属两种情况,而对偶的前后两项几乎总处于并列关系。因此,在教授汉英修辞学或在编纂汉英、英汉词典时,不应简单地将两者完全对等翻译,而是应指出两者之间的差异以更好地掌握汉英对称结构修辞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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